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吉首市自然资源局2026)
吉首市中心城区E1E2详细规划单元及矮寨镇河溪镇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服务采购项目包二矮寨镇河溪镇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湖南省建筑设计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吉首市中心城区E1E2详细规划单元及矮寨镇河溪镇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服务采购项目包二矮寨镇河溪镇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湖南省建筑设计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合同订立信息
项目名称
吉首市中心城区E1、E2详细规划单元及矮寨镇河溪镇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服务采购项目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E4300000388004819
采购预算
180.86万元(其中包一:90.79万元;包二:90.07万元)
合同主体
采购人名称
吉首市自然资源局
地址
吉首市乾州街道世纪大道27号
联系方式
15200777252
供应商名称
湖南省建筑设计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长沙市岳麓区福祥路65号
联系方式
18570631639
合同金额
89.6万元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合同签订日期
2026年03月25日
合同公告日期
2026年03月26日
附件:包二(吉首市矮寨镇河溪镇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湖南省建筑设计院.pdf
规划设计服务合同合同编号:规划项目名称:吉首市矮寨镇河溪镇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服务规划项目地点:吉首市发包方(甲方):吉首市自然资源局承包方(乙方):湖南省建筑设计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设计证书等级:自资规甲字21430137签订日期:2026年3月25且1发包方(甲方):吉首市自然资源局承包方(乙方):湖南省建筑设计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吉首市矮寨镇河溪镇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服务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湖南省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编制技术指南》《国土空间规划城市设计指南》《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数据库规范(试行)》等相关技术标准文件。2.国家及地方有关城乡规划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等。3.吉首市矮寨镇河溪镇城镇开发界内详细规划服务中标通知书。第二条本合同规划设计项目的内容:1.项目名称:吉首市矮寨镇河溪镇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服务2.规划范围及用地规模:吉首市矮寨镇河溪镇城镇开发界内用地,规模约450.35公顷。(具体界限以自然资源局提供的范围为准)。3.规划内容及深度(1)符合湖南省地方标准《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编制指南》DB43/T3069-2024相关要求编制,满足国家、省、州、市相关法律法规及现行有关标准和设计规范要求;(2)完成单元层次和街区层次两个层次规划编制并达到相关规范要求;(3)落实总体规划目标要求,衔接相关专项规划空间需求,综合分析产业发展,合理进行功能定位,细化建设用地布局;科学布局教育体育、医疗、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及给水、排水、供电、燃气等市政基础设施;系统梳理区域道路交通,形成科学高效的道路交通体系;因地制宜组织空间布局,充分尊重自然地理特征,深入挖掘地域文化特征内涵,展现地域特色景观。(4)结合实际对重点地段进行城市设计。(5)后续以省、州、市相关政策要求及甲方实际需求为准。第三条甲方应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2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备注1上位规划1合同签订后15天内(1)总体规划及所涉控规:文本、说明书(Word/PDF)、图纸(JPG)及数据库;(2)相关专项规划:文本、说明书、图件及数据库2最新地形图1CAD(2000坐标,1:500或1:1000)3已批在建、待建项目等相关资料1(1)已批在建、已批待建项目规划总平面图(CAD),建筑方案效果图(JPG):(2)土地出让项目红线图、出让合同(PDF)第四条乙方向甲方交付的规划编制成果1.包括但不限于规划文本、图则、图件、附件、数据库等,提供的纸质文件为A4规格。2.电子文件以光盘形式提交,含规划文本、规划说明、矢量数据以及附件(评审纪要、部门意见、公众参与记录)等内容:同时,设计成果纸质文件须加盖设计单位印章。3.详细规划成果应符合湖南省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要求,数据库成果应达到国家、省市国土空间详细规划数据库建设相关要求。4.编制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并使用。第五条合同设计费用1.合同价款根据中标结果,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捌拾玖万陆仟元整(¥896000.00)。2.甲方在规划设计过程中,调整规模或改变内容,则设计费也应经双方商定签署补充协议,做相应的调整。3.费用支付方式本合同分三次付款,具体如下:第一次支付:规划成果通过专家审查后2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价的40%,即人民币叁拾伍万捌仟肆佰元整(¥358400.00元)。第一次支付,规划成果取得市人民政府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价的40%,即人民币叁拾伍万捌仟肆佰元整(¥358400.00元)。第三次支付:完成上图入库,建立好规划数据库上图入库后20个工作日内,3甲方支付合同价的20%,即人民币壹拾柒万玖仟贰佰元整(¥179200.00元)。第六条双方责任1.甲方责任:(1)甲方按本合同第二条规划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资料及文件,提交时间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乙方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规定15天以上时,乙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2)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征询有关方面意见,并在规划方案编制过程中做好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标准进行设计。(3)甲方变更设计内容和深度较大,以及因甲方提交的资料错误或作较大修改,造成乙方成果文件需大规模返工的,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之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增付设计费。(4)甲方负有保密义务,对在合同履行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承担保密责任。2.乙方责任(1)乙方承接规划设计业务时,不得超越其《资质证书》规定的等级和范围,否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2)乙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和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标准,结合地方有关规定及甲方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规划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规划设计成果,并对其负责。(3)乙方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甲方不得擅自修改乙方的设计资料和文件。(4)乙方负有保密义务,对在合同履行中获悉的甲方相关会议内容、会议纪要、资料、测绘成果等,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并提供相资料,如因泄密造成甲方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七条违约责任1.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时,不4退还甲方已付的预付款;已开始设计工作时,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设计费。2.甲方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设计费,逾期超过90天未付款的,乙方有权暂停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责任由甲方承担。3.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误,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2%。4.本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双倍返还甲方所付款项。第八条其他约定事项1.甲方负责组织规划方案评审、报批,乙方负责提供所需的汇报资料。2.规划方案评审、报批的时间所延误设计时间以及由于客观原因无法抗拒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3.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约定提交项目所在地吉首市人民法院诉讼解决。4.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三份。5.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签章后生效。6.甲乙双方履行该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7.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5采购人(甲方)名称(盖章):吉首市自然资源局供应商(乙方)名称(盖章):湖南省建筑设计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联系人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开户银行:2026年3月5日银行账号:2026年3月2日经办际明锁、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