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财务效能提升与合规保障服务采购合同公告(云南省民政厅2026)
合同编号:
4530000HT2026032800101
合同名称:
云南省民政厅购买2026—2027年度财务效能提升与合规保障服务项目合同
项目编号:
4530000JH202603280
项目名称:
云南省民政厅购买2026—2027年度财务效能提升与合规保障服务项目
采购人(甲方):
云南省民政厅
供应商(乙方):
昆明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地域:
省级
所属行业:
社会保障
合同金额:
332500.00元
合同签订日期:
2026-03-30
合同公告日期:
2026-03-31
代理机构:
云南国合建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进口产品审核前公示:
采购公告(或单一来源审核前公示):
云南省民政厅购买2026—2027年度财务效能提升与合规保障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专家抽取记录:
4000192353
中标、成交公告:
云南省民政厅购买2026—2027年度财务效能提升与合规保障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合同附件:
云南省民政厅购买2026-2027年度财务效能提升与合规保障服务项目合同.pdf
政府采购合同(电子交易项目适用)云南省民政厅购买2026-2027年度项目名称:财务设转提升当合规保降服务项目。合同编号:4530000HT2026032800101(系统编号)(自编号,如有)甲方:云南省民政厅乙方:昆明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1/1甲方:云南省民政厅乙方:昆明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E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金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双方就云南省民政厅购买2026-2027年度财务效能提升与合规保障服务项目(项目编号:YNZC2026-C3-00622-YNGH-0044)的竞争性磋商结果,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遵守。一、服务内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政府会计制度》及绩效管理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为云南省民政厅提供预算、决算、会计核算、绩效管理、项目评审、内部审计、内控体系建设等工作专业指导、技术审核及财务咨询服务,切实提高全厅财务管理水平,规范财务运行,对厅机关和10个直属事业单位开展财务效能提升及合规保障服务。二、服务要求1.提供2026年、2027年日常财务管理及内部审计等财务工作专业指导、技术审核及财务咨询服务:2.完成2027年、2028年全厅预算编制审核指导、项目评审等预算管理工作:3.辅助完成2026年、2027年部门决算审核汇总、批复及信息公开等工作:4.辅助完成2025年、2026年、2027年财务报告、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制审核汇总和上报工作:5.完成绩效指标体系建设,预算绩效目标编制指导审核工作,并出具绩效目标审核意见。辅助完成2026年、2027年绩效自评、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考核等相关工作。6.辅助完成2026、2027年内部审计工作。7.辅助完成部分直属事业单位会计核算、预决算编制、财务报告和资产报告编制审核等工作:完成临时交办的财务管理、账务处理和审计咨询服务业务。按时按质完成委托业务事项。工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政策以及财政财务管理有关规定,出具的报告、审核意见等要真实、合法、完整、有效,满足甲-1-方使用需要,成果报告表述清楚、内容完整、依据充分、附件齐全,严格按照委托方要求完成所委托各项工作。三、服务期限及服务地点1.服务期限:两年(自2026年5月23日起,至2028年5月22日止)。乙方未于服务期限内提交服务成果文件的,服务期限顺延至该项工作完成时止。2.服务地点:昆明市盘龙区白云路538号/厅机关和10个直属事业单位。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权利和义务1.为乙方进行审计工作提供必要条件,使乙方能正常接触与本项目有关的记录、文件和所需的其他信息及人员。2.为乙方派出的有关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协助。3.甲方有权对乙方方案的制定、实施进展、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乙方应按甲方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调整或完善项目工作。4.乙方需变更项目实施方案的,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申请并提出可替代方案,甲方将视情况决定是否同意变更。5.乙方违约将项目任务转委托、未配备必要的工作人员、所派工作人员未能按要求实地参与,未依约尽职履行相关义务影响工作进度、未按时出具相关报告、在审计工作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甲方有权扣减、拒付项目费用和终止委托合同,乙方还应承担损失赔偿责任。6.审理乙方提供的报告及过程中形成相关档案。7.组织、检查、验收乙方开展的相关工作。8.按照本合同书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费用。(二)乙方权利和义务1.乙方依约完成相关工作并经甲方认可工作成果后,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委托费用。2.乙方严格按照甲方委托要求开展项目工作;按时完成相关工作:项目人员要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做好保密工作。3.项目开展前,乙方应做好充分的准备,了解项目的基本情况,制定方案。-2-4.乙方在实施阶段,应独立完成相关工作,严禁以任何形式将业务再委托给其他机构。乙方项目组负责人按甲方的要求,负责向甲方汇报工作进展情况、下一步工作计划。5.乙方须根据项目情况成立项目组,指定项目负责人并根据项目内容及各节点要求,明确项目组中各成员的职责分工,统筹协调相关工作。指定1名审计人员承担日常财务管理咨询服务沟通联络员,该人员需具有3年以上的工作经验,熟悉财政预决算、会计核算、绩效管理、内控管理、内部审计等业务工作。乙方实施项目参与人员应与磋商响应文件中明确的拟派人员一致,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更换。工作中,若出现工作量、业务量较大时,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增派人手,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任务。在委托期内,项目组成员必须严格按照甲方要求完成项目任务。6.收到相关意见反馈意见后,乙方应对反馈意见进行核实汇总,提出是否采纳反馈意见的具体意见。7.乙方须严格履行保密要求,对在评选过程中获取的资料和信息保密,不得对外泄露。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保持廉洁自律,不得向甲方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另行达成业务约定以外的其它条件。8.乙方积极与甲方相关处室充分沟通,在沟通中注意态度举止,避免因工作态度影响工作的开展。9.乙方须对所采集的证据资料的合法性、完整性负责,并对所提供报告、意见及数据等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10.乙方应提供符合或高于响应文件实施方案全部要求的服务,且提供甲方财务部门需要的正式发票及附件。五、以上内容经甲方确认与乙方成交承诺情况一致,不得改变或放弃乙方在采购有效期内,若发生单位资质变更、人员调整及人员资质变动等与乙方相关承诺不一致时,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甲方,甲方将视情况进行处理。六、合同总金额、履约保证金及付款方式-3-1.