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提升工程采购合同公告(汉中市南郑区农村公路管理站2026)



一、合同编号:BHZB-2026020

二、合同名称:南郑区乡村旅游东环线道路提升工程

三、项目编号:BHZB-2026020

四、项目名称:南郑区乡村旅游东环线道路提升工程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汉中市南郑区农村公路管理站
地址:陕西省汉中市南郑区汉山街道办事处东大街39号
联系方式:0916-5512466
供应商(乙方):汉中弘正拓中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徐望镇邵家湾村4组37号
联系方式:1311039777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南郑区乡村旅游东环线道路提升工程
1(项)
¥1,680,200.00
¥1,680,200.00


合同金额: 1,680,2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陆拾捌万零贰佰元整
履约期限:2026年03月23日至2026年05月22日
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年03月23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年04月02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合同.pdf
汉中市南郑区农村公路管理站
2026年04月02日

南郑区乡村旅游东环线道路提升工程合同文件发包方(甲方):汉中市南郑区农村公路管理站承包方(乙方):汉中弘正拓中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3月23日合同协议书汉中市南郑区农村公路管理站(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南郑区乡村旅游东环线道路提升工程,已接受汉中弘正拓中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对该项目施工的投标。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1、本项目南郑区乡村旅游东环线道路提升工程,东环线由S103、S220、S317、X234、X306、Y012、C028、天汉大道延伸段组成,路线长71.750km,其中环线长54.575km,支线长17.175km。环线起点位于南郑大道与天汉大道十字路口,向东经过胡家营镇,在圣水镇转向南经过海棠寺村、海明村,在华严寺村路线转向西,经过湘水镇到达南心桥后,路线转向北经过高家岭村、卢沟桥村,形成东部环线;支线起点位于南心桥以东,向南经过新店村,在法镇路线转向东,经过沙坝村,终点位于城固界兴隆村。主要对路线安全设施进行提升,安装波形护栏、标识标牌,更新破损路面板,喷涂路面安全标识、标线等内容。2、列文件应视为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1)本协议书、招标文件及各种合同附件(含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4)项目专用合同条款(见《招标文件》;(5)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见《招标文件》);(6)通用合同条款(见《招标文件》);(7)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见《招标文件》);(8)技术规范(见《招标文件》);(9)图纸;(10)已标价工程量清单;(11)承包人有关人员、设备投入的承诺及投标文件中的施工组织设计;(12)其他合同文件。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以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3、根据工程量清单所列的预计数量和单价或总额价计算的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壹佰陆拾捌万零贰佰元整(¥1680200.00元)。4、承包人项目经理:李俊瑭;承包人项目总工:马启猛5、工程质量符合公路工程检验评定标准:合格;工程安全目标:无不安全事故。6、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7、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预付款:合同签订后1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作为预付款。预付款的支付旨在为乙方提供前期施工资金和安全文明措施设施,确保工程顺利开工。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预付款,不得挪作他用。第二次进度款以签订的合同为准,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项目完工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00%。8、承包人应按照监理人指示开工,工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9、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9.1、本项目质量保修范围为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涵盖所有因施工工艺、材料质量等承包人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以及合同约定的其他保修内容。9.2、非承包人原因(如不可抗力、采购人或第三方人为损坏、违规操作等)导致的损坏,不属于保修范围,承包人可提供维修服务,费用由责任方承担。9.3、工程质量保修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由承包人负责,保修内容为由承包人负责的本工程全部质量问题。9.4、整体工程质量保修期为1年,承包人承诺超过采购文件要求的,按其承诺的工程质量保修期(起始时间为终验合格之日)执行:其他相关部分工程的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其他有关规定及合同约定执行。10、本协议书在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后,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全部工程完工后经交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满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失效。11、本协议书正本二份、副本四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12、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发包人:汉中市南郑区农村公路管理站(盖单位章)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2026年月23日承包人:汉中弘正拓中公路工程有限公司(盖单位章)居独(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2026年3月23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道路提升工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