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财政信息化运维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财政局2026)



一、采购人名称: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财政局
二、供应商名称:新疆华亚众合软件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财政局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301101000027388848
五、合同编号:11N01044844X20261202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财政信息化运维服务
详见附件

1.00
80000
8000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财政局
联系人:马春红
联系电话:13779675180
传真:/
地址:库尔勒市人民东路29号巴州财政局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关于基础环境运维服务的服务市场合同(11N01044844X20261202).pdf

合同编号:11N01044844X20261202采购单位(甲方):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财政局服务单位(乙方):新疆华亚众合软件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新市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第二期)项目-新疆华亚众合软件有限公司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第二期)项目-新疆华亚众合软件有限公司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第二期)项目-新疆华亚众合软件有限公司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服务项目、价格金额单位:元序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计数单位成交单价小计1财政信息化运维服务--品牌:1项80000.0080000.00合同总价(元)80000.00合同总价(大写)捌万元整二、服务条款甲方委托乙方为巴州财政局财政信息化运维服务商,并支付维护服务经费。乙方接受委托并与甲方共同签订了《2026年巴州财政业务应用支撑平台(原业务系统)维护服务合同》,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本合同的服务内容及方式如下:一、服务范围及服务内容11、服务范围:(11)本合同服务范围:巴州本级、库尔勒市、尉犁县、和静县、轮台县、博湖县、若羌县、且末县、和硕县、焉耆县、库尔勒经济开发区、共计11个财政点的财政业务应用支撑平台(原业务系统)维护服务。22、服务内容::(11)部门预算:Ø基础数据维护;Ø权限调整维护;1/6>部门预算采集表维护;>部门预算报表输出维护;(2)财政会计核算:财政会计账套数据结转维护;财政会计账套账簿输出维护;(3)部门单位政府会计核算(单位核算);部门单位政府会计账套数据结转维护;部门单位政府会计账套账簿输出维护>部门单位政府会计账套决算报表维护;(4)综合查询历史数据的数据库维护;>历史数据的服务部署维护;审计数据备份维护;二、服务方式:由乙方提供,包括现场驻点服务和远程支持;>系统应用咨询;系统数据库的备份整理;系统服务稳定性的定时排查;年终数据结转及系统初始化设置;>乙方提供不少于2次现场巡检维护;>热线电话支持:电话号码:0996-2028396:乙方为甲方用户提供每周5天(从星期一到星期五)每天8小时(夏季时间为上午10:00到14:00,下午16:00到20:00,冬季时间为10:00到14:00,下午15:30到19:30)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的服务。乙方应对甲方用户的服务请求和问题2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解,紧急联系方式:王工:18186149105。三、服务期限:本合同服务期限从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共计壹年的服务期限。第二条本项目的价格和付款方式1、合同总价:本项目合同总金额共计人民币(大写):捌万元整(¥80,000.00)。其中:不含税金额75,471.70元,增值税额4,528.30元。上述合同总金额包含:税费、服务费、培训费等乙方完成本合同义务所需的全部费用。2、付款方式:合同正式签订后,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提供发票,甲方根据发票按以下时间付款:甲方在2026年12月31日前支付乙方人民币(大写)捌万元整(¥80,000.00),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等额的增值税发票,甲方有权不付款,且不构成本合同项下的违约。2/6乙方开户银行名称、行号和帐号为: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阿勒泰路南支行行号:105881000366帐号:65050161633700000085乙方对上述账户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上述账户信息若发生变动的,乙方应于5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若因账户信息提供错误或未及时通知甲方账户变动而导致乙方损失的,甲方概不负责。若甲方及时发现上述情形,可中止支付到期款项,直至相关情形得到乙方补正。第三条合同的变更和修改为了维护和兼顾各方的利益,充分考虑到财政信息化运维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困难,为确保运维服务的质量,在本合同和补充协议(若有)签署后,甲、乙双方均有权在履行本合同和补充协议(若有)的过程中合理地提出变更、扩展、替换或修改本合同的某些部分的请求,包括增加或减少软件的相应功能,提高或提升有关技术参数,变更交付或安装的时间与地点。为此,双方同意:1、若一方提出部分项目的变更建议,应该将变更请求以书面形式提交给另一方,双方就变更的内容进行讨论、研究共同确定变更处理方案,变更结果双方签订变更确认表,格式参照附件1(合同变更确认表)。2、如变更的内容与合同和补充协议(若有)总价相关,视变更的情况双方协商对合同总价的变更,则双方对此变更以书面形式确认,双方按变更后的约定履行本合同和补充协议(若有)。