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拍摄剪辑采购合同公告(昌吉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昌吉市文物局)2026)



一、采购人名称:昌吉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昌吉市文物局)
二、供应商名称:新疆小红马传媒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昌吉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昌吉市文物局)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701101000027556848
五、合同编号:11N59284262220262003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视频拍摄剪辑
详见附件

1.00
3000
300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昌吉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昌吉市文物局)
联系人:田静
联系电话:13689926683
传真:/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石河子西路104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昌吉市文旅视频拍摄制作合同.pdf

昌吉市文旅视频拍摄制作合同甲方(委托方):昌吉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受托方):新疆小红马传媒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需委托乙方拍摄制作一条昌吉市文旅视频,乙方具备相应的视频拍摄制作能力,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一、服务内容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为甲方拍摄制作一条昌吉市文旅宣传视频(以下简称“本视频”)。2.本视频时长控制在两分钟以内(含两分钟),竖屏1080(规格),具体拍摄脚本及创意方案需经甲方确认后方可实施。3.乙方负责本视频的前期脚本制作,全程拍摄、后期剪辑、配音、配乐、字幕添加等全部制作工作,确保视频画面清晰、声音流畅、内容完整。二、验收标准1.视频时长:严格控制在两分钟以内,无超时情况。2.内容要求:符合甲方确认的拍摄脚本及创意方案,无偏离主题、违规违法等内容。3.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成片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若有异议需告知乙方,明确修改意见,乙方应在双方约定时间内完成修改并重新提交验收;若甲方逾期未提出异议,视为本视频验收合格。三、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1.本合同项下服务总费用为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该费用已包含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服务所需的全部成本,甲方无需额外支付其他费用。2.支付方式:本视频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等额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全部服务费用。乙方收款信息如下:单位名称:新疆小红马传媒有限公司税号:91652301MADMFWDC0M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北京南路支行账号:728728038013000193939四、双方权利与义务(一)甲方权利与义务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拍摄制作过程进行合理监督,提出符合主题及合同约定的修改意见。2.甲方应及时确认乙方提交的拍摄脚本及创意方案,并及时提供乙方所需相关素材,配合乙方完成拍摄场地协调、相关人员对接等必要工作,若因甲方原因导致拍摄制作延期,责任由甲方承担。3.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服务费用。4.甲方对本视频享有著作权及使用权,可用于昌吉市文旅宣传推广等非商业及合法商业用途,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使用、传播本视频。(二)乙方权利与义务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及时确认拍摄方案、配合提供必要拍摄条件,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服务费用。2.乙方应组建专业团队,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方案及行业标准完成拍摄制作工作,确保视频质量及交付时间。3.乙方应妥善保管拍摄素材及成片,服务完成后,应根据甲方要求移交相关素材及成片文件。五、不可抗力因地震、火灾、洪水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的,遭遇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3个工作日内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双方可根据不可抗力影响程度,协商解除合同、部分免除责任或顺延履行期限。六、争议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七、其他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拍摄脚本、创意方案等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昌吉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日期:2026年____月____日乙方(盖章):新疆小红马传媒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日期:2026年____月____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视频拍摄剪辑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