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食材采购合同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土默特右旗税务局2026)
一、合同编号: HT-NM2026-GGGK-A0014-B02/1-001
二、合同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土默特右旗税务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第一包
三、项目编号: ZYZC-G-H-260005
四、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土默特右旗税务局职工餐厅食材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国家税务总局土默特右旗税务局
地 址: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萨拉齐镇科技大街国家税务总局土默特右旗税务局办公大楼
联系方式:18648609175
供应商(乙方):内蒙古宇杰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甲尔坝农副产品批发市场蔬菜交易区4号
联系方式:15174936181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禽蛋奶、冷冻、生鲜肉类、水产类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的食品卫生及安全标准
主要标的数量:按甲方实际需求
主要标的单价:依市场当期价
合同金额: 72.00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国家税务总局土默特右旗税务局食堂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03-26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03-27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土默特右旗税务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第一包.pdf
国家税务总局土默特右旗税务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第一包.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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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食材采购合同书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土默特右旗税务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第一包第一包包号:合同编号:HT-NM2026-GGGk-A0014-B021-01甲方:国家税务总局土默特右旗税务局乙方:内蒙古宇杰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日期:2006年3月26日-1-合同条款前附表序号内容1合同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土默特右旗税务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第一包2合同编号HT-NM2026-G6K-A0014-B0211-0013合同类型货物买卖合同4定价方式货物价格需低于市场价格20%5甲方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土默特右旗税务局甲方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土默特右旗科技路南甲方采购部门办公室甲方相联系人王嘉曦联系电话18648609175关部门甲方需求部门办公室联系人王嘉曦联系电话186486091756乙方名称内蒙古宇杰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乙方企业性质口中型企业口小型企业口微型企业口监狱企业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回其他乙方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甲尔坝农副产品批发市场蔬菜交易区4号乙方联系人王广杰联系电话/传真15174936181开户银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包头居然新城支行银行账号150501716692000003567合同预算金额人民币:柒拾贰万元整(¥720000)8交货时间和地点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一年内地点:国家税务总局土默特右旗税务局食堂9合同付款合同款项以人民币结算,采用银行对公账户按月据实支付。每月5日前,乙方应根据上一自然月已验收合格的送货清单,向甲方提供等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付款申请及相关验收单据。甲方在收到上述完整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实。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将在核实完成后30日内将款项支付至乙方指定账户。10履约保证金及返还本合同不收取履约保证金。11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量保障期(服务期)满验收合格之日止12质量保证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量保障期(服务期)满验收合格之日止13合同履约地点国家税务总局土默特右旗税务局食堂14合同纠纷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协商不成,双方均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一、合同国家税务总局土默特右旗税务局(以下简称“甲方”)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确定内蒙古宇杰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国家税务总局土默特右旗税务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第一包》中标供应商。甲乙双方同意按照该项目采购文件约定的内容,签署《合同书》(合同编号:,以下简称“合同”)。1.合同文件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合同通用条款;(2)报价表(总报价表和分项报价表):(3)招标(采购)文件;(4)投标(响应)文件。