第四条双方的责任1、乙方实行项目负责制,确保有专人(王工:18186149105)甲方项目负责,项目组负责人负责对软件的整个服务工作进行监督,对维护服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协调。2、乙方应对甲方应用该软件系统的软硬件环境进行检查,对不能满足系统运行的情况,提供改进意见。3、乙方不承担因甲方人员进行非法操作导致的数据混乱、丢失责任,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提供培训、未在限定的时间内响应的情况除外。4、乙方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超出合同规定之外的服务请求。5、双方确定,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在合同和补充协议(若有)执行过程中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即该方不能控制的事件发生,如战争、火灾、台风、地震、禁令和其他双方认可的不可抗力情况等原因的影响不能正常执行合同,则合同和补充协议(若有)应延期执行,延期的时间应与不可抗力事件的持续时间相等。在不可抗力的影响下,受阻方可暂时停止执行合同和补充协议(若有)的受阻部分,当不可抗力时间持续的时间超过6个月,双方可就解除合同和补充协议(若有)及其他未尽事宜进行协商处理。7、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响应并解决问题,否则,甲方有权聘请第三方予以解决,由此产生的费用甲方有权从服务费中扣除,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按全额赔偿。第五条保密责任1、乙方在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以任何原因自行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从甲方获得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所有的报告、摘录、纪要、文件、计划、报表、复印件和业务数据等)以及不得以任何3/6形式公开本合同书及其附件的任何内容。2、乙方应遵守甲方有关安全规定,对系统服务过程中涉及的甲方业务数据予以保密,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甲方业务数据内容或在公开场合引用甲方数据。3、签订保密协议的人员范围:乙方所有技术服务人员4、保密期限:自本项目开始日始至本项目约定的信息全部成为公开信息止。5、泄密责任:因乙方泄密对甲方造成的各种损失和不良后果,乙方负责赔偿,赔偿金额按甲方实际损失计算,若实际损失高于合同总额10%,则按实际损失赔偿;若实际损失低于合同总额10%,则按合同总额的10%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本合同终止时,双方应向对方交还(或销毁)对方有关的全部资料及其备份并继续负有保密的义务,直到对方将其公开为止。双方约定本合同和补充协议(若有)其他相关事项为:本合同和补充协议的终止不影响本合同和补充协议(若有)保密条款的继续执行。第六条违约责任:如甲方不能履行本合同中约定的义务,视为甲方违约;如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中约定的义务,视为乙方违约;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经非违约方书面通知仍不纠正违约行为的,违约方赔偿因违约而给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但最多不能超过合同总金额的20%。另外,违约方还应承担因其违约给守约方造成的律师费、评估鉴定费、交通食宿费、保全担保费等全部费用。第七条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和补充协议(若有)而发生的争议,应先行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2种方式处理:1、因所交产品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法定的技术监督局检测部门进行质量技术鉴定,该鉴定结论是最终鉴定结论,甲乙双方应当接受。2、本合同和补充协议(若有)发生争议产生的诉讼,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八条其他约定事项本合同适用于自合同和补充协议(若有)签订后整个服务阶段,在完成合同及补充协议(若有)约定的其它权利、义务后,合同和补充协议(若有)即行终止。第九条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贰份,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经《民法典》有关规定处理。第十条送达条款本合同下列列明的联系方式适用于本合同履行及解除过程中有关通知、文件、信件的传达,且作为双方诉讼过程中的有效送达地址,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变更的,应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原地址、联系方式仍有效。如以EMS或快递方式寄送的,自寄送之日起的第三日为送达之日。如一方拒绝签收,拒绝签收时间即为送达之日。甲方送达地址:新疆库尔勒市人名东路29号巴州财政局联系方式:0996-26101694/6乙方送达地址:新疆乌鲁木齐解放北路银盛大厦1310联系方式:0991-2821602第十一条合同附件列表附件1:合同变更确认表附件1合同变更确认表项目名称/变更提出日期/计划完成变更日期/变更原因/变更名称/变更需求内容描述可加附件说明变更需求分析可加附件说明变更处理意见/确认甲方乙方甲方代表签字:/日期:/乙方代表签字:/日期:/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北京南路556号百信钻石苑A栋11层商铺295/6电话:电话:0991-2821602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建设银行乌鲁木齐阿勒泰北路支行账号:账号: 65050161633700000085签订日期:签订日期:6/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财政信息化运维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新疆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