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大宗食材采购合同公告(宣威市乐丰乡中心学校2026)



合同编号:

4530381HT2025035550301

合同名称:

宣威市乐丰乡、双河乡人民政府各中、小学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合同

项目编号:

4530381JH202503555

项目名称:

宣威市乐丰乡人民政府各中、小学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

采购人(甲方):

宣威市乐丰乡中心学校

供应商(乙方):

云南飞品商贸有限公司

所属地域:

曲靖市

所属行业:

教育

合同金额:

1618708.00元

合同签订日期:

2026-02-01

合同公告日期:

2026-03-27

代理机构:

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进口产品审核前公示:

采购公告(或单一来源审核前公示):

宣威市乐丰乡、双河乡人民政府各中、小学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专家抽取记录:

4000189402

中标、成交公告:

宣威市乐丰乡、双河乡人民政府各中、小学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 中标结果公告

合同附件:

飞品.pdf

甲方(采购人单位章)名称:宣威市乐丰乡中心学校地址:乐丰乡店子村委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或签字):电话:124007474181乙方(供应商单位章)名称:云南飞品商贸有限公司地址:云南省曲靖市宣威市杨柳镇可渡村头道河安置房小区2-10号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或签字):电话:18313802309丙方(鉴证方单位章)名称:宣威市教育体育局地址:宣威市双龙路50附17号邮编:655400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或签字):电话:0874-7131700第2页共12页根据宣威市乐丰乡、双河乡人民政府各中、小学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3包)(项目名称)的采购结果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乙方作为中标方,就乙方向甲方提供服务事宜;甲方为本合同采购方及履约接受方,乙方为本合同中标方及责任承担方,丙方本合同履行监督方,本合同项下采购标的买卖关系、款项支付及产品质量责任仅存在于甲方与乙方之间。丙方基于行政管理职责对合同履行进行监督,不因此成为合同义务主体或责任承担方。甲乙丙三方在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现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一、食材采购事项(一)配送学校:宣威市乐丰乡人民政府各中、小学学校食堂。(二)供应品类:粮油及干调。(三)供货服务期:2026年2月15日至2027.年2月14日。(四)价格核定:1.按照宣威市教育体育局制定《宣威市公办学校大宗食材采购询价管理办法(试·行)》。.2.供货价格包含食材生产或采购、初加工、检测、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收、其他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一切费用的总和。3.每月一询价或每月一定价,若出现断崖式上浮(10%)或下浮(10%)适时启动特殊询价。4.乙方投保并涵盖合同服务周期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约定:保额不低于500万,保险期限覆盖服务期(2026年2月15日-2027年2月14日)。(五)计划采购金额及折扣率计划采购资金为1618708.00元(大写:壹佰陆拾壹万捌仟柒佰零捌元整),乙方报价折扣率为:97%,合同一旦签订,该折扣幅度在合同实施期间将不因市场价格等的变化而调整。具体采购金额按实际供货数量核算为准。(六)资质保证1.乙方保证具有从事本合同约定商业行为的合法经营权,已合法取得涵盖本合同所第3页共12页涉及货物(服务)的经营资质,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授权经销证明等在内的相关资格及许可。2.因乙方违法经营或超范围经营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同时乙方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直接损失和合同履行预期可得利益损失。(七)食材质量1.乙方所供食材须符合招标文件第六章“招标内容及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标准及规范要求执行,食品、食材质量合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食品冷链物流追溯管理要求》《冷藏、冷冻食品物流包装、标志、运输和储存》《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食品召回管理办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学生营养餐生产企业卫生规范》《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指南》《学生餐营养指南》(国家卫计委发布,标准编号:WS/T554-2017)等相关质量检测检验标准及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乙方须提供相应的验收资质材料,并建立完整的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对所供食材质量和配送环节的食品安全负责。2.2.包装应附合格证或合格标签,并注明:生产企业名称、地址、产品名称、数量、批号、检验员姓名(代号)。3.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包装调味品必须具有“SC”食品质量认证标志,其余配料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相关要求。4.若所供食材涉及预包装食品“半干米线”必须真空密封包装。(八)食材检测相关流程及材料1.检测室必须保持整洁、有序,禁止摆放与检测工作无关的物品。2.检验设备和试剂实行专人管理,建立台账,规范操作。3.做好日常维护、保养和检查。发现已变质、污染、超保质期的试剂不得使用。4.样品采集有代表性,采集的数量及方法严格按照检测规范要求进行,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交叉污染。第4页共12页5.每批检测实行留样管理,留样食品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放置在专用冷藏设施中备查。留样记录应包括样品名称、留样量、留样时间、留样人员、审核人员等项目。6.经检测不合格的食品,应进行复核,确认后立即报告。