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树钻蛀类害虫系统调查采购合同公告(盐源县林业和草原局2026)
一、合同编号:N5134232026000029-1
二、合同名称:盐源县松树钻蛀类害虫系统调查项目
三、项目编号:N5134232026000029
四、项目名称:盐源县松树钻蛀类害虫系统调查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盐源县林业和草原局
地址:盐源县盐井街道政府街113号
联系方式:0834-6362580
供应商(乙方):占东科技(成都)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城市之心18T
联系方式:18123317969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盐源县松树钻蛀类害虫系统调查项目
1(项)
¥456,000.00
¥456,000.00
无
合同金额: 456,000.00元,大写(人民币):肆拾伍万陆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6年03月30日至2026年11月30日
履约地点:盐源县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年03月3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年04月01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盐源县松树钻蛀类害虫调查采购合同(1).pdf
盐源县松树钻蛀类害虫调查采购合同(1).pdf
盐源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6年04月01日
盐源县松树钻蛀类害虫系统调查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编号:/1采购人(甲方):盐源县林业和草原局供应商(乙方):占东科技(成都)有限公司签订地点:签订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如下条款:一、项目信息1.1.采购项目名称:盐源县松树钻蛀类害虫系统调查项目1.2.采购项目编号:N5134232026000029二、服务要求2.1.技术要求①踏查内容及方法以小班为调查单元开展踏查。辖区内所有松树分布的林业小班均要开展踏查,面积不低于277.45万亩。以县级行政区为单位,踏查任务小班要至少涉及所辖全部乡镇,公母山、泸沽湖风景名胜区和林间防火通道等各类林路两侧松林小班全覆盖。根据本辖区调查队伍组建规模、经济水平及综-1-合保障等实际情况,因地制宜选择人工地面或人工地面与卫星、无人机遥感监测相结合的方法开展踏查。②踏查时间及频次根据钻蛀类害虫的生物学特性,选择在其发生盛期或症状显露期进行,一般在每年2月-11月开展踏查。调查初期,应对所有规划任务的松林小班进行一次全面踏查,初步明确本辖区的松林健康状况,一般应选择在春季寄主被害症状显现初期开展。公母山、泸沽湖等风景名胜区应加大踏查频次。踏查任务可结合松材线虫病疫情日常监测、专项普查及森林资源管护等其他相关任务统筹开展。③踏查结果上报调查人员通过监管平台手机端APP采集上报调查信息,每个踏查小班至少采集上报1条现场调查信息,信息内容包括:小班松林健康状况,松树异常原因和林分受害照片,寄主树种、平均树龄、平均胸径、公顷株数等基础数据,被害株率、蛀干率、枝梢被害率、致死株率等松树被害指标,害虫种类、危害部位和害虫照片。填写踏查任务记录表。④标准小班详细调查供应商对不同健康状态的松林小班进行分级分类详细调查,明确调查区域的主要松树钻蛀类害虫分布和发生情况。健康松林小班考虑优势树种、坡度坡向、交通因素等条件,在条件允许情况下,每个乡镇选择至少2个具有代表性的、便于布设广谱调查设施设备和收集数据小班作为标准小班开展广谱调查,全县布设小班数量不得低于48个。亚健康/-2-不健康小班按照随机均匀原则,抽取一定数量设置为标准小班开展详细调查,标准小班应包含所有发生程度、所有主要松科植物种类。非松材线虫病疫情小班,每个乡镇抽取不少于2%;2%比例不足10个的,抽取不少于10个;亚健康/不健康小班不足10个的,全部抽取。松材线虫病疫情小班,每个县级行政区抽取不少于50个,要覆盖所有乡镇疫点;疫情小班不足50个的,全部设置为标准小班。县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通过监管平台对本辖区的标准小班进行确认和任务下发。2.2.服务要求调查范围:在全县组织开展系统调查,调查盐源县辖区内有国有林松科植物分布的林业小班(含散生松科植物)。原始林区、无人区、易伤人的野生动物出没区、人力难以到达的区域等地林业小班,在无法确保调查人员安全的情况下,可不开展调查,但是乙方对不予调查的范围需提出书面说明理由并报甲方确认认可,若甲方不同意,则乙方不得无故不调查。调查对象:危害松科植物导致植株被害并造成经济或生T态损失的钻蛀类害虫,包括天牛类、小蠹虫类、木蠹象类、梢斑螟类、吉丁类、树蜂类等;主要松树钻蛀类害虫天敌昆虫。调查依据①《四川省松树钻蛀类害虫系统调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川林发[2025]28号)-3-②《凉山州松树钻蛀类害虫系统调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凉林发[2025]100号)调查任务:统一应用监管平台及其手机端APP,以松林小班为单位,调查松林健康状况、钻蛀类害虫种类、危害部位、发生程度和寄主植物,统计各种类害虫发生范围、分布范围、发生面积和成灾面积。①松林健康状况在踏查过程中,以小班为基本单元,目视观测松树的生长发育、外观表象特征及受灾情况,综合评定松林因受钻蛀类害虫危害导致的整体健康状况,包括健康、亚健康、不健康三个等级。根据实施方案中的技术要求对健康标准小班广谱监测调查,调查结果填写《引诱剂调查记录表》、《铒木引诱调查统计表》、《飞行阻隔器收集记录表》;对亚健康/不健康标准小班按要求详细调查,填写《剥皮(解析木/现场罩网)调查统计表》、《球果害虫调查统计表》、《标准小班调查统计汇总表》。②害虫种类与寄主植物种类害虫种类指危害松科植物导致植株被害并造成经济或生态损失的钻蛀类害虫,包括天牛类、小蠹虫类、木蠹象类、梢斑螟类、吉丁类、树蜂类等。供应商须根据实际调查情况,列出全部危害的寄主植物种类。③危害方式与危害部位危害方式包括混合危害和单一危害两种方式。同一小班内,同一种寄主植物被两种及以上害虫种类同时危害时即为-4-混合危害,种群数量相对多的为主要害虫;只有一种害虫危害的即为单一危害。危害部位指害虫危害松树的位置。危害部位包括主干、梢、枝、球果、根部等。④发生程度根据调查到的钻蛀类害虫的危害情况进行发生程度的划分,发生程度分“低虫口、轻、中、重”4个等级。分布与发生范围分布指本次调查发现害虫的区域,包括通过广谱监测设施设备诱捕到害虫的区域,以及通过踏查发现害虫达到低虫口及以上的区域,以小班为单位进行划定。发生范围指害虫发生程度达到轻度及以上统计指标的区域,以小班为单位进行划定。发生面积指害虫发生程度达到轻度及以上统计指标的面积,以小班为单位进行统计。⑦天敌种类以寄生或捕食松树钻蛀类害虫为生的昆虫种类,包括膜翅目蜂类、鞘翅目捕食性甲虫类、双翅目蝇类等。I2.3.其他要求现场技术负责人为刘宏屏,现场技术负责,确保松树钻0蛀类害虫系统调查工作有序推进。