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新媒体运维、舆情监测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


一、合同编号:JSZC-320000-FW2026-20444
二、合同名称:2026年度新媒体运维、舆情监测服务(二次)合同
三、项目编号:JSZC-320000-FW2026-20444
四、项目名称:2026年度新媒体运维、舆情监测服务(二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
联系方式:025-85012045
供应商(乙方): 新华网江苏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13770591601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项目名称:2026年度新媒体运维、舆情监测服务(二次)
项目编号:JSZC-320000-FW2026-20444
比选方式: 公开比选
服务品目: 商务服务/广告宣传服务
项目预算: ¥788000.0
项目地点: 江苏省
采购单位: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
联系人姓名: 常老师
联系电话: 025-85012045
固定电话:
2.合同金额: 785000.0
3.履行时间(期限): 365天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04-01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04-02 10:04
服务合同.pdf

20260090江苏省市场监管局新媒体运维、舆情监测服务合同甲方(委托方):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南京市鼓楼区草场门大街107号龙江大厦乙方(受托方):新华网江苏有限公司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5栋14楼甲方: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乙方:新华网江苏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采购服务合同:一、合作内容1、服务名称:江苏省市场监管局新媒体运维、舆情监测服务项目2、服务内容:参照附件的具体要求。3、服务期限:2026年4月1日-2027年3月31日。二、合同价款及支付1、合同价款: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785,000.00元,大写柒拾捌万伍仟元整。本合同价款包含所有乙方提供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的报酬及乙方提供该项服务所支出的必要费用,甲方在上述合同价款之外不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2、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50%,计人民币¥392,500.00元,大写:叁拾玖万贰仟伍佰元整;2026年12月15日前,经甲方核查服务正常履约、无重大违约问题后,支付合同款项的25%,计人民币¥196,250.00元,大写:壹拾玖万陆仟贰佰伍拾元整;1合同履行完毕且经甲方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的合同款项。乙方应于甲方付款前就前述全部款项出具正式、合规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向乙方支付任何款项且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收款账户:户名:新华网江苏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恒山路支行帐号:32050159040000000073三、合同责任1、甲方应当为乙方履行合同提供必要的支持。2、乙方保证其对为履行本合同交付的工作成果、使用的技术手段或提供的服务内容涉及的各方面均享有完全的法律权利或获得充分的授权。乙方因自身的权利瑕疵或侵权行为使得本合同履行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均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3、乙方在履行合同中产生的一切非因甲方过错导致的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4、甲乙双方均应指定专人作为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之间的联络人,所有一方向相对方正式知会事项的通知到达相对方指定联络人即视为到达对方。2甲方指定联络人:姓名:常兴华联系方式:18951028880乙方指定联络人:姓名:黄龙联系方式:025-85533332四、知识产权及保密条款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资料、图片、音像作品)的知识产权均属甲方所有,除用于本合同之目的,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使用。2、乙方应保证其向甲方提交的成果及乙方为实现该成果所使用的必要方法及其他可能涉及第三方权利的内容,需确保无版权、著作权、肖像权及各类知识产权纠纷。甲方因使用乙方提交的成果被第三人指控侵权、提出异议或权利主张的,乙方当积极协助解决,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同时,甲方有权选择解除合同或不解除合同要求供应商提交符合合同要求的替代服务成果。3、乙方对履约过程中接触的所有信息和甲方所有工作信息,必须履行保密义务,未经许可,不得对外传播,不得用作商业宣传以及其他用途。4、当甲方认定乙方人员不按合同履行其职责,甲方有3权要求更换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5、上述条款的适用不因合同履行完毕、合同终止或合同解除而失效。五、交付和验收甲方在合同履行期间,有权依照相关要求和相关约定对乙方提供的相关服务和交付的工作成果进行验收。必要时可以委托第三方验收,验收费用由甲方承担。因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标准导致甲方重复支出的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经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六、违约责任1、甲方逾期付款时,每逾期1日,应按合同总服务费用的0.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付款累计超过30日,乙方有权终止提供服务,直接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送达甲方后生效。乙方也可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后继续履行合同。2、乙方逾期提供服务时,每逾期1日,应按合同总服务费用的0.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提供服务累计超过30日,甲方有权直接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送达乙方后生效。甲方也可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后继续履行合同。4七、免责事由1、“不可抗力”是指本合同双方不可预见、不能克服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本合同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为、自然灾害、战争、黑客袭击、停电、网络提供商的服务故障或任何其它类似事件。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可暂时中止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直至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消除为止,并且无需为此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尽最大努力减轻该事件负面影响。2、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不能获取乙方的服务,相关责任及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3、因上级主管部门或非乙方原因导致合同无法按照约定继续履行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应及时协商处理。八、反商业贿赂一方保证不向另一方及与本合作有关的任何第三方的雇员或管理、工作人员(包括政府机构职员,以下同),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在账外暗中支付任何佣金、报酬或给予回扣,或者提供任何礼品或款待,亦不向另一方及与本合作有关的任何第三方雇员或管理、工作人员就上述事项达成任何安排。若一方违反了本条规定,则视为重大违约。守约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违约方单方终止本合同,同时保留依法5采取进一步法律措施的权利,违约方应承担由此给守约方带来的一切损失。九、合同纠纷处理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作如下第2处理:1、申请仲裁。选定仲裁机构为南京市仲裁委员会2、提起诉讼。约定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十、合同生效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十一、其他约定1、本合同一式六份,中文书写。甲方三份、乙方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经双方协商一致,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做出修改和补充,修改和补充须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双方签署的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授权)代表人:潘闵法定(授权)代表人:日期:2026年4月日概日期:2026年4月1日6邓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新媒体运维、舆情监测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江苏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