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安保安检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山西省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2026)



一、合同编号:11N01263509720261

二、合同名称: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安保安检服务采购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1499002026CCS00195
四、项目名称: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安保安检服务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山西省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
地 址:吕梁市离石区盛地村新安大道以东纬十九路北
联系方式:0358-8425040
供应商(乙方):山西华辰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田家会街道办田家会村商业街村委大院
联系方式:13303581582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安保安检服务采购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938754.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安保安检服务采购:保安队伍在法警的领导下开展安保、安检服务工作、负责各大门岗及区域内安全保卫;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爆炸工作,防止侵害财产安全的行为发生,维护中院的正常工作秩序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服务时间:三年(2026年4月1日至2029年4月1日,合同一年一签)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相关部门规定的验收合格标准

2.合同金额(元):938754.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年03月3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年03月31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26年3月31日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保安服务合同.pdf
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安保安检服务采购项目合同(11N01263509720261).pdf

合同编号:保安服务合同书甲方: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乙方:山西华辰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二〇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1安保服务合同甲方: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乙方:山西华辰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根据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安保安检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采购结果,确定山西华辰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为成交供应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第一条项目概况项目名称: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安保安检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1499002026CCS00195服务地点:山西省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条服务范围及要求(一)服务范围本项目为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安保安检服务采购项目,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面积23630平方米,安保设置监控中心南大厅、西大厅、大门岗、安全通道、车场、信访厅、立案厅、巡逻等岗位。安保队伍在法警的领导下开展安保服务工作,负责各大门岗及区域内安全保卫,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爆炸工作,防止侵害财产安全的行为发生,维护中院的正常工作秩序。(二)服务要求及人数121、公司资质要求:乙方需具有一套较完善的安保服务的规章制度和素质较高的管理队伍,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三年以上安保管理工作经验。2、人员要求安保人员优先从退役军人和武警院校毕业的学生中选用,确保政治合格,有一定的军事素质和安保技能,年龄55周岁以下,身高165CM以上,持证上岗。3、保安人员管理要求(1)保安人员必须着装统一,工作规范,作风严谨,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严守工作时间,不准随意脱岗,做好值班日记和交接记录,值班时发生一切情况及时报告。(2)节假日按时巡逻检查,对重点部位重点检查。(3)严格执行《进出机关的管理规定》不徇私情,作好门卫保安工作,防止坏人破坏。在岗时间不准酒后上岗,不准在岗喝酒、下棋、打扑克、看电视、聊天、白班不准看报刊。热情服务,礼貌待人,不准讲粗话、脏话,不准打人骂人,不准接受他人贿赂或向他人索取物品。(4)发生案件保护好现场,并及时报案。做到查看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及时。(5)节假日内部人员进入院区,做好登记;外部人员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严禁进入。(6)做好防火、防盗的检查巡视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发现紧急情况应及时与办公大楼管理人员或有关主管部门报告。4、工作要求234.1保安白班巡查工作要求(1)检查各楼层通道、走廊、卫生间等照明是否有损坏或丢失现象。检查各种消防设备、设施是否正常工作状态。(2)检查大楼两侧步行楼梯(防火通道),走廊等区域的地面、墙面和顶棚有无损坏及划痕。(3)检查各楼层门、窗及相关的水、电等设施的正常使用情况。(4)对楼内发生的异声、异味等异常情况要认真检查,找出原因并做好相应处置。(5)对可疑人员进行盘查,并及时上报。(6)对要害部位经常检查确认。(7)各楼层的值班保安要履行职责,做到既热情服务,又维持好办公秩序。4.2保安夜间巡查工作要求(1)保安人员每天:对楼内进行一次彻底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晚值班干部报告,第二天书面报送有关主管部门。(2)保安夜间巡查时,应做到全面、仔细、不漏查,不得走过场,对重点区域的电器设备、煤气、水及各楼层门窗设施重点检查。