7.开展检测工作应做到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严禁修改或伪造检验数据。8.做好检测检验相关台账记录工作。(九)运输环境1.设立"食品运输管理台账",准确记录每次出库送货时间、到达时间、运输者姓名及联系方式。2.原料、半成品、成品分开存放,防止不同食品、食用农产品交叉污染。3.远离高污染、高辐射区域,不得与有毒、有害、污染物、腐蚀性等物品混放。4.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S品污染。5.乙方配送车辆,必须安装监控,全程记录配送过程,并下载保存备查。6.定期或不定期开展自查,发现有过期、变质的食品应及时清理和销毁,并将相关视频影像材料留存备查。7.对退、换货及其他下架退市食品,应设专区存放,实施分类处置,严防回流市场。8.对贮存场所、配送车辆定期进行清扫、消毒,做好记录。9.配送食材的驾驶员、配送员等接触食材的人员须持有《健康合格证》、《无犯罪记录证明》:乙方应随时掌握配送环节接触食材人员心理健康状况,严禁不适合参与食材配送工作的人员参与配送工作。10.对食品的存储和运输建立档案,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十)供货时间、数量及方式1.合同执行期内,乙方按照约定供货周期和数量向对应供餐学校供货。供货周期原则按照甲方要求方式执行;每周期供货数量由甲方提前一日发送至乙方;乙方的交货地点为甲方指定仓储区内。2.乙方应保证在甲方订单明确的交货时间内将货物运送至交货地点,除甲方同意外,乙方不得逾期交货。3.乙方因交货所产生的运输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第5页共12页4.送货清单一式叁份,两份供甲方作为收货对帐使用,货物验收应以甲方授权的检验员和仓管员在送货清单上签字并加盖甲方收货章为准,作为收货对帐结算凭证。5.甲方有权对乙方供应的食材进行验收,若验收不合格,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货或重新发货。甲方拒收后,不合格食材由乙方自行处置,乙方自行承担所产生的损失。(十一)配送程序1.下单(1)甲方向乙方采购食材的,应当提前一日向乙方发出订单,订单应注明采购的品种、规格、数量、交货时间、交货地点、联系人、联系方式和特别要求等。如因甲方未提供上述信息或提供信息错误,乙方不承担因此造成的迟延供货责任,但需配合甲方及时解决。(2)乙方在收到甲方订单后1个小时内回复甲方,乙方逾期未回复的,视为乙方已确认接受甲方该笔订单,订单一经确认即生效。2.配送运输(1)乙方须制定切实可行的《配送方案》,并按要求执行。甲、乙双方应建立良好的供货联系机制;乙方须主动与甲方及其辖区供餐学校加强工作对接,确保供货信息沟通及时、顺畅、无误。(2)每批次供货前,乙方须向甲方学校相关部门提供相关资料,资料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每个种类进货渠道商相应资质材料。若乙方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不齐全,供餐学校有权拒绝收货。3.交货及验收食材配送到学校时,学校验收人员(原则上不低于2人)验收后,乙方负责将食材卸运至供餐校点食堂储存室;供餐学校验收人员和乙方配送人员分别在交货验收清单上签字后,分别保存客户保存页(联)和供应商保存页(联),作为资金结算的依据。4.不合格品处理甲方在验收中发现有不符合验收标准的食材(不合格品),应在验收期限内通知乙方,经双方确认属实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免费换货、退货或补货,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换货、退货或补货,并负责承担因换货、退货或补货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十二)资金结算方式第6页共12页1.每月第一周内,乙方须按照财务管理要求,提供相应税务发票,以及供餐学校相关人员审核签字的发票、交货验收清单和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与配送学校完成上一个月的供货资金核(结)算,并完善审核签字手续。2.每月15日前,乙方须向甲方学校相关部门报备上一个月核(结)算情况;报备材料包含配送学校汇总的电子材料和有关人员签字汇总的核算材料复印件(加盖乙方公章和配送学校公章)。3乙方须按照甲方要求核(结)算采购资金。每月核(结)算一次,乙方向甲方提交资金支付请示,经甲方审核完善签字手续并下发通知后,由配送学校按照通知要求,采用银行支付的方式,将食材采购资金支付到乙方指定账户。4.结算金额:乙方供货数量以甲方采购订单数量为准,双方以实际采购数量乘以中标单价进行结算(结算价=综合市场调查价格×折扣率×实际完成的货物配送数量。实际费用以学校实际采购数为准,据实结算)。综合市场调查价格为宣威市学校食堂数据化管理平台公示价格。5.乙方用于接收甲方支付的食材价款等款项的银行账户如下:开户名称:云南飞品商贸有限公司宣威分公司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曲靖分行曲靖麒麟嘉城支行开户账号:874901139610001项目负责人:李先会联系电话:18313802309(十三)食品安全责任1.乙方全面负责食材配送过程的运输安全和食材安全;配送环节中的一切自然和非自然灾害事故由乙方负责。2.乙方须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确保在供应和配送环节出现安全事故时,能够立即响应;《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须在本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报甲方学校审核备案。乙方须向保险公司为配送学校供餐学生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第7页共12页3.若因乙方供应食材的质量、配送环节等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所有经济和法律等责任。4.乙方在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二、三方权利义务(一)甲方权利义务1.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监督管理,并对乙方及相关人员违规违纪行为进行上报处理。2.甲方有权随机抽取乙方配送食材送相关部门或检测机构进行质量检测和检疫,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若乙方配送食材检测和检疫结果达不到国标要求和相关卫生指标,甲方有权无条件终止本合同,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并向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反映。3.若乙方配送的食材不合格,存在食品安全问题或隐患,配送学校有权拒收或者退货,并报请相关执法部门查处,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负责,并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及经济责任。4.