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水上夜游项目工程总承包 水上夜游采购合同公告(浙江柯岩风景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6)



【合同公示】柯桥区水上夜游项目(鉴湖段)工程总承包项目合同公示

发布时间:2026-04-02 12:39
信息来源: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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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公示】柯桥区水上夜游项目(鉴湖段)工程总承包项目合同公示

柯桥区水上夜游项目(鉴湖段)

项目编号:
GX20260009

项目名称:
柯桥区水上夜游项目(鉴湖段)

招标单位:
浙江柯岩风景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地址:
绍兴市柯桥区柯岩风景区

相关行业:

其他工程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特征规模:
项目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主要以鉴湖江、瓜渚湖直流江(鉴湖段)水域为核心进行提升改造。主要建设内容:沿岸建筑(如公安局、司法局、新未庄、鉴湖里等建筑立面灯光打造)、沿岸景观及亮化提升、桥梁(如瓜渚湖直流江鉴湖段4座,鉴湖4座,共8座桥梁灯光打造)、码头提升改造、新增水秀等相关配套设施等。项目收入主要来源为游船门票、停车费、直营店、特色餐饮、房屋租赁、特色文创及特产销售等,可以实现收支平衡。项目收益可以覆盖本项目还本付息支出,实现收益与融资平衡。根据2024年柯桥区国有投资项目半年度调整建设计划(绍柯政办发【2024】12号)文件以及关于要求先行办理浙江金柯桥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国有投资建设计划部分工程赋码及备案的请示调整立项。

标 段:
柯桥区水上夜游项目(鉴湖段)工程总承包项目

招标内容:
工程-其他工程-其他工程

中标单位:
浙江永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

徐道波

技术负责人:

徐道波

中标价:
59937500元

中标工期:
365

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
2026-03-17 10:54:15

合同备案日期:
2026-04-02 12:39:20

总承包合同.pdf

GF-2020-0216河活水游项目(金)L总承包项目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间制定d:化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父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浙江柯岩风景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Z61A浙江永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联合体头人单位),水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化世和国品法曲》中华人民共和国建法》有大法伴为心酒A白公电的。XYh品相M小保HOgET承包项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及有关项物同一政,共”议:一、工程概况1T和水上游项目(器湖段)起项月o2.工程地点:柯桥区柯岩风景区。。T租审地核准或务索文号,2411-330603-89-01-78379304资金来源:自筹100%-工T十日主以湖及动为提力。上2/育力、PE本AUL儿工自香花灯光装置、投影饺备、、小区4关配套设施等。+口子日工理音承包内容为茶湖政,机必议、工程工至工程海工并投入使用、快陷页仕朋技不服分修有保修期的保修工作及负责管理协调各分包单位、供时AC管工1E守。世市进围句括但不仅限干1施工图设计(含初步设计化;6电(目休按发包人要求提供)3设计调整、地工C、、4发甘烟服务,(4为发包人提资纪生文1设计任务。证T用包托但不仅限于,主要内容为沿岸建筑、沿序京、采、小A两在家是f产造程设计韦内所汉王可王及缺陷责任期的维修。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6年3月23日。划开始理场施工日期:2026年3月日。计划工日期:2027年3月2日。T期口历天数,365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还计划日期计舁的湖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合格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1.签约合同价(含税)为:人民币(大写)伍仟玖佰玖拾叁万柒仟伍佰元整(¥59937500元)。具体构成详见价格清单。其中:(1)设计费(含税):人民币(大写)柒拾捌万元整(780000元);适用税率:6%,税金为人民币(大写)肆万肆仟壹佰伍拾元玖角肆分(¥44150.94元);设计费费用包干,中标价即为结算价,今后不作调整;(2)工程费用(含税):人民币(大写)伍仟玖佰壹拾伍万柒仟伍佰元整(¥59157500元):适用税率:9%,税金为人民币(大写)肆佰捌拾捌万肆仟伍佰陆拾肆元贰角贰分(¥4884564.22元);(3)暂估价(含税):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含税):人民币(大写)1(¥1元)。(5)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含税):人民币(大写)/(¥/元)适用税率:%,税金为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合同价格形式为固定单价合同,除法律及以下规定情形外,合同价格不因物价波动进行调整,但合同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合同当事人对合同价格形式的其他约定:五、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徐道波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件及《发包人要求》等附件;(4)通用合同条件;(5)承包人建议书;(6)价格清单;(7)双方约定的其他合同文件。2发人司托方该项合后文件所作出时元和修,厂大上人成的为年中金1共1工口1二或盖章。七、承诺招定行项目丰、贝立九儿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学11:公同22品h,日汉HAG-lA1千口不行转包及违法包,开住贝工力不修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八、订立时间本合同于2026年3月2日订立。九、订立地点本合同在柯岩风景区内订立。十、合同生效人Z一人一单音目成立日Xh1E八位力X十一、合同份数4人同份构县有同等法律效力,友电人执,承巴人兰。承包人:(公章)发包人:(公章)浙江柯岩风景区开发股份有限公浙江永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结有法计信用代码91330000717610682Q统一社会信用代吗:913311001488671294地址:绍兴市柯桥区柯岩大道558号地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岩泉街道邮政编码:312000天宁工业区311号201室法定代表人:鲁国庆邮政编码:323000委托代理人:宋洋法定代表人:朱昂升电话:0575-84369377委托代理人:徐琦电话:0571-28181625传真:05275-84369377传真:0571-28181600电子信箱:1电子信箱:158655015@qq.com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利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桥支行司丽水分行账号:330016575050004764账号:330016935000500317283承包人:(公章)永麒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4551127788Y地址:浙江省北仑区梅山保税港区成海路6号1幢1号1601-1室邮政编码:323000法定代表人:姚勇委托代理人:仇誉电话:0574-87966818传真:0574-87966818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鄞州中心区支行账号:300101220002839014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件第1条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和解释人上公同务中牛中y只件1%予的含义:1.1.1合同及双方约定的其他合同文件。协议书”的书面文件。1-L4ARiigLn2已.mpJRXHPNo函”的文件。-工工-L日日tgir的12-k国1P7o惠人约定对其所作的修改或补充。-T我著价、金务贝个门口J1n的多称和相应数量等内容的项目明细。单烟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写并标明价格的消单。八f口人门0函包人建议书电承包人投标一起捉。电八口件专用台1F这1JAEo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万1101同当重人,是指发包人租(取)承巴人。51.1.2.2发包人:是指与承包人订立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受人。本合同中“因发包人原因”里的“发包人”包括发包人及所有发包人人员。1.1.2.3承包人:是指与发包人订立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受人。1.1.2.4联合体:是指经发包人同意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的,作为承包人的临时机构。1.1.2.5发包人代表:是指由发包人任命并派驻工作现场,在发包人授权范围内行使发包人权利和履行发包人义务的人。1.1.2.6工程师:是指在专用合同条件中指明的,受发包人委托按照法律规定和发包人的授权进行合同履行管理、工程监督管理等工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该法人或其他组织应雇用一名具有相应执业资格和职业能力的自然人作为工程师代表,并授予其根据本合同代表工程师行事的权利。1.1.2.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是指由承包人任命的,在承包人授权范围内负责合同履行的管理,且按照法律规定具有相应资格的项目负责人。1.1.2.8设计负责人:是指承包人指定负责组织、指导、协调设计工作并具有相应资格的人员。1.1.2.9采购负责人:是指承包人指定负责组织、指导、协调采购工作的人员。1.1.2.10施工负责人:是指承包人指定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施工工作并具有相应资格的人员。1.1.2.11分包人:是指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分包部分工程或工作,并与承包人订立分包合同的具有相应资质或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1.1.3工程和设备1.1.3.1工程:是指与合同协议书中工程承包范围对应的永久工程和(或)临时工程。1.1.3.2工程实施:是指进行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和竣工以及对工程任何缺陷的修复。1.1.3.3永久工程:是指按合同约定建造并移交给发包人的工程,包括工程设备。1.1.3.4临时工程:是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永久工程所修建的各类临时性工程,不包括施工设备。1.1.3.5单位/区段工程:是指在专用合同条件中指明特定范围的,能单独接收并使用的永久工程。1.1.3.6工程设备:指构成永久工程的机电设备、仪器装置、运载工具及其他类616社其西件及备品、备件、易切七十于。句括工程设备、临时工程和材料。6oL司5口各1nEPTHhonT1施。4o0工日的场所,权件片承TTT3日IP73T场所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永久点地和时白地。A3LHL山自4l2口目月用成八月1日10A.tinlL4-Halxncarapakii.mmlinHynHJaa1.1.4日期和期限TL1-n单只121n1Ua.TE1大JA272人开始工作的函件。作日期。施工日期。口甘向T其和1上期。划购工口1日口1-正T口期,际日期接第8.2工口1。-日同中公定电包八元口TP片面口力PK,CJHLn万人FHR2中正7八作月X1口代x。款「缺陷调查1下质量缺陷责任的期限。-tat日比子的人安公定程法天证X不火阳该限自陷责任期起算之日超计舁。,批口甘场标发向的工程以投标截日28大时口型日,日发有的工程以合同订立日前28天的日期为基日期。4HBN京百E-Hdylliol一UUo7试验。1.1.4.11竣工验收:是指承包人完成了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后,发包人按合同要求进行的验收。1.1.4.12竣工后试验:是指在工程竣工验收后,根据第12条[竣工后试验]约定进行的试验。1.1.5合同价格和费用1.1.5.1签约合同价:是指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确定的总金额,包括暂估价及暂列金额等。1.1.5.2合同价格:是指发包人用于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作的金额,包括合同履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发生的价格变化。1.1.5.3费用:是指为履行合同所发生的或将要发生的所有合理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应分摊的其他费用,但不包括利润。1.1.5.4人工费:是指支付给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作业的建筑工人的各项费用。1.1.5.5暂估价:是指发包人在项目清单中给定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专业服务、材料、设备、专业工程的金额。1.1.5.6暂列金额:是指发包人在项目清单中给定的,用于在订立协议书时尚未确定或不可预见变更的设计、施工及其所需材料、工程设备、服务等的金额,包括以计日工方式支付的金额。1.1.5.7计日工:是指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完成发包人提出的零星工作或需要采用计日工计价的变更工作时,按合同中约定的单价计价的一种方式。1.1.5.8质量保证金:是指按第14.6款[质量保证金]约定承包人用于保证其在缺陷责任期内履行缺陷修复义务的担保。1.1.6其他1.1.6.1书面形式:指合同文件、信函、电报、传真、数据电文、电子邮件、会议纪要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1.6.2承包人文件:指由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应提交的所有图纸、手册、模型、计算书、软件、函件、洽商性文件和其他技术性文件。1.1.6.3变更:指根据第13条[变更与调整]的约定,经指示或批准对《发包人要求》或工程所做的改变。1.2语言文字合同文件以中国的汉语简体语言文字编写、解释和说明。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件约定使用两种及以上语言时,8汉语为优先解释和说明合同的语言。L-人V信用田合务件的H音y作上,用中国的汉语简体语言文字。1.3法律A同版让建县指中化人民共和国法建、仃法规、部J早,权L4版左的地方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万政府规早寺。A同业重人可在专用合同条件中约定合同适用的具池现泡件文1。1.4标准和规范,日工T担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工程所花地的地万标,汉4日%品同电人有特求的,y代专用合尔中红心。.0中白1信用国外标住的,发包市促供又4个X牛华,长左老田人同条件电约定提供标准规范的名称、份数和时。,有招应成文定的标准,规范时,由发包人在专用合同余1中到正的时海高品月万术承包人接约定的时日和技本要水头地力,红区巴11-二4行向筑对时方法进行发记验H,项X项目八11开的公合同价一包含项用,X力力1议作为合同附件,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iiuSA工T口T中可品oy.41L一4业文同中于H日有用合口力2,1GML1司品百术技木机要发,工口同价中已包含由此产生的费用。