确保大楼安全,并做好夜间巡查记录。(3)保安夜间巡查时及时发现的灯具不亮或其他损毁处,第二天书面报送有关管理部门,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理。(4)夜间值班要定时对大楼内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34(5)主管部门领导夜间抽查,有利于督促指导保安保卫工作的落实。4.3安检人员工作要求(1)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法院各项规章制度,服从法院各级领导管理,对违反法律法规或法院规章制度的现象应予以拒绝并及时向上级报告。(2)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职守,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3)按规定着装上岗,佩戴标示要规范,自觉维护安检人员岗位形象。(4)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协同其他安检人员做好安检工。(5)熟练掌握各种安检设备的操作及安检物品识别方法。(6)按照“逢包必检、逢液必检、逢疑必检、杜绝漏检”的安检要求,严格执行安全检查操作规范。(7)对可疑物品进行针对性探测,确定为可疑物性后,及时移交现场民警处理并做好记录。(8)文明值岗,态度和蔼,尊重受检查人,遇事讲究方式方法,做到以理服人。4.4完成采购人交办的临时性工作任务。5、人员配置人数编制共为25人。其中队长1人、班长3人、保安员8人、消控员4人,安检员9人。45第三条合同委托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三年。合同签订一年一签。本合同服务期限为一年:自2026年4月1日至2027年4月1日止。第四条合同金额及结算方式中标金额:(大写)贰佰捌拾壹万陆仟贰佰陆拾贰元整(小写)¥2816262含税年服务费:(大写)玖拾叁万捌仟柒佰伍拾肆元整(小写)¥938754含税季度服务费:(大写)贰拾叁万肆仟陆佰捌拾捌元伍角(小写)¥234688.5含税(一)甲方按季度付款,每季度上旬支付给乙方上季度服务费用,甲方不得以购物卡、物品等替代保安服务费。(二)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要求按时出具发票,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发票,审核无误后及时向乙方支付款项。乙方承诺其开具的发票真实、合法、完整。甲方需指定专人及时签字确认签收发票。(三)乙方结算信息乙方名称:山西华辰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户名:山西华辰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吕梁支行账号:726131018260005435256乙方如需改变上述账户,应提前十日以书面通知甲方。如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通知而使另一方遭受损失的,应予以赔偿。第五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一)甲方有权对保安员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具体指导,有权要求乙方调换不合适在甲方工作的保安员。(二)因乙方保安员失职造成财产损失,甲方有权提出赔偿。(三)甲方应为保安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环境。(四)甲方应向乙方及其配备的保安员明确说明工作内容、范围和要求以及告知保安员其内部管理制度;(五)甲方有义务教育其员工尊重保安员的工作,对保安员履职的行为予以支持、配合,尊重和保障保安员的合法权益。(六)保安员在执勤中,与甲方人员及进入执勤区域的外来人员发生争议时,由甲方负责处理或移交当地公安机关。第六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一)乙方负责保安员的勤务指挥,人员调整和休假安排。(二)乙方保证所派保安员具备任职岗位职业资格。(三)乙方对保安服务范围内的不安全隐患有义务向甲方提出改进意见,甲方应研究解决。甲方未采取措施或整改不到位而造成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责任。67(四)乙方有权不承担甲方提出的法律法规不允许和保安服务内容以外的职责任务。(五)乙方应加强保安员的教育,确保人身安全。乙方应遵守法院的管理规定,若由保安人员勤务不当,发生安全事故,责任和损失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确保甲方不受损害。(六)乙方负责向保安员支付工资、社会福利和各项保险费用以及其他必要支出的费用,提供保安员日常工作所需的服装等。(七)乙方人员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造成的本人及他人的一切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均由乙方负责。(八)乙方负责保安员的思想教育、业务培训等日常管理和保安员违纪问题的处理。(九)对发生在保安工作区域内的违法犯罪行为,保安员应当子以坚决制止;对制止无效的违法行为以及发生的治安案件、涉及刑事犯罪的案件应当立即报警,同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协助公安机关或其他部门对违法犯罪嫌疑人员进行习处理。(十)如遇突发情况,包含但不限于人员聚众围堵或恶意群体行为,乙方需第一时间介入保护甲方人员安全,如甲方需要乙方派驻临时勤务进行场内秩序维护及人财物料机等安全保卫保障,乙方需在接到通知两小时内派驻临时勤务人员接管场地并维持现场秩序,临时勤务的费用双方协商另行支付。(十一)乙方应积极主动配合甲方的管理工作,依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提供符合要求的服务,乙方应及时撤换甲方提出的不称职的保安员。78第七条保密条款(一)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的任何资料和信息,除为履行合同约定服务需要向行政机关作出的披露外,不得用于本合同约定服务以外的任何其他用处,亦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泄漏或公开,并保证在合同约定服务履行完毕后,将所有资料和信息归还甲方。(二)乙方保安员在提供保安服务期间对所知悉的甲方的秘密均应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向协议以外的第三方透漏,因违反此业务给甲方造成损失和影响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第八条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一)甲乙双方经协商可以书面变更本合同。一方因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继续履行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二)甲方按月对乙方进行考核,乙方未能满足相关服务规范,经甲方书面要求整改后仍不能满足服务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或核减保安人数及费用。但甲方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三)本合同期限届满即终止,如一方要求续签,应在本合同届满前30日内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由乙方协商重新签订书面协议。