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厅一窗受理服务外包 服务外包 保洁物业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2026)
一、合同编号:洪经[2026]F10100006-01
二、合同名称:区行政服务中心大厅一窗受理服务外包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洪经[2026]F10100006
四、项目名称:区行政服务中心大厅一窗受理服务外包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地址: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榴云路15号
联系方式:15070909008
供应商(乙方):江西银雁信用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侨谊路2号427室
联系方式:18170****80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经开区行政服务大厅“一窗受理”服务外包项目
1(项)
¥1,878,888.00
¥1,878,888.00
实现“受审分离”,“前台综合受理业务,后台分类审批,窗口统一出件”。服务内容包括:前台综合受理,材料流转及出件,大厅导办、引办、帮办代办服务、自助设备指导服务、大厅线上/线下咨询、投诉接待服务、大厅秩序、文明服务、双休节假日延时错时服务、大厅保洁物业服务等。
合同金额: 1,878,888.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捌拾柒万捌仟捌佰捌拾捌元整
履约期限:2026年03月01日至2027年02月28日
履约地点: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年03月26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年03月27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合同附件:
服务合同(政府采购合同).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2026年03月27日
服务合同(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名称: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服务大厅“一窗受理”服务外包项目项目编号:JXZH-2026005-CS(ZX)第二次采购条目编号:洪购2026F000204881甲方(买方):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乙方(卖方):江西银雁信用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地点:南昌签订日期:二零二六年3月26日甲方: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乙方:江西银雁信用服务有限公司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友好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一致同意订立合同条款如下:第一章服务内容及合同期限第一条、项目背景加快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强调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提供办事窗口服务的地区,要健全完善和督促落实相关服务标准,合理确定政府购买服务价格,支持有条件的地区按照行政办事员(政务服务综合窗口办事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开展等级认定、定岗晋级等工作,增强人员队伍的稳定性。”及《江西省关于深入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号改革工程”的意见》强调的:“加快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加强窗口服务培训和考核,组建职业化、专业化政务服务队伍;大力推进政务服务便利化改革;加快通用‘综合窗口’建设,推进综合受理‘一窗化’等”政务服务改革任务”;响应中心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落实并形成一个专业化、高素质、复合型的综合受理人员队伍,承担窗口受理工作,实行统一窗口服务管理、统一政务服务标准、统一对外综合受理、统一对内衔接流转,切实提升经开区政务服务效能,树立良好的政务服务形象。第二条、服务内容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大厅服务外包项目服务内容包括2但不限于:咨询、导办、预审、收件、信息录入及出件、帮办代办、文明城市建设、资料传递、投诉处理、政务信息化服务等一条龙综合服务、窗口服务、前台引导、咨询服务、大厅管理、服务质量管理等工作。第三条、信息化服务要求根据甲方的构建要求,协助做好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打通各部门数据壁垒,促进了信息共享互认,具有信息安全、数据湖源、可信共识的特性,做好政务服务信息化建设。信息化服务主要是维护及日常使用涉及系统江西省政务服务网、江西省政务服务网一窗式综合受理平台、江西省网上审批系统、江西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系统、江西省工程项目审批系统、“赣服通”经开分厅、政务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等软件系统中心大厅电子设备运维等。1、协助做好智慧服务大厅系统日常维护工作智能化大厅系统主要以政务服务办理过程中涉及到的相关智慧终端设备为基础,通过将周边硬件设备与系统进行深度集成,实现事项办理过程当中的智能化、快速化业务处理,以辅助服务设备的建设提高中心服务水平,打造智能化便民办事服务大厅,使公众充分享受到信息化带来的便利,提升公众办事体验,提高办事效率。做好智慧服务大厅后台系统与大厅叫号系统、评价器、监控等系统的日常使用及维护工作。2、协助做好政务服务信息化推进工作3配合省政务办、市政数局加强政务服务信息化建设,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开展。加快政务服务信息化平台建设,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完成制定执法事项清单,加大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力度。按省、市局要求做好政务服务网、“互联网+监管”、“赣服通”、江西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系统、江西省工程项目审批系统等政务服务平台的推进工作。3、技术支持及管理能力能更好保障政务大厅服务运营质量,实现窗口调度、办件监控、服务质控、数据可视化,供应商需针对本项目提供数字化运营管理类辅助系统及人员管理类辅助系统,至少具有数字化管理、运营管理、考勤管理、政府服务考核管理等功能,保证甲方的日常使用。第四条、合同服务周期为12个月,即从2026年3月1日至2027年2月28日。第二章项目绩效考核主要指标第五条、服务外包项目绩效考核主要指标为政务大厅服务质量品质,促进服务外包项目的长效管理,现制定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大厅“一窗受理”服务外包项目考核办法。甲方对乙方每季度进行百分制工作考核,工作考核的结果将作为对乙方服务质量评价、服务费发放的依据。1、考核内容:业务能力、积极响应、创新能力、投诉处理、服M务完成情况、制度管理及落实情况等,具体以甲方的考核标准和机制4为准。2、考核方式:每季度评分一次,评分100分为满分,考核得分在90分(含)以上,全额支付该季度服务外包费用;考核得分低于90分高于80分(含)的,将扣除季度服务外包费用的1%;评分低于80分(不含)为不合格,将扣除季度服务外包费用的3%并发出《整改通知书》,乙方整改后应提交整改报告(含整改前/整改后对比)给考核小组,如成交供应商拒不改正的,在发出两次整改通知书后,甲方有权决定是否单方面解除合同,一切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3、复议:乙方对甲方的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10天内向甲方申请对考核结果进行复议,甲方在15个工作日内公布复议结果。第三章双方权利义务第六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有权对乙方就服务项目所做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甲方在监督检查中提到的整改意见,乙方需立即整改,并提交书面的整改材料。