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房改造工程设计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台山市赤溪镇中心小学2026)
台山市赤溪镇中心小学希望楼、胡汉城楼危房改造工程设计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名称:
台山市赤溪镇中心小学希望楼、胡汉城楼危房改造工程设计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码:
4407815517470122603181969
项目业主:
台山市赤溪镇中心小学
服务机构:
中道华普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
台山市赤溪镇中心小学希望楼、胡汉城楼危房改造工程设计服务项目
合同编号:
4407815517470122603181969
合同总金额:
¥84,694.00元
合同签订时间:
2026年03月30日
履约人员:
合同服务期限:
2026年03月30日至2027年03月29日
服务内容:
根据单位要求,进行台山市赤溪镇中心小学希望楼、胡汉城楼危房改造工程编制建设工程设计文件,提供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图纸。建设规模:台山市赤溪镇中心小学希望楼、胡汉城楼危房改造工程。该工程地点为台山市赤溪镇,项目投资额约 240 万元。服务期间在江门地区设有临时办事点及固定驻场工作人员。
合同附件
设计合同.pdf
台山市赤溪镇中心小学 2026-04-02
合同编号: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工程名称:台山市赤溪镇中心小学希望楼、胡汉城楼危房改造工程设计服务项目工程地点:台山市赤溪镇田兴街17号中心学校田小分教区发包人(甲方):台山市赤溪镇中心小学设计人(乙方):中道华普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签订日期:2026年3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监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包人(甲方):台山市赤溪镇中心小学设计人(乙方):中道华普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电示红设人承拍台山市赤溪镇中心小学希型楼、胡汉城接房改项工改服分顶日T程地占为台山市镇田兴街17号中心学校田小分教区,经双万协商一致,金本合同,共同执行。第一条本合同签订依据化品地和国同社《中华人民共和国津筑法》、建改工程祭改中场管理规定和《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第二条设计依据2.1发包人给设计人的委托书2.2发包人提交的基础资料2.2.1启动设计工作必须提供的资料:(1)鉴定报告:(2)项目设计方案;2.2.2出版设计成果前必须提供的资料:双方协商确定的设计相关的其他必要基础资料:第三条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场大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3.1合同书3.2发包人要求及委托书馆面条本同项日的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内容(根仃业特息填与页口台市表镇中心小学希塑楼、胡汉城楼龙房改工政目。设计范围及内容:加固工程设计。建设地占,位干台山市赤溪镇田兴街17号中心学校田小分教区。设计阶段:加固工程设计。第五务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相关资料见2.2节,2.2.1中资料的提交时限为合同签订后的5日内,2.2.2中资料的提交时间为设计成果出版前5日前。第六条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及时间合同签订后14日内(月日),设计人需向发包人交付经甲方技术部门审核通过的加固工程设计图电子档1份。第七条费用依据《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经双方商定,本合同的设计费为:¥84694元(大写:人民币捌万肆仟陆佰玖拾肆元整)第八条支付方式。8.1合同签订后,提交设计成果,施工图(蓝图一式四份),电子版一份,支付合同款80%的设计费,即¥:67755.2元(大写人民币陆万柒仟柒佰伍拾伍元贰角整)。8.2工程竣工验收结算后,发包人支付合同款20%的设计费,即¥:16938.8元(大写人民币壹万陆仟玖佰叁拾捌元捌角整)付清。第九条双方责任9.1发包人责任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5天以上时,设计人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9.2设计人责任9.2.1设计人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设计文件。设计人需对所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9.2.2设计人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9.2.3设计质量及服务专用条款1)设计人的设计成果质量应满足发包人的要求。2)发包人的设计审核意见具有约束力,设计人应充分尊重并作出书面答复、修改图纸。意见不一致时协商处理。9.2.4设计人交付施工图后,需按规定配合发包人进行技术对接,及时按照发包人意见修正施工图纸,并确保修正后的施工图能完全满足国家及地方规定的技术规范。9.2.5设计人应保证设计成果正确性。第十条保密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第十一条仲裁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三种方式解决:(一)提交项目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二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2.1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工程竣工验收为止。12.2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12.3本合同双方签字即生效,一式肆份,发包人贰份,设计人贰份。12.4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12.5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26未尺事官,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以下无正文)发包人名称:(盖章)设计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15999705229开户银行:中信银行东莞南城支行银行帐号:8110901012501862337合同签订日期:206年3月30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危房改造工程设计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