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组成人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问条件为有药定,牛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如果有);(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如果有);(4专用合同条件及《发包人要求》等附件;(5)通用合同条件;(6)承包人建议书;(7)价格清单;(8)双方约定的其他合同文件。L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国文件所作出为个修,9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并根据其性质确定优先解释顺序。1.6文件的提供和照管1.6.1发包人文件的提供发包人应按照专用合同条件约定的期限、数量和形式向承包人免费提供前期工作相关资料、环境保护、气象水文、地质条件进行工程设计、现场施工等工程实施所需的文件。因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文件造成工期延误的,按照第8.7.1项[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约定办理。1.6.2承包人文件的提供除专用合同条件另有约定外,承包人文件应包含下列内容,并用第1.2款[语言文字]约定的语言制作:(1)《发包人要求》中规定的相关文件:(2)满足工程相关行政审批手续所必须的应由承包人负责的相关文件;(3)第5.4款[竣工文件]与第5.5款[操作和维修手册]中要求的相关文件。承包人应按照专用合同条件约定的期限、名称、数量和形式向工程师提供应当由承包人编制的与工程设计、现场施工等工程实施有关的承包人文件。工程师对承包人文件有异议的,承包人应予以修改,并重新报送工程师。合同约定承包人文件应经审查的,工程师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审查完毕,但工程师的审查并不减轻或免除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应当承担的责任。承包人文件的提供和审查还应遵守第5.2款[承包人文件审查]和第5.4款[竣工文件]的约定。1.6.3文件错误的通知任何一方发现文件中存在明显的错误或疏忽,应及时通知另一方。1.6.4文件的照管除专用合同条件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在现场保留一份合同、《发包人要求》中列出的所有文件、承包人文件、变更以及其他根据合同收发的往来信函。发包人和工程师有权在任何合理的时间查阅和使用上述所有文件。1.7联络1.7.1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如无约定,应在合理期限内)通过特快专递或专人、挂号信、传真或双方商定的电子传输方式送达收件地址。101-OL1I手nH同口正目H大1门工个HHXTTGHLOL同人同业市人批方式或收件地址发牛零动,肌3少工通知对方。04子包人应业及时一用约证达达力工达足1f地LL.件招不收的,中博九的费用租()证天日明田已女X方承担。,1T.ii1g4gl牛ov17IAA.A1:八一himaCIJNHL工工租市本报发间人我:用手且经发包人签认的批准文件。1.8严禁贿赂人同业重人不很贿或变相贿赂的方式,谋取非法利益或预舌对力饮血。四人同平重人的财造成对方损失的,应赔偿损失,开承担相法贝。611包人的净一串反八个io权L.11斗pl正HiimhmnL2ZX甘他任何形式的利益,不得向工程师支付报。1.9化石、文物龙证T杨发掘的所有文物、古迹以及具有地质研宄取考白价只L-千口国象有一日v义物,书八口H江何人品动或场上物品,开业宣作大项用1目理部门,同时通知工程师。ZSLIT手口面壬的人有关正行止冰木具女省口J拱临山此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子有文物后不及时报告或隐瞒不报,致便文物去矢或损环的,应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10知识产权,101七用人同务件星有定外,由发包人(或以发包人名文)利时区L%win言l电人7目个个为T人居y1应有子可合同目的血复制、用尖文代,J人同工甘重顶去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为合间以日的包制用上术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二万。,400人口人星有1中7包八【口人1八自X大工c:人点成的设成租1吉万巩,口二11之间而言,其著作权和其他知识产权应归承包人享有。发包人可因实施工程的运行、调试、维修、改造等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承包人书面同意,发包人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1.10.3合同当事人保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侵犯对方及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承包人在工程设计、使用材料、施工设备、工程设备或采用施工工艺时,因侵犯他人的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所引起的责任,由承包人承担;因发包人提供的材料、施工设备、工程设备或施工工艺导致侵权的,由发包人承担责任。1.10.4除专用合同条件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在投标文件中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商业软件、技术秘密的使用费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中。1.10.5合同当事人可就本合同涉及的合同一方、或合同双方(含一方或双方相关的专利商或第三方设计单位)的技术专利、建筑设计方案、专有技术、设计文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订立知识产权及保密协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11保密合同当事人一方对在订立和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另一方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以及任何一方明确要求保密的其它信息,负有保密责任。除法律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将对方提供的文件、技术秘密以及声明需要保密的资料信息等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方或者用于本合同以外的目的。一方泄露或者在本合同以外使用该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保密信息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当事人为履行合同所需要的信息,另一方应予以提供。当事人认为必要时,可订立保密协议,作为合同附件。1.12《发包人要求》和基础资料中的错误承包人应尽早认真阅读、复核《发包人要求》以及其提供的基础资料,发现错误的,应及时书面通知发包人补正。发包人作相应修改的,按照第13条[变更与调整]的约定处理。《发包人要求》或其提供的基础资料中的错误导致承包人增加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的,发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并向承包人支付合理利润。1.13责任限制承包人对发包人的赔偿责任不应超过专用合同条件约定的赔偿最高限额。若专用合同条件未约定,则承包人对发包人的赔偿责任不应超过签约合同价。但对于因欺诈、犯罪、故意、重大过失、人身伤害等不当行为造成的损失,赔偿的12责任限度不受上述最高限额的限制。1.14建筑信息模型技术的应用加里项日中扣采用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合同双方应遵守国家现行相天标的机定兰符会项目所在地的相关地方标准或指南。合同双万应任专用合网余件中机信信自利的开发使用,存储、传输、交付及费用等相天内谷进仃药定。际用金同务件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负责与本项目中其他使用万协冏。第2条发包人2.1遵守法律发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并承担因发包人违反法伴给承包人成的何费用和损失,发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承包人在工程实地过程中后法德行政及建设工程质最,安全、环保标准,任意压合理工取者降低工程质量。2.2提供施工现场和工作条件2.2.1提供施工现场发有人应按老用合同务件约定向承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给承包人进人和百用临工场各部分的权利,并明确与承包人的交接界面,上还进人和白用权可个头子有独加去用A同务件没有约定移交时的,购发包人应达力T口甘7天前向承句人格交施厂现场,阳承包人木联按第4.乙L担保]提供履约担保的除外。2.2.2提供工作条件发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件约定向承包人提供工作条件。专用合同条件对此有家的发句人应负责提供开展本合同相关工作所需要的条件,包招:11临饰工用水电力、通讯线路等施工所必需的条件接全地工现物;(9证向承旬人提供正常施工所需要的进人施工现场的父余:地调临工场周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名木、文物、化石及坟墓等的保护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4工理场临近发包人正在使用、运行、或电发包人用生广的建销物构筑物、生产装置、设施、设备等,设置隔离设施,竖立禁止人内、上动小的明息标支,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须遵守的安全规定和位直汜围;(5)按照专用合同条件约定应提供的其他设施和条件。2.2.3逾期提供的责任国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施工现场和地工条件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132.3提供基础资料发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件和《发包人要求》中的约定向承包人提供施工现场及工程实施所必需的毗邻区域内的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上、地下管线和设施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地质勘察资料,相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工程等有关基础资料,并根据第1.12款[《发包人要求》和基础资料中的错误]承担基础资料错误造成的责任。按照法律规定确需在开工后方能提供的基础资料,发包人应尽其努力及时地在相应工程实施前的合理期限内提供,合理期限应以不影响承包人的正常履约为限。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合理期限内提供相应基础资料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2.4办理许可和批准2.4.1发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并办理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由其办理的许可、批准或备案,包括但不限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等许可和批准。对于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由承包人负责的有关设计、施工证件、批件或备案,发包人应给予必要的协助。2.4.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及时办理完毕前述许可、批准或备案,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2.5支付合同价款2.5.1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及时支付合同价款。2.5.2发包人应当制定资金安排计划,除专用合同条件另有约定外,如发包人拟对资金安排做任何重要变更,应将变更的详细情况通知承包人。如发生承包人收到价格大于签约合同价10%的变更指示或累计变更的总价超过签约合同价30%;或承包人未能根据第14条[合同价格与支付]收到付款,或承包人得知发包人的资金安排发生重要变更但并未收到发包人上述重要变更通知的情况,则承包人可随时要求发包人在28天内补充提供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相应资金来源证明。2.5.3发包人应当向承包人提供支付担保。支付担保可以采用银行保函或担保公司担保等形式,具体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件中约定。2.6现场管理配合发包人应负责保证在现场或现场附近的发包人人员和发包人的其他承包人(如有):(1)根据第7.3款[现场合作]的约定,与承包人进行合作;(2)遵守第7.5款[现场劳动用工]、第7.6款[安全文明施工]、第7.7款[职业健康]和第7.8款[环境保护]的相关约定。14公有应一承包人中发包人直接发包的其他承包人(如有)业工场统一管理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2.7其他义务小成园行人同定的甘他V条,义万口代专中合口涂W区履行的其他义务进行补充约定。第3条发包人的管理3.1发包人代表中人工会包人代美,在用合同条件明用反包八1衣、n友及招权范用第重项。发包人代表应在发包人I汉权池国,贝贝LLT人同园行租包人有关的目休事百。发包人代衣件板权范国W1由发包人承担法律责任。人中口人发包人代授于开目做人大县有区八上4国省的应及161中发食八用合个21oSLI中甘头的告被价日日公八.:11)履行指派给其的职责,行使发包人托付给的权利;(2)县各履行这些职责、行便这些权利的能力:(3)作为孰练的专业人员行事。加电包人代表为法人日在签订本合同时未能确定授权代农的,发包人代北:人目人日日内店文方中于宣大口文口日限及行何代人品,此授权在双方收到本通知后生效。发包人代衣诊或者变更授权代表时也应同样发出该通知。L面向人件的应前14大路甲限人女名、地、行个心HTT口十间人友同八人保区八衣史/1况山通知出会反对音见的人员,不论是法人建定目人。中1不台按同约定行其职责及义务,开致有间大法头J学园行的,承包人可以要求发包人撤换发包人代表。3.2发包人人员小品包发包人代工程师及其他由发包人派驻施工现场的人贝,发大田人司名供中日发包人人员的务、职务职贝于项。区八城i1a广用一机个人23日11H4千可的汪工城或件检验、记验各贝议命个木口资应目有活的资质,行工件务相权利的能力。上信、f1议铛在承包人收到通知后生效。承包人对于可能影响止常履约或工15程安全质量的发包人人员保有随时提出沟通的权利。