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草原视联智慧监测服务采购合同公告(东乌珠穆沁旗应急管理局2026)



一、合同编号:152525-nmgzb-CS-20260001-1-HT-2602156

二、合同名称:东乌旗森林草原视联智慧监测服务项目

三、项目编号:152525-nmgzb-CS-20260001-1

四、项目名称:东乌旗森林草原视联智慧监测服务项目(二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东乌珠穆沁旗应急管理局
地址:东乌珠穆沁旗阿拉坦合力西街22号
联系方式:13664792225
供应商(乙方):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锡林郭勒盟分公司
地址:锡林浩特市
联系方式:1890479855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东乌旗森林草原视联智慧监测服务项目
1(项)
¥2,194,000.00
¥2,194,000.00
【无】

合同金额: 2,194,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佰壹拾玖万肆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6年04月02日至2028年04月20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年04月02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年04月02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东乌旗森林草原视联智慧监测全域感知服务合同.pdf
东乌珠穆沁旗应急管理局
2026年04月02日

东乌旗森林草原视联智慧监测全域感知服务合同项目名称:[东乌旗森林草原视联智慧监测全域感知服务]委托方(甲方):[东乌珠穆沁旗应急管理局]受托方(乙方):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锡林郭勒盟]公司目.1第1页,共14页委托方(甲方):[东乌珠穆沁旗应急管理局]地址:[东乌珠穆沁旗乌里雅斯太镇阿拉坦合力西街22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尧斯图]受托方(乙方):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锡林郭勒盟]公司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希日塔拉街道德诚小区南门商业H座东1号]N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孙国玉]项目联系人:[方振中]电话:[18904799339]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东乌旗森林草原视联智慧监测全域感知服务]项目(“项目”)进行数据信息服务,并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合同,并由双方共同恪守。第一条全域感知服务时间和地点1.1服务地点:[东乌珠穆沁旗境内]。1.2服务期限:1.2.1本合同服务期[2]年,自[项目验收通过,双方签署《验收确认单》(见附件1)]后[次]日起开始计算。1.2.2本合同到期后第三年按照原价格年费用进行续签,甲乙双方应在服务期届满前完成协商并签署续签协议。第二条全域感知服务内容2.1服务的目标:2.1.1火灾防控目标:在东乌旗38处重点区域部署双目标热成像监控设备并实现24小时不间断自动轮巡,通过算法及时发现、自动识别草原火情并触发告警,精准推送火情信息至监测部门,为火灾早期处置和快速响应提供支撑,降低火灾损失,保护森林草原生态安全。2.1.2资源综合利用目标:灵活配置AI算法,实现监控设备复用,将监测范围拓展至违规放牧监管、社会综合治理、应急事件监测、环境质量监测、景区直播违法取证等领域,最大化利用监控资源,提升社会管理整体效能和智能化水平。2.1.3合规性目标:项目建设全过程严格遵循国家、行业相关标准规范及采第2页,共14页购人具体要求,保障项目合法性、规范性和可靠性,为项目顺利实施和长期稳定运行提供支撑。2.2服务的内容:2.2.1设备部署:在东乌旗境内38处重点位置部署双目热成像监控设备,同时配备3台手持定位设备,满足设备挂高、电力保障、传输带宽等硬性要求。2.2.2系统搭建:构建火情监测系统,运用算法分析监控画面,实现火情自动识别、火点定位,将火情位置、规模等信息推送至相关监测部门;搭建统一的智慧监测服务平台,实现监控设备、算法与监测系统的数据集中管理和信息协同。2.2.3AI算法配置:为每个监控点位配置不少于2种类型AI算法(含防火监测算法),实现监控设备在多领域的复用,覆盖火灾防控、违规放牧、社会治理等多场景监测需求。2.2.4设备运维服务:提供周期性巡检、塔下/塔上故障处理、备品备件保障、用电管理、通信保障等全流程运维服务,服务期内接到维修要求后6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提供上站服务。2.2.5平台功能实现:智慧监测平台实现自动巡查、自动抓拍、异常信息自动推送、网格员核查上报、统计分析及督导检查等功能,形成监测一告警一处置一反馈的闭环管理。2.2.6点位配套保障:保障监控点位互联网专线带宽≥10M,摄像机挂高W20米且无遮挡。。2.3服务的方式:2.3.1设备安装与调试:在指定38个监控点位完成双目热成像监控设备的安装、调试,实现24小时自动轮巡,同时完成手持定位设备、监测平台的部署与调试,签订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全部交付。2.3.2全流程电子化运营:依托监控设备、智慧监测平台及AI算法,实现对森林草原及多领域的7×24小时智能化自动监测,通过平台完成信息采集、分析、告警、推送、统计的全流程线上化处理。