提交经内部评审通过后的《盐源县松树钻蛀类害虫调查报告》、《盐源县松树钻蛀类害虫调查工作总结报告》纸质版本各30份(含文本、图纸、表格、数据库及汇总的标本清-5-单等),相关电子版U盘资料1份(含文本、表格、图纸等)。专题图册:编制《盐源县主要松树钻蛀类害虫分布与风险区划图》、《盐源县松树钻蛀类害虫监测点位布局图》及主要松树钻蛀类害虫识别图册各30份。专项数据库:在省级监管平台下,建成包含“害虫种类一空间分布一发生动态一影像资料”一体化的县级专项数据库。实物标本库:制作盐源县松树钻蛀类害虫实物标本,提交不少于5号/种的鉴定标本,特别是完整的生活史标本,并建立规范档案。三、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付款进度安排3.1.合同价款本合同总金额为含税包干价,为¥456000元(大写:肆拾伍万陆仟元整)其他情况说明:3.2.支付方式分期付款3.3.付款进度安排期次支付金额(元)计划支付日期收款人支付说明是否预付款1182400本合同签订生效且收到乙方提供的与该付款等额的合法有效发票及履约保函后10日内占东科技(成都)有限公司盐源县松树钻蛀类害虫系统调查项目付款是2273600项目最终通过审核验收,并收到乙方提供的与尾款等额的合法有效发票后10日内占东科技(成都)有限公司盐源县松树钻蛀类害虫系统调查项目尾款否-6一四、合同履行4.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11月30日4.2.服务地点:盐源县(具体采购人指定的地点)五、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①验收方式: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后,由采购人自行组织验收,验收时采购人、供应商双方皆应派员参加,必要时可邀请相关专家或第三方机构参与。②验收标准: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四川省地方标准规定的验收标准。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及《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的要求组织验收。验收应以采购合同、采购文件及其补充文件、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为验收的主要依据。③验收程序与结果:(1)验收小组应对乙方提交的成果资料进行审核,并可随机抽取部分调查小班进行现场核查。(2)验收合格的,双方签署《项目验收报告》。(3)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应出具书面整改意见,明确需要整改的具体问题和整改期限。乙方应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并提请复验。复验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第八条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7-6.1.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检查、验收。对于乙方未按照采购文件及响应文件要求执行的事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6.2.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完成相关项目实施工作。6.3.甲方应当根据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合同约定和履约验收情况向乙方支付费用。满足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供应商付款的条件。6.4.出现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等法定情形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7.1.乙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7.2.乙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合同价款。7.3.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充分合理安排,确保提供的服务符合合同有关要求,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甲方的履约检查及验收,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协调工作。八、违约责任8.1.质量瑕疵的违约责任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服务要求,甲方有权-8-要求乙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8.2.迟延履行的违约责任8.2.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供相关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影响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期提供服务。8.2.2.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交成果或完成服务,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0.05%的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3%的违约金,同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8.2.3.迟延支付的违约责任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支付逾期付款利息(利息按照同时期国家公布的LPR基数计算)。8.3.违法分包、转包的违约责任乙方将项目转包、违法分包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万元,违约金不足支付甲方损失的,乙方还需赔偿。8.4.违反保密义务的违约责任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一条约定的保密义务,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若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全部实际损失。-9-8.5.