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设备采购合同公告(通城县公安局2026)



一、合同编号:4343433
二、合同名称:交警大队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421222-2026-698
四、项目名称:通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采购办公设备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通城县公安局本级
2、地址:湖北省咸宁市通城县
3、联系方式:0715-4553631
4、供应商(乙方):通城县星荣文体百货店
5、地址:通城县隽水镇
6、联系方式:15872860891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A4彩色喷墨打印机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文本
3、主要标的数量:1台
4、主要标的单价:1680元
5、合同金额:0.168(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履约期限:2026年03月27日至2026年03月27日;履约地点:湖北省咸宁市通城县
7、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
收取金额: 0(万元) 收取比例: 0%

8、采购方式:电子卖场
9、采购计划备案号:421222-2026-00698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03-27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03-27
九、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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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货款支付1付款方式·1、无预付款,货到验收后支付。2、乙方帐户信息: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咸宁通城县支行;开户名:通城县星荣文体百货店;帐号:1818040109200119061;27方联系人及电话:联系人:万荣辉15872860891。六、违约责任1、如7方延期交货,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按合同金额1%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但该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合同金额的5%,逾期超过5日,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2、如任何一方无故解除合同或有其他违约行为,应向对方支付合同金额5%的违约金。七、解决纠纷方式1、双方协商。2、协商不一致,可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3、没有达成仲裁协议,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八、其他1、本合同一式贰份,中文书写,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壹份。2本人同垂双方公字并盖意后生效,合同内容如通国承、法视及政策另行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冰中胜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日期:日期:4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办公设备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