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矿产勘查和地质技术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河北省煤田地质局第二地质队(河北省干热岩研究中心)2026)



一、合同编号: RS202603
二、合同名称: 矿产勘查和地质技术服务等5个项目调研与信息收集其他商务服务合同
三、项目编号: HB2026023430030005
四、项目名称: 矿产勘查和地质技术服务等5个项目调研与信息收集其他商务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河北省煤田地质局第二地质队(河北省干热岩研究中心)
地 址: 邢台市襄都区红星街1367号
联系方式:0319-5252750
供应商(乙方):河北开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桥西区中华南大街176号万豪大厦A座2716室
联系方式:0311-69066613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5个项目调研与信息收集其他商务服务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
主要标的数量:1批
主要标的单价:370
合同金额: 1274.025648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03-26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03-26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人力资源服务合同.pdf

人力资源服务合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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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勘查和地质技术服务等5个项目调研与信息收集其他商务服务合同甲方:河北省煤田地质局第二地质队(河北省干热岩研究中心)法定代表人:王风才联系地址:邢台市襄都区红星街1367号联系电话:0319-5252750乙方:河北开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周素霞联系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中华南大街176号万豪大厦A座2716室联系电话:0311-69066613依照《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项目名称:河北省煤田二队矿产勘查和地质技术服务、河北省华北地台北缘重点区高纯石英矿调查选区评价、河北省邢台市经开区一带基岩热储地热资源勘查、河北省丰宁县草原乡北台子萤石矿普查、河北省邢台市丰盈-高望勘查区煤炭普查5个项目调研与信息收集其他商务服务。二、服务期限及总金额:本合同期限依据财政预算执行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项目费用总额为:12740256.48元(大写:壹仟贰佰柒拾肆万零贰佰伍拾陆元肆角捌分),最终合同完成总额以双方确认的实际完成金额为准。项目费用总额包括人力资源费用、管理服务费、税金及附加等其他所有费用。三、服务内容及要求:1、乙方提供劳务、技术及辅助设备等的人力资源服务,按照甲方工程项目管理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所承揽的服务内容。2、乙方履行用人单位义务,与劳务人员(包括:外包人员、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发放劳动报酬,缴纳保险;负责处理劳务人员提出的劳动仲裁、诉讼等事宜;负责劳务人员的聘用、辞退、解约、档案管理等工作。3、乙方在服务中应做到文明施工,管理到位,安全防护措施齐全,遵守甲方施工现场有关安全生产、操作规范、劳动纪律等管理制度,服从现场调度安排,确保安全生产,完成项目及有关的各项工作。四、服务具体事项:1、项目范围为本次商务服务涉及从事矿产资源的勘查、评价、研究,以及工程测量、地质灾害防治勘查、监理、危险性评估等业务相关的人力资源服务。2、乙方应根据项目工程量、技术要求、成果验收等标准和要求按项目、分阶段合理安排劳务人员、辅助仪器设备及相关技术的服务,确保甲方项目的顺利开工直至项目结束。3、乙方应按照甲方的管理规范进行工作,并根据甲方施工要求和技术标准接受甲方对乙方工作过程、内容的监督、检验;对于经甲方检验未达标的工作成果,甲方有权让乙方返工或赔偿。五、项目费用及结算方式1、项目费用:包括人力资源费用、管理服务费、税金及附加等其他所有费用。(1)人力资源费用:用工成本即劳务人员工资待遇,执行甲方《钻探项目管理办法细则》等有关规定。①外包人员人力资源费用为用工成本。②派遣人员人力资源费用为用工成本及社保单位部分。