成果质量严重不符的违约责任若乙方提交的最终成果经甲方验收或由第三方权威机构鉴定,存在弄虚作假、关键数据严重错误或与合同约定严重不符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不支付任何剩余款项,并要求乙方返还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同时支付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若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全部实际损失。九、争议解决方法9.1.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有关组织申请调解。合同一方或双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9.2.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双方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9.3.如甲乙双方有争议的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其他部分应当继续履行。十、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合同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政府采购合同及其变更、补充协议(2)中标(成交)通知书(3)投标(响应)文件(4)采购文件-10-(5)有关技术文件,图纸(6)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十一、其他条款11.1.履约保证金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履约保证金金额(元):13680履约保证金收取比例:3%1履约保证金收取方式:保函收款单位:盐源县林业和草原局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盐源县向阳街支行t银行账号:22643401040000708退还方式:一次性及时退还退还时间:履约验收合格后不予退还情形:未按政府采购合同履约的不予退还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上缴国库。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供应商损失。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且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甲方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若乙方发生违约行为,甲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约定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相应金额以弥补损失。甲方在扣除前应向-111乙方发出书面通知,说明违约事实和扣除金额。乙方对扣除有异议的,可在收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辩。11.2.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1.2.1.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1.2.2.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3天内及时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详细报告,以及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证据。11.2.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3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11.3.权利瑕疵担保乙方在本项目中,按照采购文件、响应文件规定需向甲方交付相关货物的,应确保对前述货物享有合法权利。乙方保证在交付的货物上不存在抵押权等担保物权。如甲方使用相关货物构成对第三人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1.4.知识产权保护乙方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等权利。因违反前述约定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向第三人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依法向第三人赔偿后,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有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12-11.5.保密义务甲、乙双方对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均有保密义务且不受合同有效期所限,直至该信息成为公开信息。泄露、不正当地使用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应当承担相应责任。乙方履行本项目所获得的一切原始资料、信息及相关工作成果属采购人所有,乙方负有保密义务。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在合同期内或合同履行完毕后以任何方式对外泄露或用于与本项目无关的其他任何事项。如因乙方过错导致采购人遭受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采购人提供的所有技术资料和基础资料(文字、图纸、电子数据等)均受版权保护,未经采购人授权,乙方不得将其内容复制、引用、改编、分发、发布、外借、转让。11.6.合同变更、中止与终止甲乙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甲乙双方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11.6.1.合同的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在合同价款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并就此与乙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11.6.2.合同的中止-13-11.6.2.1.合同签订后,因询问、质疑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甲方应当中止履行合同,因供应商就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中止合同的履行。11.6.2.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其他情形,乙方有义务及时告知甲方。