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安保服务采购合同公告(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信访局2026)
浙江省本级 | 保安服务
_、合同编号:11N0024814692026805
二、合同名称:浙江省信访局安保服务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330000262130010000011-GKT001
四、项目名称:浙江省信访局安保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信访局(本级)
地址:省府路10号
联系方式:0571-87059021
供应商(乙方):杭州西湖安保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留和路与和漫巷交叉囗和漫巷9号留和数智科创中心3号楼
联系方式:0571-56775656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浙江省信访局安保服务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28512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详见采购文件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服务时间:详见采购文件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2.合同金额(元):28512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年04月0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年04月02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合同盖章版(2026-2028年安保项目).pdf
合同盖章版(2026-2028年安保项目).pdf
浙江省信访局安保服务项目合同甲方: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信访局(本级)乙方:杭州西湖安保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开展保安服务的相关事宜,签订本合同。一、项目概况项目名称:浙江省信访局安保服务项目项目内容:浙江省信访局机关及信访大厅安保服务实施地点:省府路10号、省信访局信访联合接待中心二服务时间本项目服务期2年,合同一年一签,本合同为2026年度。2026年度合同服务期限自2026年4月1日至2027年3月31日。2027年度合同服务期限自2027年4月1日至2028年3月31日。三人员配置及要求序号岗位名称岗位数量工作时间(小时)备注1队长124小时2门岗224小时3巡逻岗224小时4安检岗48小时5接访大厅58小时6秩序维护岗48小时备注:2026年度岗位1-5服务12个月(期限2026年4月1日-2027年3月31日);2026年度岗位6服务10个月(期限2026年6月1日-2027年3月31日)四、服务费用1、服务期2年,合同服务费用为2851200元(大写:贰佰捌拾伍万壹仟贰佰元整),2026年度合同服务费用为1425600元(大写:壹佰肆拾贰万伍仟陆佰元整)2、保安服务费用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本年度合同总价的30%,即427680元;2026年12月10日前第二次支付本年度合同总价的65%,即926640元;2027年3月31日前乙方向甲方移交完整绩效考核资料后第三次支付本年度合同总价的5%,即71280元。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3、前述服务费用为包干总价,该费用为乙方履行本合同能够取得的全部合同价款。除上述服务费用以外,甲方无需向乙方或任何第三人支付其他费用。五、双方权利义务1、甲方权利义务:(1)在本合同履行中甲方有权根据实际需求对服务工作内容及岗位设置变化作相应调整,对乙方保安人员进行现场指挥和调度。(2)指派专人负责监督乙方的管理服务,每日检查管理服务质量并对不合格情况进行依据本合同约定的处罚;有权根据实际情况提出修改意见,乙方应遵守。2(3)甲方有权对乙方选派的保安人员进行检查考评,对不合格人员,有权要求乙方调换。(4)按本合同有关约定按时向乙方支付本合同项下的服务费用。2、乙方权利义务:(1)乙方保安人员进驻本项目执勤后,严格执行甲方有关规章制度,做到遵纪守法,接受甲方有关领导和群众监督、衣着整洁、礼貌待人、认真负责。(2)选派一名保安班长具体安排、全面督导每日服务工作,巡检(自检和参与甲方检查)现场执勤情况,及时做好工作记录,及时处理有关投诉,并做好与甲方人员的日常工作联系。(3)甲方组织和举办活动时有权随时要求乙方调整服务计划,采取相应措施做好服务工作,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立即执行。(4)若甲方要求乙方进行人员更换的,则乙方应在5日内更换,否则,每延迟一日,甲方有权扣除相当于当月服务费用8‰。延迟超过10日,甲方有权扣除当月所有费用。(5)乙方保安人员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事故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用工应签订劳动协议且该劳动合同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均合法存续,并办理各种合法用工手续;甲方除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以外,不代乙方承担任何劳动合同项下的义务。乙方保安人员在为甲方服务期间产生的一切劳动纠纷,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与甲方无关,且乙方处理此等纠纷不应影响本合同的正常履行。(6)在本合同履行期间,若乙方原因造成甲方、任何第三方人身和财产损害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7)乙方公司派驻本项目的保安人员,应身着统一工作服,并3保证着装的整洁卫生。保安服乙方按要求配置。(8)乙方派驻本项目的保安人员,工作时间内不得随意离开工作岗位。乙方主管人员离开和调整均需征得甲方同意、认可。乙方的保安人员应接受甲方管理人员的监督和考核。