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运维管理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泰安市岱岳区文化和旅游局2026)



泰安市岱岳区文化和旅游局本级泰安市岱岳区文化和旅游局购买图书馆运维管理服务项目采购合同公示

一、合同编号:SDGP370911000202602000003A_001
二、合同名称:泰安市岱岳区文化和旅游局购买图书馆运维管理服务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码:SDGP370911000202602000003
四、采购项目名称:泰安市岱岳区文化和旅游局购买图书馆运维管理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泰安市岱岳区文化和旅游局本级
地    址:泰山大街西段岱岳区广电大楼
联系方式:8568210
供应商(乙方):泰安正一职业介绍有限公司
地    址:泰安市岱岳区御府苑三英大厦
联系方式:13053899580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万元)
合同金额(万元)

图书馆和档案馆服务

1
38.8
38.8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按合同约定方式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04-01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04-01
九、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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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岱岳区文化和旅游局购买图书馆运维管理服务项目合同.pdf

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项目名称:泰安市岱岳区文化和旅游局购买图书馆运维管理服务项目合同编号:SDGP370911000202602000003A_001计划编号:37091100006300120260003采购人:泰安市岱岳区文化和旅游局本级供应商:泰安正一职业介绍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东岳联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签订时间:二〇二六年四月一日合同主要条款甲方(招标人):泰安市岱岳区文化和旅游局乙方(中标人):泰安正一职业介绍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山东省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实施办法》(鲁财采〔2021〕10号)等有关规定,为保证政府购买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组成文件本合同由下列文件组成,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1.本合同条款;2.中标通知书;3.中标人在评审过程中做出的书面澄清、说明、承诺或者补正文件;4.中标人投标文件;5.招标文件;6.合同附件、补充条款及专用条款约定的文件。同一层次的合同文件规定有矛盾的以较后时间制定的为准。第二条服务项目内容1.甲方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由乙方提供以下服务:泰安市岱岳区文化和旅游局购买图书馆运维管理服务项目。2.服务内容及数量:泰安市岱岳区图书馆日常运维管理服务,包括免费开放日常读者服务、借还书服务、活动开展等运维管理服务。3.服务地点:泰安市岱岳区图书馆。4.服务期限:2026年4月1日至2027年3月31日。第三条服务项目质量标准和要求乙方提供的服务应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标准。按照《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及《山东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服务规范执行。1.应能熟练运用计算机,图书管理要体现科学化、现代化。2.及时做好图书上架工作,要做到每本书都在册不能漏编重编。3.妥善保管藏书,做好安全防范工作:防火、防盗、防潮、防霉变。4.做好计算机病毒防范工作,图书电脑专机专用,不作它用,不得使用外部软盘、光盘和U盘。图书文件要随时备份定时更新。因计算机病毒或机器故障使图书文件破坏并无法恢复属重大责任事故。5.认真做好区图书馆内的各项工作,保证正常开放。6.配合做好橱窗的有关图书陈列和书刊推荐工作。7.科学管理图书,做好催还工作努力提高图书流通率。8.做好图书的盘点工作。9.保持图书馆优雅、清新的环境,保持清洁、整齐。10.每日安排不低于6人在区图书馆内进行服务。第四条合同金额1.泰安市岱岳区文化和旅游局购买图书馆运维管理服务项目服务费用总金额为人民币348000元,大写:叁拾肆万捌仟元整。2.乙方开户名称:泰安正一职业介绍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建行泰安东岳支行银行账号:37001697208050156083第五条付款方式甲方付款,合同签订后按季度付款,每季度初乙方开具正规增值税发票甲方进行付款。第六条验收方及验收标准1.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履约验收工作的指导意见》鲁财采〔2025〕9号文组织验收,甲方或甲方委托的其他机构应及时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验收。验收时乙方应派员参加,共同对验收结果进行确认,并承担相关责任。2.验收程序及标准:甲方应当在向乙方支付服务费前日内,对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履约检查验收或考核。经双方共同检查验收或考核,乙方提供的服务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甲方不予支付相应服务费用,并可解除本合同且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履约检查验收或考核合格应作为全部服务费用支付的必备条件。检查验收或考核不合格的,甲方不予支付服务费用。第七条绩效评估标准及方法1.甲方根据项目特点和绩效目标要求,制定具体的绩效评估方案,明确评估标准和评估方法。公共服务项目应当邀请服务受益对象代表参与评估。绩效评估重点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成本效益分析、服务对象受益情况、公众满意度等进行综合、客观、公正的评价。2.乙方提供服务完成后,甲方按照绩效评估方案组织对服务项目的绩效评估。甲乙双方对绩效评估结果应无异议接受。第八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1.甲方有权随时向乙方了解项目进度,并要求乙方提供项目相关资料。2.甲方有权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要求乙方提供相关资料。3.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或有关法律法规、政府管理的相关职能规定,对本项目进行监督和检查,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监督检查情况制定相应措施并加以整改。甲方不因行使该监督和检查权而承担任何责任,也不因此减轻或免除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4.甲方有权在乙方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损害或可能损害公共利益、公共安全情形时终止本合同。5.甲方有权根据国家政策或法律法规的变动对服务项目的需求标准和质量要求作出相应变动或者取消项目。6.甲方有权将乙方履行合同情况及不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管理规定情况,向有关部门报告并纳入不良信用记录、年检(报)、评估、执法等监管体系中。(二)甲方的义务1.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与履行本合同相关的所有必须的文件、资料。