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各类蔬菜水果采购合同公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里木河流域渭干河水利管理中心2026)
一、采购人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里木河流域渭干河水利管理中心
二、供应商名称:阿克苏金桥超市有限责任公司库车分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里木河流域渭干河水利管理中心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861101000027485542
五、合同编号:11NMB1R7383920261818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各类蔬菜水果
详见附件
批次
10.00
13800
13800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里木河流域渭干河水利管理中心
联系人:郑鑫
联系电话:17794903900
传真:/
地址:库车市福洋路429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食堂食材购置合同(金桥).pdf
食堂购买食材合同甲方(购买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里木河流域渭干河水利管理中心乙方(供货方):阿克苏金桥超市有限责任公司库车分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供货事宜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乙方向甲方供应的商品要求及价格1.乙方所供应的所有商品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的要求,并提供相应资质证明。其中:肉类食品须来自非疫区,并具备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蔬菜类应确保新鲜、无公害;粮油、副食、调料等预包装食品必须包装完整、标识清晰,且在保质期内。2.商品价格为含税、送货上门价。商品价格按照农副产品市场情况及乙方超市活动价格购入食材。第二条供货方式和验收1.供货方式:乙方按照甲方每次提供的采购清单配送商品,三日内完成配置食材并通知甲方验收食材货物。2.验收:甲方指定专人负责食材验收。甲方共三个站点,每个站点一个食材验收经办人,验收内容包括:数量、质量、规格、品牌与约定是否相符。(1)管理中心经办人及电话:(2)渭干河管理站经办人及电话:(3)克孜尔河管理站经办人及电话:3.验收人应在乙方提供的《送货单》上签字确认,该单据作为结算凭证之一。验收单是结算的唯一凭证,甲乙双方必须严格管理,甲方确保货物清点无误后再签字。4.如商品出现数量、质量等问题,甲方有权拒收,乙方须在24小时内无条件更换补足。因此造成延误供餐的,乙方承担相应责任。第三条质量标准1.乙方须提供所供商品的检验合格证明、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2.若商品出现以下质量问题,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腐败变质、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微生物毒素超标;(3)非定点屠宰及未经动检部门检验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4)超过保质期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5)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情况。3.因商品质量问题引发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经相关部门鉴定确认后,乙方除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赔偿(包括但不限于对甲方的损失、对第三方的赔偿及行政罚款)外,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第四条结算及付款方式1.结算周期:甲乙双方确认货款,采取按月结算的方式,分期付款。2.结算依据:以经甲方验收人签字的乙方《送货单》和甲方出具的《验收单》为最终凭证。3.付款方式:根据双方核对无误的上月供货总额,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等额增值税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将上月货款支付给乙方。如特殊情况按实际发生情况付款。4.乙方账户信息: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开户账号:第五条合同期限本合同有效期自2026年3月1日起至2027年2月28日止。第六条违约责任乙方交付的商品不符合约定质量标准的,除按本合同第二条处理外,还应向甲方支付不合格商品总价款5%的违约金。情节严重或屡次发生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第七条免责条款1.因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战争、重大疫情及政策变化等)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受影响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证明,可免除相应违约责任。2.因市政建设、停电等非甲乙双方原因导致供货延迟,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及时通知甲方。第八条其他约定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书面补充协议。2.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经办人(签字):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经办人(签字):________合同签订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合同签订地点:阿克苏地区库车市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各类蔬菜水果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