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高质量发展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 赤霉酸采购合同公告(泸县农业农村局2026)
一、合同编号:N5105212026000008-2
二、合同名称:泸县2025年省级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天府良种育繁推工程)项目
三、项目编号:N5105212026000008
四、项目名称:泸县2025年省级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天府良种育繁推工程)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泸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泸县玉蟾大道444号
联系方式:0830-8130097
供应商(乙方):四川智信恒久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长乐街二段6号1幢3号
联系方式:18008234653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泸县2025年省级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天府良种育繁推工程)项目
1(批)
¥800,000.00
¥800,000.00
25kg/袋、100ml/瓶
合同金额: 8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捌拾万元整
履约期限:2026年03月12日至2026年04月01日
履约地点:泸县指定乡镇(甲方指定地点)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年03月1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年03月27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合同-四川智信恒久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泸县2025年省级财政项目.pdf
合同-四川智信恒久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泸县2025年省级财政项目.pdf
泸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03月27日
采购项目名称:泸县2025年省级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天府良种育繁推工程)项目(第二包)采购项目编号:N5105212026000008·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编号:N5105212026000008-2采购人(甲方):泸县农业农村局供应商(乙方):四川智信恒久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地点:泸县农业农村局签订时间:2026年3月日第1页共10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如下条款:一、项目信息1.1.采购项目名称:泸县2025年省级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天府良种育繁推工程)项目1.2.采购项目编号:N51052120260000081.3.采购计划编号:510521252102000034341.4.政府采购组织形式:分散采购1.5.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1.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情况: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中小企业:是1.7项目内容:序号标的名称单价数量金额计量单位品牌规格型号1复合肥料硫酸钾型3700元/吨162.162吨60.00万元吨施遍天下25kg/袋2赤霉酸9.20元/瓶21740瓶20.00万元瓶鲁抗100ml/瓶注:1.复合肥料硫酸钾型采购预算全部用于本次采购。由于本项采购资金全部用于采购复合肥料硫酸钾型,导致中标人在报价时无法将数量进行化整处理。所采货物交货时不足1公斤的按1公斤进行供货,超出部分的价格不计入本次招标的总金额内。2.赤霉酸采购预算全部用于本次采购。由于本项采购资金全部用于采购赤霉酸,导致中标人在报价时无法将数进行化整处理。所采货物交货时不足1瓶的按1瓶进行供货,超出部分的价格不计入本次招标的总金额内。二、货物要求2.1.质量要求2.1.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第2页共10页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2.1.2.乙方所提供的所有货物、辅材中属于《国家强制性货物认证目录》范围内货物的,均通过国家强制性货物认证并取得认证证书。2.1.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规定。2.1.4.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等。上述文件应包装好随货物一同发运。2.2.包装方式及运输方式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2.3.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2.3.1.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应保证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备合同约定的性能。存在保修期的,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合格后在采购文件规定的保修期或者乙方书面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保修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52.3.2.在保修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2.3.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15日内免费更换有缺陷的货物。2.3.4.在质保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8.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2.3.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有权从剩余款项中扣除相应费用,若有不足部分另行向乙方追偿,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2.4.其他要求2.4.1签订合同后,乙方负责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并负责装卸。货物交接时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该批次的产品合格检测报告,并抽样留存备检,否则甲方有权第3页共10页拒绝收货;货物交接必须在甲方工作人员或指定人员在现场监督下进行,否则交接无效,甲方有权拒绝验收。甲方对送达的每批次货物进行抽样送检,由具有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检验报告,检验费用由中标人支付。2.4.2乙方在按合同要求供货的同时,要做好配套的技术指导和培训服务。2.4.3乙方须协助项目登记造册和分发货物,向采购人提供现场照片和出库单、收货单等,并提供该产品的使用说明书。三、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付款进度安排3.1.合同价款本合同总金额为¥8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捌拾万元整)3.2.支付方式分期付款3.3.付款进度安排1、全部货物发放完毕并验收合格后,达到付款条件(收到付款申请和对应发票)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5.00%。2、在当年制种过程中使用后无质量问题,达到付款条件(收到付款申请和对应发票)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四、合同履行4.1.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4.2.交货地点:泸县指定乡镇(甲方指定地点)五、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5.1、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中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以及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验收时数量以现场验收为准,质量以验收时现场抽检检测报告为准。5.2、详见采购文件和中标(成交)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6.1.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对乙方提供的货物进行验收。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完成相关项目实施工作。甲方未在约定的期限内对乙方履约提出任何异议或者第4页共10页向乙方作出任何说明的,视为验收通过。但甲方因客观原因(如专业人员不足、检测设备缺失)无法及时验收的,可与乙方协商延长验收期限,不视为验收通过。6.2.根据本合同规定,满足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供应商付款的条件。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7.1.