2.合同主要标的及数量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3.合同金额本合同金额为人民币柒拾贰万元整(¥720000),即本年度最高采购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20000元,具体金额以实际发生的交易金额为准,按月支付。4.付款条件合同以人民币结算,付款方式:银行账户对公支付。每次办理付款时,乙方应提供发票、付款申请(格式另附)、合同或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合同约定的其他资料。涉及验收的,应同时提交验收意见。支付合同款项时(合同初次付款外),如属于信息化监理范围内的项目,应经实施单位、业主单位、监理单位共同签字认可;如属于需要进行中期报告的项目,应附中期报告审议意见为“通过“的文书。甲方在收到发票等合同约定资料后,进行核实。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自收到发票后30日内将资金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到乙方账户。5.合同签订及生效本合同一式3份,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乙方由法定代表人签订合同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乙方由被授权人签订合同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甲方:国家税务总局土默特右旗税务局乙方:内蒙古宇杰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签字:签字:王杰盖章:盖章:日期:2026年3月26日日期:026年3月26日-4-二、合同通用条款1.定义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1“甲方”是指国家税务总局土默特右旗税务局。1.1.1“甲方采购部门”见“合同条款前附表”第5项“甲方采购部门”1.1.2“甲方需求部门”见“合同条款前附表”第5项“甲方需求部门”1.2“乙方”见“合同条款前附表”第6项“乙方名称”。1.3“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1.4“天”除非特别指出,“天”均为自然天。2.标准2.1供货范围:禽蛋奶、冷冻生鲜肉类、水产类(猪肉禽蛋:鸡蛋、鹌鹑蛋等。乳制品:牛奶、酸奶等。畜禽肉:精排、棒骨、猪蹄、猪肘、牛腩、牛腱子、牛肉卷、羊排、羊后腿、羊杂碎、羊肉、鸡腿、鸡翅、鸡胸、鸡腿、鸭头、鸡软骨、鸡爪、鸡心、翅根等。水产:带鱼、小黄鱼、鲤鱼、草鱼、鲫鱼、白虾、花蛤、扇贝肉、巴沙鱼、龙虾尾、鱼丸、虾丸等。本包实际采购的品种和数量不限于表内,根据实际采购需求确定。)2.1.1乙方为甲方交付的货物及服务应符合招标(采购)文件所述的内容,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2.2除非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2.3货物还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相关规定。2.4乙方应每周五前向甲方提供下一周拟供货的食材报价清单。该报价应以土右旗蒙大超市(工业大街店)同期同类商品的零售挂牌价为基准,所有单品报价均不得高于该基准价的80%。若基准超市无同类商品可参考,则双方应共同选定本地区另一家规模相当的大型超市作为补充基准,并以书面形式确认。甲方有权随时抽查,若发现任一单品价格高于约定标准,或单次抽查中累计发现三种食材价格不符标准,即视为乙方违约。累计发生三次此类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本合同期内已收到合同价款总额30%的违约金。3.质量保证和包装要求3.1乙方保证所供食材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3.2乙方应保证所供食材:(1)来源清晰、可追溯,来自正规、合法的渠道;(2)新鲜、无腐烂、无变质、无有害物质添加,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3)禽、肉、蛋、奶等品类必须附带当批次的有效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或相关检验合格报告;-5-(4)包装食品必须包装完好,标签标识齐全(包括品名、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地址、联系方式、生产许可证编号等),且剩余保质期不得少于其总保质期的213。3.3包装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卫生要求,防止二次污染。乙方承担因包装不当导致的一切损失。3.4乙方应承担由于其包装或防护措施不当而引起的货物损坏和丢失的任何损失责任和费用。3.5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证书。3.6如果货物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不符合甲方要求,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由此引起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若以上原因导致或引起甲方损失及导致或引起第三方受到损害的,全部赔偿责任均应由乙方承担。3.7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3.8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本合同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3.9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3.10本合同的质量保证期见合同条款前附表“12.质量保证期”。3.1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3.12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3.13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4知识产权4.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及服务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版权等)的起诉。如果甲方在使用乙方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过程中,第三方提出货物侵犯其专利权、工业设计权、使用权等知识产权,乙方应当修正以避免侵权。4.2如果甲方在使用乙方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过程中,第三方指控侵犯其专利权、工业设计权、使用权等知识产权,乙方将自费为甲方、各采购人答辩,并支付法院最终判决的甲方应支付第三方的一切费用。