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救灾物资储备采购合同公告(临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
一、合同编号:11N01277565520261
二、合同名称:市级救灾物资储备采购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1410992026CGK00010
四、项目名称:市级救灾物资储备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临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临汾市政府大院东楼
联系方式:13753578177
供应商(乙方):山西军武制衣有限公司
地 址:运城市闻喜县东镇西街6巷28号
联系方式:15332380275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市级救灾物资储备采购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976925.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市级救灾物资储备采购项目要求的全部内容服务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现行规范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服务时间:一年服务标准:达到国家或行业现行规范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2.合同金额(元):976925.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年03月3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年03月31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市级救灾物资储备采购项目合同(11N01277565520261).pdf
市级救灾物资储备采购项目合同委托单位:临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实施部门:临汾市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供应商:山西军武制衣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26年3月30日市级救灾物资储备采购项目合同(一)项目名称:2026年度市级救灾物资储备采购项目政府采购管理部门预算评审编号:招标采购文件编号:1410992026CGK00010甲方合同编号:临粮物储2026〔〕号委托单位:临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实施部门:临汾市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供应商:山西军武制衣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26年3月30日市级救灾物资储备采购项目合同委托单位:临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实施部门(甲方):临汾市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供应商(乙方):山西军武制衣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市级应急救灾物资事宜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期限1、本轮服务期限1年,合同为一年一签。2、本年度合同期限为2026年3月30日至2027年3月29日止。第二条合同事项根据临汾市应急管理局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要求,生活类救灾物资至少要满足启动本级Ⅲ级救灾应急救助响应所设转移安置人数条件的需要,《临汾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储备市级救灾物资的通知》(临应急发〔2024〕7号)文件中,明确Ⅲ级应急响应需紧急转移安置或需紧急生活救助0.5万人以上、10万人以下。为切实解决甲方占用大量政府的人力、财力、物力和储存物资流通性差、难以轮换更新、重复购买的困难,有效应对突发灾情时间紧、任务重、物资量大的问题,确保所需物资能够及时有效用于灾区或受灾群众进行抢险救援。1、采购救灾物资:由临汾市发改委委托临汾市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购买乙方提供的应急救灾物资共计364355元,乙方将按合同约定的应急救灾物资(详见附件1)调运至甲方指定地点,由甲方提供仓库并负责日常管理。2、验收合格通过后,由甲方向乙方支付费用。第三条甲方权责1、甲方不得无故拖延或拒绝验收、接收。2、甲方存储未使用的救灾物资,如保质期剩余3个月时,提醒乙方准备进行轮换;如保质期剩余1个月时,通知乙方进行轮换工作。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企业生产及产品质量进行监督。4、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机构检测乙方提供的应急救灾物资,产生的损耗由乙方负责。5、甲方对乙方的商业秘密有保密义务。第四条乙方权责1、入库。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应于10个工作日内,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储备物资品种、数量等,完成市级应急救灾物资的验收通过后完成入库工作。2、物权。乙方保证对甲方采购的物资享有完全物权,无任何经济纠纷,未设立任何担保物权,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商业秘密及其他合法权益。3、质量。乙方保证所供物资符合国家及行业质量安全、环保、节能等强制性标准,为正规厂商全新正品,本年度生产、无损伤,具有该产品出厂标准合格证书或国家鉴定证书。4、轮换。乙方运送至甲方指定存储点的未使用过的救灾物资,根据甲方通知,及时予以轮换(轮换费用依据临发改规发〔2024〕75号)文件规定的储备模式、储备规模等确定支付,核定费用比例为2%),确保所有救灾物资均在有效期内;若因乙方未及时轮换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轮换方法一般为先进后出。5、运输。当甲方有应急救灾物资需求时,乙方应确保首批救灾物资6小时内运抵甲方指定地点。甲方享有优先采购乙方应急救灾物资的权利。6、不得转让。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7、售后。乙方应提供不低于国家标准的售后服务,包括且不限于所供应物资的相关技术支持服务,如安装视频、教程、使用注意事项等。待本次合同到期后,应履行不低于5年的售后保障服务。8、储备。乙方应建立健全救灾物资储备内控制度、应急预案、物资管理制度、动用流程图等,提供仓房平面图,明确应急联络人、专用场地、专人管理、专账核算,物资标识清晰规范,并按甲方要求报备执行。9、保密。乙方应对救灾物资的种类、数量、存放地点、调拨计划等相关信息严格保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本义务在合同终止后1年内继续有效。10、演练。乙方应配合甲方每年组织开展不少于一次应急演练,服从甲方统一调度与安排,检验流程与实效性,确保演练顺利实施。第五条物资验收验收前,物资由乙方负责保管,物资的毁损、灭失等风险由乙方承担。