乙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7.2.乙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合同价款。7.3.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充分合理安排,确保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符合合同有关要求。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甲方的履约检查及验收,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协调工作。八、违约责任n18.1.质量瑕疵的违约责任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修理、重作、更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8.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8.2.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影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8.2.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的计算方法为:按合同金额的万分之五/天计算。如果涉及公共利益,且赔偿金额无法弥补公共利益损失,甲方可要求继续履行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8.2.3.迟延支付的违约责任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支付逾期付款利息,计算方法为:未付款项万分之一/天。若因财政审批流程,不可抗力等客观非甲方原因导致逾期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第5页共10页8.3.违法分包、转包的违约责任乙方将项目转包、违法分包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立即全额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九、争议解决方法9.1.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有关组织申请调解。合同一方或双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有权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9.2.如甲乙双方有争议的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其他部分应当继续履行。十、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合同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政府采购合同及其变更、补充协议(2)中标(成交)通知书(3)投标(响应)文件(4)采购文件(5)有关技术文件(6)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十一、其他条款11.1.履约保证金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不收取。11.2.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1.2.1.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1.2.2.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5天内及时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详细报告,以及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证据。第6页共10页11.2.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11.3.权利瑕疵担保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乙方保证在交付的货物上不存在抵押权等担保物权。如甲方使用上述货物构成对第三人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1.4.知识产权保护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等权利。因违反前述约定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向第三人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依法向第三人赔偿后,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有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11.5.保密义务甲、乙双方对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均有保密义务且不受合同有效期所限,直至该信息成为公开信息。泄露、不正当地使用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应当承担相应责任。甲方因法律法规、政府监管、司法机关、仲裁机构依法要求披露保密信息,或依据政府采购规定必须公开的,不构成违约,不承式担责任,甲方应在法律允许的范围提前通知乙方。血国11.6.售后服务L除项目不涉及或采购活动中明确约定无须承担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移动及技术支持;(2)提供货物所需的辅助材料;(3)在制造商所在地或指定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废弃处置等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11.7.合同变更、中止与终止甲乙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甲乙双方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第7页共10页11.7.1.合同的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在合同价款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并就此与乙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11.7.2.合同的中止11.7.2.1.合同签订后,因询问、质疑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甲方应当中止履行合同,因供应商就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中止合同的履行。11,7.2.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其他情形,乙方有义务及时告知甲方。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中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消除相关情形或者提供适当担保。乙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约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拒绝继续履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11.7.2.3.乙方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乙方没有及时告知甲方,致使合同履行发生困难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履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11.7.2.4.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为由中止合同。11.7.3.合同的终止11.7.3.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11.7.3.2.任一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构成根本性违约的,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11.7.4.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11.8.合同分包第8页共10页乙方不得将合同转包给其他供应商。涉及合同分包的,乙方应根据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规定进行合同分包。乙方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向中小企业依法分包的,乙方应当按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签订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属于本合同组成部分。11.9.法律适用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本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的,双方当事人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修改本合同的相关条款。十二、合同生效及其他12.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12.