第九条违约责任(一)甲方指派保安员从事本合同约定以外工作,由此造成对保安员、甲乙双方或第三方的经济赔偿责任,由甲方承担。89(二)因本合同产生的任何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第十条其他(一)因财政预算拨款时效及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导致的实际服务区间和招标采购服务区间不匹配,据实支付。(二)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另行协商。本合同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需对本合同及其附件作任何修改或补充,需由双方以书面做出方为有效。修改或补充文件与本合同有不一致的,以修改或补充文件为准。(三)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四)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乙方《盖章)甲方(盖章多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山西华辰保安服务有限公司A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投权代表:31或授权代表:2026年3月31日2026年3月31日910合同编号:保安服务合同书甲方: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乙方:山西华辰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二○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安保服务合同甲方: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乙方:山西华辰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根据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安保安检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采购结果,确定山西华辰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为成交供应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第一条项目概况项目名称: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安保安检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1499002026CCS00195服务地点:山西省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条服务范围及要求(一)服务范围本项目为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安保安检服务采购项目,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面积23630平方米,安保设置监控中心南大厅、西大厅、大门岗、安全通道、车场、信访厅、立案厅、巡逻等岗位。安保队伍在法警的领导下开展安保服务工作,负责各大门岗及区域内安全保卫,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爆炸工作,防止侵害财产安全的行为发生,维护中院的正常工作秩序。(二)服务要求及人数1、公司资质要求:乙方需具有一套较完善的安保服务的规章制度和素质较高的管理队伍,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三年以上安保管理工作经验。2、人员要求安保人员优先从退役军人和武警院校毕业的学生中选用,确保政治合格,有一定的军事素质和安保技能,年龄55周岁以下,身高165CM以上,持证上岗。3、保安人员管理要求(1)保安人员必须着装统一,工作规范,作风严谨,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严守工作时间,不准随意脱岗,做好值班日记和交接记录,值班时发生一切情况及时报告。(2)节假日按时巡逻检查,对重点部位重点检查。(3)严格执行《进出机关的管理规定》不徇私情,作好门卫保安工作,防止坏人破坏。在岗时间不准酒后上岗,不准在岗喝酒、下棋、打扑克、看电视、聊天、白班不准看报刊。热情服务,礼貌待人,不准讲粗话、脏话,不准打人骂人,不准接受他人贿赂或向他人索取物品。(4)发生案件保护好现场,并及时报案。做到查看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及时。(5)节假日内部人员进入院区,做好登记;外部人员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严禁进入。(6)做好防火、防盗的检查巡视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发现紧急情况应及时与办公大楼管理人员或有关主管部门报告。4、工作要求4.1保安白班巡查工作要求(1)检查各楼层通道、走廊、卫生间等照明是否有损坏或丢失现象。检查各种消防设备、设施是否正常工作状态。(2)检查大楼两侧步行楼梯(防火通道)、走廊等区域的地面、墙面和顶棚有无损坏及划痕。(3)检查各楼层门、窗及相关的水、电等设施的正常使用情况。(4)对楼内发生的异声、异味等异常情况要认真检查,找出原因并做好相应处置。(5)对可疑人员进行盘查,并及时上报。(6)对要害部位经常检查确认。(7)各楼层的值班保安要履行职责,做到既热情服务,又维持好办公秩序。4.2保安夜间巡查工作要求(1)保安人员每天:对楼内进行一次彻底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晚值班干部报告,第二天书面报送有关主管部门。(2)保安夜间巡查时,应做到全面、仔细、不漏查,不得走过场,对重点区域的电器设备、煤气、水及各楼层门窗设施重点检查。确保大楼安全,并做好夜间巡查记录。(3)保安夜间巡查时及时发现的灯具不亮或其他损毁处,第二天书面报送有关管理部门,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理。(4)夜间值班要定时对大楼内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5)主管部门领导夜间抽查,有利于督促指导保安保卫工作的落实。4.3安检人员工作要求(1)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法院各项规章制度,服从法院各级领导管理,对违反法律法规或法院规章制度的现象应予以拒绝并及时向上级报告。(2)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职守,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3)按规定着装上岗,佩戴标示要规范,自觉维护安检人员岗位形象。(4)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协同其他安检人员做好安检工。(5)熟练掌握各种安检设备的操作及安检物品识别方法。(6)按照“逢包必检、逢液必检、逢疑必检、杜绝漏检”的安检要求,严格执行安全检查操作规范。(7)对可疑物品进行针对性探测,确定为可疑物性后,及时移交现场民警处理并做好记录。(8)文明值岗,态度和蔼,尊重受检查人,遇事讲究方式方法,做到以理服人。4.4完成采购人交办的临时性工作任务。5、人员配置人数编制共为25人。其中队长1人、班长3人、保安员8人、消控员4人,安检员9人。