验收时,乙方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产品合格证明,否则产品拒绝验收。验收流程为:物资调运至甲方指定地点,甲方应报市发改委成立验收小组按本合同条款及时验收。完成验收包括以下项目:1、物资数量:依据物资装箱单,对物资进行点验。2、物资质量:外观无损伤,无质量缺陷。依据合同物资清单,对物资品牌、型号、数量、技术参数、质保书等必备附件进行检查,并当场抄录物资及所有可拆卸部件的编号或序列号,形成书面记录,并经双方签字确认,作为合同附件妥善保存,以备维修及产生合同纠纷时使用。3、物资安装:根据物资用途,检查安装连接情况,确保能正常使用。4、物资验收:需要加电的设备要加电试运行,所有物资达到要求的标准,通过验收。上述对物资检查、安装、调试等作出详细记录,验收组成员签字,并装订成册,归档。验收中发现有下列不符合合同约定情形的,甲方应在验收报告中注明违约情形。①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或方式履约;提供的物资型号或配置不符合合同约定,缺少应有的配件、附件、材料;提供的物资的数量、质量、性能、功能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合同未约定的,按国家、行业有关标准或技术文件规定执行)。②乙方在安装、调试等方面违反合同约定或服务规范要求的。③其他违反合同约定的情形。5、验收不通过则甲方不予支付相关费用,乙方应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并申请再次验收;再次验收仍不通过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支付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第六条违约责任1、乙方所提供的应急救灾物资品种、型号、规格、生产日期、质量等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甲方有权拒收,乙方承担调换费用;若乙方不能交付物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支付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且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已收款项的200%,并承担法律责任。2、乙方将应急救灾物资未交付甲方前或甲方在使用乙方提供的应急救灾物资时,因质量等问题,造成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并追究法律责任。3、乙方违反本条款任意一项约定,除承担对应专项违约责任外,还应承担甲方为追究其违约责任支出的全部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差旅费等)。4、甲方有权根据乙方违约情节的严重程度,选择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合同、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或解除合同,乙方不得拒绝。5、乙方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经两次检查均不合格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乙方须立即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并按合同总金额的20%向甲[-1E方支付违约金,同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直接损失与间接损失。第七条不可抗力甲方和乙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书面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理由;在取得相关部门的有效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予以免除违约责任。第八条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时,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九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章,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3、本次合同所属的附件1、附件2属于合同内容,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同等效力。委托单位:甲方:乙方: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2026年3月30日联系方式:2026年3月30日市级救灾物资协议储备项目合同(二)项目名称:2026年度市级救灾物资协议储备项目政府采购管理部门预算评审编号:招标采购文件编号:1410992026CGK00010甲方合同编号:临粮物储2026〔〕号委托单位:临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实施部门:临汾市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供应商:山西军武制衣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26年3月30日市级救灾物资储备采购项目合同委托单位:临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实施部门(甲方):临汾市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供应商(乙方):山西军武制衣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市级应急救灾物资事宜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期限1、本轮服务期限1年,合同为一年一签。2、本年度合同期限为2026年3月30日至2027年3月29日止。第二条合同事项根据临汾市应急管理局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要求,生活类救灾物资至少要满足启动本级Ⅲ级救灾应急救助响应所设转移安置人数条件的需要,《临汾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储备市级救灾物资的通知》(临应急发〔2024〕7号)文件中,明确Ⅲ级应急响应需紧急转移安置或需紧急生活救助0.5万人以上、10万人以下。为切实解决甲方占用大量政府的人力、财力、物力和储存物资流通性差、难以轮换更新、重复购买的困难,有效应对突发灾情时间紧、任务重、物资量大的问题,确保所需物资能够及时有效用于灾区或受灾群众进行抢险救援。1、储备救灾物资:由临汾市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委托乙方储备应急救灾物资并支付服务费用612570元,乙方将按合同约定的救灾物资数量、品种等储备至(乙方仓库)并负责日常管理,接受甲方监管。当甲方需使用应急救灾物资时,由乙方调拨至甲方指定地点,实行先调拨后结算的办法,结算标准按照附件2执行,按照《临汾市市级救灾物资管理暂行办法》(临发改规发〔2024〕75号)规定支付,采取期初支付306285元,期末支付306285元。2、验收合格通过后,由甲方向乙方支付费用。第三条甲方权责1、甲方不得无故拖延或拒绝验收、接收。2、甲方存储未使用的救灾物资,如保质期剩余3个月时,提醒乙方准备进行轮换;如保质期剩余1个月时,通知乙方进行轮换工作。