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餐饮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山东省潍坊监狱2026)
山东省潍坊监狱山东省潍坊监狱餐饮服务项目采购合同公示
一、合同编号:SDGP370000000202601002274A_001
二、合同名称:山东省潍坊监狱餐饮服务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码:SDGP370000000202601002274
四、采购项目名称:山东省潍坊监狱餐饮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山东省潍坊监狱
地址:潍坊经济开发区长松路1566号
联系方式:18053613679
供应商(乙方):山东乐道美膳餐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潍坊市奎文区广文街151号
联系方式:18653603710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万元)
合同金额(万元)
餐饮服务
餐饮服务
1
11.320503
11.320503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山东省潍坊监狱
采购方式:紧急采购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04-01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04-02
九、其他补充事宜:
山东省潍坊监狱餐饮服务项目合同.pdf
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项目名称:山东省潍坊监狱餐饮服务项目合同编号:SDGP370000000202601002274A_001计划编号:37000000017101220260007采购人:山东省潍坊监狱供应商:山东乐道美膳餐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无签订时间:二〇二六年四月一日采购人(全称):山东省潍坊监狱供应商(全称):山东乐道美膳餐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山东省潍坊监狱餐饮服务项目服务事宜签订本合同条款,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山东省潍坊监狱餐饮服务项目。2.服务地点:山东省潍坊监狱。3.服务内容和范围:。二、服务期限___________1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三、服务标准符合餐饮服务业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壹拾壹万叁仟贰佰零伍元叁分(¥113,205.03元);2.合同价格形式:。五、项目经理供应商项目经理:。六、资金来源预算内资金113,205.03元;七、付款方式□一次性支付方式:八、合同融资事项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启动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鲁财采(2020)31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合同付款账户管理的通知》【鲁财采(2021)4号】文件相关要求,本合同可用于“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简称融资平台)进行质押融资,如本合同已通过融资平台质押融资,融资平台将生成“政府采购合同回款账户确认单”,回传“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推送至采购人。采购人应根据“确认单”信息,加强合同账户及资金支付管理,确保合同资金准确支付到贷款银行确认的回款账户,未经相关贷款金融机构同意不得随意变更。九、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或成交通知书;(2)投标函及其附录;(3)合同条款;(4)服务标准和要求;(5)图纸(如果有);(6)服务费用报价表;(7)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十、承诺1.采购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项目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供应商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开展服务工作,确保服务质量和效率,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责任。3.采购人和供应商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项目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十一、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6年4月1日签订。十二、签订地点本合同在山东省潍坊监狱签订。十三、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四、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订盖章生效。十五、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采购人执贰份,供应商执贰份.采购人: (公章)供应商: (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住所: 潍坊经济开发区长松路1566号(签字)住所:潍坊市奎文区广文街151号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 话:18053613679电 话:18653603710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潍坊虞河南路支行账号:账号:377005098018010035377邮政编码:邮政编码:附件委托方:山东省潍坊监狱、山东省潍坊生建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服务方:山东乐道美膳餐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安排工作人员驻场服务的有关事项签定如下协议条款:第一条服务方式本项目采用“半包”运营模式,即主要餐饮原材料(包括米、面、油、肉、禽、蛋、蔬菜、水果、调味品等)及洗消用品、餐巾纸、餐盒等消耗品由甲方统一负责采购。乙方负责按照甲方提供的食材、场地、设备及能源,完成餐品的加工制作、销售服务、餐厅日常运营管理与食品安全保障。第二条服务期限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第三条人员配置乙方应根据餐厅运营实际需求,配齐配足工作人员,乙方须提供详细人员配置表。核心岗位要求如下:1.项目负责人(1名):具备餐饮行业5年及以上管理经验,且备团膳项目管理经验,全面负责餐厅运营、人员安排、双方协调、设备设施日常管理及安全管理。2.厨师长(1名):应持有高级中式烹调师职业资格证书,并具备5年以上厨师长或厨房管理经验,负责厨房全面管理、菜谱拟定与技术指导。3.厨师(不少于6名):须持有中级(四级)及以上中式烹调师职业资格证书,负责菜肴制作。4.面点师(不少于6名):须持有中级(四级)及以上面点师职业资格证书,负责面点主食制作。5.食品安全管理员(1名):需持有有效的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负责本项目食品安全。6.服务员/结算员(不少于2名):负责就餐服务、结算操作等,要求形象端正、服务意识强。