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签订的补充合同,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12.3.本合同一式肆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持有贰份,乙方持有壹份,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单位名称(盖章)泸县农业农村局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章)A地址开户银行银行账号联系电话乙方单位名称(盖章)四川智信恒久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章)1.地址泸州市龙马潭区长乐街二段6号1幢3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泸州自贸区支行银行账号22171801040000691联系电话18008234653tL第10页共10页采购项目名称:泸县2025年省级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天府良种育繁推工程)项目(第二包)采购项目编号:N5105212026000008·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编号:N5105212026000008-2采购人(甲方):泸县农业农村局供应商(乙方):四川智信恒久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地点:泸县农业农村局签订时间:2026年3月日第1页共10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如下条款:一、项目信息1.1.采购项目名称:泸县2025年省级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天府良种育繁推工程)项目1.2.采购项目编号:N51052120260000081.3.采购计划编号:510521252102000034341.4.政府采购组织形式:分散采购1.5.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1.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情况: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中小企业:是1.7项目内容:序号标的名称单价数量金额计量单位品牌规格型号1复合肥料硫酸钾型3700元/吨162.162吨60.00万元吨施遍天下25kg/袋2赤霉酸9.20元/瓶21740瓶20.00万元瓶鲁抗100ml/瓶注:1.复合肥料硫酸钾型采购预算全部用于本次采购。由于本项采购资金全部用于采购复合肥料硫酸钾型,导致中标人在报价时无法将数量进行化整处理。所采货物交货时不足1公斤的按1公斤进行供货,超出部分的价格不计入本次招标的总金额内。2.赤霉酸采购预算全部用于本次采购。由于本项采购资金全部用于采购赤霉酸,导致中标人在报价时无法将数进行化整处理。所采货物交货时不足1瓶的按1瓶进行供货,超出部分的价格不计入本次招标的总金额内。二、货物要求2.1.质量要求2.1.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第2页共10页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2.1.2.乙方所提供的所有货物、辅材中属于《国家强制性货物认证目录》范围内货物的,均通过国家强制性货物认证并取得认证证书。2.1.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规定。2.1.4.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等。上述文件应包装好随货物一同发运。2.2.包装方式及运输方式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2.3.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2.3.1.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应保证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备合同约定的性能。存在保修期的,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合格后在采购文件规定的保修期或者乙方书面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保修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52.3.2.在保修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2.3.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15日内免费更换有缺陷的货物。2.3.4.在质保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8.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2.3.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有权从剩余款项中扣除相应费用,若有不足部分另行向乙方追偿,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2.4.其他要求2.4.1签订合同后,乙方负责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并负责装卸。货物交接时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该批次的产品合格检测报告,并抽样留存备检,否则甲方有权第3页共10页拒绝收货;货物交接必须在甲方工作人员或指定人员在现场监督下进行,否则交接无效,甲方有权拒绝验收。甲方对送达的每批次货物进行抽样送检,由具有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检验报告,检验费用由中标人支付。2.4.2乙方在按合同要求供货的同时,要做好配套的技术指导和培训服务。2.4.3乙方须协助项目登记造册和分发货物,向采购人提供现场照片和出库单、收货单等,并提供该产品的使用说明书。三、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付款进度安排3.1.合同价款本合同总金额为¥8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捌拾万元整)3.2.支付方式分期付款3.3.付款进度安排1、全部货物发放完毕并验收合格后,达到付款条件(收到付款申请和对应发票)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5.00%。2、在当年制种过程中使用后无质量问题,达到付款条件(收到付款申请和对应发票)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四、合同履行4.1.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4.2.交货地点:泸县指定乡镇(甲方指定地点)五、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5.1、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中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以及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验收时数量以现场验收为准,质量以验收时现场抽检检测报告为准。5.2、详见采购文件和中标(成交)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6.1.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对乙方提供的货物进行验收。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完成相关项目实施工作。甲方未在约定的期限内对乙方履约提出任何异议或者第4页共10页向乙方作出任何说明的,视为验收通过。但甲方因客观原因(如专业人员不足、检测设备缺失)无法及时验收的,可与乙方协商延长验收期限,不视为验收通过。6.2.根据本合同规定,满足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供应商付款的条件。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7.1.乙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7.2.乙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合同价款。7.3.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充分合理安排,确保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符合合同有关要求。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甲方的履约检查及验收,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协调工作。八、违约责任n18.1.质量瑕疵的违约责任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修理、重作、更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8.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8.2.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影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8.2.