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A4扫描仪采购合同公告(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检察院2026)



合同编号:353001202600005_001

合同名称:A4扫描仪采购

项目编码:SDGP370200000202601000937

项目名称:A4扫描仪采购

采购人(甲方):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青岛市黄岛区香江路715号

联系方式:83012330

供应商(乙方):青岛康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青岛市市北区辽宁路84号

联系方式:18660297950

合同签订日期:2026-03-24

合同金额:0.3999万元

主要标的名称:扫描仪

规格型号:Q5600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0.399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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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检察院采购合同合同编号:SDGP370200000202601000937第一条本合同所签定产品名称、型号、数量、金额:序号品牌商品型号品类数量单价总价序号1品牌品类紫光扫描仪商品型号Q5600数量1单价3999总价3999合计¥3999.00元人民币金额(大写):叁仟玖佰玖拾玖元整第二条商品交付及验收1.交货时间、地点及运输的负担:由乙方负责免费配送。乙方应按照双方确定的供货时间于签订合同5日内之前将合同所列产品供给甲方指定地址。2.乙方交货时,甲方或甲方指定收货人应同时进行商品检验,检验内容为包装是否完整、无损、数量是否与本合同一致。3.甲方或甲方指定收货人将提货联交与乙方送货员即视为甲方确认收货且验收合格。在验收合格并负责安装到位后有关货物保管、保险、灭失、毁损等的风险由甲方承担,货物所有权亦同时转移给甲方。第三条结算方式结算方式:货到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由甲方支付全额货款乙方户名:青岛康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开户行:建行辽宁路支行账号:37101984310050100754第四条质量保证及保修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是全新、未曾使用过的正规合格商品。2.本合同涉及货物的质量保证期按国家质量三包规定,质保期1年若厂商规定的保修期或货物主要部件的保修期长于国家规定的保修期,应适用该较长的保修期。3.质量保证期内,如设备出现故障,乙方有义务协调处理相关事宜,第五条违约责任(一)合同生效后具有法律责任,甲乙双方应本着信守合同、友好协商的原则,处理本合同有关事宜。(二)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三)如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每延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总货款千分之二的违约金,但总计不超过总价的百分之五。(四)如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间将产品运到甲方指定地点或未按约定时间送到全部产品(经甲方允许可以延期送的产品除外),每延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总货款千分之五的违约金。逾期十五日仍未送到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退还货款,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总货款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第六条其它1.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二份。经双方的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本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甲方(盖章):青岛市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日期:206年3月4乙力(岛康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投投权表:(签字)日: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A4扫描仪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青岛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