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玻璃外墙及二楼会议室改造采购合同公告(上海铁路公安局2026)
一、合同编号: ZRYH-cs-2025-0456
二、合同名称: 上海铁路公安局玻璃外墙及二楼会议室改造项目
三、项目编号: ZRYH-cs-2025-0456
四、项目名称: 上海铁路公安局玻璃外墙及二楼会议室改造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上海铁路公安局
地 址: 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东路80号
联系方式:02151225097
供应商(乙方):上海登来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奉贤区金海公路6055号11幢5层
联系方式:021-5223291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上海铁路公安局玻璃外墙及二楼会议室改造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见合同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197527.75
合同金额: 19.752775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见合同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12-22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04-02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扫描件_政府采购合同(玻璃外墙及二楼会议室改造).pdf
扫描件_政府采购合同(玻璃外墙及二楼会议室改造).pdf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的,中国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合同编号:SHDL2025-0012上海铁路公安局玻璃外墙及二楼会议室改造项目(项目编号:ZRYH-cs-2025-0456)施工合同甲方:上海铁路公安局乙方:上海登来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工程合同发包方:上海铁路公安局(简称甲方)承包方:上海登来建筑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工程概况工程名称:上海铁路公安局玻璃外墙及二楼会议室改造项目工程地点: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东路80号承包方式:包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全面负责本合同范围内的工作内容。第二条工程承包范围工程范围:包括办公区域内拆除、管道铺设、强电系统(包括灯具)、依据楼房整体情况和业主方意见铺设、墙体施工、地面铺设、吊面铺设、门窗安装等,装修工程的设备材料由施工方提供。具体施工包括强电排管布线、吊顶、隔墙、门窗,施工方需配合空调改造、弱电工程、办公家具安装等相关工作,不含报价清单以外内容,详见附件一报价清单和加工详图。第三条合同工期1、计划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开竣工日期以甲方签发的开工通知为准)。整个工程年月日确保达到验收条件;工期包含材料采购、工厂加工、运输、现场安装、竣工验收等工作。2、乙方应加强施工现场内各工种、各工序之间的配合和协调,使工作尽可能的得到充分的利用,确保工程顺利进行。3、乙方应满足业主的工期要求。4、工期延误4.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1)甲方未能按合同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开工后现场方案变更导致施工暂定的;(2)甲方无正当理由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3)甲方派出的工程师或在施工现场的甲方雇用的其他非乙方人员所造成或引起的施工不能正常进行或停工;(4)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5)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6)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7)不可抗力;(8)甲方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第四条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1、按国家及上海市标准、规范和施工图纸的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最终验收合格。乙方应认真严格按照业主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业主、甲方及监理的检查检验,如不按要求施工,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2、乙方应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保证计划,严格质量监督,并随时接受甲方、建设单位的检查、监督等,保证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第五条合同造价5.1本合同范围内总价闭口包干(含税)为人民币:¥197527.7元,大写壹拾玖万柒仟伍佰贰拾柒元柒角。其中:合同总价(不含增值税)为人民币:181218.07元;增值税税额为:16309.63元。5.2工程承包方式:总价闭口包干;5.3本合同总价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还包括原材料及成品的检验测试费、竣工未交付前的产品保护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夜间施工申报费、乙方合理的管理费、利润、税金等一切费用。5.4乙方在签约前已认真踏勘施工现场,熟悉施工现场的一切情况进场后不得以不熟悉现场情况和施工图纸为由提出单价调整或工期延长的要求。5.5乙方对分包合同价款已有充分的认识。分包合同价款应涵盖合同中明示或暗示的乙方所承担的全部责任、义务和风险,以及为正确实施、完成工程并修补任何缺陷所需的全部相关事项。第六条双方职责甲方:1、按合同约定准时支付工程款给乙方;2、在乙方进入现场安装前,甲方免费提供施工所需用水、用电(提供总配电房总配箱内一个出线端口,出线端口至施工现场所需的电缆及配电箱由乙方自理,但必须满足施工用电TN-S系统的要求)接口。提供现场材料的堆放场所及满足钢构吊装的施工场地及三通一平。3、甲方负责协调周边街坊、居民、城管等具备施工的干扰工作。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承担有关费用;4、提供现场施工用测量基准线及土建支承面交接资料。5、检查和监督乙方的工程进度和施工质量,对施工中影响工程质量和进度的因素有协调权利。6、与乙方共同解决施工生产中存在的难题,需要组织中间验收的乙方应及时提出。组织工程竣工验收等其他事宜。7、甲方和监理有权对乙方安装完毕的构件进行抽查。8、甲方委派现场负责人全面负责工程现场施工管理,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乙方:1、乙方应当按照要求、相关规范及甲方要求及有关资料进行详图深化设计,并须经甲方审核通过后方可按图制作和施工;2、及时向甲方提供本合同工程的施工计划及土建的配套要求,经甲方代表、总监工程师批准后执行;3、切实做好现场材料的管理工作,任何被盗、遗失均由乙方自行负责。4、严格执行一切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搞好文明施工、安全施工、用具用品符合建设部安全标准的要求,施工作业符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按项目部交底要求及安全操作规程操作。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5、工地代表搞好管理、协调和配合,及时处理有关事宜。6、施工中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构件或构件代替使用;如需变更构件经甲方及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7、乙方在施工现场专门指定施工人员负责构件的清理、统计、验收及保护工作,如造成现场构件混乱而导致构件丢失或缺失的由乙方承担相应损失。8、乙方开工前须向甲方提供现场管理、施工等人员的名单、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电话,且已经为所有乙方人员购买保险并做好安全教育培训,按要求配置好相关劳防用品,服从甲方安全管理。9、在施工过程中,乙方有责任配合好与本工程有关的其他单位施工,以利于甲方的工作顺利开展。