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照料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博兴县湖滨镇人民政府2026)
(自行委托)博兴县湖滨镇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居家照料服务项目合同公示
【信息时间:2026-03-27 阅读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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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委托)博兴县湖滨镇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居家照料服务项目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二、合同名称:博兴县湖滨镇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居家照料服务项目
三、项目编号:BZBXGP-2026-0012
四、项目名称:(自行委托)博兴县湖滨镇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居家照料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博兴县湖滨镇人民政府
地 址:博兴县湖滨镇柳桥村驻地
联系方式:0543-2567039
供应商(乙方):博兴县民声居家养老医养服务中心
地 址:博兴县胜利三路380号佳和花园办公楼
联系方式:0543-2912348
六、合同主要信息
(1)合同金额:34万元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主要标的及履约期限、地点等情况详见下方合同文本。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年03月23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年03月26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湖滨合同.pdf
服务合同项目名称:博兴县湖滨镇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居家照料服务项目项目编号:BZBXGP-2026-0012项目包号:BZBXGP-2026-0012A01甲方:博兴县湖滨镇人民政府乙方:博兴县民声居家养老医养服务中心1甲方:博兴县湖滨镇人民政府乙方:博兴县民声居家养老医养服务中心鉴于甲方公开招标,乙方经过合法竞争,中标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现甲、乙双方根据博兴县湖滨镇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居家照料服务项目采购要求,为保障政府公开招标采购项目的顺利实施,确保项目服务质量、进度和效率,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协议书。一、签订本合同的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关于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提供照料护理服务的实施意见》(博政办字(2018)63号)等文件要求,本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结合分散特困照料护理工作政府采购项目服务实际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二、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博兴县湖滨镇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居家照料服务项目2、项目编号、包号:BZBXGP-2026-0012BZBXGP-2026-0012A013、服务地点:博兴县湖滨镇区域4、服务对象:博兴县湖滨镇分散特困人员,包括自理、半自理和全护理人员。5、合同期限自2026年4月5日起至2027年4月4日止,合同期限为一年。合同期满后,双方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和有关政策法规执行。三、双方的权利义务(一)甲方:1、制定相关考核办法,根据考核办法对乙方的服务质量和相关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并督促乙方整改。2、对本辖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身体状况进行核定,确定照料护理的等级。3、依据考核结果,按服务合同规定时限支付护理补贴资金给乙方。24、指导乙方开展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照料护理服务工作,协调村(居)委员会配合乙方开展服务。5、不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服务活动。6、招标文件及合同附件中约定的甲方其它权利义务。(二)乙方: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规定,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人员岗位职责、服务标准及内部工作监督检查考核机制,完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服务记录。2、按照五方协议内容,与服务对象、近亲属照料护理人签订补充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监督其近亲属严格按照协议的服务项目提供服务,确保服务质量。3、将县民政局制定的照料护理服务卡,放置于服务对象的资料袋中,每次服务时,及时填写服务内容。4、乙方负责对服务人员进行岗前健康体检和岗前职业技能培训,服务时统一标识、持证上岗。5、在日常服务时经常了解服务对象需求和身体状况,及时向甲方反馈,和甲方协商后,开展“物质+服务”活动,不断提升照料护理服务质量。6、在日常服务过程中对突发状况、无法解决的事项及时向甲方反映,自觉接受甲方和有关上级部门的监督、指导,努力提高照料护理服务水平。7、乙方应接受并配合甲方或甲方组织的对本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与检查,不得以任何理由将本合同项下的服务项目转包给第三方承担。8、招标文件及合同附件中约定的乙方其它权利义务。四、服务标准1、乙方应保证项目的服务质量,按照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照料护理服务。2、乙方服务内容按照甲方提供的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制定的服务规范内容开展服务,具体标准内容见附件。3、服务人数为动态数据,乙方每月根据甲方提供的实际人员、评估的能力等级开展服务,甲方定期更新服务对象名单,及时向乙方反馈。3五、费用支付1、服务费标准为动态数据,甲方每月支付标准根据市民政局、县民政局制定的最新自理、半自理、不能自理标准文件执行。(本协议签订时护理补贴标准:自理/211元/月:半自理/349元/月:不能自理/699元/月)2、甲方每月根据乙方实际服务情况拨付服务补贴费用,通过对乙方服务情况考核,合格的全额拨付,不合格的根据服务项目内容缺失情况酌情扣减,督导乙方及时整改。3、服务费根据县民政局、县财政局规定的支付方式,服务完成后,按标准、按人头、按月拨付到第三方机构。六、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1、合同变更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变更内容需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合同解除终止(1)合同期满,双方未续签可以终止合同:(2)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可解除合同,互不承担违约责任;(3)如果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不达标,经甲方提出整改意见后,乙方拒绝整改或整改后仍不合格,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七、争议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八、其他事宜(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甲方:单位名称(盖章):博兴县湖滨镇人民政府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张林联系电话:0543-2567039联系地址:博兴县湖滨镇柳桥村驻地乙方:单位名称(盖章):博兴县民声居家养老医养服务中心法定代表人(签字/章)联系电话:0543-2912348联系地址:博兴县胜利三路380号佳和花园办公楼2026年3月23日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居家照料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