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服务费 专项法律服务采购合同公告(突泉县太平乡人民政府2026)
一、合同编号:152224-KYXG-CS-20260001-HT-2688639
二、合同名称:太平乡2026年法律服务费项目专项法律服务协议
三、项目编号:152224-KYXG-CS-20260001
四、项目名称:太平乡2026年法律服务费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突泉县太平乡人民政府
地址:兴安盟突泉县太平乡
联系方式:15024850333
供应商(乙方):内蒙古若辉律师事务所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东路与东二环交口曙光培训大厦10层
联系方式:1564715508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太平乡2026年法律服务费项目
1(项)
¥1,081,800.00
¥1,081,800.00
【无】
合同金额: 1,081,8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零捌万壹仟捌佰元整
履约期限:2026年03月25日至2027年03月24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年03月24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年03月26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合同附件:
合同.pdf
突泉县太平乡人民政府
2026年03月26日
H若辉律师事务所RUOHUILAWFIRM合同编号:若辉专项字2026第【】号太平乡2026年法律服务费项目专项法律服务协议二〇二六年三月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东路与东二环交口曙光培训大厦10层邮编:010051电话:0471-4224420传真:0471-4224420第1页共13页H若辉律师事务所RUOHUILAWFIRM专项法律服务协议甲方:突泉县太平乡人民政府法定代表人:王宏吉住所:兴安盟突泉县太平乡乙方:内蒙古若辉律师事务所法定代表人:纪啸飞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东街与东二环交口曙光培训大厦10层第一条委托1.1经双方协商,甲方委托乙方提供专项法律服务,由乙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甲方清收土地承包费及收回土地承包权事宜提供专项法律服务。1.2甲方同意乙方委派张磊等律师组成本次专项法律服务团队,本次专项法律服务团队律师及联系方式如下:第2页共13页H若辉律师事务所RUOHUILAWFRM专项法律服务协议姓名职位本项目拟任职务联系电话张磊权益合伙人律师项目负责人15647155088赵江龙权益合伙人律师项目技术人员18047103589代琴兼职律师项目技术人员13474704100李文静权益合伙人律师项目技术人员18404823333纪啸飞权益合伙人律师项目技术人员18548123797于东镇权益合伙人律师项目技术人员15391143311吴瑞丹权益合伙人律师项目技术人员18204713017李静茹专职律师项目技术人员18148343619刘孟鑫专职律师项目服务人员18647866262贾磊实习律师项目联系人18804718872双方确认,甲乙双方可在协商后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增加或减少本次专项法律服务团队律师。1.3双方确认,乙方于本合同项下提供的法律服务内容具体包括:1.3.1尽职调查与系统性风险评估本项目首要任务是对全乡集体土地承包情况进行一次彻底、精准的“法律体检”,为后续所有工作奠定事实与风险基础。鉴于涉及农户约300户、土地面积约5万亩的庞大体量,本阶段工作具有基础性、复杂性和高强度的特点,具体包括:全面信息摸排与“一户一档”建立:需对约300户承包农户逐户进行实地与档案核查,系统收集、整理并数字化录入历年来产生的所第3页共13页H若辉律师事务所RUOHUILAWFRM专项法律服务协议有土地承包合同、补充协议、缴费凭证、权属证明、流转记录、行政处罚决定书、纠纷调解书、法院裁判文书等历史文件。针对每户建立动态更新的电子与纸质“一户一档”,确保信息完整、溯源清晰。此项工作需处理海量、可能残缺或矛盾的历史文档,并进行交叉验证。土地现状勘查与权属初步界定:组织或配合专业测绘人员,对约5万亩涉案土地进行实地勘查、测量与指界,利用GPS、RKT等技术手段,精确绘制土地利用现状图,标识出存在争议、边界不清、用途改变(如草场变耕地、农用地变建设或养殖用地)、面积异常(如合同面积与实际使用面积不符)的地块。此过程需协调大量农户现场确认,处理可能出现的阻挠与争议。历史遗留问题深度诊断:基于摸排和勘查结果,对土地承包的历史沿革、政策演变(特别是不同时期的承包政策)、既往纠纷进行纵向梳理。重点诊断诸如“一地多包”、“权证重叠”、“长期无偿或低价占用”、“擅自转让”、“擅自改变土地性质或用途”等典型及复杂遗留问题的法律症结,形成问题清单与成因分析报告。多维度风险评估与分级:综合法律、社会、舆情等多角度,对清收、调整、诉讼等后续动作可能引发的风险进行预判与评估。划分风险等级(如高、中、低),并对高风险户(如涉及群体性利益、历史问题复杂、潜在对抗性强)制定初步的风险预警与应对预案。此评估需要建立在扎实的摸排数据之上,要求极高的法律判断和社会形势洞察力。第4页共13页若辉律师事务所HRUOHUILAWFIRM专项法律服务协议1.3.2全程代理争议解决与分类处置实施在尽职调查基础上,针对发现的问题,启动分类处置与争议解决程序。此阶段直接面对矛盾,工作呈现个案差异化、程序严谨性、对抗性强的特点:合同深度审查与分类处置策略制定:对300户涉及的数百份承包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进行逐份审阅,从合同效力、履行情况、违约事实、法律责任等方面出具书面审查意见。根据审查结果,科学划分处置类型(如:协商续约或变更、发出履约催告、启动民事或行政诉讼、申请非诉执行等),并制定“一户一策”或“一类一策”的详细处置方案与谈判/诉讼策略。多层次纠纷调解与谈判:作为主要法律支撑,参与或主导与承包户的正式谈判、行政调解及人民调解。