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广播系统维保服务 传输专线租赁服务 系统设备维保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淮安市淮安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2026)



一、合同编号:JSZC-320803-ZZGC-D2026-0001001
二、合同名称:淮安区应急广播系统维保服务采购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号
等、如有):JSZC-320803-ZZGC-D2026-0001
四、项目名称:淮安区应急广播系统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淮安市淮安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本级)
地址: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西长街220号

联系方式:0517-85882278
供应商(乙方):江苏有线网络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淮安区分公司
地址:淮安市淮安区镇海路2号(新城市广场有线电视大楼)
联系方式:1921195880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信息:淮安区应急广播系统维保服务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我区的应急广播体系于2020年10月建成并投入使用,截至今年10月底,5年维保服务将到期,为确保该体系正常运行,需要采购全区应急广播体系维保服务,本项目合同期限为3年,免费2年运营维保服务,共计5年
联系方式:19211958808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3440800.00元
合同金额:344.08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5年
采购方式:cgfs005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04-01 00:00:00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04-02 09:11:20
九、其他补充事宜:

已签订-合同协议书.pdf

合同协议书项目名称:淮安区应急广播系统维保服务采购项目甲方:淮安市淮安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乙方:江苏有线网络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淮安区分公司甲方:淮安市淮安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乙方:江苏有线网络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淮安区分公司甲、乙双方根据淮安区应急广播系统维保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803-ZZGC-D2026-0001)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结果,签署本协议。一、建设和服务内容1.淮安区应急广播系统维保服务采购项目内容:依据《淮安区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方案》,建设1个区级平台、16个镇级平台、335个村平台、1675个应急终端(1675台收扩机,3350个大喇叭),提供1条区级平台专线、16条镇级平台专线、335条村级平台专线和1340条终端设备管理专线,本项目合同期限为3年,免费2年运营维保服务,共计5年。2.项目清单序号费用类目数量单价总价(元)备注1传输专线租赁服务区平台13280.00元/年3280.00镇平台161640.00元/年26240.00村平台3351566.00元/年524610.00收扩机点位13401384.00元/年1854560.00小计:2408690.002系统设备维保服务11000110.00元/年1000110.003区平台内容播发服务132000.00元/年32000.00合计:人民币叁佰肆拾肆万零捌佰元整/年(¥3440800.00/年)3.服务内容说明服务内容:所有的平台和设备含运输、施工安装、调试费用,并维保服务,其中提供专线租赁3年付费服务,并延续2年免费服务;安装、调试符合相关标准,质量合格,通过验收。4.履约时间和地点:履约时间合同签订时确定,履约地点淮安区二、合同金额本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叁佰肆拾肆万零捌佰元整/年(¥3440800.00/年),共计人民币壹仟零叁拾贰万贰仟肆佰元整(¥10322400.00)。三、税费本协议执行中相关的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四、合同支付方式合同款按年支付,第二年的第1个月支付上一年度的费用,3年支付完合同价的100%。乙方开具合同额发票给甲方,甲方7日内支付相关款项。五、技术资料1.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供建设和服务相关的全部技术资料。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要求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六、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接受本协议所提供的建设和服务或其任何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由乙方负全部责任。七、产权担保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设备和等所有权完全属于甲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八、转包或分包1.本协议范围的建设和服务,应由乙方直接提供,不得转让他人提供。2.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给予终止合同。九、安全施工乙方应按安全施工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科学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的安全,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责任和发生的费用。十、项目建设、调试与验收1.乙方负责所提供平台、设备的安装及调试,专线架设,甲方做好相应的配合和协调工作。2.甲方负责平台安装场所和应急广播点位供电电表安装协调,督促相关部门按要求提供到位,确保不影响乙方施工。3.项目建设期:合同生效后4个月。4.项目验收时间:项目实施完毕并稳定运行1个月后,由甲方组织验收。5.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设备依据本协议设备技术参数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型号、规格、数量等符合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6.乙方对提供的设备进场前应作出全面检查并整理验收清单,作为设备进场检验和调试的技术依据,检验的清单和结果(包括资料、文件、说明书等)应随设备移交甲方,甲方对产品的性能和配置组织进行必要的测试检查。7.项目建设完成后,乙方进行自验;自验结果符合申请验收要求,乙方可提交自验报告,并向甲方申请验收。8.全部验收费用由乙方解决。十一、培训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提供技术培训和相关系统设备的基础操作培训等,包括项目实施前、验收后以及项目实施中各地的现场培训,使甲方熟悉了解设备系统原理、日常操作维护及简单故障处理等工作,确保系统能够安全可靠稳定运行。十二、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本项目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执行,项目整体维保期为五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2.乙方应按本协议对建设和服务所需设备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3.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本次提供的设备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同一设备故障问题达到3次,乙方必须免费更换同样的全新设备。4.乙方需每半年向甲方上报系统运维报表,并配合甲方做好抽查工作。5.乙方需提供区平台内容播发、统计等服务。十三、违约责任1.甲方需配合及提供项目建设所需的平台场所、应急广播终端供电,乙方须按投标承诺的实施方案和进度,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建设任务,若因乙方原因逾期15个工作日达不到申请验收要求,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0.3%的违约金,如无实质性改进的,甲方可中止合同。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若因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则工期作相应延长。2.乙方所交的设备品种、规格、技术参数、数量不符合合同及采购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因更换设备逾期完成建设任务的,责任由乙方负责,乙方拒绝更换设备的,甲方可单方面中止合同,乙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十四、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十五、诉讼双方在执行协议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六、协议生效及其它1.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本合同的谈判文件及响应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3.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各执二份。甲方:淮安市淮安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乙方:江苏有线网络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淮安区分公司单位盖章:单位盖章:代表签字:代表签字:签定日期:2026年4月1日签定日期:2026年4月1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应急广播系统维保服务 传输专线租赁服务 系统设备维保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