发包人应要求在施工现场的发包人人员遵守法律及有关安全、质量、环境保护、文明施工等规定,因发包人人员未遵守上述要求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发包人承担。3.3工程师3.3.1发包人需对承包人的设计、采购、施工、服务等工作过程或过程节点实施监督管理的,有权委任工程师。工程师的名称、监督管理范围、内容和权限在专用合同条件中写明。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如本合同工程属于强制监理项目的,由工程师履行法定的监理相关职责,但发包人另行授权第三方进行监理的除外。3.3.2工程师按发包人委托的范围、内容、职权和权限,代表发包人对承包人实施监督管理。若承包人认为工程师行使的职权不在发包人委托的授权范围之内的,则其有权拒绝执行工程师的相关指示,同时应及时通知发包人,发包人书面确认工程师相关指示的,承包人应遵照执行。3.3.3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之间提供证明、行使决定权或处理权时,工程师应作为独立专业的第三方,根据自己的专业技能和判断进行工作。但工程师或其人员均无权修改合同,且无权减轻或免除合同当事人的任何责任与义务。3.3.4通用合同条件中约定由工程师行使的职权如不在发包人对工程师的授权范围内的,则视为没有取得授权,该职权应由发包人或发包人指定的其他人员行使。若承包人认为工程师的职权与发包人(包括其人员)的职权相重叠或不明确时,应及时通知发包人,由发包人予以协调和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3.4任命和授权3.4.1发包人应在发出开始工作通知前将工程师的任命通知承包人。更换工程师的,发包人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并在通知中写明替换者的姓名、职务、职权、权限和任命时间。工程师超过2天不能履行职责的,应委派代表代行其职责,并通知承包人。3.4.2工程师可以授权其他人员负责执行其指派的一项或多项工作,但第3.6款[商定或确定]下的权利除外。工程师应将被授权人员的姓名及其授权范围通知承包人。被授权的人员在授权范围内发出的指示视为已得到工程师的同意,与工程师发出的指示具有同等效力。工程师撤销某项授权时,应将撤销授权的决定及时通知承包人。3.5指示16OE1T租成按照发人的授权发出指示。工程师的指示应采用书面形式,M有T租烟叔的目管机构音,并电工程师的授权人负签字。任系息,T人品可开式发中指示可当场茶发时信水,八只地行工程师应在援权人员发出口头指示或临时书面指示后24小时发出书明14小时内去发出书面确认来的,该口头指示或临时构小板上程师的正式指示。259包人收到工程饰作出的指示后应博照执行。如果任何此尖小成一项变更时,应按照第13条[变更与调整]的约定办理。Q5中千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发出指示、指示延误或指示错误m守取承包人弗用加和(或)工期证的,发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助处,升向承包人支付合理利润。3.6商定或确定261同约定工程师应按照本款对任何事项进行商定或定时,程卿应发时同当重人块商,尺量达成一致。工程师应将商定的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和承包人,并由双方签署确认。oc用A同务件早有的定外、商定的期限应为工程收到一力同正审市发中的通知后42天内或工程师提出并经双方同意的具他期限。木肥任诊期的山工程师按招合后约定重做出公止的正。用定限高宗的期限屌满后42天内或工程师提出并经双方同意的其他期限。程师应科确定的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和承包人,并附详细依据。oc工何方工理饰的确定有异议的,应在收到正时朱后28大力方发出书面异议通知并抄送工程师。除第19.2款承包人索赔的处埋程序为右内定处工程师未能在确定的期限内发出确定的结果通知的,或省仕问一力发山的电有号议的通知的,构成争议并应按照第20条争认牌伏的到完处加未在28天内发出上述通知的,工程师的确定应被视为已被双万接受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但专用合同条件另有约定的除外。OC左江前,双方应斩按工程师的确定执行。按照第20条议解伏的的定对工程师的确定作出修改的,按修改后的结果执行,由此导致承包人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由责任方承担。3.7会议371除专用合同条件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可向另一万发出通知,要求为一万山康人论工理的施安排或与本合同履行有关的其他事项。发包人的具他承包人承包人的分包人和其他第三方可应任何一方的请求出席任何此类会议。173.7.2除专用合同条件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保存每次会议参加人签名的记录,并将会议纪要提供给出席会议的人员。任何根据此类会议以及会议纪要采取的行动应符合本合同的约定。第4条承包人4.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除专用合同条件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并履行以下义务:(1)办理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由承包人办理的许可和批准,将办理结果书面报送发包人留存,并承担因承包人违反法律或合同约定给发包人造成的任何费用和损失;(2)按合同约定完成全部工作并在缺陷责任期和保修期内承担缺陷保证责任和保修义务,对工作中的任何缺陷进行整改、完善和修补,使其满足合同约定的目的;(3)提供合同约定的工程设备和承包人文件,以及为完成合同工作所需的劳务、材料、施工设备和其他物品,并按合同约定负责临时设施的设计、施工、运行、维护、管理和拆除;(4)按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和进度要求,编制设计、施工的组织和实施计划,保证项目进度计划的实现,并对所有设计、施工作业和施工方法,以及全部工程的完备性和安全可靠性负责;(5)按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采取安全文明施工、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措施,办理员工工伤保险等相关保险,确保工程及人员、材料、设备和设施的安全,防止因工程实施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6)将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支付的各项价款专用于合同工程,且应及时支付其雇用人员(包括建筑工人)工资,并及时向分包人支付合同价款;(7)在进行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时,不得侵害发包人与他人使用公用道路、水源、市政管网等公共设施的权利,避免对邻近的公共设施产生干扰。4.2履约担保发包人需要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件中约定履约担保的方式、金额及提交的时间等,并应符合第2.5款[支付合同价款]的规定。履约担保可以采用银行保函或担保公司担保等形式,承包人为联合体的,其履约担保由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代表联合体提交,具体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件中约定。承包人应保证其履约担保在发包人竣工验收前一直有效,发包人应在竣工18收金格后7天内将履约扣保款项退还给承包人或者解除履约担保。国承句人原国导致工期延长的,继续提供履约担保所增加的费用田承包人承担,非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长的,继续提供履约担保所增加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4.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121工程承包项日经理应为合同当事人所确认的人选,开在专用合同余件中明T想承包项目经理的姓名、注册执业资格或职称、联系万式及授权汜围寺事顶T程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履行其职责所需的资格、经验和能力,开大承包人正我迪田的品工,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承包人之的务动A同C及承包人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承包人个捉父L文件的T承包项目经理无权履行职责,发包人有权要求更抉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同时,发包人有权根据专用合同条件约定要求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42承包人应按会同块议书的约定指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开在约定的朋限内理承包项日经不得后时招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取湖TT理承向顶日经(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程任现物头地的会立时间内工程承包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时间不得少于专用合回余1到定的天数工程承包项目经理确需离开施工现场时,应事先遇知工程卿,开取侍攵包人的书面同音,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招自高开地工现场的,承包人应控照老用A同务件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通知中应当软明临时代行其职责的人员的注册执业资格、管理经验等资料,该人员应具备履仃相应职责的资格、经验和能力。A承向人应相本同的约定授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代表包人们合同所重的权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权限以专用合同条件中约定的权限为准。经承包人授权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按合同约定以及工程帅按第3.5款招示作出的比二代承包人负责组组合同的实施。在紧急情况下,月尤法与友包人和工程师取得联系时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有权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人身、工程和财产的安全,但须在事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送交书面报告。424句人重西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应提前14大书咖迎知发包人开抄详工程师,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通知中应当载明继任工程总承包项日经理时注册教业资格,管理经验等资料,继仟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继实厦仃个管间到足的去经发包人书面同音,承包人不得擅自更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任发包人去子以书面同复期间内,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将继续腹仃具职页。柱总承19包项目经理突发丧失履行职务能力的,承包人应当及时委派一位具有相应资格能力的人员担任临时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履行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职责,临时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将履行职责直至发包人同意新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任命之日止。承包人擅自更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应按照专用合同条件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4.3.5发包人有权书面通知承包人要求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通知中应当载明要求更换的理由。承包人应在接到更换通知后14天内向发包人提出书面的改进报告。如承包人没有提出改进报告,应在收到更换通知后28天内更换项目经理。发包人收到改进报告后仍要求更换的,承包人应在接到第二次更换通知的28天内进行更换,并将新任命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注册执业资格、管理经验等资料书面通知发包人。继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继续履行本合同约定的职责。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应按照专用合同条件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4.3.6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因特殊情况授权其下属人员履行其某项工作职责的,该下属人员应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并应事先将上述人员的姓名、注册执业资格、管理经验等信息和授权范围书面通知发包人并抄送工程师,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4.4承包人人员4.4.1人员安排承包人人员的资质、数量、配置和管理应能满足工程实施的需要。除专用合同条件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在接到开始工作通知之日起14天内,向工程师提交承包人的项目管理机构以及人员安排的报告,其内容应包括管理机构的设置、各主要岗位的关键人员名单及注册执业资格等证明其具备担任关键人员能力的相关文件,以及设计人员和各工种技术负责人的安排状况。关键人员是发包人及承包人一致认为对工程建设起重要作用的承包人主要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关键人员的具体范围由发包人及承包人在附件5[承包人主要管理人员表]中另行约定。4.4.2关键人员更换承包人派驻到施工现场的关键人员应相对稳定。承包人更换关键人员时,应提前14天将继任关键人员信息及相关证明文件提交给工程师,并由工程师报发包人征求同意。在发包人未予以书面回复期间内,关键人员将继续履行其职务。