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新能源堆场建设工程施工采购合同公告(湖北沙洋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6)
一、合同编号: 2026002
二、合同名称: 风电产业园新能源堆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三、项目编号: CGXM-420822-2026-00078
四、项目名称: 风电产业园新能源堆场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湖北沙洋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 沙洋县启林大道43号
联系方式:07246106669
供应商(乙方):湖北鑫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荆门市沙洋县长林路红星佳禾国际商贸城14栋108号
联系方式:18872876969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风电产业园新能源堆场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文本
主要标的数量:1项
主要标的单价:935500
合同金额: 93.55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履约期限:2026年04月02日至2027年05月02日;履约地点:沙洋经济开发区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04-02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04-02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
风电产业园新能源堆场合同.pdf
风电产业园新能源堆场合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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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湖北沙洋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湖北鑫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甲方为工程项目的业主,拥有项目的所有权和决定权;2.乙方具备相关资质,具备完成工程项目的施工能力;3.为了明确各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订立本合同。第一条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风电产业园新能源堆场1.2工程地点:沙洋经济开发区1.3工程内容:风电产业园新能源堆场(详见工程量清单)。1.4项目经理:姓名:彭春霞注册证号:鄂2422323421251.5项目工期:30日历天,开工日期206年月3日至2026年5月2日。第二条合同范围与内容乙方承担本合同工程的采购、施工、验收、保修等全部工作,并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质量、安全、进度等要求完成工程。服第三条合同价格与支付3.1本合同工程总价款为:93.55万元(大写:玖拾叁万伍仟伍佰元整)3.2工程款付款方式为:1、第一次付款:签订合同后,甲方向乙方支付预付款合同总价的45%。2、第二次付款:乙方完成工程并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5%。3、第三次付款:剩余20%工程款,结算审计后支付至审定金额的98.5%,剩余1.5%留作质保金一年后付清(质保期从完成工程后起算)。4、其他:乙方向甲方提供正规税务票据,并积极配合甲方办理资金拨付流程手续。第四条合同履行期限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规模、质量、安全等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验收合格止,完成本合同工程。第五条安全施工5.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5.2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接受甲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方面的检查、督促、指导;对查出的问题必须在限期内整改,对拖延不改或不认真整改的甲方有权暂停施工作业。对严重违章指挥,操作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总包单位有权发放出指令书,令其停工整顿并按规定给予处罚.5.3乙方监督教育本队施工人员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做到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违章劳动纪律,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技术交底,服从安全人员计,的检查指导。对不安全作业环境积极提出意见,并有权拒绝违章操作。提高自我防护能力。第六条工程质量与标准程6.1乙方应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要求,确保工程质量,工程质量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进行整改,直至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6.2本工程保修期限为壹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起算。6.3在保修期内,乙方应保证通讯畅通,令甲方能够随时同乙方取得联系。如乙方更换保修人员或联系电话,应及时通知甲方。若因乙方通讯不畅或故意不接,拖延推诿,甲方将视为乙方放弃保修责任,有权自行解决,由乙方承担所有费用并加收10%的劳务费。第七条违约责任、7.1合同双方当事人任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7.2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7.3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7.4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永第八条附则7.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ED7.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7.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盖章):乙方(凯谢汤法定代表人或委法定代或委托印凯代理人(签字或代理人(字或盖章签订日期:20266签订日期:年月日可风电产业园新能源堆场项目编号:E4201000184057537001成交通知书湖北鑫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湖北佳成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湖北沙洋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对风电产业园新能源堆场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经评审小组评审、推荐,贵公司为本项目的成交供应商,成交金额为:玖拾叁万伍仟伍佰元整(935500.00元)。请贵公司接此通知书后速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和报价文件的承诺履行完合同。特此通知!湖北佳成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H5路96年03月266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新能源堆场建设工程施工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湖北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