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企业生产及产品质量进行监督。4、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机构检测乙方提供的应急救灾物资,产生的损耗由乙方负责。5、甲方对乙方的商业秘密有保密义务。第四条乙方权责1、入库。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应于10个工作日内,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储备物资品种、数量等,完成市级应急救灾物资的验收通过后完成入库工作。2、物权。乙方保证对甲方采购的物资享有完全物权,无任何经济纠纷,未设立任何担保物权,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商业秘密及其他合法权益。3、质量。乙方保证所供物资符合国家及行业质量安全、环保、节能等强制性标准,为正规厂商全新正品,本年度生产、无损伤,具有该产品出厂标准合格证书或国家鉴定证书。4、轮换。乙方运送至甲方指定存储点的未使用过的救灾物资,根据甲方通知,及时予以轮换(轮换费用依据临发改规发〔2024〕75号)文件规定的储备模式、储备规模等确定支付,核定费用比例为2%),确保所有救灾物资均在有效期内;若因乙方未及时轮换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轮换方法一般为先进后出。5、运输。当甲方有应急救灾物资需求时,乙方应确保首批救灾物资6小时内运抵甲方指定地点。甲方享有优先采购乙方应急救灾物资的权利。6、不得转让。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7、售后。乙方应提供不低于国家标准的售后服务,包括且不限于所供应物资的相关技术支持服务,如安装视频、教程、使用注意事项等。待本次合同到期后,应履行不低于5年的售后保障服务。8、储备。乙方应建立健全救灾物资储备内控制度、应急预案、物资管理制度、动用流程图等,提供仓房平面图,明确应急联络人、专用场地、专人管理、专账核算,物资标识清晰规范,并按甲方要求报备执行。9、保密。乙方应对救灾物资的种类、数量、存放地点、调拨计划等相关信息严格保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本义务在合同终止后1年内继续有效。10、演练。乙方应配合甲方每年组织开展不少于一次应急演练,服从甲方统一调度与安排,检验流程与实效性,确保演练顺利实施。第五条物资验收验收前,物资由乙方负责保管,物资的毁损、灭失等风险由乙方承担。验收时,乙方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产品合格证明,否则产品拒绝验收。验收流程为:物资调运至甲方指定地点,甲方应报市发改委成立验收小组按本合同条款及时验收。完成验收包括以下项目:1、物资数量:依据物资装箱单,对物资进行点验。2、物资质量:外观无损伤,无质量缺陷。依据合同物资清单,对物资品牌、型号、数量、技术参数、质保书等必备附件进行检查,并当场抄录物资及所有可拆卸部件的编号或序列号,形成书面记录,并经双方签字确认,作为合同附件妥善保存,以备维修及产生合同纠纷时使用。3、物资安装:根据物资用途,检查安装连接情况,确保能正常使用。4、物资验收:需要加电的设备要加电试运行,所有物资达到要求的标准,通过验收。上述对物资检查、安装、调试等作出详细记录,验收组成员签字,并装订成册,归档。验收中发现有下列不符合合同约定情形的,甲方应在验收报告中注明违约情形。①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或方式履约;提供的物资型号或配置不符合合同约定,缺少应有的配件、附件、材料;提供的物资的数量、质量、性能、功能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合同未约定的,按国家、行业有关标准或技术文件规定执行)。②乙方在安装、调试等方面违反合同约定或服务规范要求的。③其他违反合同约定的情形。5、验收不通过则甲方不予支付相关费用,乙方应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并申请再次验收;再次验收仍不通过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支付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第六条违约责任1、乙方所提供的应急救灾物资品种、型号、规格、生产日期、质量等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甲方有权拒收,乙方承担调换费用;若乙方不能交付物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支付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且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已收款项的200%,并承担法律责任。2、乙方将应急救灾物资未交付甲方前或甲方在使用乙方提供的应急救灾物资时,因质量等问题,造成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并追究法律责任。3、乙方违反本条款任意一项约定,除承担对应专项违约责任外,还应承担甲方为追究其违约责任支出的全部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差旅费等)。4、甲方有权根据乙方违约情节的严重程度,选择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合同、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或解除合同,乙方不得拒绝。[-1E5、乙方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经两次检查均不合格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乙方须立即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并按合同总金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直接损失与间接损失。第七条不可抗力甲方和乙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书面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理由;在取得相关部门的有效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予以免除违约责任。第八条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时,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九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章,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3、本次合同所属的附件1、附件2属于合同内容,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同等效力。委托单位:甲方:乙方: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2026年3月30日联系方式:2026年3月30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市级救灾物资储备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