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设计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岳普湖县人民医院2026)



一、采购人名称:岳普湖县人民医院
二、供应商名称:新疆瑞祥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岳普湖县人民医院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041101000027407428
五、合同编号:11N45814306220262407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工程设计服务
详见附件

1.00
25000
2500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岳普湖县人民医院
联系人:麦尔比耶·艾买提
联系电话:13279714968
传真:/
地址:岳普湖县达瓦昆路11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关于工程设计服务的服务市场合同(11N45814306220262407).pdf

喀什地区岳普湖县紧密型医共体(人民医院)资源共享中心与中心药房标准化建设项目合同编号:11N45814306220262407采购单位(甲方):岳普湖县人民医院服务单位(乙方):新疆瑞祥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喀什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新疆瑞祥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新疆瑞祥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新疆瑞祥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服务项目、价格合同总价:25000元(贰万伍仟元整)(含税价)固定总价包干,含人工费、仪器费、服务费、税费等全部费用。金额单位:元序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计数单位成交单价小计1工程设计服务--产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品牌:,服务周期:按合同约定1项25000.0025000.00合同总价(元)25000.00合同总价(大写)贰万伍仟元整二、付款方式本工程合同价为25000.00元(大写:贰万伍仟元整),合同生效后3天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价的/作为定金、计/元(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勘察费);勘察规模大、工期长的大型勘察工程,甲方还应按实际完成工程进度/%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的/%的工程进度款,计/元;勘察工作外业结束后/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的/%,计/元;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后,甲方应一次付清全部工程费用。乙方应对其所提供的账户信息的准确性、安全性、可靠性负责,若乙方的指定收款账户信息有变更的,乙方须提前15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若因银行过错或乙方未及时书面通知甲方或乙方提供的账户信息错误导致合同价款无法进账、支取、承兑、支取迟延,因账户信息错误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三、服务条款1、勘察内容为新建县域医共体资源共享中心楼1栋,总建筑面积7013.48平方米。乙方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甲方的任务委托书及技术要求进行工程勘察,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质量合格的勘察成果资料,并对其负责。乙方向甲方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并对其质量负责。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交勘察成果资料三份。2、在工程勘察前,乙方提出勘察纲要或勘察组织设计,派人与甲方的人员一起验收甲方提供的材料。3、在现场工作的乙方的人员,应遵守甲方的安全保卫及其它有关的规章制度,承担其有关资料保密义务。四、违约责任1/31、乙方未按约定期限完成服务或整改的,自逾期之日起,每逾期一日按合同总价0.5%支付违约金;逾期超15日或整改三次不合格,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支付合同总价30%违约金,并赔偿全部损失。2、乙方服务不符合约定标准,甲方有权拒绝验收,乙方无偿返工整改,并按本条第1项承担违约责任;乙方拒绝整改的,甲方可委托第三方处理,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3、如乙方擅自终止或解除本合同,须按照本合同总价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义务转包、转让、分包给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按本合同总价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5、为履行基于本合同项下义务,乙方不得侵害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否则乙方需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不利后果,并且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总价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6、除前述情形外,如乙方有其他违反基于本合同项下约定的行为,每次需按照本合同总价的3%支付违约金,违约5次以上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总价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7、乙方违反本合同任一约定的,除应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外,还应赔偿甲方所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为维权所指出的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鉴定费、公证费、差旅费、文印费、公告送达费等一切相关费用)。五、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双方均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条款的,守约方为维护其合法权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产生的律师费、保全费、诉讼收费、公证费、鉴定费等相关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六、保密条款合同双方对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保密义务在本合同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何一方因违反保密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七、附则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且加盖公章/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如双方签字盖章日期不一致时,以双方中最后一方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日期为准。(如系授权代表人签署合同需出示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委托书和身份证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双方履行完合同约定义务后,本合同终止。2、本合同签订后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可签订补充协议,并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补充协议约定的事项与本合同约定的事项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约定的事项为准。3、合同双方在本合同签署处填写的通讯地址即为其有效的送达地址。双方确认该送达地址适用范围包括非诉时各类通知、说明、合同等文件以及就合同发生纠纷时相关文件和法律文书的送达,同时包括在争议进入仲裁、民事诉讼程序后的一审、二审、再审和执行程序。双方的送达地址需要变更时应当于变更发生之日起的3个工作日内向其他合同当事人履行书面的通知义务。否则,因载明的地址有误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导致相关文书及诉讼文书未能实际被接收的、邮寄送达的,相关文书及诉讼文书退回之日即视为送达之日。4、本合同为清洁打印文本,任何修改和补充、任何非打印的文字或图形均须经甲乙双方书面确认,合同正文中任何非打印的文字或图形,除非经双方确认同意,否则不产生约束力。以下无正文,为合同签署页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岳普湖县达瓦昆路11号院地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夏马勒巴格镇10村西二环明宇路1号明宇广场1幢写字楼9楼B06号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喀什地区农村商业银行岳普湖支行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市解放南路支行账号:866010012010103861557账号: 1082856768712/3行号:402894900018行号:104894001046签订日期:,签订日期:3/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工程设计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