4.3有关本项目的所有设计、施工文件的著作权属于甲方。乙方有保护甲方著作权的义务,并对在设计过程中所接触到的甲方的相关秘密有保密的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设计文件、成果另作其他商业用途或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不得将设计文件用于其他项目工程的建设,不得用于与本协议无关的工程。发生此类情况时,乙方应当赔偿甲方损失,甲方保留向乙方追偿的权利。5.保密条款5.1甲乙双方应对在本合同签订或履行过程中所接触的对方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6-权、技术资料、技术诀窍、内部管理及其他相关信息,负有保密义务。5.2乙方在使用甲方为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提供的数据、程序、用户名、口令、资料及甲方相关的业务和技术文档,包括税收政策、方案设计细节、程序文件、数据结构,以及相关业务系统的软硬件、文档、测试和测试产生的数据时,应遵循以下规定:(1)应以审慎态度避免泄漏、公开或传播甲方的信息:(2)在开发过程中对数据的处理方式应事先得到甲方的许可(3)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对有关信息进行修改、补充、复制;(4)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将信息以任何方式(如E-mail)携带出甲方场所;(5)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将信息透露给任何其他人;(6)严禁在提交的产品中设置远程维护接口和后门程序;(7)不得进行系统软硬件设备的远程维护;(8)甲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其他保密措施。5.3保密期限不受合同有效期的限制,在合同有效期结束后,信息接受方仍应承担保密义务,直至该等信息成为公开信息。5.4甲乙双方如出现泄密行为,泄密方应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包括但是不限于对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6.交货和履约验收6.1交货时间和地点:详见“合同条款前附表”第8项“交货时间和地点”6.2甲方应在乙方交货时当场对食材的数量、规格、质量进行验收。验收依据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约定、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甲方订单要求。6.2.1对于存在下列任一问题的货物,甲方有权当场拒收,并视为乙方未能按时交货:(1)食材已变质、有异味、外观严重破损或腐烂;(2)包装破损导致食材可能受污染;(3)缺少有效的检疫合格证明或相关票证;(4)交付的食材与订单要求不符。6.2.2验收后处理:对于当场验收合格但后续发现的内在质量问题(如“注水肉”、“农药残留超标”等),甲方有权在发现问题后24小时内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2小时内完成退换货。6.3若乙方交付的货物在本合同期内累计出现3次因质量问题被要求退换货的情形(含当场拒收情形),甲方均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合同预算总额20%的违约金。6.4由甲方需求部门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验收时,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技术、服务和安全标准,对供应商各项义务履行情况进行验收确认。未约定相关标准的,应当按照国家强制性规定、政策要求、安全标准和行业有关标准进行验收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意见,列明合同事项、验收标准及验收情况,由全体验收人员签字。大型或者复-7-杂的货物采购项目,甲方可以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并由其出具验收报告。6.5具体履约验收要求详见招标(采购)文件。7.履约保证金本合同不收取履约保证金。8履约延误8.1乙方应在甲方指定时间2小时内交货和提供服务。8.2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准时交货。如乙方未能在约定时间内交货(包括但不限于因质量问题被当场拒收导致的数量不足),每发生一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1000元/次的违约金。若乙方在本合同期内累计发生3次延误,视为严重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合同预算总额20%的违约金。8.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可能遇到妨碍按时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估,并确定是否酌情延长工期以及是否收取误期赔偿费。8.4除不可抗力和根据合同规定延期取得甲方同意而不收取误期赔偿费之外,乙方延误工期,将按合同规定被收取误期赔偿费。9.违约责任9.1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9.1.1质量不合格违约金:如乙方交付的食材经检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除需立即无条件退换货外,还应按该批次不合格食材金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9.1.2延误交货违约金:按本合同第8.2条执行。9.1.3价格欺诈违约金:如甲方发现乙方提供的食材价格高于合同约定标准,乙方除需返还差价外,还应按该次送货总金额的10%支付违约金。9.1.4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实际损失,乙方应就差额部分继续承担赔偿责任。且乙方需承担因违约行为导致甲方另行采购的差价、对第三方就餐人员的赔偿、行政罚款、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其他全部损失。9.2乙方没有按照时限要求提供货物和服务,且在延长的期限内没有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自行采取其他方式进行补救,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从乙方的合同款项中扣除。