(9)乙方派驻本项目的保安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1)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搜查他人身体或者侮辱、殴打他人;2)扣押、没收他人证件、财物;3)阻碍依法执行公务;4)参与追索债务、采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手段处置纠纷;5)删改或者扩散保安服务中形成的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6)侵犯个人隐私或者泄露在保安服务中获知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客户单位明确要求保密的信息;7)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行为。(10)遇有紧急情况及突发事件时,乙方有责任在最短的时间内配合甲方提供充足的人员,并应无条件听从甲方现场工作人员调遣。六、违约责任1、本合同履行期间,若甲乙双方无合同依据单方终止本合同,则应向守约方支付2个月的管理服务费用作为违约金。2、检查考核及违约金扣除细则(1)甲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对乙方服务质量进行月评,如每月检查考评不合格,乙方每次应向甲方支付月管理服务费的5%作为违约金;(2)甲方每发现一次乙方员工行为规范及仪容仪表不符合约定标准的,甲方扣除乙方50元/次的服务费用;4(3)出现3次月评不合格情况后,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且无须承担任何违约责任。3、无论任何原因导致协议解除的,乙方应一个月之内移交服务档案和相关手续文件,且撤走全部人员和设备。否则,每滞留一日,则应按本合同服务费总额的5‰作为违约金。4、如乙方未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或违反本合同的约定造成甲方或其职员及他人财产和人身损害的,应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损失5、本合同项下所有因乙方违约造成甲方损失或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甲方有权从应付乙方的任何一笔款项中直接扣除。6、本合同项下违约方应赔偿的损失包括守约方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向第三方承担的赔偿责任、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鉴定费等因违约而发生的费用支出。七、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八、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或者签字时生效。九、其他1.未经过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和将部分合同项下的义务分包给其他单位完成。2.乙方人员在甲方场地工作时,应遵守甲方相关规章、制度。3.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或电传/传真电报的形式发送,而另一方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5址。4.合同履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若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5.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甲方(盖章)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省府路10号F沙T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名日期:年月1日2026乙方(盖章):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留和数智科创中心三号楼701室开户行: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留下支行开户账号:201000361591735法定(授权)代表人:的华签名日期:202年年4月1日6浙江省信访局安保服务项目合同甲方: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信访局(本级)乙方:杭州西湖安保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开展保安服务的相关事宜,签订本合同。一、项目概况项目名称:浙江省信访局安保服务项目项目内容:浙江省信访局机关及信访大厅安保服务实施地点:省府路10号、省信访局信访联合接待中心二服务时间本项目服务期2年,合同一年一签,本合同为2026年度。2026年度合同服务期限自2026年4月1日至2027年3月31日。2027年度合同服务期限自2027年4月1日至2028年3月31日。三人员配置及要求序号岗位名称岗位数量工作时间(小时)备注1队长124小时2门岗224小时3巡逻岗224小时4安检岗48小时5接访大厅58小时6秩序维护岗48小时备注:2026年度岗位1-5服务12个月(期限2026年4月1日-2027年3月31日);2026年度岗位6服务10个月(期限2026年6月1日-2027年3月31日)四、服务费用1、服务期2年,合同服务费用为2851200元(大写:贰佰捌拾伍万壹仟贰佰元整),2026年度合同服务费用为1425600元(大写:壹佰肆拾贰万伍仟陆佰元整)2、保安服务费用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本年度合同总价的30%,即427680元;2026年12月10日前第二次支付本年度合同总价的65%,即926640元;2027年3月31日前乙方向甲方移交完整绩效考核资料后第三次支付本年度合同总价的5%,即71280元。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3、前述服务费用为包干总价,该费用为乙方履行本合同能够取得的全部合同价款。除上述服务费用以外,甲方无需向乙方或任何第三人支付其他费用。五、双方权利义务1、甲方权利义务:(1)在本合同履行中甲方有权根据实际需求对服务工作内容及岗位设置变化作相应调整,对乙方保安人员进行现场指挥和调度。(2)指派专人负责监督乙方的管理服务,每日检查管理服务质量并对不合格情况进行依据本合同约定的处罚;有权根据实际情况提出修改意见,乙方应遵守。2(3)甲方有权对乙方选派的保安人员进行检查考评,对不合格人员,有权要求乙方调换。(4)按本合同有关约定按时向乙方支付本合同项下的服务费用。2、乙方权利义务:(1)乙方保安人员进驻本项目执勤后,严格执行甲方有关规章制度,做到遵纪守法,接受甲方有关领导和群众监督、衣着整洁、礼貌待人、认真负责。