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中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消除相关情形或者提供适当担保。乙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约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拒绝继续履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11.6.2.3.乙方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乙方没有及时告知甲方,致使合同履行发生困难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履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11.6.2.4.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为由中止合同。11.6.3.合同的终止11.6.3.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11.6.3.2.任一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构成根本性违约的,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11.7.合同分包-14-乙方不得将合同转包给其他供应商。涉及合同分包的,乙方应根据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规定进行合同分包乙方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向中小企业依法分包的,乙方应当按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签订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属于本合同组成部分。11.8.法律适用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解决,均适用法律、行政法规。本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的,双方当事人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修改本合同的相关条款。十二、合同生效及其他12.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12.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签订的补充合同,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12.3.本合同一式4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持有2份,乙方持有1份,项目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1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5-甲方:盐源县林业和草原局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资责人授权代表)地址:盐源县盐井街道政府街113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盐源县向阳街支行银行账号:22643401040000708签订时间:20年月0日乙方:占东科技(成都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代表):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城市之心18J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光华支行银行账号:22804101040054144签订时间:2006年3月3日一16一盐源县松树钻蛀类害虫系统调查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编号:/1采购人(甲方):盐源县林业和草原局供应商(乙方):占东科技(成都厂有限公司签订地点:1签订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如下条款:一、项目信息1.1.采购项目名称:盐源县松树钻蛀类害虫系统调查项目1.2.采购项目编号:N5134232026000029二、服务要求2.1.技术要求①踏查内容及方法以小班为调查单元开展踏查。辖区内所有松树分布的林业小班均要开展踏查,面积不低于277.45万亩。以县级行政区为单位,踏查任务小班要至少涉及所辖全部乡镇,公母山、泸沽湖风景名胜区和林间防火通道等各类林路两侧松林小班全覆盖。根据本辖区调查队伍组建规模、经济水平及综-1-合保障等实际情况,因地制宜选择人工地面或人工地面与卫星、无人机遥感监测相结合的方法开展踏查。②踏查时间及频次根据钻蛀类害虫的生物学特性,选择在其发生盛期或症状显露期进行,一般在每年2月-11月开展踏查。调查初期,应对所有规划任务的松林小班进行一次全面踏查,初步明确本辖区的松林健康状况,一般应选择在春季寄主被害症状显现初期开展。公母山、泸沽湖等风景名胜区应加大踏查频次。踏查任务可结合松材线虫病疫情日常监测、专项普查及森林资源管护等其他相关任务统筹开展。③踏查结果上报调查人员通过监管平台手机端APP采集上报调查信息,每个踏查小班至少采集上报1条现场调查信息,信息内容包括:小班松林健康状况,松树异常原因和林分受害照片,寄主树种、平均树龄、平均胸径、公顷株数等基础数据,被害株率、蛀干率、枝梢被害率、致死株率等松树被害指标,害虫种类、危害部位和害虫照片。填写踏查任务记录表。④标准小班详细调查供应商对不同健康状态的松林小班进行分级分类详细调查,明确调查区域的主要松树钻蛀类害虫分布和发生情况。健康松林小班考虑优势树种、坡度坡向、交通因素等条件,在条件允许情况下,每个乡镇选择至少2个具有代表性的、便于布设广谱调查设施设备和收集数据小班作为标准小班开展广谱调查,全县布设小班数量不得低于48个。亚健康/-2-不健康小班按照随机均匀原则,抽取一定数量设置为标准小班开展详细调查,标准小班应包含所有发生程度、所有主要松科植物种类。非松材线虫病疫情小班,每个乡镇抽取不少于2%;2%比例不足10个的,抽取不少于10个;亚健康/不健康小班不足10个的,全部抽取。松材线虫病疫情小班,每个县级行政区抽取不少于50个,要覆盖所有乡镇疫点;疫情小班不足50个的,全部设置为标准小班。县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通过监管平台对本辖区的标准小班进行确认和任务下发。2.2.服务要求调查范围:在全县组织开展系统调查,调查盐源县辖区内有国有林松科植物分布的林业小班(含散生松科植物)。