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价鉴定服务 农村公路联网路采购合同公告(赤峰市元宝山区财政局(赤峰市元宝山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2026)



一、合同编号:NMGKCHT-150403-202604001593

二、合同名称:赤峰市元宝山区财政局工程造价鉴定服务顺序轮候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SXLHFW-202603150403000818

四、项目名称:赤峰市元宝山区财政局工程造价鉴定服务顺序轮候项目(2029年农村公路联网路项目第四标段)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赤峰市元宝山区财政局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元宝山区财政局
联系方式:3513687
供应商(乙方):蒙立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锡林南路闻都世界城8号楼906室
联系方式:15335566705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2029年农村公路联网路项目第四标段
1(项)
¥4,533.30
¥4,533.30
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工程造价鉴定服务

合同金额: 4,533.30元,大写(人民币):肆仟伍佰叁拾叁元叁角
履约期限:2026年04月02日至2027年04月02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框架协议采购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年04月02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年04月02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赤峰市元宝山区财政局工程造价鉴定服务顺序轮候采购合同.pdf
赤峰市元宝山区财政局
2026年04月02日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顺序轮后合同框架协议编号:NMG-KJXY-20240830150403000001征集人:赤峰市元宝山区财政局入围供应商:蒙立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合同名称:赤峰市元宝山区财政局工程造价鉴定服务顺序轮候采购合同合同编号:NMGKCHT-150403-202604001593甲方:赤峰市元宝山区财政局乙方:蒙立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合同金额(元):4533.30人民币大写:肆仟伍佰叁拾叁元叁角经甲乙双方达成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一、合同标的(1)服务名称: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基础单价:9066.60元报价优惠:折扣:50.00%报价单价:4533.30元数量:1服务价格:4533.30元服务内容:协助赤峰市元宝山区财政局开展财政投资项目预算、结算等造价咨询工作。供应商响应内容:协助赤峰市元宝山区财政局开展财政投资项目预算、结算等造价咨询工作。(2)服务名称: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基础单价:0.00元报价单价:0.00元数量:0服务价格:0.00元服务内容:1.服务成果:应符合现行《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执业行为准则》、《造价工程师职业道德行为准则》、《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第1页-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6号)、《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CECA/GC7-2012),如颁布新的质量标准,则按照新文件执行)等国家及内蒙古自治区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2.服务期限:受托方在收到委托方移交完整项目资料后,须在规定期限内向委托方提交项目评审结果。3.本地无办公人员及场所的入围单位,资料传递时间计入规定完成时间内,且传递资料产生费用由入围单位承担。4.受托方因过失或故意提供不实或内容虚假的评审报告,除由赤峰市元宝山区财政局取消其入围资格外,还应承担经济责任,需要追究法律责任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供应商响应内容:(3)服务名称: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基础单价:0.00元报价单价:0.00元数量:0服务价格:0.00元服务内容:1.有固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团队;2.有固定的办公场所;3.有满足评审工作要求的办公设备及软件。供应商响应内容:(4)服务名称: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基础单价:0.00元报价单价:0.00元数量:0服务价格:0.00元服务内容:1.响应时间:受托方在收到项目委托通知后6小时内(工作时间段)上门办理承接委托事宜,开展评审业务。2.评审工作应遵守规定:(1)受托方应建立健全评审资料管理制度,不得擅自从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获取评审资料,不得遗失、篡改、编造评审资料。(2)受托方及相关人员应依法依规进行评审,遵守廉政纪律、恪守职业道德,严格执行回避、保密等各项规定。(3)受托方应严格按照财政部《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财建〔2009〕648号)、《赤峰市元宝山区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元政发[2013]29号)及相关规范、定额、政策等作为评审依据,严格按相关规定及标准开展项目评审工作。(4)受托方出具的评审报告及参加评审的受托方人员应当具有满足项目评审的专业能力和执业资格。(5)委托方对评审关键环节进行现场监督管理,对评审结果有重要影响的环节,如:现场勘察、召开多方协调会等,受托方均需事前报告委托方,委托方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参与现场监督。(6)遵守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评审过程中受托方应对重大不确定事项和重大争议事项进行详尽调查并及时向委托方报告。(7)受托方应确保出具书面报告的准确性,应配合委托方对审计提供相关咨询。(8)受托方应按委-第2页-托方的复核意见修改完善后出具正式报告。3.审核工作要求:(1)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必须严加保密,协审单位或协审人不得将其所知悉的商业秘密对外泄露。(2)入围供应商不得将业务转包或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在合同履行期间,中标单位对其派出的人员和设备的安全负全部责任,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4.验收要求:(1)入围供应商初审结果经评审中心复核后,造价综合误差率大于±3%的,财政局不支付该项目的评审费。入围供应商按规定整改,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承担相应责任。(2)入围供应商评审结果经有关部门或单位复核后,造价综合误差率大于±3%的,财政局不支付该项目的评审费,已支付的予以追缴。入围供应商按规定整改,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响应内容:二、服务时间、地点1.服务时间:合同生效之日起7个日历天内。2.服务地点: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元宝山区财政局。三、验收标准1.验收标准依据采购需求的约定。2.乙方在提交齐全的服务过程文件及自检报告后的15个工作日内,甲方应组织验收,若由于甲方原因在收到乙方提交的服务过程文件及自检报告后15个工作日内未组织验收则视为自动验收通过。验收标准由甲乙双方根据相关标准进行友好协商确定。无正当理由逾期不验收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四、付款期限验收合格后/个工作日内,甲方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全部款项。五、违约责任双方另行约定六、解决纠纷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任意一方可发起纠纷处理流程,由征集人进行协调。协调不能达成一致的,按照民法典规定申请仲裁、诉讼等方式进行处理。七、其他-第3页-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2.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规及政策另行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4页-甲方(公章):甲方代表:杨锐军甲方联系人:杨锐军联系电话:3513687单位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元宝山区财政局2026年04月01日乙方(公章):乙方代表:赵青开户银行:内蒙古银行呼和浩特金宇支行银行账号:012101201020166631乙方联系人:沃龙联系电话:15335566705供应商所在区域: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银行行号:3131910004412026年04月01日-第5页--第6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工程造价鉴定服务 农村公路联网路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