关键人员突发丧失履行职务能力的,承包人应当及时委派一位具有相应资格能力的人员临时继任该关键人员职位,履行该关键人员职责,临时继任关键人员将履20行电古云公有人同音的关人员任命之日上。承包人目更换天建人贝,Z按照去用合同条件约定承担违约责任。T工子向人建人员的资格或力包议H书包八定贝科以明千马台成甘位工作或不存在提所顾H1直。小7人商点用行口需3V条的管理人负,包人三。手高正业中拓换的,应按照专用合同条件时药正担贝。4.4.3现场管理关键人员在岗要求人用人同名品有宗处包人的场置理天人贝力也工功物城口男不招7天的应报工程饰同意,离开施工现场母月系计超以(大,13面有人并详工程师,征很发包人书同意。坝物官理大人贝W间力欢T的司播叔有经的人员临时代行具职贡,承包人将板仅人贝1自北而通发包人并取得其同章,现场管理天建人贝木经工州双区包同咅自开施工现场的,应按照专用合同条件约定承担违约页仕。4.5分包4.5.1一般约定子向人不格甘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第一人,将具承包的王部文刀二八业第二人包人不得将法健专用合可余中示具力巴的T化重项分句第二人,不得以劳务分包的名义转包或违法分包工程。4.5.2分包的确定子有应去用同务件约定对工作电项饼行包,用正分包人。老用人同务件夫列出的分包事项,承包人可在工程实地防段分批分期刀有市向发包人交由请,发包人在接到分包事项甲请后的14大肉,丁少批取1山m十汉发包人同音承包人不得格提出的拟分包事项。区巴八不1工中土担山音风的承包人有权将提出的拟分包项X巴,在分包人确定后通知发包人。4.5.3分包人资质分有人应符会国家法律规定的资质等级,否则不能作为分包人。承包人有义务对分包人的资质进行审查。4.5.4分包管理承包人应当对分包人的工作进行必要的协调与管理,确保分包人产格执仃国家有分包重项的管定,承包人应向工程帅提交分包人时王安官理人贝衣兴八有人的工作人易供行名制管理,包括阳不限十饼出物官理、豆C刀以及各种证照的办理。214.5.5分包合同价款支付(1)除本项第(2)目约定的情况或专用合同条件另有约定外,分包合同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人结算,未经承包人同意,发包人不得向分包人支付分包合同价款;(2)生效法律文书要求发包人向分包人支付分包合同价款的,发包人有权从应付承包人工程款中扣除该部分款项,将扣款直接支付给分包人,并书面通知承包人。4.5.6责任承担承包人对分包人的行为向发包人负责,承包人和分包人就分包工作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4.6联合体4.6.1经发包人同意,以联合体方式承包工程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发包人订立合同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应为履行合同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4.6.2承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件中明确联合体各成员的分工、费用收取、发票开具等事项。联合体各成员分工承担的工作内容必须与适用法律规定的该成员的资质资格相适应,并应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且不应根据其就承包工作的分工而减免对发包人的任何合同责任。4.6.3联合体协议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合同附件。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变更联合体成员和其负责的工作范围,或者修改联合体协议中与本合同履行相关的内容。4.7承包人现场查勘4.7.1除专用合同条件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对基于发包人提交的基础资料所做出的解释和推断负责,因基础资料存在错误、遗漏导致承包人解释或推断失实的,按照第2.3项[提供基础资料]的规定承担责任。承包人发现基础资料中存在明显错误或疏忽的,应及时书面通知发包人。4.7.2承包人应对现场和工程实施条件进行查勘,并充分了解工程所在地的气象条件、交通条件、风俗习惯以及其他与完成合同工作有关的其他资料。承包人提交投标文件,视为承包人已对施工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了踏勘,并已充分了解评估施工现场及周围环境对工程可能产生的影响,自愿承担相应风险与责任。在全部合同工作中,视为承包人已充分估计了应承担的责任和风险,但属于4.8款[不可预见的困难]约定的情形除外。4.8不可预见的困难不可预见的困难是指有经验的承包人在施工现场遇到的不可预见的自然物22质务件非白快的物质和污物,包括地表以下物质条件和水文条件以发专用合同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但不包括气候条件。承包人遇到不可预见的困难时,应采取克服不可预见的困难的合理猫他继维旃工,并及时通知工程师并抄送发包人。通知应载明不可预见的团的谷、承向人为不可预见的理由以及承包人制定的处理方案。工程帅应当发时发出招示指示构成变更的,按第13条变更与调整1约定执行。承包人因采取合埋措地面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4.9工程质量管理Ag1承包人应接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规范,建立有效的质量管理系统,保改采购加工制造施工、工试验等各项工作的质量,并按照国家有天定,遇过质是保修责任书的形式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贡任。4g承句人按照第84款「项目进度计划约定向工程帅提交工程质重保证体三及拱旃文件,建立完的质量检查制度,并提交相应的工程质量文件。对于发有人和工程师违反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的错误指示,承包人有权扣绝实地。0向人应甘人易洪行质量育和技术培训,定期考核人负的劳动技肥,严格执行相关规范和操作规程。4g包人应按照法律挪定和合同约定,对设计、材料、程设备以及全部上内家及甘临工工艺进行金过程的质量检查和检验,并作详细记求,编制工程质是报夷报送工程师审查,外,承包人还应按照法律规定和合间药定,进仃地T杨取样诚验,工程复核测量和设备性能检测,提供试验样品、提父试验言和测量成果以及其他工作。第5条设计5.1承包人的设计义务5.1.1设计义务的一般要求承句人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国家、行业和地方的规范和标准,以发《发包人西和同约定完成设计工作和设计相关的其他服务,并对工程的设计负贡。承包威相T的重要及时向发包人和工程师说明设计文件的意图,设计文件。5.1.2对设计人员的要求承包人应保证其或其设计分包人的设计资质在合同有效期内两足法伴法土行注成人同的定的相关要,并指派符合法律法规、行业标取管药正的咨质要并县有从事设计所必需的经验与能力的的设计人负完成设计工作。承包人应保证其设计人员(包括分包人的设计人员)在合同期限内,都能按时参23加发包人或工程师组织的工作会议。5.1.3法律和标准的变化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完成设计工作所应遵守的法律规定,以及国家、行业和地方的规范和标准,均应视为在基准日期适用的版本。基准日期之后,前述版本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有新的法律,以及国家、行业和地方的规范和标准实施的,承包人应向工程师提出遵守新规定的建议。发包人或其委托的工程师应在收到建议后7天内发出是否遵守新规定的指示。如果该项建议构成变更的,按照第13.2款[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的约定执行。在基准日期之后,因国家颁布新的强制性规范、标准导致承包人的费用变化的,发包人应合理调整合同价格;导致工期延误的,发包人应合理延长工期。5.2承包人文件审查5.2.1根据《发包人要求》应当通过工程师报发包人审查同意的承包人文件,承包人应当按照《发包人要求》约定的范围和内容及时报送审查。除专用合同条件另有约定外,自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文件以及承包人的通知之日起,发包人对承包人文件审查期不超过21天。承包人的设计文件对于合同约定有偏离的,应在通知中说明。承包人需要修改已提交的承包人文件的,应立即通知工程师,并向工程师提交修改后的承包人文件,审查期重新起算。发包人同意承包人文件的,应及时通知承包人,发包人不同意承包人文件的,应在审查期限内通过工程师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并说明不同意的具体内容和理由。承包人对发包人的意见按以下方式处理(1)发包人的意见构成变更的,承包人应在7天内通知发包人按照第13条[变更与调整]中关于发包人指示变更的约定执行,双方对是否构成变更无法达成一致的,按照第20条[争议解决]的约定执行;(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无法通过审查的,承包人应根据发包人的书面说明,对承包人文件进行修改后重新报送发包人审查,审查期重新起算。因此引起的工期延长和必要的工程费用增加,由承包人负责。合同约定的审查期满,发包人没有做出审查结论也没有提出异议的,视为承包人文件已获发包人同意。发包人对承包人文件的审查和同意不得被理解为对合同的修改或改变,也并不减轻或免除承包人任何的责任和义务。5.2.2承包人文件不需要政府有关部门或专用合同条件约定的第三方审查单位24山本成的承包人应当亚格按照经发包人审查同意的承包人文件设计和买地工程。商南本证对蛋包人文件饼行电食的,电食会甲信工、mH用子用目同务件中约定,发包人织包人又甲目云工有业务统h年人组织的铺资会议,电省有、合、用牛手X件,并提供有关补充资料。公有业名向承包人供审查会议的批准文件机纪要。包人食X分做本A设批准的文件和纪要,并依据合同约定及相天技不标,到巴人文件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Foo立件政府有部门或专用合同条件约定时弟二力甲单1甲查成分包人成在发包人审查同章承包人文件后7大内,政时有大部乐一方报送承包人文件,承包人应予以协助。T广有立或二方审查单位的资草,小州修八安承:国本产同修承包人的设计文件要修《友包人安水,ZL:1人的建2机。1商501款「承包人的设计义务1和第13条变更与调整的有关约定。鹉府有立门或第方审查单位审查批准后,承包人产格妆批作口工有人立临工理,政府有关部门或第一万申食单位批时权心Z业T口烟应顺证庆化对方带来的费用增加,用X力任贝页明范r各自承担。5.3培训子包人应按照发包人要求》,对发包人的雇员或其它发包人招定的人贝开行作:格或甘它合同中约定的培训。合同约定接进们训日,应左筑101教「工验收1约定的竣工验收前或试运仃结束别元成塔训。兵时北应中文方车去田合同条件中约定,承包人应为培训捉有公的人员、设施和其它必要条件。5.4竣工文件541承包人应编制并及时更新反映工程实施结果的工记录,如买记软工上位京和己立施工作的详细说明。工文件利形式、权不小区1V成光行业示《八要来》1。IG水成:/口诚T车工试验开始百,招专用合余十正I文工程师。255.4.2在颁发工程接收证书之前,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要求》的份数和形式向工程师提交相应竣工图纸,并取得工程师对尺寸、参照系统及其他有关细节的认可。工程师应按照第5.2款[承包人文件审查]的约定进行审查。5.4.3除专用合同条件另有约定外,在工程师收到本款下的文件前,不应认为工程已根据第10.1款[竣工验收]和第10.2款[单位/区段工程的验收]的约定完成验收。5.5操作和维修手册5.5.1在竣工试验开始前,承包人应向工程师提交暂行的操作和维修手册并负责及时更新,该手册应足够详细,以便发包人能够对工程设备进行操作、维修、拆卸、重新安装、调整及修理,以及实现《发包人要求》。同时,手册还应包含发包人未来可能需要的备品备件清单。5.5.2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提交的文件后,应依据第5.2款[承包人文件审查]的约定对操作和维修手册进行审查,竣工试验工程中,承包人应为任何因操作和维修手册错误或遗漏引起的风险或损失承担责任。5.5.3除专用合同条件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提交足够详细的最终操作和维修手册,以及在《发包人要求》中明确的相关操作和维修手册。除专用合同条件另有约定外,在工程师收到上述文件前,不应认为工程已根据第10.1款[竣工验收]和第10.2款[单位/区段工程的验收]的约定完成验收。5.6承包人文件错误承包人文件存在错误、遗漏、含混、矛盾、不充分之处或其他缺陷,无论承包人是否根据本款获得了同意,承包人均应自费对前述问题带来的缺陷和工程问题进行改正,并按照第5.2款[承包人文件审查]的要求,重新送工程师审查,审查日期从工程师收到文件开始重新计算。因此款原因重新提交审查文件导致的工程延误和必要费用增加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要求》的错误导致承包人文件错误、遗漏、含混、矛盾、不充分或其他缺陷的除外。第6条材料、工程设备6.1实施方法承包人应按以下方法进行材料的加工、工程设备的采购、制造和安装、以及工程的所有其他实施作业:(1)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方法;(2)按照公认的良好行业习惯,使用恰当、审慎、先进的方法;(3)除专用合同条件另有规定外,应使用适当配备的实施方法、设备、设施和无危险的材料。266.2材料和工程设备621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山成大工设各的,LV合口任水口piir中十业交监中日材料,程设备H品、、生、西叁数数最、单价、质量等级和交接地点寺。21口E,日28人工大上FDLLLL+2司人84目人修口i.1irre-n日2一八小,双口XoD应按照上述进场计划,向承包人提交材科和工程改金。中左和工程设务到货7天前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以宏网工州任LLL土L云代中同日口12人2,C/和T理设各收后,电承包人锁页接收、捌个目。山司五上行单中的,人德Z巴,1小L文文L11有人技有八中川H用,口为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1日人+业于区权口y.m单1车同4中代口甘Z正古中话告元HP八中机一目加的费田和(或)工期延误,并向承包人支村合理利。62.2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工成:用A同务件的约定,将各项材料和工议命贝权口日1LLs11十1八HL4士XX1LAL1业手1口文白质卡日:1国AJ材料、工程设备质量负责。1L.t:riolmitF正HsXHHE口2n业手文h的、HDHLX1电同定中间八H科、王汉,r口发心中有人不定生产家口,八示乡3日r+RuA3y21-HHPARA0IDGL有设有八V1号THXLLLLL人人工n友6正检机未王川,iiho承包人承担。27因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规范的规定或合同约定的标准、规范,所造成的质量缺陷,由承包人自费修复,竣工日期不予延长。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由于国家新颁布的强制性标准、规范,造成承包人负责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虽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但不符合新颁布的强制性标准时,由承包人负责修复或重新订货,相关费用支出及导致的工期延长由发包人负责。