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防疫社会化服务采购合同公告(阳高县农业农村局2026)



一、合同编号:11N0125051882026201

二、合同名称:2026年动物防疫社会化服务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1402212026CCS00005
四、项目名称:2026年动物防疫社会化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阳高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阳高县龙泉镇云门街0710号
联系方式:13903422411
供应商(乙方):大同市鑫牧动物养殖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大同市阳高县龙泉镇学府街路东E16--1第2、3间
联系方式:13753219695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2026年动物防疫社会化服务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5968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对阳高县的龙泉镇、罗文皂镇、大白登镇共3个乡镇71个行政村不能自身承担2026年春季动物强制免疫的散养户进行动物免疫接种的社会化服务。服务要求:免疫接种内容是国家和省规定的重大动物疫病免疫病种,强制免疫病种应免密度保持在100%,免疫抗体合格率保持在70%以上(布病除外)。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9月15日服务标准:达到同行业国家要求服务标准

2.合同金额(元):5968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年03月26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年03月26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2026年动物防疫社会化服务项目合同(11N0125051882026201).pdf

2026年动物防疫社会化服务项目合同书甲方(采购方):阳高县农业农村局乙方(服务公司):大同市鑫牧动物养殖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为了落实《山西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晋财农[2025]116号)文件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经公开招标采购,甲方同意将阳高县2026年动物防疫社会化服务项目(项目编号:1402212026CCS00005)委托乙方承担。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甲乙两方特签订如下合同。第一条甲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要求,负责做好乙方与服务乡镇免疫接种的统筹协调工作,对接服务乡镇,确保乙方能够正常开展工作。第二条乙方负责不能自身承担动物强制免疫的散养户进行春季强制免疫,免疫接种国家和省规定的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病种,佩戴畜禽标识,具体要求如下:1、对阳高县的龙泉镇、罗文皂镇、大白登镇3个乡镇71个行政村散养户畜禽免疫接种国家、省规定的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强制免疫病种应免密度保持在100%,免疫抗体合格率保持在70%以上(布病除外)。2、负责建立畜禽免疫档案、统计上报各类动物防疫信息。归档资料规范管理,分类进行登记,保管要有条理,主次分明,存放科学。要做到一户一页、一村一册,真实反映免疫工作。要对畜禽存栏、免疫等情况进行详细记录,特别是疫苗种类、生产厂家、生产批号等情况。切实做到免疫底数清楚,免疫记录与畜禽标识相符,实现免疫可追溯。3、协助开展动物疫病调查、监测样品采集、消毒灭源重大动物疫情处置等工作。发现疑似疫情,要按照逐级上报的原则,第一时间上报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核实后上报县农业农村局。第三条合同总价服务费人民币伍拾玖万陆仟捌佰元整(大写)(¥596800.00元)。免疫接种的服务范围、服务价格和服务费结算方式如下:1、免疫接种服务范围:阳高县的龙泉镇、罗文皂镇、大白登镇71个行政村的散养户畜禽强制免疫接种。2、免疫服务价格:牛2元/头次、猪、羊1元/头次、鸡0.5元/羽次。3、服务费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预付30%作为启动资金,春防免疫服务结束,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应免密度达100%,抗体合格率达70%以上,养殖户满意度达90%以上),甲方支付其余70%的合同款。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9月15日止鉴于畜禽养殖数量的动态性和不确定性,本次合同约定的免疫接种数量超出部分乙方义务进行免疫接种,并确保免疫密度和免疫质量。免疫数量经单价测算未达到合同总价,按实际免疫数量计算。第四条乙方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劳动法规加强公司经营管理和人员管理,尤其做好从业人员防护工作。在服务期内因免疫接种造成畜禽应急死亡由甲方负责。第五条违约责任。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将服务项目转包。如因乙方不负责任,不按照技术规范要求操作,或出现漏户、漏畜、漏针、免疫效价不达标,甚至造成疫情蔓延传播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根据违约情况支付一定比例的违约金。第六条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乙方服务费用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在争议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法律诉讼。第八条本合同经甲、乙两方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即为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两方各执一份,报财政局采购办甲方(公章):,乙方(公章):2026年3月26日,2026年3月26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动物防疫社会化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