10、乙方派为现场负责人陈宗浩,手机:19351585000全面负责工程现场施工管理。第七条工程款支付支付币种:人民币,付款方式:电汇。1、预付款:在甲方收到质保金后10日内付合同额的30%,即59258.31元;2、验收款:本合同工程验收通过30日内付至合同额(有变更或增加的按结算额)100%;3、质保款:在合同签订后10日内,乙方将包干总价的3%金额作为质保金打入甲方账户,保修期满后按约定退还。4、每次付款前乙方需提供同等金额税率为9%增值税专用发票给甲方。如乙方存在违约行为在乙方整改完毕前;因乙方及乙方人员行为导致甲方可能涉诉在乙方妥善解决潜在诉讼前,甲方有权暂停支付工程款,此种情况不属于甲方违约。第八条工程结算(1)如合同价格采用费率下浮方式的,最终结算金额须通过业主审定后,再经过甲方的项目经济师、项目经理确认签字并经过甲方公司规定程序流转审核通过后生效。(2)如合同价格采用综合单价的,最终结算数量按施工图纸计、综合单价按合同综合单价计,最终结算金额须经过甲方的项目经济师、项目经理确认签字并经过甲方公司规定程序流转审核通过后生效。(3)工程承包范围内各项单价包干,总价按实际工程量(图纸理算)按时结算;工程量计算依据:《2013清单工程量计算规则》及相关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要求;(4)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有设计变更及其他增加项,且合同中没有约定单价的,由乙方提出单价报甲方审核后,且经甲、乙双方协商单价;(5)工程完工后一个月内乙方向甲方提供监理工程师复核的竣工图及完整的竣工资料各四套(纸质版)及电子版竣工资料一份(所有竣工资料的原件扫描件),并应符合建设中心档案管理要求及工程所在地城市档案馆归档要求;(6)项目实施过程中,因非乙方原因导致的怠工、窝工、项目施工难度增加所产生的人、材、机费用甲方应予以签证;因乙方自身原因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7)总价包含税金,由乙方开具付款同等金额9%增值税专用发票,如遇税务改革等需要调整开票税率,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协商而定。第九条质量与验收1、构件出厂时,乙方提供出厂合格证和材料质保书。工程质量标准为最终验收合格,以政府相关单位验收报告为准;2、乙方应认真严格按照国家及工程所在地标准、规范和施工图纸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及监理的检查检验,如不按要求施工,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3、竣工验收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在工程完工后,由乙方自检合格后,甲方组织设计、监理、业主方等单位联合进行竣工验收。4、乙方按照施工实际情况制作完整的竣工资料肆套,于完工验收通过后送呈甲方。5、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一个月内上报工程结算,工程结算资料按甲方及审价单位要求提供,包括竣工图、工程结算书、结算资料清单、结算汇总表、工程投标清单、各项结算调整的依据及签证单等。6、在工程完工30日内由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验收资料,甲方自收到资料应组织验收。7、本工程的质量目标为最终验收合格,因乙方质量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承担。第十条违约责任1、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和金额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每逾期一天,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应付总金额日万分之一的违约金。2、除本合同第五条规定工期顺延时间外,本合同工程没有如期竣工验收,每逾期一天,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工程暂估造价日千分之一的违约金。3、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赔偿甲方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律师费、保全担保费、差旅费、诉讼费等费用。第十一条保修1、本工程主体结构安全性保修期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业主使用过程中,应进行保养维护,每间隔5年进行一次油漆涂刷工作:未经设计单位许可不得私自修改或吊挂任何物品。2、保修期限自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算。保修期壹年期限,在此期间乙方免费更换有缺陷的材料等:超过免费保修期限,乙方进行有偿维修或甲方自行维修。3、在保修期内,如发现工程材料及施工质量问题,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48小时内派人修理,超过此期限甲方有权委托其它单位修理,其费用在保修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第十二条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疫情、动乱、疫情、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甲方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立即通知工程师,产大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甲方应协助乙方采取措施。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乙方向工程师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事件持续发生,乙方应每隔7天向工程师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乙方向工程师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1)甲方乙方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2)乙方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乙方承担;(3)停工期间,乙方应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乙方承担;(4)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4、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第十三条其它1、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若发生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合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本市有关规定执行;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按以下第二种方式解决争议第一种解决方式: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第二种解决方式: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经甲、乙双方盖章后生效,至所有合同条款执行完毕自行失效。3、本合同的附件包括①合同附件1、工程报价单②合同附件2、安全生产责任协议书③合同附件3、治安、防火、防盗责任协议书甲方乙方公司名称:上海铁路公安局公司名称:上海登来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地址:公司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竹园路559号法定代理人: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真:电话:电话:021-52232918传真邮箱:邮箱:denglai2019@163.com开户银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杜行支行开户银行:银行账号:银行账号:50131000921533213纳税代码:纳税代码:91310114MA1GXTE95H签定日期:30年12月72日签定日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玻璃外墙及二楼会议室改造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上海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