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环卫作业市场化服务采购合同公告(西安市阎良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6)
一、合同编号:ZXGJ-YLZB-2026(3)
二、合同名称:阎良区城区环卫作业市场化服务项目
三、项目编号:ZXGJ-YLZB-2026(3)
四、项目名称:阎良区城区环卫作业市场化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西安市阎良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址:西安市阎良区文化西路1号
联系方式:86877986
供应商(乙方):西安市阎良区天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阎良区凤凰路街道办断垣村河堤路石川河景区
联系方式:13609164991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环卫清扫保洁
1(项)
¥98,928,000.00
¥98,928,000.00
无
合同金额: 98,928,000.00元,大写(人民币):玖仟捌佰玖拾贰万捌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6年04月01日至2029年03月31日
履约地点:西安市阎良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年03月25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年03月26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西安市阎良区城区环卫作业市场化服务项目协议.pdf
西安市阎良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6年03月26日
TYHT-XSHT-2026001464合同编号:XSJC26030045西安市阎良区城区环卫作业市场化服务项目协议甲方:西安市阎良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乙方(牵头方):西安市阎良区天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员方):江苏楹环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二〇二六年三月西安市阎良区城区环卫作业市场化服务项目协议甲方:西安市阎良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乙方(联合体牵头方):西安市阎良区天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方):江苏楹环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提升阎良城区环卫作业管理、技术、装备水平和应急保障能力,实现“管、干”分离,进一步提高城区环卫作业服务水平和质量,有效降低环卫作业成本,以构建“大环卫、一体化”格局为目标,整合阎良城区范围内垃圾收运、道路清扫保洁、主次干道隔离栏清洗、果皮箱及保洁工具箱保洁、公共厕所运营管理等环卫作业服务项目,通过市场化运行,实现阎良城区环卫“规模化、规范化、专业化、精细化”目标。甲乙双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就有关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以共同遵守:第一条项目服务范围及内容(一)环卫作业服务1.服务范围:城区78条道路、公共厕所56座,1座生活垃圾压缩站,凤凰路街道、新华路街道的3个行政村中的10个村民小组(详见附件《阎良区城区环卫作业道路明细表》《阎良区城区公共厕所明细表》《阎良区城区压缩站明细表》)。总清扫保洁面积1934284平方米。2.服务内容:(1)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收运、机械化清扫及冲洗作业;(2)野广告的清理;—1-(3)隔离栏的清洗,沿街门店垃圾的收集、果皮箱的清掏,压缩站其他生活垃圾的清运(机关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垃圾自行清运至压缩站)(4)城区厨余垃圾收运;(5)环卫车辆的日常运营、保养、更新、添置;(6)果皮箱、保洁员工具箱等环卫设施的日常管护、更新、添置;(7)压缩站日常管护及设备更新,渗滤液规范处置;(8)公厕日常管护;(9)城中村道路清扫保洁、生活垃圾的收集和清运;(10)重大接待、大气污染防治、扫雪除冰、道路积水清扫等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及临时性工作任务。(二)设备投入乙方配备各类环卫车辆不少于60台,其中新能源车辆占比于2027年底不得少于80%,并按要求配置司机,达到环卫作业标准。(三)人员配备乙方配备道路保洁人员不少于286人(含管理人员)配备公厕保洁人员每座公厕不少于1人。(给符合条件的人员购买社保,全部人员购买商业意外险。)(四)服务范围及内容外的增补随着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以及城市环卫市场化要求的不断提高,甲方如果超出本合同约定,要求乙方增加服务范围和服务内容的,按照新增服务项目,另行协商,签署补充协议。第二条合同期限本合同项目的服务期限为3年,自2026年4月1日至2029年3-2-月31日。因特殊情况,按照甲方要求需延长服务期限,具体延长事项另行商议确定。第三条质量标准及其考核在合同期内,乙方的服务质量和考核细则按本合同附件《阎良区城区环卫作业考核办法》执行。第四条项目服务费及支付1.项目合同金额:98928000.00元,人民币大写:玖仟捌佰玖拾贰万捌仟元整。2.年服务费:甲方每年应向乙方支付项目服务费:32976000.00元,人民币大写:叁仟贰佰玖拾柒万陆仟元整。3.支付方式:采取季度支付方式,本季度服务费在下季度第一个月内予以支付,乙方按照甲方要求提供发票,乙方未提供发票前甲方有权拒付服务费。甲方将服务费支付给乙方(联合体牵头方)西安市阎良区天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之间的服务费用结算与支付,由联合体各方另行协商约定。4.付款金额:每季度环卫作业服务费付款金额=年度费用/4+增补作业部分服务费。5.该项目合同金额已经包含了乙方开展项目的全部费用,除本合同约定的特殊情形外,甲方无须另行支付乙方其他任何费用。第五条安全责任乙方独立承担项目运行过程中所有作业车辆、设备以及服务人员的安全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交通事故、违章处罚、社保缴纳、工伤赔偿、劳动争议、侵权赔偿、雇员受害等)第六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约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3-依法依约管理;有权定期核对乙方为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及环卫车辆数量,对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部分,甲方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2.