武汉市物业管理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武汉市江夏区大桥康宁路幼儿园2026)



一、合同编号:ZG202603160004
二、合同名称:江夏区大桥康宁路幼儿园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三、项目编号:ZG202603160004
四、项目名称:江夏区大桥康宁路幼儿园物业管理服务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武汉市江夏区大桥康宁路幼儿园
2、地址:武汉市江夏区大桥豹山小区
3、联系方式:13476012169
4、供应商(乙方):武汉市永忠物业有限公司
5、地址:武汉市江夏区纸坊街塘墩巷26号
6、联系方式:13986197285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物业管理服务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文本
3、主要标的数量:1项
4、主要标的单价:59760元
5、合同金额:5.976(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履约期限:2026年04月01日至2027年03月31日;履约地点:武汉市江夏区大桥康宁路幼儿园
7、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
收取金额: 0(万元) 收取比例: 0%

8、采购方式:电子卖场
9、采购计划备案号:420115-2026-00350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03-26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03-26
九、其他补充事宜:


相关下载

康宁路幼儿园2026年物业管理服务合同(1).pdf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甲方(委托方):武汉市江夏区大桥康宁路幼儿园乙方(受托方):武汉市永忠物业有限公司第一条服务项目概况1.1项目名称:江夏区大桥康宁路幼儿园物业管理服务1.2服务期限:自2026年4月1日起至2027年3月31日止,共计12个月。1.3服务地点:康宁路幼儿园园区内。第二条服务内容及标准2.1保洁服务范围教学楼保洁服务,全年教学楼公共区域保洁、环境维护,1.公共走廊、楼梯间每日清扫2次,拖地1次,随时清理垃圾杂物;2.卫生间每日消毒3次,无异味、无积水、无污渍,卫生纸、洗手液等耗材补充及时;3.公共区域玻璃每月擦拭1次,墙面无明显污渍、小广告;4校园内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垃圾桶定期消毒。5.操场、步道、活动场地每日清扫1次,及时清理落叶、纸屑、石子等杂物;6.户外游乐设施每日擦拭消毒1次,确保无安全隐患;7.雨雪天气后2小时内完成主要通道积水、积雪清理。2.2绿化服务范围:1.绿植定期浇水,根据季节调整频次,保证植物成活率95%以上;2.每月除草1次,保持绿篱、灌木造型整齐,无枯枝败叶;3生长季节每季度修剪1次,冬季完成乔木修枝整形;4绿化区域无杂物、垃圾,病虫害防治及时。第三条合同费用及结算方式3.1本合同年度总费用为人民币59760元整(大写:伍万玖仟柒佰陆拾元整);3.2结算方式:按季度结算,每季度服务费为14940元;3.3支付流程:1.每季度第一个月10日前支付当期费用,乙方提供当期等额增值税发票。2.若乙方当期服务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甲方有权在下次结算时扣除相应服务费用,具体扣除标准按本合同第五条执行。第四条双方权利与义务4.1甲方权利与义务1.有权对乙方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提出整改意见。2.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便利,包括保洁工具存放场地、水电接入等。3.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支付服务费用。4指派专人作为物业工作联系人,负责协调日常管理事宜。4.2乙方权利与义务1.有权要求甲方配合开展必要的物业服务工作。2.严格遵守幼儿园安全管理规定,所有服务人员需持证上岗,无违法犯罪记录,接受甲方的背景核查。3服务期间需统一着装,佩戴工作标识,言行规范,不得干扰幼儿园正常教学秩序。4负责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保、劳动保护等所有用工成本,承担服务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责任。5.不得擅自将本合同服务项目转包给第三方。6.每季度向甲方公示物业服务开展情况,接受甲方及家长委员会的监督。第五条服务质量考核与违约责任5.1甲方每月对乙方服务进行考核,考核满分为100分,80分以上为合格。季度平均考核分数低于80分的,每低1分扣除季度服务费的1%;低于60分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5.2乙方未按约定完成服务内容,经甲方两次书面整改通知仍未达标,甲方有权扣除当季度10%-30%的服务费。5.3若乙方服务人员出现违反园区管理规定、发生责任事故等情况,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人员,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5.4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支付服务费的,每逾期1日按应付金额的0.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第六条合同的终止与续签6.1合同到期自动终止,若双方有意续签,需在合同到期前1个月协商续签事宜。6.2任何一方需提前解除合同的,需提前30日书面通知对方,经协商一致后可解除合同。若乙方擅自解除合同,需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第七条争议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八条其他约定8.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8.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李水心、需签订日期:2023月26日签订日期:20年月26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物业管理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武汉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