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车辆租赁/其他租赁服务采购合同公告(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石化街道办事处2026)
一、采购人名称: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石化街道办事处
二、供应商名称:乌鲁木齐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石化街道办事处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961101000027625254
五、合同编号:11N01020914X20262015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车辆租赁/其他租赁服务
详见附件
项
1.00
600
60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石化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李华
联系电话:18999167607
传真:/
地址:米东区中鼎街509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关于其他租赁服务的服务市场合同(11N01020914X20262015).pdf
合同编号:11N01020914X20262015采购单位(甲方):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石化街道办事处服务单位(乙方):乌鲁木齐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第二期)项目-乌鲁木齐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第二期)项目-乌鲁木齐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第二期)项目-乌鲁木齐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服务项目、价格金额单位:元序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计数单位成交单价小计1车辆租赁/其他租赁服务--品牌:1项600.00600.00合同总价(元)600.00合同总价(大写)陆佰元整二、付款方式采购完成后甲方验收合格后,进行财政支付申请流程,具体支付时间以财政实际支付时间为准。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三、服务条款1、乙方提供车辆及委派驾驶员,按照甲乙双方的合同约定,履行合同条款。服务时间和途径路线、停靠站点一经确定,合同期内不得更改;甲方如需更改,需书面告知乙方并在获得乙方同意的前提下方可执行。2、服务车辆型号:新能源公交车。3、乙方车辆属于城市公共交通客运车辆,本合同双方约定的服务途径路线仅限乌鲁木齐市市区(郊)道路,不涉及高速公路和市区以外道路服务。路线以甲乙双方确定实际路线为主定。4、服务里程及价款:在本合同期限内,服务费标准为:600元(含税)(一车/一趟),6共1趟车。本项目合同金额600元(含税9%)5、车辆已购买交强险、商业保险、乘客意外险。1/2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145号电话:电话:13029677878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乌鲁木齐市分行营业部账号:账号: 107602875890签订日期:签订日期:2026.03.312/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车辆租赁/其他租赁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乌鲁木齐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