2.甲方应为乙方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与相关政府部门及其他第三方的沟通、协调提供必要的协助。3.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服务费用。第九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乙方的权利1.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服务费用。2.乙方有权自甲方处获得与提供本合同项下服务相关的所有必须的文件、资料。(二)乙方的义务1.乙方应配备具有相应资质、特定经验的工作人员负责项目实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标准、要求和时间完成项目。2.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本合同项下的服务项目转包给第三方承担。3.乙方承诺根据本合同提供的服务及相关的软件和技术资料,均已取得有关知识产权的权利人的合法授权。如发生涉及到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争议,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4.乙方应接受并配合甲方或甲方组织的对本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与检查,对于甲方指出的问题,应及时作出合理解释或予以纠正。5.乙方应对项目资金进行规范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加强自身监督,确保资金规范管理和使用。6.乙方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与报告制度,按要求向甲方提供资金的使用情况、项目执行情况、成果总结等材料,并配合甲方及甲方组织的监督检查或绩效评价。7.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无条件接受和配合甲方或甲方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与本合同相关的审计。乙方应保存与本合同相关的记录和账目,保存期限为本合同履行完毕或终止后15年。经提前通知,甲方或甲方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有权检查并复制上述记录和账目。8.项目交付后,乙方应无条件返还甲方向其提供的文件、资料并向甲方移交项目资料,同时乙方应当自留一份完整的项目档案并予以妥善保管。9.乙方负责在馆内服务人员的劳动用工、薪酬福利、社会保险及人身安全保障,承担全部服务人员人身安全及用工法律责任。第十条违约责任1.乙方延迟提供约定服务事项的,每延迟1日,按服务费用总额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如乙方违约,双方未能就赔偿损失达成协议,引起诉讼或仲裁时,除应赔偿对方经济损失外,还应承担因诉讼或仲裁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等相关费用。3.其他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无相关明文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4.按照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等,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4日内,按银行规定或双方商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第十一条知识产权归属甲方有义务保护乙方的知识产权,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乙方交付的具有知识产权性质的成果文件、资料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权索赔,但甲方依据相关法定职责对外公开的除外。第十二条保密条款乙方应遵守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并对甲方提供的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承接政府公共服务项目获得的政府、公民个人等各种信息和资料提供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索赔。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处理。第十四条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可根据具体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第十五条合同的终止1.本合同期满,双方未续签合同的;2.乙方服务能力丧失,致使本合同服务无法正常提供的;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现乙方已不符合国办发〔2013〕96号、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鲁财采〔2021〕10号等规定的承接主体应具备的条件,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4.受国家政策或法律法规变动影响,经双方协商终止本合同的。第十六条税费发生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第十七条其他1.本合同所有附件及相关购买文件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存在不一致的,则以本合同为准。2.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及乙方银行账户信息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第十八条合同融资事项招标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中标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服务平台”“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供应商可登录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融资服务板块了解相关政策。第十九条补充条款1.谅解与备忘条款:无。2.双方不可撤销的责任与义务:无。3.双方约定以下补充条款:无。第二十条合同生效1.本合同订立时间:2026年4月1日2.本合同订立地点:泰安市岱岳区文化和旅游局。3.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章之日起生效。4.本合同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三份、乙方二份、代理机构一份。第二十一条合同附件(若有附件应注明附件名称)甲方:乙方:单位名称(公章):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开户银行:建行泰安东岳支行银行账号:37001697208050156083联系电话:0538-8568210联系电话:13395387368签订日期:2026年4月1日签订日期:2026年4月1日情况说明泰安市岱岳区文化和旅游局购买图书馆运维管理服务项目中标单位报价单含图书添置费、软件及设备维护费用,因图书添置由甲方根据当年采购计划统一实施采购,不再以其他形式采购,软件及设备为图书借阅专用设备,乙方无法对专业软件及设备进行维护,软件及设备由专业公司进行维护。本项目中标金额388000元,现经甲、乙双方协商扣除乙方投标报价明细表中图书添置费用人民币28000元、软件及设备维护费用12000元,最终服务费用总金额为人民币348000元,大写:叁拾肆万捌仟元整。特此说明。甲方:乙方:单位名称(公章):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日期:2026年4月1日日期:2026年4月1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图书馆运维管理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