原始林区、无人区、易伤人的野生动物出没区、人力难以到达的区域等地林业小班,在无法确保调查人员安全的情况下,可不开展调查,但是乙方对不予调查的范围需提出书面说明理由并报甲方确认认可,若甲方不同意,则乙方不得无故不调查。调查对象:危害松科植物导致植株被害并造成经济或生T态损失的钻蛀类害虫,包括天牛类、小蠹虫类、木蠹象类、梢斑螟类、吉丁类、树蜂类等;主要松树钻蛀类害虫天敌昆虫。调查依据①《四川省松树钻蛀类害虫系统调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川林发[2025]28号)-3-②《凉山州松树钻蛀类害虫系统调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凉林发[2025]100号)调查任务:统一应用监管平台及其手机端APP,以松林小班为单位,调查松林健康状况、钻蛀类害虫种类、危害部位、发生程度和寄主植物,统计各种类害虫发生范围、分布范围、发生面积和成灾面积。①松林健康状况在踏查过程中,以小班为基本单元,目视观测松树的生长发育、外观表象特征及受灾情况,综合评定松林因受钻蛀类害虫危害导致的整体健康状况,包括健康、亚健康、不健康三个等级。根据实施方案中的技术要求对健康标准小班广谱监测调查,调查结果填写《引诱剂调查记录表》、《铒木引诱调查统计表》、《飞行阻隔器收集记录表》;对亚健康/不健康标准小班按要求详细调查,填写《剥皮(解析木/现场罩网)调查统计表》、《球果害虫调查统计表》、《标准小班调查统计汇总表》。②害虫种类与寄主植物种类害虫种类指危害松科植物导致植株被害并造成经济或生态损失的钻蛀类害虫,包括天牛类、小蠹虫类、木蠹象类、梢斑螟类、吉丁类、树蜂类等。供应商须根据实际调查情况,列出全部危害的寄主植物种类。③危害方式与危害部位危害方式包括混合危害和单一危害两种方式。同一小班内,同一种寄主植物被两种及以上害虫种类同时危害时即为-4-混合危害,种群数量相对多的为主要害虫;只有一种害虫危害的即为单一危害。危害部位指害虫危害松树的位置。危害部位包括主干、梢、枝、球果、根部等。④发生程度根据调查到的钻蛀类害虫的危害情况进行发生程度的划分,发生程度分“低虫口、轻、中、重”4个等级。分布与发生范围分布指本次调查发现害虫的区域,包括通过广谱监测设施设备诱捕到害虫的区域,以及通过踏查发现害虫达到低虫口及以上的区域,以小班为单位进行划定。发生范围指害虫发生程度达到轻度及以上统计指标的区域,以小班为单位进行划定。发生面积指害虫发生程度达到轻度及以上统计指标的面积,以小班为单位进行统计。⑦天敌种类以寄生或捕食松树钻蛀类害虫为生的昆虫种类,包括膜翅目蜂类、鞘翅目捕食性甲虫类、双翅目蝇类等。I2.3.其他要求现场技术负责人为刘宏屏,现场技术负责,确保松树钻0蛀类害虫系统调查工作有序推进。提交经内部评审通过后的《盐源县松树钻蛀类害虫调查报告》、《盐源县松树钻蛀类害虫调查工作总结报告》纸质版本各30份(含文本、图纸、表格、数据库及汇总的标本清-5-单等),相关电子版U盘资料1份(含文本、表格、图纸等)。专题图册:编制《盐源县主要松树钻蛀类害虫分布与风险区划图》、《盐源县松树钻蛀类害虫监测点位布局图》及主要松树钻蛀类害虫识别图册各30份。专项数据库:在省级监管平台下,建成包含“害虫种类一空间分布一发生动态一影像资料”一体化的县级专项数据库。实物标本库:制作盐源县松树钻蛀类害虫实物标本,提交不少于5号/种的鉴定标本,特别是完整的生活史标本,并建立规范档案。三、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付款进度安排3.1.合同价款本合同总金额为含税包干价,为¥456000元(大写:肆拾伍万陆仟元整)其他情况说明:3.2.支付方式分期付款3.3.付款进度安排期次支付金额(元)计划支付日期收款人支付说明是否预付款1182400本合同签订生效且收到乙方提供的与该付款等额的合法有效发票及履约保函后10日内占东科技(成都)有限公司盐源县松树钻蛀类害虫系统调查项目付款是2273600项目最终通过审核验收,并收到乙方提供的与尾款等额的合法有效发票后10日内占东科技(成都)有限公司盐源县松树钻蛀类害虫系统调查项目尾款否-6一四、合同履行4.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11月30日4.2.服务地点:盐源县(具体采购人指定的地点)五、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①验收方式: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后,由采购人自行组织验收,验收时采购人、供应商双方皆应派员参加,必要时可邀请相关专家或第三方机构参与。②验收标准: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四川省地方标准规定的验收标准。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及《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的要求组织验收。验收应以采购合同、采购文件及其补充文件、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为验收的主要依据。③验收程序与结果:(1)验收小组应对乙方提交的成果资料进行审核,并可随机抽取部分调查小班进行现场核查。(2)验收合格的,双方签署《项目验收报告》。(3)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应出具书面整改意见,明确需要整改的具体问题和整改期限。乙方应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并提请复验。复验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第八条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7-6.1.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检查、验收。对于乙方未按照采购文件及响应文件要求执行的事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6.2.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完成相关项目实施工作。6.3.甲方应当根据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合同约定和履约验收情况向乙方支付费用。满足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供应商付款的条件。6.4.出现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等法定情形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7.1.乙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7.2.乙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合同价款。7.3.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充分合理安排,确保提供的服务符合合同有关要求,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甲方的履约检查及验收,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协调工作。