6.2.3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保管(1)发包人供应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发包人供应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承包人清点并接收后由承包人妥善保管,保管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但专用合同条件另有约定除外。因承包人原因发生丢失毁损的,由承包人负责赔偿。发包人供应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必要的检验,检验费用由发包人承担,不合格的不得使用。(2)承包人采购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由承包人妥善保管,保管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材料和工程设备使用前必须进行检验或试验的,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指示进行检验或试验,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工程师发现承包人使用不符合设计或有关标准要求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时,有权要求承包人进行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6.2.4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所有权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根据第6.2.2项[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约定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后,材料及工程设备的价款应列入第14.3.1项第(2)目的进度款金额中,发包人支付当期进度款之后,其所有权转为发包人所有(周转性材料除外);在发包人接收工程前,承包人有义务对材料和工程设备进行保管、维护和保养,未经发包人批准不得运出现场。承包人按第6.2.2项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承包人应确保发包人取得无权利负担的材料及工程设备所有权,因承包人与第三人的物权争议导致的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6.3样品6.3.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28Ap成用同务件中约定。品报达片如:1zL1成服8程夫。巴八区人口1十H口L公:小业院生立h日提品H大格、安人11anA1L11rmaHnTTH-1.3日J1ULLOZo1年报只时应有附中报电,甲软明十十口日口4口业.工n业共日大的备红。第中展二115714云子的样只后7天向承包人口复经发包人金口口中1展光。-HEacL广htl.hirlHh7nhfaFAT3人L八人7成程片口口1口1f工程设备。-DloHTfA机小科口汉mn1TlLsAll确认。6.3.2样品的保管LL4V口T市中7一+1八y代1HH业和国定的杨所并保持活当和良好仔环示1。6.4质量检查6.4.1工程质量要求-:公交1hinnwYTH1UA1-3工DR.6tFt:nEgooelol八itoT-N1学L1D手至:1丰P八TX44CF同门H71八中14HHN/I14T自月市国木人口iLLihn车k月月2文4八EOJT1Po6.4.2质量检查L.L-F人NHA2T1LAEL一人人时人有人厂机市口为包八H个1,C30E.LLAELAt+-1-A大工地分机.味人生办9L一一品1T1:T壬市或的人的限水,/1口1人应负的责任。296.4.3隐蔽工程检查除专用合同条件另有约定外,工程隐蔽部位经承包人自检确认具备覆盖条件的,承包人应书面通知工程师在约定的期限内检查,通知中应载明隐蔽检查的内容、时间和地点,并应附有自检记录和必要的检查资料。工程师应按时到场并对隐蔽工程及其施工工艺、材料和工程设备进行检查。经工程师检查确认质量符合隐蔽要求,并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才能进行覆盖。经工程师检查质量不合格的,承包人应在工程师指示的时间内完成修复,并由工程师重新检查,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除专用合同条件另有约定外,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检查的,应提前向承包人提交书面延期要求,顺延时间不得超过48小时,由此导致工期延误的,工期应予以顺延,顺延超过48小时的,由此导致的工期延误及费用增加由发包人承担。工程师未按时进行检查,也未提出延期要求的,视为隐蔽工程检查合格,承包人可自行完成覆盖工作,并作相应记录报送工程师,工程师应签字确认。工程师事后对检查记录有疑问的,可按下列约定重新检查。承包人覆盖工程隐蔽部位后,工程师对质量有疑问的,可要求承包人对已覆盖的部位进行钻孔探测或揭开重新检查,承包人应遵照执行,并在检查后重新覆盖恢复原状。经检查证明工程质量符合合同要求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经检查证明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未通知工程师到场检查,私自将工程隐蔽部位覆盖的,工程师有权指示承包人钻孔探测或揭开检查,无论工程隐蔽部位质量是否合格,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均由承包人承担。6.5由承包人试验和检验6.5.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1)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或工程师指示进行的现场材料试验,应由承包人提供试验场所、试验人员、试验设备以及其他必要的试验条件。工程师在必要时可以使用承包人提供的试验场所、试验设备以及其他试验条件,进行以工程质量检查为目的的材料复核试验,承包人应予以协助。(2)承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件约定的试验内容、时间和地点提供试验设备、取样装置、试验场所和试验条件,并向工程师提交相应进场计划表。承包人配置的试验设备要符合相应试验规程的要求并经过具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且在正式使用该试验设备前,需要经过工程师与承包人共同校定。(3)承包人应向工程师提交试验人员的名单及其岗位、资格等证明资料,30人1口须合进行相应的检测试验,承包人试拉人贝的王个验结果的正确性负责。6.5.2取样人国包人可单取样。验川工贝口,上工司中承包人的试验人刀任旨人十。653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1:宁本科宝LmH1awTHy27E试验资料和原始记录。人人质A口l日1woJ7FLL人升单行式验,口用率与心1。一人品一手士定加的。作八用日,力士电报详工程师,工程师应承认该试验结朱。ral工L.LnhnhyH.ay.hsHAWdL.人国号句电式机田手/71业工名天公公后。片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6.5.4现场工艺试验一LL,人LX9H工i27Lri日人主L门,Zmiii.LiawioX人送发包人审查。6.6缺陷和修补CC1句人可在领发接收证书前随时招示承包人:/人人同设备口权科1们,包时u现场并进行更换;L-A人人H务uy具3,,h不司预的工件工店庆与正CH、N王口人土人切需要的任何修补工作。316.6.2承包人应遵守第6.6.1项下指示,并在合理可行的情况下,根据上述指示中规定的时间完成修补工作。除因下列原因引起的第6.6.1项第(3)目下的情形外,承包人应承担所有修补工作的费用:(1)因发包人或其人员的任何行为导致的情形,且在此情况下发包人应承担因此引起的工期延误和承包人费用损失,并向承包人支付合理的利润。(2)第17.4款[不可抗力后果的承担]中适用的不可抗力事件的情形。6.6.3如果承包人未能遵守发包人的指示,发包人可以自行决定请第三方完成上述修补工作,并有权要求承包人支付因未履行指示而产生的所有费用,但承包人根据第6.6.2项有权就修补工作获得支付的情况除外。第7条施工7.1交通运输7.1.1出入现场的权利除专用合同条件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根据工程实施需要,负责取得出入施工现场所需的批准手续和全部权利,以及取得因工程实施所需修建道路、桥梁以及其他基础设施的权利,并承担相关手续费用和建设费用。承包人应协助发包人办理修建场内外道路、桥梁以及其他基础设施的手续。7.1.2场外交通除专用合同条件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提供场外交通设施的技术参数和具体条件,场外交通设施无法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由发包人负责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承包人应遵守有关交通法规,严格按照道路和桥梁的限制荷载行驶,执行有关道路限速、限行、禁止超载的规定,并配合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检查。承包人车辆外出行驶所需的场外公共道路的通行费、养路费和税款等由承包人承担。7.1.3场内交通除专用合同条件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负责修建、维修、养护和管理施工所需的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包括维修、养护和管理发包人提供的道路和交通设施,并承担相应费用。承包人修建的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应免费提供发包人和工程师为实现合同目的使用。场内交通与场外交通的边界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件中约定。7.1.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由承包人负责运输的超大件或超重件,应由承包人负责向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申请手续,发包人给予协助。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但专用合同条件另有约定的除外。32715道路和桥梁的损坏责任一1一大Tn内公路术,2有提坏的全部费用和可能引起的赔偿。7.1.6水路和航空运输发发于用工水云木1,中00608PJHJ1E1物物。车辆”词的涵义包括船舶和机等。7.2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79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地41四商h1个人人间中承包人摄供的施工设备的,应报批作。RALT人aterLtnAl7eaocsnntungnJ6+口Z的费用和()期世天,国手。792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地4SL1各司时件专用同口中。723要求承包人增加或更换施工设备-LH-DLLT、GhntryllNDHY.EH-15费田和(或)延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794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专用于合回工1工设务以及在万1物建汉汉F3L14U:1AF+it口y上H:H中.1北车场走黄的万在心物口口。7.3现场合作:,人同成安包人的指示,与发包人人负、友包人共小巴AM-T目有关备个开口TF力2力11,任用承包人设备、临时工程或进人现物寺。ILTnznivtrh7lu140FRCCL-LL4号A8八HIHLH八HJTyJo人人人八是术1以1933虑到《发包人要求》所列内容的情况下是不可预见的,则承包人有权就额外费用和合理利润从发包人处获得支付,且因此延误的工期应相应顺延。7.4测量放线7.4.1除专用合同条件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根据国家测绘基准、测绘系统和工程测量技术规范,按基准点(线)以及合同工程精度要求,测设施工控制网,并在专用合同条件约定的期限内,将施工控制网资料报送工程师。7.4.2承包人应负责管理施工控制网点。施工控制网点丢失或损坏的,承包人应及时修复。承包人应承担施工控制网点的管理与修复费用,并在工程竣工后将施工控制网点移交发包人。承包人负责对工程、单位/区段工程、施工部位放线,并对放线的准确性负责。7.4.3承包人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全部施工测量放线工作,并配置具有相应资质的人员、合格的仪器、设备和其他物品。承包人应矫正工程的位置、标高、尺寸或基准线中出现的任何差错,并对工程各部分的定位负责。施工过程中对施工现场内水准点等测量标志物的保护工作由承包人负责。7.5现场劳动用工7.5.1承包人及其分包人招用建筑工人的,应当依法与所招用的建筑工人订立劳动合同,实行建筑工人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承包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开设建筑工人工资专用账户、存储工资保证金,专项用于支付和保障该工程建设项目建筑工人工资。7.5.2承包人应当在工程项目部配备劳资专管员,对分包单位劳动用工及工资发放实施监督管理。承包人拖欠建筑工人工资的,应当依法予以清偿。分包人拖欠建筑工人工资的,由承包人先行清偿,再依法进行追偿。因发包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导致建筑工人工资拖欠的,发包人应当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先行垫付被拖欠的建筑工人工资。合同当事人可在专用合同条件中约定具体的清偿事宜和违约责任。7.5.3承包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劳动用工管理和建筑工人工资支付。7.6安全文明施工7.6.1安全生产要求合同履行期间,合同当事人均应当遵守国家和工程所在地有关安全生产的要求,合同当事人有特别要求的,应在专用合同条件中明确安全生产标准化目标及相应事项。承包人有权拒绝发包人及工程师强令承包人违章作业、冒险施工的任何指示。340ta7i140k+同4天1与大用LPHT门的,应依法上报。7.6.2安全生产保证措施-L+士n法件市1汉、111132人人上立hE八ITJPJ人H人J防上国设计不合理导收牛产女年事区士。刀+nhoyL程师及政府安全监督部门的检查与监督。-141174-行-日女文L1F,人.1人L.ArmTL店科业村t1F口8。