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约定的考核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量化考核,并根据上级政策和要求随时调整考核办法和作业标准(请乙方着重理解本加黑加粗内容)。当考核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考核办法约定的数额扣除服务费(市城管执法局月度通报批评,予以经济处罚,扣除当月服务费3万元;市城管执法局月度通报表扬,予以经济奖励,当月奖励2万元:在市城管执法局年终通报表扬,给予奖励,并计入企业业绩,作为后续参与本项目运营的重要依据。如市城管执法局考核指标作出调整,区级考核指标也作出相应的调整)3.乙方按时足额发放环卫工人工资、社保及各类福利待遇,为保证环卫工人工资能够按时足额发放,乙方应于合同签署后10日之内办理环卫工人工资专用账户。4.乙方擅自停业歇业严重影响到社会公共利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实施接管。如果因此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负赔偿之责。5.甲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服务费。6.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第七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对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范围内享有全部管理权,履行服务义务。2.乙方必须建立完善的内部考核和运行机制,及时向甲方通告合同约定的本项目服务范围内的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3.在合同期限内,乙方正常使用的机械设备及工具所采用的材-4-料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操作规程的要求。4乙方应为所聘用、雇用人员提供劳动保护。5.乙方指定专人对环卫作业等工作进行管理,按时向甲方汇报作业情况,积极配合甲方开展相关活动。6.乙方应对所聘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安全管理与职业技能培训。7.乙方在每月月底前必须发放环卫工人上月工资。同时严格按照市级相关文件要求,及时调整环卫工人工资发放时间。8.乙方承担甲方提供的环卫设备在使用过程中的相关费用。因乙方原因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相关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9.工资调整机制:按照市政府相关文件对环卫工人工资进行调整。10.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11.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他责任。第八条违约责任1.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原因给另一方造成损失或侵害,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2.如在合同期内,甲方因重大国家政策调整或不可抗拒的原因,有权终止合同,相关事项双方协商解决。非因乙方原因或不可抗拒的原因,甲方提前终止合同的,甲方除应支付乙方已履行部分的服务费外,还应赔偿由此引起的乙方全部损失。3.根据双方约定的考核,如因乙方管理不到位导致环卫作业质量和水平明显下降,连续3次或者累计5次整改未达到《阎良区城区环卫作业标准》要求,甲方有权提出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由此引起的甲方全部损失。-5-4.乙方必须依法按时支付环卫工人工资,如出现乙方未按时发放(甲方违约除外)当月经甲方提示后(不超过3次)发放的,对乙方处以月服务费1%的罚金,当月经甲方提示3次后仍不发放或全年提示累计超过9次,对乙方处以年服务费1%的罚金,并有权终止合同,所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乙方承担。第九条合同纠纷解决方式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进行解释。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向阎良区人民法院起诉。第十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6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与补充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所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十二条合同的终止本合同服务期限届满后,本合同自然终止。第十三条项目移交本合同服务期限届满后,乙方应在合同提前终止或合同期满前60天内向甲方提出移交申请,乙方应将经营权、相关资料移交甲方,设备经第三方评估后由甲方优先回购或乙方自行处置。如甲方回购乙-6-方车辆设备,应在30日内支付乙方回购款。甲方妥善安置乙方在该项目的所有环卫人员并承担移交后的相关费用。第十四条诚信、廉洁乙方应诚实信用,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乙方不得向甲方进行商业贿赂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第十五条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捌份,甲乙双方各执肆份。第十六条组成合同的文件及解释顺序(所有配套文件须经双方盖章确认)1.组成合同的文件及解释顺序如下:(1)本合同;(2)本合同附件;(3)采购文件及投标文件;2.本合同的附件有:附件一《阎良区城区环卫作业道路明细表》附件二《阎良区城区公共厕所明细表》附件三《阎良区城区压缩站明细表》附件四《阎良区城区环卫作业标准》附件五《阎良区城区环卫作业考核办法》(以下无正文)(本页为签署页,无正文)-7-甲方:西安市阎良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话:日期:207年3月75日乙方(联合体牵头方):乙方(联合体成员方)西安市阎良区天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苏楹环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两蓝电话:电话:0513-80688800日期:2026年3月2日日期:20年3月2日-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环卫作业市场化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西安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