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标识标牌采购合同公告(和硕县乌什塔拉回族民族乡人民政府2026)



一、采购人名称:和硕县乌什塔拉回族民族乡人民政府
二、供应商名称:和硕县顺通公路养护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和硕县乌什塔拉回族民族乡人民政府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441101000025013381
五、合同编号:11N010459675202516801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道路标识标牌
详见附件

1.00
11440
1144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和硕县乌什塔拉回族民族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任燕
联系电话:18083991209
传真:/
地址:和硕县乌什塔拉乡军民路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关于宣传品制作服务的服务市场合同(11N010459675202516801).pdf

合同编号:11N010459675202516801采购单位(甲方):和硕县乌什塔拉回族民族乡人民政府服务单位(乙方):和硕县顺通公路养护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和硕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和硕县顺通公路养护有限公司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和硕县顺通公路养护有限公司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和硕县顺通公路养护有限公司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服务项目、价格金额单位:元序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计数单位成交单价小计1道路标识标牌--增值服务:安装运输及辅材,品牌:,计价方式:项目,制作时效:3-7天,产品材质:金属1项11440.0011440.00合同总价(元)11440.00合同总价(大写)壹万壹仟肆佰肆拾元整二、付款方式工程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工程价款11440元整(大写:壹万壹仟肆佰肆拾元整)三、服务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道路标识标牌安装等工作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和硕县乌什塔拉乡公路平交道口道路标识标牌安装及维修。二、承包方式乙方以包工包料的方式承包本工程,乙方负责提供材料采购,安装运输及辅材等相关设备。三、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1.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施工规范及甲方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2.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甲方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的七日内组织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3.如验收不合格,乙方应负责返工并承担相关费用。四、安全责任1.乙方应严格遵守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造成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等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3.乙方应为其工作人员购买相关保险,确保工程安全。1/2五、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1、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和硕县人民法院起诉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和硕县支行营业部账号:账号: 30336401040001880签订日期:签订日期:2/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道路标识标牌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