针对不同争议焦点(如费用追缴、违约金计算、土地返还条件、地上物补偿等),准备多套谈判方案和法律依据,力争通过协商化解大部分纠纷。此过程需要高超的沟通技巧、丰富的谈判经验和对农村实际情况的深刻理解。全流程法律程序代理:对无法通过协商调解解决的纠纷,依法代理乡政府参与仲裁、诉讼(一审、二审、再审)及执行等全部司法程序。案件类型可能包括:承包合同纠纷、土地侵权纠纷、物权确认纠纷、行政处理决定的执行等。预估需要处理数十起甚至上百起案件,工作量涵盖法律文书撰写、证据组织、出庭应诉、财产线索调查、强制执行申请等全链条法律服务。第5页共13页若辉律师事务所HRUOHUILAWFIRM专项法律服务协议突发冲突与信访事件现场处置:在清收或诉讼过程中,可能出现现场阻挠、群体聚集、信访投诉等突发事件。需提供7x24小时应急法律支持,包括现场提供法律意见、指导依法采取应对措施、参与接访并提供法律解释、起草应对舆情声明等,确保程序合法并控制事态升级。1.3.3土地第三轮承包专项法律服务为配合国家关于农村土地第三轮承包,承包关系再延长的重大部署,确保我乡延包工作平稳、规范、有序进行,本次法律服务需特别包含以下专项工作:三轮承包政策衔接与法律辅导:深入研究国家及自治区关于第三轮土地承包的最新政策与法律法规,为乡政府制定本乡延包工作实施方案提供法律依据和专业建议。对乡、村两级工作人员进行专项法律与政策培训,确保政策执行不走样。历史问题清零与确权登记辅助:充分利用前期尽职调查和争议解决的成果,确保在启动新一轮延包前,尽可能将历史遗留的合同纠纷、权属争议、费用拖欠等问题“清零”或明确法律状态。协助对无争议的承包地,按照新政策要求,规范开展承包合同重新签订、备案及经营权确权登记(或信息变更登记)的相关法律工作。延包过程合规监督与风险防范:对延包工作中涉及的民主议定程序(如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公示程序、合同签订程序等进行全过程法律监督,确保程序合法合规。预防并处理在延包过程中第6页共13页H若辉律师事务所RUOHUILAWFIRM专项法律服务协议可能产生的新纠纷,如因人口变动、分户并户、土地等级认定等引发的矛盾。长效管理机制构建与完善:总结本次项目经验,协助乡政府建立或完善一套覆盖“合同管理-动态监测-费用收缴-纠纷调处-档案管理”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长效管理机制。起草或修订标准化的土地承包合同范本、流转合同范本、管理制度文件,为第三轮承包及未来的规范管理奠定坚实的制度基础。1.4乙方的服务期限:2026年3月25日—2027年3月24日。第二条法律服务费用2.1本合同项下的专项法律服务为1081800.00元(人民币大写:壹佰零捌万壹仟捌佰元);2.2费用支付方式:在签订合同后9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0.00%。项目验收后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2.3法律服务费用是指乙方律师因提供专项法律服务获得的合理报酬,包含乙方在现场过程中为实现服务目的而产生的必要的异地差旅交通费,但不包含政府部门及相关注册、审批、备案、登记、审计、担保、评估、信用评级、承销等机构收取的任何费用以及乙方代甲方支付的费用。2.4乙方指定的收款账户:开户行:中国银行呼和浩特市曙光支行户名:内蒙古若辉律师事务所第7页共13页若辉律师事务所HRUOHUILAWFRM专项法律服务协议账号:1556011169262.5乙方应按甲方实际支付的金额及时、足额为甲方开具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要求的正式发票。2.6价格保密条款2.6.1甲方应当对本合同约定的法律服务费用严格保密,除非事先取得乙方的书面同意,否则甲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本合同约定的法律服务费用。2.6.2如果甲方违反其在本条款项下的义务,甲方应赔偿乙方因上述违约而发生的全部实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等。2.6.3本条款有效期为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五年,本协议的终止不影响甲方对本条款约定的法律服务费用的保密义务。第三条甲方保证与承诺3.1甲方应当向乙方充分披露与委托事项有关的背景信息,并提供有关资料、文件、证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除非根据乙方另有书面指示,甲方提供给乙方的资料、文件、证据均应为复印件或复制品,原件应由甲方妥善保管。3.2甲方应保证向乙方所提供的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所提供的资料、文件、证据均真实可靠,复印件及复制品与其原件完全一致。甲方保证未向乙方隐瞒、虚构或遗漏任何事实。3.3甲方应为乙方所有的法律服务提供一切必要的配合和条件3.4甲方应理解并尊重乙方的执业准则和习惯。在需要乙方律师处第8页共13页H若辉律师事务所RUOHUILAWFIRM专项法律服务协议理有关事务时,除非突发事件,否则应提前合理时间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做出安排。3.5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事项作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故意或重大过失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3.6甲方应根据本合同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务费用。第四条乙方保证与承诺4.1乙方应指派专业胜任的律师处理甲方委托事项,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和道德规范,勤勉尽责地为甲方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4.2乙方应严格依照甲方的授权履行专项法律服务职责,不得超越甲方的授权范围,实施任何有损于甲方利益的行为;4.3乙方应严守甲方及甲方相关单位的商业秘密及其他不便公诸于或在特定阶段不便公诸于社会之秘密,不得随意发表与专项法律服务职责无关的言论。