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生活垃圾清运 垃圾清运采购合同公告(邢台市信都区南石门镇人民政府2026)
一、合同编号: XTZY-2026-001
二、合同名称: 2026年农村生活垃圾清运项目
三、项目编号: HB2026028610010001
四、项目名称: 南石门镇2026年农村生活垃圾清运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南石门镇人民政府(本级)
地 址: 南石门镇周公村
联系方式:199-31970701
供应商(乙方):邢台堃晟保洁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邢台市南石门镇东石门村
联系方式:177-03291761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垃圾清运服务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要求:满足采购人需求,并验收合格。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1222600
合同金额: 122.26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履约期限:1年。 服务地点:南石门镇域。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03-27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03-27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垃圾清运合同.pdf
垃圾清运合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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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石门镇农村生活垃圾清运委托协议书甲方:邢台市信都区南石门镇人民政府乙方:邢台堃晟保洁服务有限公司为进一步提高南石门镇环境卫生日常管理工作,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农村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置相关要求,甲方将辖区32个行政村及重点路段交通干道农村生活垃圾清运委托乙方运营代管。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履行各自职责,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签订协议如下:一、协议范围、内容及期限1、甲方采购乙方提供的以下服务;范围及内容包括:南石门镇32个行政村及重点路段交通干道农村生活垃圾清运。2、本合同项目下的服务期限为:自2026年3月27日至2027年3月26日止,共计1年。二、费用支付(一)采用费用据实结算的方式进行委托运营代管。甲方将农村生活垃圾清运业务交给乙方经营管理,乙方按照甲方的管理要求和标准组织清运工作,并接收甲方的监督、指导和检查验收,运营费用由甲方每年共计支付乙方1222600元,按照邢台市信都区财政局拨款后2-3天内转拨给乙方保洁服务费用,合同到期完成服务后30天内须结清乙方年度所有保洁服务费用;(二)因上级政策影响,未能及时拨付到位,乙方应优先保障清运人员工资,期间乙方不能以此为由而不履行本协议规定的相关义务,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协议。三、权力和义务(一)甲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清运业务进行全面技术指导和监督,对检查中发现的环境卫生质量问题及时向乙方提出书面或口头改进意见,有权要求乙方限期予以整改,整改不到位的甲方将视违规情况,按规定标准进行经济罚款,直至终止本协议。2、甲方有权监督检查乙方对员工进行培训的情况,以提高清运服务的技术水平,甲方有权监督检查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情况。3、甲方须按照协议规定按时支付相关费用。4、甲方负责协调乙方与各村委会的关系,解决实际困难,保障乙方作业有序。在项目运行中,如遇大型接待、迎检等应急任务,甲方有权随时调用乙方雇用人员,所产生费用双方另行协商。5、甲方对乙方反映的相关问题应积极协调解决,对作业区域内的生活垃圾清运违法问题,应及时组织人员处理。区南有/6、如遇恶劣天气等特殊情况,甲方应根据有关标准酌情增拨经费或增派人力、设备等予以支持。(二)乙方权利和义务1、乙方应保证垃圾清运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不得无故中断服务。2、乙方应接受甲方的检查、监督及指导,按甲方的要求开展工作,并参加甲方组织的检查和综合考评,积极配合完成甲方临时交办的环境卫生突击性任务。如有具体问题,乙方应提出书面申请,并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甲方临时交办的任务和应急命令造成乙方扩大经济负担时,由双方协解决。3、遇到重大活动、恶劣天气、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乙方除应及时做好管辖地段生活垃圾清运保障工作外,还应服从甲方的统一指挥调动,积极参加相关应急工作,并根据应急命令及时组织人员到位,完成相关工作任务。4、乙方有权根据协议按期领取协议经费,有权对甲方的日常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四、责任承担(一)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协议时,应在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不能履行或需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理由,在取得对方同意后,本协议可以不履行、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以承担违约责任。(二)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修正违约行为,并有权视情况而解除协议。造成双方其他损失的,应赔偿损失。(三)一方无故撤销协议,违约方应按照对方实际损失进行赔偿。:五、附则(一)镇区范围内企事业单位、住宅生活区的生活垃圾清运费用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二)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以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人民法院裁决。(三)未尽事宜,由双方按照合同法和有关规定协商补充。(四)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生效。石门甲访盖章)乙方(盖章)元法人(签字或手章)法人(签字或手章)宏i肉日期:70年月27日日期:3026年3月27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农村生活垃圾清运 垃圾清运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