9.3甲方有权根据合同或有关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9.4如果乙方对差异负有责任而甲方提出索赔,乙方同意按照下列方式解决索赔事宜: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乙方未作书面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或甲方同意的延长期限内着手解决索赔事宜,甲方有权从乙方的合同款项中扣除索赔金额。-8-057方利用在本项目为税务机关提供信息化货物和服务的便利,回纳祝人贸人拾牛收费或变相收费的,或有其他失信行为的,纳入国家税务总局失信名单。于影响亚老的亚重违法失信行为,推送财政部纳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求名单。06加里7方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违反网络安全规定行为造成不良后果的,目中万山定之口起二年内务系统各单位可以拒绝7.方参与税务系统政府米购活动。个良后果指造成数据失窃或手失、敏感信息泄露、主要业务系统瘫痪等网络安全事件。9.7信息化服务商聘用离职税务人员的风险控制。071信自化服务商是指为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巾)祝务同供信息化项目承建、运维、咨询、监理服务或参加相关采购活动的单位或个人。0727方应建立防止违法违规用离职税务人员的风险控制制度。如乙万未建立上还风险控制制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纠正。072本人同行湘间7方不得用3年内离职的原从事过税收信息化及相关信息系统业务条线的秘务人员。原从事过,是指离职前3年内从事过税收信息化工作及相天信息系统业务条线工作。如果乙方有前述违约行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下列违约责任:0731要求乙方限期改正并从应付款项中扣除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一(1%)作为违约金;0722白用方通报之日起三年内,所聘税务人员原单位及下属单位可以拒绝乙万参与信息化项目政府采购活动。007左本人同同行期间存在围猎”甲方税务人员行为的(指以获取个止当利命大日品时之只之全激乐旅游消费、提供便利条件等非止吊文住于权国相大务人品及辛屋),白甲方认定或通报之日起三年内,甲方可以拒绝乙方参与具政府采购活动。00用公西中子金号小组九公室认定万在本合同视行期仔任大1日,日一4面中工小公家供中定用报7一中W,力食拒绝乙方参与信息化项目政府采购活动。010工定的招标(购)文件(技木部分)中药正到理承示,艾切豆购文件(术部分)相关约定执行,对本协议与招标(采购)文件(技不部分)约定不同的违约处理条款,以本协议约定为准。10.不可抗力101务版的不可拉力系指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各观信,个的法勿文此重件包括但不限干,战争、严重火灭、供水、合风、地辰。102加里7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间义务,不应承担期赔云或终止合同的责任。103在不可拉力惠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及时将不可抗力情况通知合同对方,在个可抗力重件线市后3日内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合同对方,开提供相应的证明文-9-件。合同各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措施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的协议。10.4如因国家政策变化、技术实施所需的客观环境发生变化、重大技术变化、国家调减预算、乙方在执行合同的过程中发生对履行合同有直接影响的重大事故或变故、甲方工作计划调整及推广使用新应用系统导致本项目相关服务停止等原因,本合同不能继续全部或部分履行,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双方将按已经实际履行并验收合格的合同内容进行结算。11.争端的解决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协商不成,双方均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2.违约终止合同12.1若出现如下情况,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行为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12.1.1乙方不履行合同业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12.1.2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货物和服务;12.1.3因乙方人员自身技术能力、经验不足等问题造成甲方发生重大紧急故障,带来重大影响和损失的;12.1.4在合同质保期内,乙方对重大紧急故障没有及时响应,或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解决处理故障、恢复正常运行的:12.1.5不能满足本项目技术需求的管理要求和规范,且经多次整改无明显改进的:12.1.6在合同履行期限内,设备调优、巡检、故障解决等运行维护支持服务过程中,出现5次经甲乙双方确认的违约情形的;12.1.7乙方利用本项目为税务机关提供信息化货物和服务的便利,向纳税人缴费人搭车收费或变相收费的,或有其他失信行为的;12.1.8乙方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违反网络安全规定行为造成不良后果的。12.2如果甲方根据上述第12.1条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甲方可以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乙方未能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乙方应对甲方购买类似货物和服务所超出的费用负责。同时,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13.破产终止合同13.1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13.2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力。14其他情况的终止合同-10-坦山止合后而不纷于万任个云。15.合同修改或变更大人同的务款不得有任何雯化取修改。京7方商甲相天承。16.转让和分包17.合同语言171本合同语言为中文。18.适用法律.04人司:招中化人民共和国现有法伴进用牛。编)》。19.税费Aa人+1lohrJJTJA120.合同生效-11-三、招标(采购)文件及投标(响应)文件(如需要,可另附)-12-四、报价表(总报价表和分项报价表)采购食材价格随行就市。-13一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食材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