7.6.3文明施工1一工口业H保,物X正71口口诚有甘他我的,可以在专用合同永件中明。Lr1.hlhhttLHHP1AX2ALLLLn手十T保万场物。权H1,料、施工设备和临时工程。7.6.4事故处理224+r八hHuaHLS市生的况,以及正在采取的系冠馆地。h1内情一不女年1,PNH735包人进行抢救和抢修,承包人声明无能力或不愿立即执行的,发包人有权雇佣其他人员进行抢救和抢修。此类抢救和抢修按合同约定属于承包人义务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7.6.5安全生产责任发包人应负责赔偿以下各种情况造成的损失:(1)工程或工程的任何部分对土地的占用所造成的第三者财产损失;(2)由于发包人原因在施工现场及其毗邻地带、履行合同工作中造成的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3)由于发包人原因对发包人自身、承包人、工程师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承包人应负责赔偿由于承包人原因在施工现场及其毗邻地带、履行合同工作中造成的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如果上述损失是由于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原因导致的,则双方应根据过错情况按比例承担。7.7职业健康承包人应遵守适用的职业健康的法律和合同约定(包括对雇用、职业健康、安全、福利等方面的规定),负责现场实施过程中其人员的职业健康和保护,包括:(1)承包人应遵守适用的劳动法规,保护承包人员工及承包人聘用的第三方人员的合法休假权等合法权益,按照法律规定安排现场施工人员的劳动和休息时间,保障劳动者的休息时间,并支付合理的报酬和费用。因工程施工的特殊需要占用休假日或延长工作时间的,应不超过法律规定的限度,并按法律规定给予补休或酬劳。(2)承包人应依法为承包人员工及承包人聘用的第三方人员办理必要的证件、许可、保险和注册等,承包人应督促其分包人为分包人员工及分包人聘用的第三方人员办理必要的证件、许可、保险和注册等。承包人应为其履行合同所雇用的人员提供必要的膳宿条件和生活环境,必要的现场食宿条件。(3)承包人应对其施工人员进行相关作业的职业健康知识培训、危险及危害因素交底、安全操作规程交底、采取有效措施,按有关规定为其现场人员提供劳动保护用品、防护器具、防暑降温用品和安全生产设施。采取有效的防止粉尘、降低噪声、控制有害气体和保障高温、高寒、高空作业安全等劳动保护措施。(4)承包人应在有毒有害作业区域设置警示标志和说明,对有毒有害岗位进行防治检查,对不合格的防护设施、器具、搭设等及时整改,消除危害职业36万h电电公有人人易和程师人员未经承包人元计、木命大行,进作业区城所造成的伤害,由发包人承担贡任和资用。-7十HL人3LuHL1287F车1力ZLPPAtm效措施进行抢救和治疗。7.8环境保护-1名工理中对场尚建项物物、构巩物、X修3.LLTL购机项木1oCLALA台e人一H宜7HaXnJ7日租成工日其课,中包八贝页。如/巴八AH人+70山定的造成、大贝项11H,11(或)竣工日期延误,由发包人负责。(或)工日期延误,由承包人负贡。成的中机(口如关H期中月三。7.9临时性公用设施7g1摄供临时用水、用电等和节点铺设人人司人设甸人建包八开目力也国小LAL711方上一F小m1片日/日241A-+人1政r大日装中中作八Z八有区月1日L242+头天自年L,文大,14中有号工关建路证误的,口。792监时用水、用电等1工场施日期28大X力约正日,15RF37合同条件中约定的发包人能够提供的临时用水、用电等类别,向发包人提交施工(含工程物资保管)所需的临时用水、用电等的品质、正常用量、高峰用量、使用时间和节点位置等资料。承包人自费负责计量仪器的购买、安装和维护,并依据专用合同条件中约定的单价向发包人交费,合同当事人另有约定时除外。因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交上述资料,造成发包人费用增加和竣工日期延误时,由承包人负责。7.10现场安保承包人承担自发包人向其移交施工现场、进入占有施工现场至发包人接收单位/区段工程或(和)工程之前的现场安保责任,并负责编制相关的安保制度、责任制度和报告制度,提交给发包人。除专用合同条件另有约定外,承包人的该等义务不因其与他人共同合法占有施工现场而减免。承包人有权要求发包人负责协调他人就共同合法占有现场的安保事宜接受承包人的管理。承包人应将其作业限制在现场区域、合同约定的区域或为履行合同所需的区域内。承包人应采取一切必要的预防措施,以保持承包人的设备和人员处于现场区域内,避免其进入邻近地区。承包人为履行合同义务而占用的其他场所(如预制加工场所、办公及生活营区)的安保适用本款前述关于现场安保的规定。7.11工程照管自开始现场施工日期起至发包人应当接收工程之日止,承包人应承担工程现场、材料、设备及承包人文件的照管和维护工作。如部分工程于竣工验收前提前交付发包人的,则自交付之日起,该部分工程照管及维护职责由发包人承担。如发包人及承包人进行竣工验收时尚有部分未竣工工程的,承包人应负责该未竣工工程的照管和维护工作,直至竣工后移交给发包人。如合同解除或终止的,承包人自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不再对工程承担照管和维护义务。第8条工期和进度8.1开始工作8.1.1开始工作准备合同当事人应按专用合同条件约定完成开始工作准备工作。8.1.2开始工作通知经发包人同意后,工程师应提前7天向承包人发出经发包人签认的开始工作通知,工期自开始工作通知中载明的开始工作日期起算。38人用人名件早有的定外发包人庆告成头际开项物口月心T工工口甘日合84的,7八自科中合1间小,自用干购人有应业招中加的费电和(或)证保的期,开可已人文1司理利润。8.2竣工日期子有应左人同动议书约定的期内完成合同作。专用合示1为1ALhT目第101条1正7,开任个女中写明。国有人原国在工程师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甲请报告42大后木进仃收人际T口期以提交工验收电请报告时日大,区巴人由干不可抗力不能进行验收的除外。8.3项目实施计划8.3.1项目实施计划的内容面目诚目人同和经准的项目置理计开行制开用丁到项日城行和的文件应包含概述、总体实施万条、项目买地安息、日2止府及A同当重人在专用合同条件中约定县时容。83.2项目实施计划的提交和修改险用公同务件星有约定外,承包人应在合同订立后14大内,问工柱卿提父口T应车购到目工后21大用定光T程师坦出的合理音见和要求,承包人应自费修改完書。根括工程买他时头西日临划的承包人应向工程师提父修改后时项目头地划。顶日进度计划的编制和修改按照第8.4款项目进度计划」执仃。8.4项目进度计划8.4.1项目进度计划的提交和修改子有应超筑8「须日立施计划约定编制开可工文项日明少临批准后实施、除专用合条件另有约定外,任21工中HL成山音贝不n该日初饼计划得王报正。王P提出的合理音见和要求,承包人应自费修改完善。LZ日用七标为n月开正市王足中T有七仓程。71八区大日1生市米详的分价设或分项用计,用。8.4.2项目进度计划的内容项日进度计划应当包括设计、承包人文件提交、采购、制逭、拉、39现场、施工、安装、试验的各个阶段的预期时间以及设计和施工组织方案说明等,其编制应当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和一般工程实践惯例。项目进度计划的具体要求、关键路径及关键路径变化的确定原则、承包人提交的份数和时间等,在专用合同条件约定。8.4.3项目进度计划的修订项目进度计划不符合合同要求或与工程的实际进度不一致的,承包人应向工程师提交修订的项目进度计划,并附具有关措施和相关资料。工程师也可以直接向承包人发出修订项目进度计划的通知,承包人如接受,应按该通知修订项目进度计划,报工程师批准。承包人如不接受,应当在14天内答复,如未按时答复视作已接受修订项目进度计划通知中的内容。除专用合同条件另有约定外,工程师应在收到修订的项目进度计划后14天内完成审批或提出修改意见,如未按时答复视作已批准承包人修订后的项目进度计划。工程师对承包人提交的项目进度计划的确认,不能减轻或免除承包人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应承担的任何责任或义务。除合同当事人另有约定外,项目进度计划的修订并不能减轻或者免除双方按第8.7款[工期延误]、第8.8款[工期提前]、第8.9款[暂停工作]应承担的合同责任。8.5进度报告项目实施过程中,承包人应进行实际进度记录,并根据工程师的要求编制月进度报告,并提交给工程师。进度报告应包含以下主要内容:(1)工程设计、采购、施工等各个工作内容的进展报告;(2)工程施工方法的一般说明;(3)当月工程实施介入的项目人员、设备和材料的预估明细报告;(4)当月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对比分析,以及提出未来可能引起工期延误的情形,同时提出应对措施;需要修订项目进度计划的,应对项目进度计划的修订部分进行说明;(5)承包人对于解决工期延误所提出的建议;(6)其他与工程有关的重大事项。进度报告的具体要求等,在专用合同条件约定。8.6提前预警任何一方应当在下列情形发生时尽快书面通知另一方:(1)该情形可能对合同的履行或实现合同目的产生不利影响;(2)该情形可能对工程完成后的使用产生不利影响;40(3)该情形可能导致合同价款增加;(4)该情形可能导致整个工程或单位/区段工程的工期处长。小有承包人根第132款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正证文艾重平的施尺量避免或最小化上述情形的发生或影。8.7工期延误8.7.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在人同行时中庆下列情况导数工期证保机()货用,田区有1子招中业的工和(成)加的费用,目发包人文村包人言理个润:(1)根据第13条变更与调整1的约定构成一项变更的;0发句人违反本合同约定,导致工期延误和(或)费用增时:9发包人发包人代表、工程饰或发包人聘请的任蒽第二万逭成取5起的任何延误、妨碍和阻碍;有人去能优据第621项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设备时约定定供材料和工程设备导致工期延误和(或)费用增加的;(5)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暂停施工;(6)发包人未及时履行相关合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的具他原因。8.7.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山千承包人的原国,未能按项目进度计划完成工作,承包人应米取信地快进度,并承担加快进度所增加的费用。南工承包人原国造成工期证调并导致逾期站工的,承包人文时测期工的工纳全的计管方法和的高限额花专用合可尔件中正。事巴人1金不任承包人完成工作及不文,日区八于租进度教工管款或约定提交的履约担保中扣除相当寸通期工迪到金的金额。8.7.3行政审批迟延4同约定范用内的工作需国家有关部门审批的,发包人和(或)承包人用同务件约定的职责分工完成行政审批报送。因国家有关部审批迟处生T正的工日期相应顺证。造成费用增加的,由双万任贝页的汜围各自承担。8.7.4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县常亚的候条件是指在施工过程中遇到的,有经验的承包人任业合间时不可硕贝的,对合同履行造成实质性影响的,但尚禾构成不可抗刀事件的态41劣气候条件。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件中约定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的具体情形。承包人应采取克服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的合理措施继续施工,并及时通知工程师。工程师应当及时发出指示,指示构成变更的,按第13条[变更与调整]约定办理。承包人因采取合理措施而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8.8工期提前8.8.1发包人指示承包人提前竣工且被承包人接受的,应与承包人共同协商采取加快工程进度的措施和修订项目进度计划。发包人应承担承包人由此增加的费用,增加的费用按第13条[变更与调整]的约定执行;发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承包人超过合理限度压缩工期。承包人有权不接受提前竣工的指示,工期按照合同约定执行。8.8.2承包人提出提前竣工的建议且发包人接受的,应与发包人共同协商采取加快工程进度的措施和修订项目进度计划。发包人应承担承包人由此增加的费用,增加的费用按第13条[变更与调整]的约定执行,并向承包人支付专用合同条件约定的相应奖励金。8.9暂停工作8.9.1由发包人暂停工作发包人认为必要时,可通过工程师向承包人发出经发包人签认的暂停工作通知,应列明暂停原因、暂停的日期及预计暂停的期限。承包人应按该通知暂停工作。承包人因执行暂停工作通知而造成费用的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由发包人承担,并有权要求发包人支付合理利润,但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发包人暂停工作的除外。8.9.2由承包人暂停工作因承包人原因所造成部分或全部工程的暂停,承包人应采取措施尽快复工并赶上进度,由此造成费用的增加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因此造成逾期竣工的,承包人应按第8.7.2项[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承担逾期竣工违约责任。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通知,要求发包人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纠正。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的28天内仍不予以纠正,承包人有权暂停施工,并通知工程师。承包人有权要求发包人延长工期和(或)增加费用,并支付合理利润:(1)发包人拖延、拒绝批准付款申请和支付证书,或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导致付款延误的;429发包人未按约定履行合同其他义务导致承包人尤法继续腹仃合网的,或考发包人明表示暂停或实质上已暂停腹仃合同的。00L质停工作,邓万第金个机日大。8.9.4暂停工作期间的工程照管不中干何釉原因引起斩停工作的,暂停工作期间,承包人应贝页对工程、工租物及文件望讲行照管和保护,并提供安全保障,由此增加的费用妆弟8.9.1项L市安包人值工作和第892项由承包人暂停工作的约正承坦。D土R不招的责任造成损失的,反包人资目,或工日期延的,由承包人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贡仕。8.9.5拖长的暂停日银馆g1「中发句人新停工作1暂停工作持续超过56大的,承包人间小1山包工的通知加果发包人没有在收到书面通知后28大肉计G首T的立分工作,承包人有权根据第13条更与调整」正,实严值影响的分工程。发包人的晳慢超15b大日首作到北人工有如16281中间用口正,汉周午小口同的通知。8.10复工0101公人的复工通知后,承包人应按通知时复:友包人大友工时间应当给予承包人必要的准备复工时间。0100不人中工何和质国起新工作,双万增口要水对力一间文百1宁工租T想设务和工程物资进行检查,承包人应将检食结果发命安饮发、修发内容和估算通知发包人。ooo人1交「不1星有的定处发牛的恒夏、爱新工明天口果由责任方承担。第9条竣工试验9.1竣工试验的义务011子包人完成工程或区段工程进行竣工试验所需的作业,开根第5.4款「始工文件1和第55款「操作和维修手册1提交文件后,进行竣工试验。