台同总金额:小写:332,5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抬叁万贰仟伍佰元整),该金额为含税固定总价,已包含甲方在本台同项下需要向乙方支付的全部款项,除双方另行协商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任何其他费用。2.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价款的10%,台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0%,即人民币33,250.00元(大写:人民币叁万叁仟贰佰伍拾元整):履约保证金等乙方履行完所有合同内容,项目验收合格,双方无异议后,一次性无息退还。3.费用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10%履约保证金后,待甲方完成项目前期沟通准备、项目实施方案拟定等相关工作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0%,即人民币¥266,000.00元整(大写:人民币贰拾陆万陆仟元整):剩余合同总金额的20%,即人民币66,500.00元(大写:人民币陆万陆仟伍佰元整),于2026年11月30日前,乙方完成该期间内相关合同内容,且甲乙双方无疑异后由甲方支付。4.支付方式:转账或电汇5.乙方指定按以下账户名称、开户银行和账号进行结算和支付:开户名称:昆明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昆明东风支行账号:530016154380510028326.乙方账户名称,开户银行和银行账号均以本合同提供的为准,如有变更,变更一方应在合同规定的相关付款期限截止前10个工作日内,以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和财务专用章的书面文件通知另一方。7.付款要求: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出具相应付款金额且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发票以及甲方要求乙方提供的其他付款凭证。因乙方未及时开具发票原因导致款项未能及时到账的不属于甲方延迟付款的违约情形。对于乙方提供的发票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或甲方要求,甲方有权拒收或于发现问题后退回,乙方应收到甲方退回发票后3个工作日内进行更换。乙方未及时更换的,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七、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4-1.质量要求:(1)严格按照财政财务相关法规政策提供咨询服务,配备负责任、业务熟、能力强、善沟通的工作人员,严格遵守财经纪律规定、服务内控、工作程序、质量标准、时间要求和廉政、保密纪律。(2)日常财务管理咨询服务需明确1名审计人员作为沟通联络员,重大项目及工作事项由承接方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和完成时限要求合理安排审计人员。要求所安排人员均需具有3年以上的工作经验,熟悉财政预决算、会计核算、绩效管理等业务工作。2.验收标准:依据财政财务相关政策法规,按照甲方委托要求,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工作,按规定时限和标准全面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服务内容。八、服务的变更如果出现不可预见的情况,影响甲方购买财务管理及审计咨询服务项目工作的如期完成,甲、乙双方均可要求变更约定事项,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由双方协商解决。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九、违约责任1.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终止该合同,如有违约,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损失的还需承担赔偿责任。2.乙方在完成服务业务中,服务成果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每出现一次应当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前述情形出现3次以上或乙方提供的服务成果失真或违反国家法律、规章及合同条款、服务质量出现严重问题或造成不良影响及严重后果的,甲方除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退还已支付的费用、承担法律责任外,还有权解除合同并上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3.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致使乙方不能完成服务内容和标准的,甲方承担不超出合同约定价款的经济损失。4.甲方应按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每逾期一天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100元/天的违约金,上限为500元。5.乙方因违约需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的,甲方有权直接自履约保证金或应支付甲方的费用中予以扣除。十、不可抗力造成的迟延-5-凡因不可抗力或不可预见的情况导致不能如期履行的,任何一方均不视为违反本合同,均不承担赔偿责任。只要该方在努力消除损害,且在发生不可抗力后2日内,将不可抗力事实与可能造成的损害通知对方。十一、争议解决办法1.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2.双方协商解决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违约方(败诉方)承担因诉讼产生的案件受理费、律师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鉴定费等全部费用。十二、保密要求乙方对服务区域工作获知的甲方、被评估、督导检查、调研项目及相关各方的商业秘密和其他不宜公开的信息负有保密义务。1.加强对参与本次项目工作人员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教育,增强保密意识,履行保密义务。2.不违规记录、存储、复制和传递本次项目工作中获取的涉密信息。3.不以任何形式泄露调研评价工作中接触和知悉的涉密信息。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保密要求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嫌违法的,将移送有关部门追究刑事责任。乙方的保密义务在相关信息为公众知悉前长期有效,不因本合同终止而失去效力。十三、其他约定事项1.违约金、赔偿金应在有关部门确定责任后10天内支付。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合同一式陆份,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持肆份,乙方持两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6-甲方(采购人单位章)名称:云南省民政厅址:昆市龙区自云路上38号地邮编:6020吴王蒙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项目(技术)负责人:7签订日期:2026年3月30日Z方(的的位)名限民时文大大州新价有告公公也设限合司纸中90有交务现性地邮编:650051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小部时所经办人电话:1866410671签订日期:2026年3月30日丙方(鉴证方单位章)名称:云餐市营区能婷地云地”服服数邮编:J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经办人意电话:1871-6281599-7-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财务效能提升与合规保障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云南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