2.3.3现场+线上运维服务:提供周期性现场巡检维护,针对设备故障提供6小时线上响应、24小时现场上站服务,保障设备和系统正常运行。2.3.4网格化联动处置:结合事发地点网格化监管责任划分,平台将异常信息自动推送至对应网格巡查人员手机APP网格员现场核查处置后,通过APP将结果、图片等信息上报至平台,实现线上线下联动。2.3.4分阶段考核与服务:服务期为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采购人根据服务情况分年度考核验收,乙方根据考核要求持续优化服务内容和质量。2.3.5数据集中管理与协同:通过铁塔视联平台,实现所有监控点位的视频数据、告警数据、处置数据的集中管理,保障各监测部门的信息协同共享。第三条甲方提供的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3.1提供技术资料:第3页,共14页雪按要求提交执成像监控设备、手持定位设备的产品品牌和型号;明确所投产品/服务的技术参数、规格型号等核心技术资料,且需按格式提供技术偏离表等文件。3.2提供工作条件:乙方按照指定位置进行设备部署、服务实施;第四条合同费用4.1本合同费用总额(含税价)为人民币[2194000]元,大写[贰佰壹拾玖万肆仟元]:其中价款为人民币[2069811.32]元,大写[贰佰零陆万玖仟捌佰壹拾壹元叁角贰分],增值税款为人民币[124188.68]元,大写[壹拾贰万肆仟壹佰捌拾捌元陆角捌分],增值税税率[6%]。4.2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费:4.2.1、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金额的20%,达到付款条件起7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00%4.2.2、根据服务情况考核验收后在第一年末支付合同额的30%。,达到付款条件起7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4.2.3、根据服务情况考核验收后在第二年初支付合同额的20%,达到付款条件起7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00%。4.2.4、根据服务情况,在合同服务期结束且经最终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额的30%,达到付款条件起7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具体付款计划如下:序号预期付款时间付款事项付款金额(含税,元)第一次2026年4月15日前合同总金额约定付款比例20%438800.00第二次2027年4月14日前合同总金额约定付款比例50%1097000.00第三次2028年4月15日前合同总金额约定付款比例30%658200.00合计21940004.3甲乙双方银行账户信息和纳税人信息甲方信息如下: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乌珠穆沁旗支行]银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东乌珠穆沁旗乌里雅斯太镇嘉誉宾馆南]户名:[东乌珠穆沁旗应急管理局]账号:[0610041909200062049]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152525767880373C]地址:[东乌珠穆沁旗乌里雅斯太镇阿拉坦合力西街22号]第4页,共14页乙方信息如下: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锡林郭勒分行营业室]银行地址:[锡林浩特市]户名:「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锡林郭勒盟分公司]账号:[1500110184505250043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25003184671371]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希日塔拉街道德诚小区南门商业H座东1号]电话:[0479-6910063]4.3若7方银行账户信息或纳税人信息发生变更,乙方须在变更后5个工作日内将变更后的信息加盖乙方单位公章、单位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印鉴提供给甲方。变更说明函样例详见附件2《变更收款信息说明函》。4.4若甲方存在欠费情况的,不论乙方开具发票和收费通知单的具体时间,乙方每次收到甲方付款按照甲方欠费的先后顺序自动抵充先到期的欠费,直至抵缴完毕。4.5如合同期内因国家政策发生税率调整,本合同中不含税价格不变,合同总价随税率变化而调整。具体税率以发票票面为准,甲乙双方就此再另行签订补充合同。4.6甲方选用[银行转账、电汇等]方式支付本合同项下费用。第五条验收及维护5.1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90]日内完成施工及内验,并向甲方提出交付验收申请,甲方应于收到乙方验收申请[5]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工作。[项目验收通过,双方签署《验收确认单》]后[次]日起进入服务期。如甲方无正当理由或未提出与交付质量相关的书面异议(甲方需附异议证明材料)而拒不验收或超期未完成验收的,或未经验收程序擅自使用的,视为验收合格。服务期从甲方收到乙方验收申请后届满[5]个工作日之次日起算。甲方不得以乙方服务未满足甲方的需求或质量问题等理由拒绝向乙方支付服务费。5.2验收标准:[按照双方约定地点,提供38路铁塔视联监控,并配置相关算法,且平台可正常使用]。-15.3维护界面:服务期间,乙方负责提供铁塔视联平台,38路铁塔视联产品,负责[铁塔、监控设备、动力环境配套设施、口网络链路、系统平台]的维护。5.4维护标准:甲方对乙方的维护考核按照交付验收的整体数量,按[半年]运行情况进行考核。