4.4除依法及依本合同或其他附属合同之外,乙方不得谋求或获取其他任何费用或其他不当利益,且甲方支付的法律服务费用均由乙方统一收取,乙方律师不得直接从甲方收取任何报酬。4.5乙方应向甲方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4.6乙方根据工作需要,有权查阅甲方的规章、制度及其他资料以及向甲方有关人员了解、调取有关材料;第9页共13页若辉律师事务所RUOHUILAWFIRM专项法律服务协议4.7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专项法律服务费用;4.8乙方不得参与甲方存有利害冲突的非诉讼事务;4.9在甲方提前合理时间通知的情况下,应根据甲方的通知按时处理甲方委托之事项。如系紧急事件,乙方应根据甲方的通知,在可能的第一时间赶赴指定地点处理甲方委托之事项。4.10遵守其他基于诚信义务而产生的合同义务。第五条保密与知识产权保护5.1双方各自向对方承诺,对在其合作过程当中所接触与了解或经对方披露的该方的商业机密、业务计划、客户名单与状况、内部组织等情况予以保密,未经该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进行披露或透露。但因履行法定披露义务或根据审计、监管部门、司法部门的要求进行披露者不受此限。5.2甲方应尊重乙方律师的劳动成果。甲方确认乙方律师为完成委托事项所起草之所有文件的著作权均属乙方所有,甲方仅为本合同目的使用,但乙方在行使其著作权时不得侵犯甲方的合法权利。5.3非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乙方提供的法律文件和其他有关文件用于非经双方同意的其他任何目的。第六条合同变更和解除6.1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6.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6.2.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作为甲方法律顾问负责律师的;第10页共13页H若辉律师事务所RUOHUILAWFIRM专项法律服务协议6.2.2因乙方委派的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6.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6.3.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和执业纪律的;6.3.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的;6.3.3甲方违反合同约定的付款义务逾期十日仍不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务费用的。第七条违约责任7.1如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按期支付法律服务费用,则乙方有权拒绝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支付法律服务费用,每日按迟延支付金额的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支付律师费用超过十日,则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向甲方追索其应付费用。7.2如乙方律师因工作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重大损失,乙方应当根据甲方的实际损失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7.3如甲方无故终止本合同,乙方不退还已收取的法律服务费用;如乙方无故终止本合同,乙方退还已收取的法律服务费用。第八条争议解决8.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8.2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三十日不能解决的或一方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乙方所在地第11页共13页H若辉律师事务所RUOHUILAWFIRM专项法律服务协议人民法院诉讼解决。第九条通知和送达9.1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可以通过本合同首页所列明的法定代表人或联系人进行,均可以通过本合同首页载明的地址、传真、电子邮箱、电话送达。9.2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的,自发出时起24小时内视为送达。9.3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人、电话、传真、电子信箱,应当书面通知对方;变更信息方未书面通知对方的或对方在收到书面通知前,对方按原信息送达的,视为对方已完成送达,因此造成信息变更方的不便和损失由信息变更方承担。第十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0.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至甲方支付全部法律服务费用、且乙方已完成本合同项下服务内容或股权确权工作终止之日终止。10.2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为本合同签字盖章页)第12页共13页RI若辉律师事务所RUOiLTLAIFIII专项法律服务协议(本页无正交为本合同签字盖章页)甲方:平乡人民政府章或合同专用章)7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乙方:内蒙古若辉律师事务所(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型5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签署时间:2026年3月24日第13页共13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法律服务费 专项法律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