乙方整改后仍不能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2、在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向乙方提供相关的、必要的信息,并保证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3、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相关人员配合乙方开展工作,甲方协调乙方与入驻单位间的沟通事宜。4、项目实施过程中,甲方负责提供本项目必要的办公室和办公设施,以满足服务需要。但乙方因内部管理需要的办公设备及耗材由5乙方自行配备。5、若乙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重大事故,对甲方造成恶劣影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依法向乙方追究损失。第四章费用、支付及验收方式第七条、合同金额:壹佰捌拾柒万捌仟捌佰捌拾捌元整(¥:1878888.00)。第八条、付款方式服务期内,本项目费用按季度支付。以合同签订日为起算点,每3个月为一个季度。乙方应于每季度第3个月向甲方提供合法的发票、相关凭证及必要的佐证材料,经甲方审核通过后,于15个工作日内)将款项支付给乙方。第九条、关于验收1、乙方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服务需求一览表及详细服务要求”的规定及响应文件承诺所投服务条款(响应文件响应更优的以响应文件为准)实施外包服务,服务各项报告等技术文件按采购要求交甲方确认、验收。2、乙方不得转包及分包,不得降低服务质量。3、每季组织进行评估考核,经过甲方与乙方双方检验认可后,签署验收报告。4、当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时,甲方向乙方签发验收报告。(1)乙方按照合同规定完成季度工作。6(2)乙方按照合同规定完成项目全部工作。第五章知识产权及保密要求第十条、乙方应与甲方签定保密协议,对于因本合同的订立和履行过程中,乙方所获得的甲方包括但不限于资料、文件、技术秘密等,负有保密义务。该保密义务在本合同期满或解除后仍然有效。第六章违约责任第十一条、乙方存在下列情况的,引发的后续问题(含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1、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2、严重失职,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3、本项目所包含服务内容中的相关工作因业务不熟悉或工作态度等原因引起办事企业和群众投诉累计3次以上且经确认属实。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甲乙双方不履行本合同义务,造成对方实际损失的,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实际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若损失无法计算则按合同价的10%支付,双方立即解除合同。第七章变更和终止第十二条、合同变更和终止说明71、协议双方对协议的变更或终止,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确认。夫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终止协议,否则构成违约。2、如因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情势变更、政策等原因造成合同无法履行,导致合同提前终止的,任何一方均应提前30日通知合同相对方。乙方应配合甲方将其服务业务全部或部分平稳交接至甲方指定的第三方,甲方应为该等交接提供必要的条件与合理的时间。(第八章争议解决第十三条、基于本合同发生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解决的,甲乙双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九章免责条款第十四条、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遭受该事件的一方应在合理时间内用可能的最快捷的方式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在十五日内提供证明文件说明该事件的细节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本合同的原因,然后由双方协商是否延期履行本合同或终止本合同。因不可抗力原因未履行合同的,未履行一方对另一方不承担违约责任。第十章生效及其他事项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六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起8生效,本协议签订后如需修改变更,须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以签订补充协议进行修改。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所载内容为准。甲方(盖章):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地址: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榴云路15号日期:二零二六年月日乙方(盖章):江西银雁信用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绿地双子塔A2栋2902室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南昌红谷滩支行银行账号:1502210009300437486日期:二零二六年3月26日9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大厅服务外包项目考核明细序号考核项目考核内容分值检查方式得分情况1项目服务业务能力平均分90分以上得30分,85分得20分,80分以上得15分,80分以下不得分130分日常抽查及群众反馈2积极响应对配合管委会或政务中心交代的工作积极响应,未达到工作要求1次扣5分,3次以上15分不得分。根据各相关单位评定,取平均值3创新能力对政务服务工作创新能力进行评估(合同服务周期内,开展创新政务服务工作的得5分,未开展的不得分)5分以创新服务提交的材料为准4投诉处理项目投诉处理及时并满意得10分,否则不得分。10分单据抽查、领导巡查评价5服务内容完成情况1.服务出错扣2.5分,服务内容不达标扣2.5分,应知应上级各项检出错扣2.5分,现场秩序问题;2.配合开展文明测评工作任务未达标或市区检查建导致扣分酌情扣分,最多扣10分130分各项检查和文明测评结果公布6制度管理公司制度管理有可行性得4分:符合工作需要得3分;严格执行得3分;不可行,不符10分合工作需要,不落实不执行,此项不得分。不定期抽查执行情况(考核机制报政务服务中心备案)7媒体曝光被省、市、区检查或被新闻媒体曝光一次票否决。总分80分以下媒体曝光记录8加分项得到省级表扬加(10分)、市级加(5分)、区级(加3分)(含媒体、报纸、文件),同一事项10分取最高分,不可叠加。表扬记录1010.2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供应商须提供的证明材料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的(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服务大厅“一窗受理”服务外包项目)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服务大厅“一窗受理”服务外包项目),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江西银雁信用服务有限公司),从业人员46人,营业收入为282.91万元,资产总额为615.69万元,属于(小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江西银雁信用服务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3月10日备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供应商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3/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大厅一窗受理服务外包 服务外包 保洁物业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