主要考核指标包括:(1)[半年]设备平均在线率W[90%],其中设备平均在线率指设备每日在线率均值,在线率=在线设备/总设备数。乙方仅提供视频汇聚服务的设备离线以及由非乙方原因导致的设备离线应予以剔除。第5页,共14页(2)「半年1故障维护处理时效小于[24]小时。国不可抗因(白然灾害,政府规划、异常事件)导致超出承诺维护时效时,应剔除此时间段的考核内容。第六条保密61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或者披露因本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而得知的与对方业务有关的资料和信息,法律、法规、规章或监管要求另有规定或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乙方向其关联公司提供或披露与甲万业务有关的资料和信息的,不受此限。62本保密备款在服务期限内及服务终止后二年之内持续有效。第七条合同变更本合同的变更应当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书面请求,另一方应当在收到书面请求后[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第八条知识产权与侵权处理8.1乙方为履行本项目所产生的知识产权归属[乙方单独所有]所有。如本合同以外的第三方指控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和/或其为甲方提供的服务成果侵犯该方的专利或著作权,乙方自费就上述指控自行和/或与甲方共同应对指控,并支付法院和行政执法机关最终裁定的或经乙方同意的和解中包括的一切费用、损害赔偿金和合理的律师费用,前提条件是甲方:(1)就指控立即书面通知乙方。(2)容许乙方在应对指控事项及任何有关的和解谈判中具有控制权,并配合乙方工作。在满足上述条件的前提下,乙方就侵权指控对甲方承担本条约定的上述义务。CHIN8.2对因下列任何一项所引起的指控,无论本合同是否有其他约定,乙方均不承担责任:(1)甲方提供的被并入服务成果之中的任何东西,或乙方遵照甲方或代表甲方的第三方所提供的任何设计、规格或关于实施方法的指示而提供的任何东西。(2)甲方修改服务成果。(3)甲方将服务成果与非由乙方提供的任何产品、数据、装置或商业方法一起结合、操作或使用,或为甲方以外的第三方的利益发行、操作或使用服务成果。第九条个人信息保护和数据安全为履行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处理相关数据和个人信息的,双方同意按照本条约定执行:9.1甲方保证,其委托乙方处理的数据和个人信息已经向信息主体履行了法定告知义务,并取得了其同意。甲方保证,其委托乙方处理的信息和数据来源合第6页,共14页让人机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监管要求的情况。00应业亚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采取措施保数据和总进工人德行政的定防正未经授权的访同以及人1个露、篡改、丢失。00丽倪证甘外成悉托7.方处理的数据不包括国家核心效话和里安祝7服条湘间用方处理或甲方变村7,万处理的数话做务为国条修提或重要数据的甲方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起3日内告知乙方,开按照《数活女人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采取与之相应的数据女全官理信地。加在7方签署《交付验收单》后,甲方处理或甲方委托乙方处理的数据被列为国家核心数据或重要数据的,7方不再负有数据安全管理义务。甲万应当妆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公共安全视频图傢位自玄炫管理备例》等法律法规采取与数据重要程度相应的数据安全管埋措施。g47方向甲方提供视频数据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视频内容的前端米集、传检在和结构化处理等,甲方承诺仅在本项目的业务范围内便用,不符乙万提供的服务内究服务成果及相关资料以任何方式提供给非本合同签约万的第二方。g5用方应接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规范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及使用的法律法规,使用本合同项下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数据结果。甲方违反本合同及其附件个人信息保护和数据安全相关条款和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的,甲方应当承担一切民事、行政和刑事责任,如因此给个人信息主体、乙方或其他人造成任何损失的,甲方应当承担全部责任。第十条违约责任10.1双方确定,任何一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CHII本合同约定所涉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损失、间接损失、预期损失、以及因违约行为所产生的诉讼费、差旅费、拍卖费、财产保全费、财产保全担保费、强制执行费、公告费、送达费、符合有关部门(司法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确定的现行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律师费用、鉴定评估费用,调杳费用和解协议金额或生效法律文书中规定的包括赔偿金额在内的全部应付款项等。102甲方对7方原始视频数据的使用超过授权范围的,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用方承相,同时,7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如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中万应赔偿乙方相关损失。