(2)管理服务费:①普通岗位外包人员165元/人/月,高空作业外包人员370元/人/月,包括保险、服务费、税金及附加等全部费用;②派遣人员50元/人/月,包括服务费、税金及附加等全部费用。(3)税金及附加等其他所有费用:外包人员用工成本的税金及附加等其他所有费用。综合考虑乙方人力资源服务的工作内容、工作量、用工人数、岗位工资标准等因素,以双方确认的项目费用总额办理结算转账。每月10日前,乙方以费用付款通知单的形式向甲方发送项目费用清单,具体方式包括电子邮件、传真或邮递文件。2、每月15日前,甲方将项目费用转账至乙方指定账户。乙方应在收到甲方转账费用后开具专用发票并交至甲方。3、项目费用支付方式:转账。乙方账户名称:河北开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开户行行号:309121000217开户行账号:5720101001012678184、每月乙方应自项目费用到账起2日内完成人员工资待遇的支付。5、甲方为响应工程项目招标或施工管理要求,部分技术及辅助设备服务费用以及人力资源服务有特殊需求致使部分管理服务费用发生变化的,双方将协商特殊管理服务费所涉及的人员范围和用工量,签订补充协议,并以双方书面确认的实际发生金额为结算依据。六、甲方权利及义务1、甲方为乙方人员提供岗位工作所需的劳保用品。对首次上岗的乙方人员,甲方协助乙方对其进行安全和操作规程及甲方内部规章制度方面的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2、甲方有权监督、指导服务事项进展,并对乙方的服务工作做出明确、清晰、合理的要求,并提出改进意见。在项目服务期限内,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向乙方提出调整、变更人员及相关技术外包服务等要求,乙方应及时按照甲方要求进行相应调整、变更、补充工作。3、甲方有权对乙方劳务人员的服务内容、表现及劳动纪律进行监督检查和奖惩管理,并有权予以清退并通知乙方更换劳务人员。(1)操作技能、身体条件、工作表现等达不到岗位要求的;(2)不遵守甲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管理制度、不服从甲方生产调度安排、监督指导,影响项目安全生产、工作质量、正常施工秩序的;(3)违反甲方有关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工作安排等,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或损害甲方利益和形象的;(4)影响员工团结协作,擅自离岗、脱岗、旷工等不配合现场工作安排的;以上情况,甲方提出清退、更换人员名单后,乙方应及时调换合格人员,以免影响甲方正常的生产管理秩序。4、甲方应为乙方劳务人员提供安全、符合国家劳动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工作场所和完成项目任务所必须的工具设备等工作条件。5、甲方可指定相关负责人按照甲乙双方的约定对乙方劳务人员完成工作任务情况进行审核和确认。6、甲方按照岗位工资标准、福利待遇等内部管理规定,按日历月、分项目计算乙方劳务人员的项目费用。7、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项目费用。七、乙方权利及义务1、合同签订后,乙方按服务约定时间开始实施服务。乙方应按服务工作内容、工作量选派符合项目及岗位要求的人员。人员应具备初中及以上文化水平,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无不良、违法记录。乙方劳务人员应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接受甲方的监督,并保证服务期间员工队伍的稳定。2、乙方应为其劳务人员办理缴纳保险。①外包人员:为外包人员缴纳商业保险。(投保商业保险:普通岗位人员购买金额至少为80万元的商业保险;高空作业工种人员购买金额至少为120万元的商业保险。②派遣人员:为派遣人员在邢台市参保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3、由乙方负责劳务人员管理的有关事宜(1)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发放劳动报酬等;(2)负责劳务人员的保险缴纳;(3)配合甲方对劳务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工作;(4)提供残疾人派遣以及就业政策咨询、人员引荐等服务,并负责协助或代理甲方完成残疾人就业申报业务的办理;(5)处理劳务人员所提出的劳动仲裁、劳动诉讼等事宜;(6)负责劳务人员的人事档案管理;(7)其他乙方为完成人力资源服务所需的管理事宜。4、乙方应确保及时、合理、妥善地处理劳务人员的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工伤赔偿、劳动争议等工作;确保积极、稳妥地处理劳务人员所提出的劳动人事仲裁、劳动诉讼等事件,避免妨碍甲方的正常工作或给甲方带来不利的社会影响。5、甲方确定拟派劳务人员数量、岗位后,乙方确保2个工作日内办理好劳务服务相关手续,及时向甲方派遣人员,避免影响甲方项目的正常开展。