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居环境综合提升项目测绘服务和工程设计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汕头市龙湖区鸥汀街道万石社区集体经济组织2026)
汕头市龙湖区鸥汀街道万石社区集体经济组织采购鸥汀街道万石社区人居环境综合提升项目测绘服务和工程设计服务
采购项目名称:
汕头市龙湖区鸥汀街道万石社区集体经济组织采购鸥汀街道万石社区人居环境综合提升项目测绘服务和工程设计服务
采购项目编码:
440507C037039992601261250
项目业主:
汕头市龙湖区鸥汀街道万石社区集体经济组织
服务机构:
信宇腾远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
汕头市龙湖区鸥汀街道万石社区集体经济组织采购鸥汀街道万石社区人居环境综合提升项目测绘服务和工程设计服务
合同编号:
440507C037039992601261250
合同总金额:
¥94,250.00元
合同签订时间:
2026年02月05日
履约人员:
合同服务期限:
2026年02月05日至2027年12月31日
服务内容:
项目位于汕头市龙湖区鸥汀街道万石社区,主要内容包括对基础设施等进行多维度提升改造,全面优化社区人居环境,助力乡村发展。具体内容为:1.改造石氏大宗祠东侧地块预估约2800㎡,设置免费停车泊位20个,通过绿化种植提升周边环境;2.建设南来街科普园区,面积预估约1500m3.在西溪河沟搭设约700米的护栏,提高安全性能;4.实施南来街"三线”整治、路灯架设等;现拟选一中介机构对本项目进行测绘和工程设计
合同附件
万石社区人居环境综合提升项目测绘服务和工程设计服务合同.pdf
汕头市龙湖区鸥汀街道万石社区集体经济组织 2026-03-27
工程设计合同工程名称:鸥汀街道万石社区人居环境综合提升项目工程地点:汕头市龙湖区鸥汀街道万石社区发包人:汕头市龙湖区鸥汀街道万石社区集体经济组织设计人:信宇腾远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26年2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监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包人:汕头市龙湖区鸥汀街道万石社区集体经济组织设计人:信宇腾远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鸥汀街道万石社区人居环境综合提升项目设计工作,工程地点为汕头市龙湖区鸥汀街道万石社区,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第一条本合同签订依据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第二条设计依据2.1发包人给设计人的委托书或设计中标文件2.2发包人提交的基础资料第三条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构成本合同的文件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3.1合同书3.2发包人要求及委托书第四条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内容项目名称为鸥汀街道万石社区人居环境综合提升项目,服务内容为:地形测绘、初步设计图、设计概算书、施工图。第五条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工程概况、建设项目工程有关基础资料。-1-第六条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交付本项目的地形图、设计图、设计概算书一式四份,交付时间为发包人提交本合同第五条相关资料一个月后。第七条费用本合同设计费根据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进行计算,金额暂定为65250.00元,测绘费按照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2009年)取费,金额暂定为29000.00元,实际支付金额以结算审核报告内容为准。第八条支付方式8.1施工图与预算审核报告完成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测量费付款100%,设计费付款70%。项目结算审核报告完成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设计费付款至100%。8.2设计费由信宇腾远规划设计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代收并开具合法的发票。第九条双方责任9.1发包人责任9.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有关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9.1.2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设计人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且发包人应支付赶工费。9.2设计人责任9.2.1设计人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2-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设计文件(出现9.1.1、9.1.2、规定有关交付设计文件顺延的情况除外)。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9.2.2由于设计人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9.2.3设计人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做及时必要的调整及补充,直到通过各级职能部门的审批。第十条保密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应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第十一条争议处理本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发生争议,发包人与设计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汕头市仲裁委员会仲裁。第十二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2.1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长期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技术咨询服务合同。12.2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本项目上报审查结束为止。12.3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3-议并支付费用。12.4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12.5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一式肆份,发包人贰份,设计人贰份。12.6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发包人:汕头市龙湖区鸥汀街道万石社区集体经济组织(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设计人:信宇腾远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4授权委托书信宇腾远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因业务需要,现授权信宇腾远规划设计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为“鸥汀街道万石社区人居环境综合提升项目”(项目名称)具体实施单位,信宇腾远规划设计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在业务工作中所从事的一切行为事宜及签署的所有文件,我公司均予以承认。项目的财务结算收款单位为信宇腾远规划设计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收款单位:信宇腾远规划设计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收款账号:661375295782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授权单位:信宇腾远规划设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被授权单位:信宇腾远规划设计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人居环境综合提升项目测绘服务和工程设计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