oo1行之前,至/提明42大购定文干口人1去日的内公,中自、开日个车汉口次酒发T师应车收到计划后的14天内进行审食,开就该计划个付口日八山交子包人应在收到音贝后的14天内目费对计划进仃修上。川期未提出音贝的,视为竣工试验计划已得到确认。除提交竣工试验计划外,43承包人还应提前21天将可以开始进行各项竣工试验的日期通知工程师,并在该日期后的14天内或工程师指示的日期进行竣工试验。9.1.3承包人应根据经确认的竣工试验计划以及第6.5款[由承包人试验和检验]进行竣工试验。除《发包人要求》中另有说明外,竣工试验应按以下顺序分阶段进行,即只有在工程或区段工程已通过上一阶段试验的情况下,才可进行下一阶段试验:(1)承包人进行启动前试验,包括适当的检查和功能性试验,以证明工程或区段工程的每一部分均能够安全地承受下一阶段试验;(2)承包人进行启动试验,以证明工程或区段工程能够在所有可利用的操作条件下安全运行,并按照专用合同条件和《发包人要求》中的规定操作;(3)承包人进行试运行试验。当工程或区段工程能稳定安全运行时,承包人应通知工程师,可以进行其他竣工试验,包括各种性能测试,以证明工程或区段工程符合《发包人要求》中列明的性能保证指标。进行上述试验不应构成第10条[验收和工程接收]规定的接收,但试验所产生的任何产品或其他收益均应归属于发包人。9.1.4完成上述各阶段竣工试验后,承包人应向工程师提交试验结果报告,试验结果须符合约定的标准、规范和数据。工程师应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回复,逾期未回复的,视为认可竣工试验结果。但在考虑工程或区段工程是否通过竣工试验时,应适当考虑发包人对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使用,对工程或区段工程的性能、特性和试验结果产生的影响。9.2延误的试验9.2.1如果承包人已根据第9.1款[竣工试验的义务]就可以开始进行各项竣工试验的日期通知工程师,但该等试验因发包人原因被延误14天以上的,发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并支付承包人合理利润。同时,承包人应在合理可行的情况下尽快进行竣工试验。9.2.2承包人无正当理由延误进行竣工试验的,工程师可向其发出通知,要求其在收到通知后的21天内进行该项竣工试验。承包人应在该21天的期限内确定进行试验的日期,并至少提前7天通知工程师。9.2.3如果承包人未在该期限内进行竣工试验,则发包人有权自行组织该项竣工试验,由此产生的合理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应在试验完成后28天内向承包人发送试验结果。9.3重新试验如果工程或区段工程未能通过竣工试验,则承包人应根据第6.6款[缺陷和44礼1修礼陷发包人或承包人可要求按相同的条件,重新进仃禾过的试P及相关工程或区段工程的竣工试验。该等重新进行的试验仍应造用本条对于政工试验的规定。9.4未能通过竣工试验gA1国发包人原因导致工试验未能通过的,承包人进行竣工试验的费用田发包人承担,竣工日期相应顺延。g加里工程或区段工程未能通过根据第9.3款惠新试验重勒进仃的工试验的,则(1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根据第6.6款「缺陷和修补继续进行修补和改正,并根据第9.3款「重新试验]再次进行竣工试验:(2)未能通过工试验,对工程或区段工程的操作或使用禾产生买质件县的包人有权要承包人白费修复,承庆此增加的资用租送坝告赔当兰发包人的相应损失,无法修复时,发包人有权扣减该部分的相应村款,同时视为通过竣工验收;(3)未能通过竣工试验,使工程或区段工程的任何主要部分丧失了生产、使用能时发包人有权指今承包人更换相关部分,承包人应承担因此增加的费用和误期损害赔偿责任,并赔偿发包人的相应损失:4去能通过工试验,使整个工程或区段工程设天∫生产、便用场时,发包人可拒收工程或区段工程,或指令承包人重新设计、重置相天部分,承向人应承担国此加的费用和误期损售赔偿责件,并赔偿发包人的相预大。时发包人有权根据第16.1款「由发包人解除合同的约定解除合同。第10条验收和工程接收10.1竣工验收10.1.1竣工验收条件工程具备以下条件的,承包人可以申请竣工验收:11险因第13条变更与调整]导致的工程量删减和第14.5.3项[扫尾工作清单1列入钟陷责任期内完成的扫屋工程和缺陷修补工作外,合同范围内的全部的位/区段工程及有关工作,包括合同要求的试验和竣工试验均已完成,开付合合同要求;(2)已按合同约定编制了扫尾工作和缺陷修补工作清单以及相应买地计划;(3)已按合同约定的内容和份数备齐竣工资料;(4)合同约定要求在竣工验收前应完成的其他工作。4510.1.2竣工验收程序除专用合同条件另有约定外,承包人申请竣工验收的,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承包人向工程师报送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工程师应在收到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14天内完成审查并报送发包人。工程师审查后认为尚不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应在收到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的14天内通知承包人,指出在颁发接收证书前承包人还需进行的工作内容。承包人完成工程师通知的全部工作内容后,应再次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直至工程师同意为止。(2)工程师同意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或工程师收到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14天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发包人收到并同意承包人的竣工验收申请,发包人应在收到该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的28天内进行竣工验收。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并在工程接收证书中载明;完成竣工验收但发包人不予签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视为竣工验收合格,以完成竣工验收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3)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工程师应按照验收意见发出指示,要求承包人对不合格工程返工、修复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在完成不合格工程的返工、修复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后,应重新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并按本项约定的程序重新进行验收。(4)因发包人原因,未在工程师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之日起42天内完成竣工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之日作为工程实际竣工日期。(5)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工程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除专用合同条件另有约定外,发包人不按照本项和第10.4款[接收证书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每逾期一天,应以签约合同价为基数,按照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支付违约金。10.2单位/区段工程的验收10.2.1发包人根据项目进度计划安排,在全部工程竣工前需要使用已经竣工的单位/区段工程时,或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同意时,可进行单位/区段工程验收。验收的程序可参照第10.1款[竣工验收]的约定进行。验收合格后,由工程师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单位/区段工程验收证书。单位/区段工程的验收成果和结论作为全部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附件。461022发包人在全部工程竣工前,使用已接收的单位/区段工程导致承包人费用增加的,发包人应承相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并支付承包人合理利润。10.3工程的接收10.3.1根据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和特点,可按工程或单位/区段工程进行接收,并在去用合同备件约定接收的先后顺序、时间安排和其他要求。10.3.2除按本条约定已经提交的资料外,接收工程时承包人需提交竣工验收资料的类别、内容、份数和提交时间,在专用合同条件中约定。1033发句人无正当理电不接收工程的,发包人目应当接收工程之目起,承担工程照管、成品保护、保管等与工程有关的各项费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件中另行约定发包人逾期接收工程的违约责任。103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不移交工程的,承包人应承担工程照管、成品保护、保管与工程有关的各项费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件中另行约定承包人无正当理由不移交工程的违约责任。10.4接收证书1041除专用合同条件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在竣工验收合格后回发包人提父第146款质量保证金1约定的质量保证金,发包人应在竣工验收合格且工程具备接收条件后的14天内向承包人颁发工程接收证书,但承包人未提交质量保证金的,发包人有权拒绝颁发。发包人拒绝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应向承包人发出通知,说明理由并指出在颁发接收证书前承包人需要做的工作,需要修补的缺阳和承包人需要提供的文件。1042发包人向承包人颁发的接收证书,应注明工程或单位/区段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实际竣工日期,并列明不在接收范围内的,在收尾工作和缺陷修补完成乙前对工程或单位/区段工程预期使用目的没有实质影响的少量收尾工作和缺陷。1043工验收合格而发包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自验收合格后第15天起视为已颁发工程接收证书。1044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发包人擅自使用的,应在转移占有工程后7天内向承包人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发包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自转移占有后第15天起视为已颁发工程接收证书。1045存在扫屋工作的,工程接收证书中应当将第14.5.3项[扫尾工作清单]中约定的扫尾工作清单作为工程接收证书附件。10.5竣工退场10.5.1竣工退场47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承包人应对施工现场进行清理,并撤离相关人员,使得施工现场处于以下状态,直至工程师检验合格为止:(1)施工现场内残留的垃圾已全部清除出场;(2)临时工程已拆除,场地已按合同约定进行清理、平整或复原;(3)按合同约定应撤离的人员、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剩余的材料,包括废弃的施工设备和材料,已按计划撤离施工现场;(4)施工现场周边及其附近道路、河道的施工堆积物,已全部清理;(5)施工现场其他竣工退场工作已全部完成。施工现场的竣工退场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件约定的期限内完成竣工退场,逾期未完成的,发包人有权出售或另行处理承包人遗留的物品,由此支出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出售承包人遗留物品所得款项在扣除必要费用后应返还承包人。10.5.2地表还原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和工程师的要求恢复临时占地及清理场地,否则发包人有权委托其他人恢复或清理,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0.5.3人员撤离除了经工程师同意需在缺陷责任期内继续工作和使用的人员、施工设备和临时工程外,承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件约定和工程师的要求将其余的人员、施工设备和临时工程撤离施工现场或拆除。除专用合同条件另有约定外,缺陷责任期满时,承包人的人员和施工设备应全部撤离施工现场。第11条缺陷责任与保修11.1工程保修的原则在工程移交发包人后,因承包人原因产生的质量缺陷,承包人应承担质量缺陷责任和保修义务。缺陷责任期届满,承包人仍应按合同约定的工程各部位保修年限承担保修义务。11.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原则上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合同当事人应在专用合同条件约定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但该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单位/区段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的,该单位区段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区段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未在合同约定期限进行验收,但工程经验收合格的,以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之日起算;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未能进行竣工验收的,在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90天后,工程自动进入缺陷责任期;发包人未经竣工验收擅自使用工程的,4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水上夜游项目工程总承包 水上夜游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浙江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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