服务期限内如遇劳务人员调整等情况,乙方同样应确保2个工作日内办理好相关事宜。6、乙方应教育劳务人员遵守甲方的管理规定、业务流程、操作规范、安全生产等制度,尽快、全面熟悉掌握岗位工作所需技能,为甲方提供高效率、高标准、高品质服务。7、乙方要严格执行巡视检查制度,检查劳务人员的工作情况、健康状况,及时对巡检情况进行登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对劳务人员完成工作的检查结果、意见及时做出整改,保证人力资源服务工作的良好、顺利进行。8、乙方对所提供的人力资源服务事项行使必要的管理权,但该管理权的行使不得违背甲方商业利益,且不得违反甲方对完成本合同服务事务的要求。9、乙方可依据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对甲方损害乙方劳务人员人身、财产利益等行为提出意见和改进要求。10、服务过程中,乙方人员发生人身伤亡事故时,乙方应迅速、全方位的安排、处理工伤事故,及时稳妥的办理员工的工伤认定、工伤鉴定以及保险理赔、善后等相关事宜。外包人员出现人身伤亡事故的,乙方应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进行工伤认定、鉴定、待遇的办理,并承担全部相关责任及费用,如有超出条例标准的费用及赔偿金额,均由乙方负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11、保证员工保险的正常参保缴费。八、违约责任:1、乙方在项目服务开始后,任何一个月内不能按时交付达标的劳动成果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可要求乙方赔偿甲方损失;2、乙方人员在工作中给甲方或甲方员工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或甲方员工承担赔偿责任;3、任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解除本合同或违约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有关费用由违约方承担。九、保密条款:甲乙双方对本合同的内容以及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获得的对方的信息,均负有保密义务。乙方应保守甲方的各项商业秘密,不得将有关资料透露给任何第三方。乙方应教育人员保守甲方的各项商业秘密,如因乙方人员原因导致甲方有关的商业秘密泄露的,乙方及乙方人员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十、通知与送达1、双方之间的任何通知及通讯应以书面形式,通过传真、电子图文、专人派送(包括快递)等方式送达至甲乙双方指定的联系人及地址,具体联系方式如下:甲方联系人:胡龙飞,联系电话:0319-5252750,电子邮箱:453192980@qq.com,联系地址:邢台市襄都区红星街1367号乙方联系人:尹丽霞,联系电话:0311-690666133549239274@qq.com,电子邮箱:联系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中华南大街176号万豪大厦A座2716室2、如遇双方或一方联系人不能履行本合同义务时,双方或对方应及时沟通和更换联系人。3、通知或通讯被认定的送达时间应按如下规定:(1)如为传真或电子图文,则应以传送记录或电脑所显示的发送时间为准。若传送时间为该日下午五时之后,则送达日期应认定为在接收地的下一个工作日;(2)若为专人派送(包括特快专递方式派送),以收件之日期为准;(3)以挂号邮件递送时,按邮局出具收据之日起七日为准。十一、争议解决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解决的,甲乙双方均有权申请邢台仲裁委员会仲裁。十二、其他事项1、本合同在履行中,遇国家新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河北省财政预算管理规定及提供服务地区的政府规定与本合同条款发生矛盾时,甲乙双方应当协商变更相应条款,以达到符合相关法规要求之目的。2、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均应认真遵守执行,不得擅自变更、修改。如双方协商同意增加或修改条款内容时,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河北省煤田地质局第二地质队乙方:河北开顺人力资源服务(河北省干热岩研究中心)有限公司机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日期:70336签署日期:2026年3月26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矿产勘查和地质技术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河北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