八、违约责任8.1.质量瑕疵的违约责任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服务要求,甲方有权-8-要求乙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8.2.迟延履行的违约责任8.2.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供相关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影响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期提供服务。8.2.2.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交成果或完成服务,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0.05%的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3%的违约金,同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8.2.3.迟延支付的违约责任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支付逾期付款利息(利息按照同时期国家公布的LPR基数计算)。8.3.违法分包、转包的违约责任乙方将项目转包、违法分包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万元,违约金不足支付甲方损失的,乙方还需赔偿。8.4.违反保密义务的违约责任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一条约定的保密义务,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若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全部实际损失。-9-8.5.成果质量严重不符的违约责任若乙方提交的最终成果经甲方验收或由第三方权威机构鉴定,存在弄虚作假、关键数据严重错误或与合同约定严重不符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不支付任何剩余款项,并要求乙方返还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同时支付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若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全部实际损失。九、争议解决方法9.1.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有关组织申请调解。合同一方或双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9.2.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双方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9.3.如甲乙双方有争议的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其他部分应当继续履行。十、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合同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政府采购合同及其变更、补充协议(2)中标(成交)通知书(3)投标(响应)文件(4)采购文件-10-(5)有关技术文件,图纸(6)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十一、其他条款11.1.履约保证金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履约保证金金额(元):13680履约保证金收取比例:3%1履约保证金收取方式:保函收款单位:盐源县林业和草原局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盐源县向阳街支行t银行账号:22643401040000708退还方式:一次性及时退还退还时间:履约验收合格后不予退还情形:未按政府采购合同履约的不予退还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上缴国库。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供应商损失。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且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甲方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若乙方发生违约行为,甲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约定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相应金额以弥补损失。甲方在扣除前应向-111乙方发出书面通知,说明违约事实和扣除金额。乙方对扣除有异议的,可在收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辩。11.2.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1.2.1.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1.2.2.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3天内及时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详细报告,以及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证据。11.2.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3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11.3.权利瑕疵担保乙方在本项目中,按照采购文件、响应文件规定需向甲方交付相关货物的,应确保对前述货物享有合法权利。乙方保证在交付的货物上不存在抵押权等担保物权。如甲方使用相关货物构成对第三人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1.4.知识产权保护乙方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等权利。