(2)选派一名保安班长具体安排、全面督导每日服务工作,巡检(自检和参与甲方检查)现场执勤情况,及时做好工作记录,及时处理有关投诉,并做好与甲方人员的日常工作联系。(3)甲方组织和举办活动时有权随时要求乙方调整服务计划,采取相应措施做好服务工作,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立即执行。(4)若甲方要求乙方进行人员更换的,则乙方应在5日内更换,否则,每延迟一日,甲方有权扣除相当于当月服务费用8‰。延迟超过10日,甲方有权扣除当月所有费用。(5)乙方保安人员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事故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用工应签订劳动协议且该劳动合同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均合法存续,并办理各种合法用工手续;甲方除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以外,不代乙方承担任何劳动合同项下的义务。乙方保安人员在为甲方服务期间产生的一切劳动纠纷,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与甲方无关,且乙方处理此等纠纷不应影响本合同的正常履行。(6)在本合同履行期间,若乙方原因造成甲方、任何第三方人身和财产损害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7)乙方公司派驻本项目的保安人员,应身着统一工作服,并3保证着装的整洁卫生。保安服乙方按要求配置。(8)乙方派驻本项目的保安人员,工作时间内不得随意离开工作岗位。乙方主管人员离开和调整均需征得甲方同意、认可。乙方的保安人员应接受甲方管理人员的监督和考核。(9)乙方派驻本项目的保安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1)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搜查他人身体或者侮辱、殴打他人;2)扣押、没收他人证件、财物;3)阻碍依法执行公务;4)参与追索债务、采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手段处置纠纷;5)删改或者扩散保安服务中形成的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6)侵犯个人隐私或者泄露在保安服务中获知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客户单位明确要求保密的信息;7)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行为。(10)遇有紧急情况及突发事件时,乙方有责任在最短的时间内配合甲方提供充足的人员,并应无条件听从甲方现场工作人员调遣。六、违约责任1、本合同履行期间,若甲乙双方无合同依据单方终止本合同,则应向守约方支付2个月的管理服务费用作为违约金。2、检查考核及违约金扣除细则(1)甲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对乙方服务质量进行月评,如每月检查考评不合格,乙方每次应向甲方支付月管理服务费的5%作为违约金;(2)甲方每发现一次乙方员工行为规范及仪容仪表不符合约定标准的,甲方扣除乙方50元/次的服务费用;4(3)出现3次月评不合格情况后,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且无须承担任何违约责任。3、无论任何原因导致协议解除的,乙方应一个月之内移交服务档案和相关手续文件,且撤走全部人员和设备。否则,每滞留一日,则应按本合同服务费总额的5‰作为违约金。4、如乙方未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或违反本合同的约定造成甲方或其职员及他人财产和人身损害的,应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损失5、本合同项下所有因乙方违约造成甲方损失或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甲方有权从应付乙方的任何一笔款项中直接扣除。6、本合同项下违约方应赔偿的损失包括守约方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向第三方承担的赔偿责任、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鉴定费等因违约而发生的费用支出。七、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八、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或者签字时生效。九、其他1.未经过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和将部分合同项下的义务分包给其他单位完成。2.乙方人员在甲方场地工作时,应遵守甲方相关规章、制度。3.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或电传/传真电报的形式发送,而另一方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5址。4.合同履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若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5.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甲方(盖章)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省府路10号fV沙T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名日期:年月1日2026乙方(盖章):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留和数智科创中心三号楼701室开户行: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留下支行开户账号:201000361591735法定(授权)代表人:的华签名日期:202年年4月1日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安保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浙江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