10.3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的,每逾期[]日,甲方应当按照合同总费用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逾期付费累计达日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并要求甲方承担乙方因追讨欠费支出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财产保全担保费等)。10.4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按期提供技术服务的,每逾期[日,乙方应第7页,共14页业按照A同费用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违约金数额累计达到台问总费用的]%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105无论本合同其他条款是否有任何相反的约定,乙方在本合同项下应当承相的责任不超过7方最近「1个月已经收取费用总额的%;乙方对因本合同项下行为而导致的甲方或第三方可得利益损失、商业信誉损失、数据丢失或损坏以及间接损失或后果性经济损失等其他损失不承担责任。甲方数据属甲方所有,甲方应当负责数据备份,乙方对甲方数据的丢失或损坏不承担责任。10.6甲方承诺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进行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若乙方发现甲方有危害网络安全的事项等活动,乙方有权停止技术支持,并解除本合同不负违约责任,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不予退还。10.7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甲方发生以下任一情形的,乙方有权视情节严重程度采取单方中止或终止履行合同、解除合同等措施并不承担违约责任。如该情形导致第三方向乙方提出法律或行政程序,甲方应当负责解决。如该情形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全额赔偿:(1)被行政机关纳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2)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被乙方(含乙方上级单位)纳入违规失信合作商名单;(4)如存在网络和信息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因网络和信息安全问题承担刑事责任或受到行政处罚,被列入各级公安机关的涉通讯信息诈骗违法犯罪高危自然人或法人名单、电信业务经营不良名单、失信名单等;(5)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或有权机关认定的违法失信情形,以及可能导致合同履行风险或侵害乙方合法权益或声誉的违规失信情形。第十一条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为乙方项目联系人。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第十二条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12.1发生不可抗力。12.2[第十三条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13.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13.2所有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则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13.3诉讼进行过程中,双方继续履行本合同未涉诉讼的其它部分。第十四条不可抗力及免责14.1如由于战争、骚乱、恐怖主义、灾害、国家法律法规或规章变动、网第8页,共14页版人网工关停由通信线路被人为破环、黑各攻击、计异机内母区小家电件堃号劲用7.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元生服本火T攵西影响方不承相违约责任,但应当快节面通知力。仕影1人二人细间内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合同。如因此导致合同个肥取有汉有必要继续履行的,本合同可由一方解除。101.7相政庭部门要成斩停或络正提供相应服务,万个程任何责任。第十五条合同生效和其他11人同质文本一式面份电7,双万各执二价,目力检子面早日起站至完全展行合同中规定的一切义务后终止:未尽事宜按双万冏伏。152加里本会同的任何条款在任何时候变成不合法、无效或不可独制执仃而不从根本上影响本合同的效力时,本合同的其他条款不受影响。152本A同交务标题仅为提示之用,应当以条文内容确定各万的权利X务。154未得到对方的书面许可,一方均不得以广告或在公共场合使用或拳仿对云的商业名称商标图案、服务标志、符号、代码、型号或缩与,任何一万长不得市称对对方的商业名称、商标、图案、服务标志、符号、代码、型亏或缩写拥有所有权。W155本合同的任何内容不应当被视为或解释为双方之间具有合资、合伙关系。156本A同代此前双方所有关干本合同事项的口头或书面的纪要、畲心录、合同和协议等法律文件。157用7.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通知都应当按照本台问中的地址,以书面信函或者传真或者电子邮件方式进行。