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推广服务 奖牌采购合同公告(中共喀什地委宣传部2026)



一、采购人名称:中共喀什地委宣传部
二、供应商名称:喀什市浩琪美图图文广告店
三、采购项目名称:中共喀什地委宣传部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091101000027510538
五、合同编号:11N0103735132026802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宣传推广服务
详见附件

1.00
3100
310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中共喀什地委宣传部
联系人:小白
联系电话:16699130475
传真:/
地址:喀什市解放南路264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关于宣传推广服务的服务市场合同(11N0103735132026802).pdf

合同编号:11N0103735132026802采购单位(甲方):中共喀什地委宣传部服务单位(乙方):喀什市浩琪美图图文广告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喀什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喀什市浩琪美图图文广告店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喀什市浩琪美图图文广告店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喀什市浩琪美图图文广告店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服务项目、价格金额单位:元序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计数单位成交单价小计1宣传推广服务--品牌:1次3100.003100.00合同总价(元)3100.00合同总价(大写)叁仟壹佰元整二、制作事项1、制作内容:设计,打印装订等2、地点:喀什市3、完成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按甲方指定时间以内制作完毕4、制作详表:序号项目单位数量单价合计备注1奖牌块61006002证书套1491522353证书芯子套打张143424海报块325755签到墙块1148148合计3100三、制作费用及支付方式1、本合同制作费用总金额:人民币叁仟壹佰元整(小写:¥3100元),该费用含设计,制作、安装、运输、材料、人工、配件、税费等所有费用。2、乙方按甲方要求制作安装完成,提供设计底稿经甲方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付清乙方制作费用总额,即人民币1/3人民币叁仟壹佰元整(小写:¥3100元)。3、乙方账户信息:开户行:喀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夏马力巴格支行行号:402894000028户名:喀什市浩琪美图图文广告店账号:860020012010116845279四、甲乙双方责任1、具体质量要求:耐用、美观、符合实际。2、甲方提供的原设计稿或制作要求应符合相关法律规定。3、乙方须严格按照甲方要求及设计效果进行制作、装订,甲方一次性验收。如有不符合整体效果或质量不合格的,乙方须按照甲方要求予以调整,如因此导致延期完成的,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五、违约责任1、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应按欠付金额的0.2‰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付款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3%。2、如乙方制作实物不符合设计要求及质量要求的,且在甲方限定期限内仍无法调整的,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相关违约责任。3、如乙方不能在本合同约定时间内完成制作安装工作的,则每逾期一日须向甲方支付制作费用总额的0.2%作为违约金,逾期5日仍未完工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相关违约责任及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4、任何一方违约,对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违约方负责赔偿。六、保密条款1、甲、乙双方应就其在双方合作过程中知悉的对方的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图纸、数据、以及其他信息等)承担保密责任,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人披露上述资料和信息。2、任何一方违反保密义务而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均由泄密方负责赔偿。3、本保密条款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及终止后一直有效。七、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1、本合同的订立、履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八、其他1、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2、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修改本合同内容,对本合同的任何变更、修改需经甲、乙双方同意并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4、本合同壹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5、本合同附件(如有)作为本合同之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2/3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喀什市西域大道163号水利花园小区附5号门面房电话:电话:15009995559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喀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夏马力巴格支行账号:账号: 860020012010116845279签订日期:签订日期:3/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宣传推广服务 奖牌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