因违反前述约定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向第三人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依法向第三人赔偿后,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有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12-11.5.保密义务甲、乙双方对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均有保密义务且不受合同有效期所限,直至该信息成为公开信息。泄露、不正当地使用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应当承担相应责任。乙方履行本项目所获得的一切原始资料、信息及相关工作成果属采购人所有,乙方负有保密义务。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在合同期内或合同履行完毕后以任何方式对外泄露或用于与本项目无关的其他任何事项。如因乙方过错导致采购人遭受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采购人提供的所有技术资料和基础资料(文字、图纸、电子数据等)均受版权保护,未经采购人授权,乙方不得将其内容复制、引用、改编、分发、发布、外借、转让。11.6.合同变更、中止与终止甲乙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甲乙双方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11.6.1.合同的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在合同价款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并就此与乙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11.6.2.合同的中止-13-11.6.2.1.合同签订后,因询问、质疑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甲方应当中止履行合同,因供应商就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中止合同的履行。11.6.2.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其他情形,乙方有义务及时告知甲方。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中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消除相关情形或者提供适当担保。乙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约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拒绝继续履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11.6.2.3.乙方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乙方没有及时告知甲方,致使合同履行发生困难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履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11.6.2.4.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为由中止合同。11.6.3.合同的终止11.6.3.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11.6.3.2.任一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构成根本性违约的,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11.7.合同分包-14-乙方不得将合同转包给其他供应商。涉及合同分包的,乙方应根据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规定进行合同分包乙方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向中小企业依法分包的,乙方应当按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签订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属于本合同组成部分。11.8.法律适用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解决,均适用法律、行政法规。本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的,双方当事人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修改本合同的相关条款。十二、合同生效及其他12.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12.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签订的补充合同,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12.3.本合同一式4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持有2份,乙方持有1份,项目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1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5-甲方:盐源县林业和草原局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代表)地址:盐源县盐井街道政府街113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盐源县向阳街支行银行账号:22643401040000708签订时间:20年月0日乙方:占东科技(成都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代表):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城市之心18J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光华支行银行账号:22804101040054144签订时间:2006年3月3日一16一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松树钻蛀类害虫系统调查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