第三条合同委托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三年。合同签订一年一签。本合同服务期限为一年:自2026年4月1日至2027年4月1日止。第四条合同金额及结算方式中标金额:(大写)贰佰捌拾壹万陆仟贰佰陆拾贰元整(小写)¥2816262含税年服务费:(大写)玖拾叁万捌仟柒佰伍拾肆元整(小写)¥938754含税季度服务费:(大写)贰拾叁万肆仟陆佰捌拾捌元伍角(小写)¥234688.5含税(一)甲方按季度付款,每季度上旬支付给乙方上季度服务费用,甲方不得以购物卡、物品等替代保安服务费。(二)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要求按时出具发票,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发票,审核无误后及时向乙方支付款项。乙方承诺其开具的发票真实、合法、完整。甲方需指定专人及时签字确认签收发票。(三)乙方结算信息乙方名称:山西华辰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户名:山西华辰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吕梁支行账号:7261310182600054352乙方如需改变上述账户,应提前十日以书面通知甲方。如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通知而使另一方遭受损失的,应予以赔偿。第五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一)甲方有权对保安员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具体指导,有权要求乙方调换不合适在甲方工作的保安员。(二)因乙方保安员失职造成财产损失,甲方有权提出赔偿。(三)甲方应为保安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环境。(四)甲方应向乙方及其配备的保安员明确说明工作内容、范围和要求以及告知保安员其内部管理制度;(五)甲方有义务教育其员工尊重保安员的工作,对保安员履职的行为予以支持、配合,尊重和保障保安员的合法权益。(六)保安员在执勤中,与甲方人员及进入执勤区域的外来人员发生争议时,由甲方负责处理或移交当地公安机关。第六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一)乙方负责保安员的勤务指挥,人员调整和休假安排。(二)乙方保证所派保安员具备任职岗位职业资格。(三)乙方对保安服务范围内的不安全隐患有义务向甲方提出改进意见,甲方应研究解决。甲方未采取措施或整改不到位而造成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责任。(四)乙方有权不承担甲方提出的法律法规不允许和保安服务内容以外的职责任务。(五)乙方应加强保安员的教育,确保人身安全。乙方应遵守法院的管理规定,若由保安人员勤务不当,发生安全事故,责任和损失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确保甲方不受损害。(六)乙方负责向保安员支付工资、社会福利和各项保险费用以及其他必要支出的费用,提供保安员日常工作所需的服装等。(七)乙方人员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造成的本人及他人的一切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均由乙方负责。(八)乙方负责保安员的思想教育、业务培训等日常管理和保安员违纪问题的处理。(九)对发生在保安工作区域内的违法犯罪行为,保安员应当子以坚决制止;对制止无效的违法行为以及发生的治安案件、涉及刑事犯罪的案件应当立即报警,同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协助公安机关或其他部门对违法犯罪嫌疑人员进行处理。(十)如遇突发情况,包含但不限于人员聚众围堵或恶意群体行为,乙方需第一时间介入保护甲方人员安全,如甲方需要乙方派驻临时勤务进行场内秩序维护及人财物料机等安全保卫保障,乙方需在接到通知两小时内派驻临时勤务人员接管场地并维持现场秩序,临时勤务的费用双方协商另行支付。(十一)乙方应积极主动配合甲方的管理工作,依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提供符合要求的服务,乙方应及时撤换甲方提出的不称职的保安员。第七条保密条款(一)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的任何资料和信息,除为履行合同约定服务需要向行政机关作出的披露外,不得用于本合同约定服务以外的任何其他用处,亦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泄漏或公开,并保证在合同约定服务履行完毕后,将所有资料和信息归还甲方。(二)乙方保安员在提供保安服务期间对所知悉的甲方的秘密均应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向协议以外的第三方透漏,因违反此业务给甲方造成损失和影响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第八条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一)甲乙双方经协商可以书面变更本合同。一方因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继续履行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二)甲方按月对乙方进行考核,乙方未能满足相关服务规范,经甲方书面要求整改后仍不能满足服务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或核减保安人数及费用。但甲方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三)本合同期限届满即终止,如一方要求续签,应在本合同届满前30日内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由乙方协商重新签订书面协议。第九条违约责任(一)甲方指派保安员从事本合同约定以外工作,由此造成对保安员、甲乙双方或第三方的经济赔偿责任,由甲方承担。(二)因本合同产生的任何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第十条其他(一)因财政预算拨款时效及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导致的实际服务区间和招标采购服务区间不匹配,据实支付。(二)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另行协商。本合同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需对本合同及其附件作任何修改或补充,需由双方以书面做出方为有效。修改或补充文件与本合同有不一致的,以修改或补充文件为准。(三)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四)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山西华辰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刘鹏,或授权代表:杨育明2026年3月31日2026年3月31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安保安检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山西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