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的计算方法为:按合同金额的万分之五/天计算。如果涉及公共利益,且赔偿金额无法弥补公共利益损失,甲方可要求继续履行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8.2.3.迟延支付的违约责任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支付逾期付款利息,计算方法为:未付款项万分之一/天。若因财政审批流程,不可抗力等客观非甲方原因导致逾期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第5页共10页8.3.违法分包、转包的违约责任乙方将项目转包、违法分包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立即全额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九、争议解决方法9.1.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有关组织申请调解。合同一方或双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有权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9.2.如甲乙双方有争议的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其他部分应当继续履行。十、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合同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政府采购合同及其变更、补充协议(2)中标(成交)通知书(3)投标(响应)文件(4)采购文件(5)有关技术文件(6)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十一、其他条款11.1.履约保证金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不收取。11.2.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1.2.1.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1.2.2.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5天内及时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详细报告,以及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证据。第6页共10页11.2.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11.3.权利瑕疵担保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乙方保证在交付的货物上不存在抵押权等担保物权。如甲方使用上述货物构成对第三人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1.4.知识产权保护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等权利。因违反前述约定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向第三人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依法向第三人赔偿后,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有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11.5.保密义务甲、乙双方对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均有保密义务且不受合同有效期所限,直至该信息成为公开信息。泄露、不正当地使用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应当承担相应责任。甲方因法律法规、政府监管、司法机关、仲裁机构依法要求披露保密信息,或依据政府采购规定必须公开的,不构成违约,不承式担责任,甲方应在法律允许的范围提前通知乙方。血国11.6.售后服务L除项目不涉及或采购活动中明确约定无须承担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移动及技术支持;(2)提供货物所需的辅助材料;(3)在制造商所在地或指定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废弃处置等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11.7.合同变更、中止与终止甲乙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甲乙双方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第7页共10页11.7.1.合同的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在合同价款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并就此与乙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11.7.2.合同的中止11.7.2.1.合同签订后,因询问、质疑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甲方应当中止履行合同,因供应商就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中止合同的履行。11,7.2.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其他情形,乙方有义务及时告知甲方。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中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消除相关情形或者提供适当担保。乙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约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拒绝继续履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11.7.2.3.乙方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乙方没有及时告知甲方,致使合同履行发生困难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履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11.7.2.4.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为由中止合同。11.7.3.合同的终止11.7.3.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11.7.3.2.任一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构成根本性违约的,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11.7.4.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11.8.合同分包第8页共10页乙方不得将合同转包给其他供应商。涉及合同分包的,乙方应根据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规定进行合同分包。乙方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向中小企业依法分包的,乙方应当按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签订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属于本合同组成部分。11.9.法律适用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本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的,双方当事人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修改本合同的相关条款。十二、合同生效及其他12.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12.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签订的补充合同,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12.3.本合同一式肆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持有贰份,乙方持有壹份,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单位名称(盖章)泸县农业农村局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章)A地址开户银行银行账号联系电话乙方单位名称(盖章)四川智信恒久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章)地址泸州市龙马潭区长乐街二段6号1幢3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泸州自贸区支行银行账号22171801040000691联系电话18008234653tL第10页共10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农业高质量发展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 赤霉酸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