7.洗消、保洁等岗位:由乙方根据需求合理配置。8.其他岗位要求:投标时配备的项目团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换,如需更换,须更换同等或同等以上资质的人员,并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否则甲方有权利解除合同,并扣除履约保证金。第四条供餐标准(一)菜品花色品种(暂定)以下为最低要求,乙方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优化:1.早餐:主食6种、汤粥4种、咸菜4种、炒素菜2种。2.午餐:(1)选择种类:特色小吃2种、主菜大荤3种。(2)副菜6种、咸菜2种、汤粥4种、水果2种、面食6种;3.晚餐:(1)选择种类:特色小吃1种、主菜大荤1种。(2)副菜4种、咸菜2种、汤粥2种、面食4种。(一)制作要求:•菜品须精炒细作,每锅炒菜出菜量原则上不多于50人份,保证菜品口味与品质。•须充分考虑并供应清真、高血糖人士等特殊饮食需求的餐品。第五条费用结算1.服务费按营业额比例结算。根据乙方中标时确定的服务费占营业额比例数和餐厅营业额确定。乙方中标时确定的服务费占营业额比例数为37.9%。2.每月服务费总额的5%为浮动费用,与每月满意度调查、综合考核结果挂钩支付。3.按月结算。双方于每月月初共同核对上月营业额、确认考核结果,确定应结算金额。第六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派专人负责原材料采购和保管,监督、检查乙方对食堂食品加工的现场服务和饭菜质量,反馈职工就餐意见。2、因设备质量或正常磨损原因出现的问题,由甲方负责维修处理。3、甲方免费提供食堂服务所需的餐桌椅、餐具、厨具、设备。确保制餐所需的水、电、暖、燃气正常供应。4、甲方及时提供休息日、节假日以及非正常生产(含加班)时的人员就餐需求,供乙方人员作为制餐参考;在人员变化较大及有大型任务时及时通知乙方人员,以便乙方及时做应急措施。5、甲方有权利按照需求通知乙方对乙方服务人员进行调整或调换,乙方应满足甲方要求。第七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乙方应严格按照食品加工要求进行饭菜制作,确保达到餐费标准和食品安全法规定的标准。乙方自行自费办理经办本合同项下服务项目依法应在政府相关部门办理的证照和备案登记等手续,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乙方工作人员,应服从甲方的服务需求,必须持有国家规定的卫生防疫部门核发的健康证上岗,遵纪守法,遵守潍坊市及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乙方如需更换管理人员要提前与甲方沟通,达到共识才能更换相关人员。3、在供餐服务过程中乙方提供规范、细致、热情服务。明确工作人员责任,保障餐厅的供餐服务及时性,重要服务有专人负责,工作人员现场要使用文明礼貌用语。4、合同期内,乙方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安全操作流程进行操作,餐厅相关设备及设施因乙方人员使用不当原因操作造成损坏的,由乙方负责维修并承担相应费用。5、乙方人员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规、条例及环保、消防的要求。配合食堂安全管理。6、在本餐厅就餐如出现就餐人员食物安全问题等问题,经相关部门认定属乙方原因的,乙方承担相关费用并消除负面影响。乙方承担餐厅内全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包括消防、燃气、用电、设备操作等。因乙方管理或操作不当引发安全事故,乙方承担一切损失。7、乙方必须指派专人参与甲方组织的食材验收,对食材质量、数量进行确认签字。建立严格的食材仓储管理制度,每月25日配合甲方进行库存盘点。8、严格执行食品留样制度,每餐、每个菜品必须留样,留样量不少于125克,专用冰箱保存48小时,并做好详细记录。如因未留样或留样不规范导致食品安全问题无法查证,乙方承担全部责任。9、乙方须在正式入场开展餐饮服务前购买覆盖本项目全合同期食品安全责任险并向甲方提供保险合同副本,须将甲方被列为共同被保险人。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每人赔偿限额不低于30万元,若乙方未按约定购买保险并提供保险合同副本,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10、乙方须在合同签订前向甲方缴纳人民币20万元作为安全保证金,用于担保食品安全、生产安全及甲方财产安全。合同期满无安全事故且无违约,无息退还。11、配合招标方每月进行餐饮成本核算(仅核算食材成本),核算结果应向干警职工公示。12、确保餐厅环境、餐具卫生达到国家及行业标准。如遇特殊公共卫生事件(如疫情),须按甲方要求实行封闭管理。餐厅餐饮年检费、卫生检验费、灭蝇、灭鼠、灭蟑螂等药物费及排烟设施清洗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负责每季度接受驻地卫生防疫部门的检验并保证通过检查。13、乙方须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完成狱内配餐工作。14、乙方如未按照约定时间及时供餐,发生一次,扣减服务费1000元。就餐人员就餐时如发现饭菜中有异物但未引起食品卫生事故,发生一次,扣减乙方服务费500元。15、乙方所有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若出现未取得健康证、无犯罪记录证明进入工作岗位的情形,每出现一人次,扣减乙方服务费1000元。16、乙方应注意水电等能源节约,及时断电关水,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现象,检查中每发现一次水电浪费现象,扣减乙方服务费200元。17、乙方应严格执行燃气安全管理制度,要求每日使用手持式燃气泄漏探测仪进行燃气泄漏检查和每月燃气报警自动切断装置测试,下班后关闭燃气阀门。每发现一次不按规定检查、测试或下班后燃气阀门未关闭扣减乙方服务费1000元。18、甲方或上级部门发现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存在食品安全隐患、人身安全隐患、消防安全隐患、燃气安全隐患等,未自查自纠,每发现一次扣减乙方服务费1000元。第八条合同的终止满意度调查制度:甲方每月通过钉钉或其他方式对菜品质量、花色品种、服务水平等进行满意度调查。若满意度低于8分(满分10分),乙方需根据反馈意见制定并提交书面提升方案;若满意度低于7分,甲方有权扣罚当月服务费中的浮动部分直至0元,并要求整改;若满意度连续两个月低于7分,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取消其服务资格,被取消服务资格的供应商列入甲方的负面清单,禁止参与甲方单位组织的任何招投标活动。甲方可按照成交候选人名单依次确定下一家成交候选人为成交单位或重新组织招标。第九条1、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执三份、乙方两份,经加盖公章后生效。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友好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即甲方所在地法院诉讼。3、就本合同项下服务项目的招投标文件是本合同内容的组成部分,但其与本合同内容想抵触的内容以本合同内容为准。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开户单位:开户单位: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签订时间:签订时间: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餐饮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山东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