其中:W1571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有关下述任一事项的通知,均应当米用书面信函形式作出,否则,该通知无效,不产生本合同项下的任何通知效力:(1)与本合同费用及支付事宜有关的通知;(2)与本合同违约事宜有关的通知;(3)与本合同终止、解除或变更事宜有关的通知;(4)[19。15.7.2本合同约定的各种通知方式的送达标准如下:(1)如采用书面信函形式,应当使用挂号信或者具有良好信誉的特快专递送达,接受方签收挂号信或特快专递的时间(以邮局或快递公司系统记录为准)为通知送达时间;()如采用传直方式,传真到达接受方指定传真系统的时间为通知送达时间;(3)如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电子邮件到达接受方指定电子邮箱的时间为通知送达时间。如果因接受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接受方拒收书面信函、接受方传真机关团第9,共14页或故障接受方电子邮箱地址不存在或者邮箱已满或者设置拒收等)导致通知发送失败,视为通知已经送达(发送方侧载明的书面信函寄出时间或者传真发送时间或者电子邮件发送时间视为通知送达时间)。1573本合同双方通知地址及方式信息发生变更的,变更方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15.8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若附件与合同正文有任何冲突,以合同正文为准。本合同附件为:附件1:《验收确认单》模板附件2:站址明细》补充附页经友好协商,对本合同条款补充、修改如下,本补充附页为合同正文的一部分,与合同正文冲突时,以本补充附页为准:[无]第10页,共14页(本页无正文)甲方:[东乌珠穆沁旗应急管理局]市拉克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署日期:226]年[3]月[31日乙方: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锡林郭勒盟分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署日期:251年[3]月门日第11页,共14页附件1:《验收确认单》模板(示例)验收确认单合同名称:合同编码:甲方:乙方:开工日期:实际工期:验收内容:验收结论(通过/未通过):存在问题及解决办法客户单位:日期:铁塔公司:日期:N参加验收人员签字:注释:1.本《验收验收单》作为甲方确认验收通过的凭证;2.双方签署本《验收确认单》后,将按照协议约定进入服务期计收相关费用。甲方签章:年月日乙方签章:年月日第12页,共14页附件1:《站址明细》序号站点名称烟火探测苏木镇经度维度1东乌国Y移动5公里阿拉坦合力苏木115.45649345.1165112东乌旗白音都兰5公里阿拉坦合力苏木115.98361145.2794443东乌赛因乌苏25公里额吉淖尔镇116.12179644.9212614洪格尔嘎查大队部5公里额吉淖尔镇115.90410145.0664575哈日阿图南5公里额吉淖尔镇116.68509645.0035276东乌金移动5公里额吉淖尔镇116.74102145.1002817东乌白音图门5公里乌里雅斯太镇116.97074745.1054218东乌白音图嘎嘎查5公里乌里雅斯太镇117.27608645.1110689东乌乌尼特5公里乌里雅斯太镇117.17766545.25793310东乌X915新建15公里乌里雅斯太镇116.75604745.71221111东乌达布希拉图5公里乌里雅斯太镇117.32428645.71662912东乌乃日木德勒5公里道特淖尔镇117.79912945.68212113东乌新吉日格朗图5公里道特淖尔镇117.50720545.54743914呼格吉勒图嘎查5公里呼热图淖尔苏木118.13409445.42244715机场路35公里呼热图淖尔苏木119.19129645.57810716东乌翁根5公里呼热图淖尔苏木118.28830245.52727417东乌格日勒图5公里呼热图淖尔苏木118.29666345.31752918乌拉盖呼热图5公里呼热图淖尔苏木118.83383345.47211519军马四队5公里呼热图淖尔苏木119.52640945.69926520锡林河自留5公里呼热图淖尔苏木119.1181545.6568321飞机场25公里呼热图淖尔苏木119.33371445.53117522东乌巴彦高勒5公里萨麦苏木117.36038246.01297423东乌白音敖包5公里萨麦苏木117.1317945.9352224东乌白音呼布18公里5公里萨麦苏木117.86012346.03527825X915新建45公里萨麦苏木117.43899845.86648126东乌吉仁宝力格5公里萨麦苏木117.78682746.20615127中康联通站点5公里嘎海乐苏木117.85651446.33358228东乌旗融贯多电信5公里嘎海乐苏木118.31083346.00222229994公里站点5公里嘎海乐苏木118.62657345.74384730乌拉盖小乌拉盖5公里嘎海乐苏木118.42181245.73213331额仁高毕志满都5公里嘎海乐苏木118.41162246.21917532满都北30公里站点5公里满都宝力格镇118.61388946.52805633阿尔哈达站点5公里满都宝力格镇118.99861146.43611134浩勒宝嘎查5公里满都宝力格镇118.76612946.23073435普服新建235公里满都宝力格镇118.84632146.6085336东乌老沙麦5公里嘎达布其镇116.66471145.98405137东乌格布沁5公里嘎达布其镇116.47618345.50525538东乌格布沁5公里乌里雅斯太镇117.5184845.33401第14页,共14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森林草原视联智慧监测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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