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砂规划编制采购合同公告(富顺县水务局2026)



一、合同编号: N5103222026000025-1
二、合同名称: 沱江干流富顺段5年采砂规划编制
三、项目编号: N5103222026000025
四、项目名称: 沱江干流富顺段5年采砂规划编制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富顺县水务局
地 址: 富顺县富世街道钟秀街中段251号
联系方式:18708317352
供应商(乙方):自贡市水利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地 址:自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川支行
联系方式:0813-822912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沱江干流富顺段5年采砂规划编制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
主要标的数量:1.0000项
主要标的单价:592000.000000元
合同金额: 59.20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03-31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04-01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沱江干流富顺5年采砂规划编制合同(2).pdf

沱江干流富顺5年采砂规划编制合同(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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沱江干流富顺段5年采砂规划编制项目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甲方):富顺县水务局供应商(乙方):自贡市水利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履约地点:富顺县签订地点:富顺县签订时间:2026年3月31日沱江干流富顺段5年采砂规划编制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甲方):富顺县水务局供应商(乙方):自贡市水利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沱江干流富顺段5年采砂规划编制采购项目的《磋商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一、标的信息1.项目名称:沱江干流富顺段5年采砂规划编制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二、服务要求按照国家有关河道采砂规划和年度采砂实施方案编制工作要求和规定,编制沱江干流富顺段5年采砂规划,论证年度控制采砂总量、开挖断面、深度、弃料处理、河床平复等,开展相应地勘工作,对砂石料的储量、质量进行复核等。该项目在完成前,如四川省或自贡市有新的政策性规定,按新政策规定执行。本项目成果通过专家审查,提供审定后的相关报告及图纸的纸质版4份、PDF电子版1份。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一)合同金额:人民币592000元(大写:伍拾玖万贰仟元整)(二)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1、签订合同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4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00%,支付金额236800元(大写:贰拾叁万陆仟捌佰元整)。2、编制的规划报告经专家评审通过并取得省水利厅批文后,达到付款条件起6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0.00%,支付金额355200元(大写:叁拾伍万伍仟贰佰元整)。四、验收标准和方法1采购人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相关技术、服务标准和要求、验收方法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以及《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的规定组织验收。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3.乙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4.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他责任。七、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八、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战争、洪灾、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期相同。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30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3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2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30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采购人所在地区仲裁委员会仲裁。2.仲裁裁决应为最终决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3.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4.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十、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一式5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持有2份,乙方持有2份,同级财政部门备案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富顺县水务局(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负责人(授权代表):地址:富顺县钟秀街中段251号开户银行:账号:签订时间:2026年3月3日+乙方:(盖章)自市水利电力测设计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委负责人(授权表):地址:自贡市汇川路1180号开户银行:自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川支行。30250785账号:630720100000977980签订时间:2026年3月31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采砂规划编制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