甲方有权不定期对乙方供应食材质量、安全、服务等进行综合评估考核,考核结果甲方须告知丙方,由丙方做出相关处理。5.甲方有权随时对乙方的配送服务提出意见,要求乙方限时整改;若同一问题提出3次以上改进意见,乙方未及时改进,甲方上报宣威市教育体育局,经宣威市教育体育局调查确认后,无条件终止本合同。6.甲方应要求配送学校验收人员积极配合乙方,提前准备,及时收验。不得出现恶意刁难,若出现恶意刁难,乙方可向上级主管部门投诉或纪检部门举报。(二)乙方权利义务1.乙方须安排专人跟踪对账、快速处理突发事件,提高工作人员的质量意识和服务水平。2.乙方配送食材到供餐学校前,须提前联系供餐学校验收人员做好食材验收准备:若供餐学校验收人员不积极配合收验,乙方可向配送学校和甲方学校相关部门反馈。第8页共12页3.乙方不得将存在质量问题的食材配送到供餐学校;对存在质量问题的食材,乙方须及时召回,并在约定时间内及时更换符合质量标准的食材,不得耽误学校正常供餐。同时甲方有权报请相关行政执法部门查处。4.乙方须按时配送食材到供餐学校;除不可抗力因素外,若因乙方未能按时配送食材到供餐学校,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5.乙方须主动接受甲方及其相关部门监管,按照法律法规合法经营,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谋取非法利益。(三)丙方权利义务1.在甲乙双方食材供应过程中,参与所供应食材的价格确定。2.与甲方共同监督供应食材食品质量及安全。3.食材供应过程中甲方提出的意见及要求,督促乙方及时落实整改。4.督促甲方按约定时间向乙方足额支付采购费用。5.丙方负责监督乙方按时提供相关报账手续,因乙方存在过失,产生款项由乙方负责。三、保密甲乙丙三方对合作期间互相提供的信息、资料以及本协议的具体内容负有保密责任。四、违约责任(一)甲、乙双方若因不可抗力导致不能按时或完全履行合同,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3个工作日内向对方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确为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免予承担责任。不可抗力因素消除后,未履行完的合同双方应按合同约定继续履行。(二)若乙方未按照投标文件约定事项配送食材、所供应的食材存在质量间题等,甲方可根据情节轻重要求乙方按照投标文件中承诺函所承诺内容进行相应处罚,乙方须无条件执行;若出现3次及其以上,甲方上报宣威市教育体育局,经宣威市教育体育局调查确认后,无条件终止本合同。(三)若因乙方配送食材质量问题引发食品安全事故,甲方上报宣威市教育体育局,第9页共12页经宣威市教育体育局调查确认后,无条件终止本合同,并报请相关部门查处并将乙方纳入黑名单,乙方无条件退出供货资格并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四)若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配合甲方开展相关工作;或因乙方所供食材质量和配送等原因引发食品安全事故;或供餐学校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启动应急预案、不服从相关部门指挥和处置、不配合相关部门查清事故原因;甲方上报宣威市教育体育局,经宣威市教育体育局调查确认后,无条件终止本合同,乙方无条件退出供货资格,并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五)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转包或分包,一经发现,甲方上报宣威市教育体育局,经宣威市教育体育局调查确认后,立即终止合同。(六)在食材采购过程中,甲乙双方应严格按照招投标文件相关要求进行采购及配送食材,甲方向未中标公司采购食材、乙方向未中标学校配送食材均视为违约,违约方应依法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而造成相关方的直接损失和可期待利益损失。(七)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依法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而造成相对方的直接损失和可期待利益损失。(八)为保障乙方在合同期内不触及本合同所述违约责任情况下的合法权益,甲方不得单方无故解除合同。五、争议解决办法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可向丙方申请调解处理,调解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宣威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六、相关事项(一)若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或政策原因需提前终止合同,须提前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提前终止合同。(二)合同期内,因业务需要须变更名称、账号等内容的,变更方须于变更前五个工作日内通知对方,并向对方提供市场监管、银行等部门出具的有效资料。(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在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前提下协商解决;若不能协商解决,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四)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甲乙双方签署确认的会议纪要、补充合同、合同修改书等文件亦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五)《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本合同补充条款、第10页共12页《曲靖市教育体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采购工作的通知》或说明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样法律效力,解释的顺序以文件生成时间在后的为准。(六)本合同正本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丙方执贰份。夫的第1页共12页(以下无正文,为签章页)甲方(采购人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章或签字)乙方(供应商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章或签字):丙方(鉴证方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章或签字):签署日期:2026年2月/日第12页共12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大宗食材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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