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卫一体化 生活垃圾转运 生活垃圾直运 垃圾中转站维护管理采购合同公告(潮州市潮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地震局、区人民防空办公室)2026)
一、合同编号: GDSJWCG-2025-033-001
二、合同名称: 潮安区枫溪新一轮环卫一体化项目
三、项目编号: GDSJWCG-2025-033-001
四、项目名称: 潮安区枫溪新一轮环卫一体化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潮州市潮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潮州市潮安区安北路126号
联系方式:0768-6661092
供应商(乙方):深圳玉禾田智慧城市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富华社区宝运达物流中心信息大厦1109
联系方式:0755-82734582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潮安区枫溪新一轮环卫一体化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
主要标的数量:2.00年
主要标的单价:16919878.89元
合同金额: 3383.975778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广东省潮州市潮安区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03-09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04-03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
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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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书(服务类)采购项目编号:GDSJWCG-2025-033项目名称:潮安区枫溪新一轮环卫一体化项目签订日期:2026年3月9日-1-甲方:潮州市潮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乙方:深圳玉禾田智慧城市运营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主体)潮州市潮安区信和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潮安区枫溪新一轮环卫一体化项目(项目编号:GDSJWCG-2025-033)的采购结果、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澄清、应答、承诺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的要求,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项目服务期1.招标服务年限为2年,自2026年4月1日起至2028年3月31日止;第一合同年自2026年4月1日起至2027年3月31日止。2.本项目合同一年一签,若合同期满但下一周期新接管单位未确定时,中标服务供应商必须按原合同管理作业,直至采购人明确新的接管管理单位并配合完成移交工作。3.第一合同年签订后,开始作业的第一个月作为磨合期,考核结果不作为作业经费拨款依据,全额拨给作业经费,从第二个月开始,考核结果作为拨付作业经费的依据。第二条合同金额1.本项目合同金额为(大写):人民币叁仟叁佰捌拾叁万玖仟柒佰伍拾柒元柒角捌分(小写:¥33839757.78)。2.各年度合同金额具体如下:-2-序号年度分项内容数量分项单价分项总价(元/年)1第一年道路清扫、保洁1478706.29m²元/m/10010841.58生活垃圾转运72000吨元/吨/年4546800.00市政路生活垃圾直运13000吨元/吨/年1065740.00垃圾中转站维护管理3座元/座/年1296497.31第一年合计金额(元/年)16919878.892第二道路清扫、保洁1478706.29m²元/m/年10010841.58生活垃圾转运72000吨元/吨/年4546800.00市政路生活垃圾直运13000吨元/吨/1065740.00垃圾中转站维护管理3座元/座/年1296497.31第二年合计金额(元/年)16919878.89两年总计金额(元)大写:叁仟叁佰捌拾叁万玖仟柒佰伍拾柒元柒角捌分小写:33839757.78备注:上述住户生活垃圾收运量为预估收运量,并不是甲方对本项目-3-垃圾收运量的承诺,对甲方无约束作用,实际结算量按合同付款及相关条款执行。第三条甲方权利和义务1.及时提供有关资料;2.协助解决乙方人员在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3.组织检查验收工作;4服务期内,甲方因工作需要有权调配乙方的人员及设施设备。5.根据作业规范,对乙方的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垃圾中转站管理及垃圾分类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分,并指导乙方的工作。6.甲方负责汇总核算乙方每月的环卫考核得分。第四条乙方权利和义务1.按合同要求时间开展工作;2.负责该项目所有人员的相关费用;3.乙方应当根据要求确保完成任务,随时接受甲方或上级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和市、区组织的突击性任务及迎检活动,按时、按标准、按要求完成所分配的工作。-4.乙方投入到本项目的大型专业作业车辆需按规定进行年审,且保证年审合格,提供相关的证明资料。5.如乙方年度服务通过考核,乙方有义务续签下一年度项目合同,否则应承担履约保证金等额的违约金。第五条付款方式-4-1.由甲方每月15日前根据乙方上月作业成绩向财政部门提出经费拨付申请,由财政部门支付相应的上一月份作业费用。2.服务期间,如因政策性规定的用工成本、水、电、油、气等价格调整,本项目服务费用不做调整。在甲方未违反合同约定的情况下,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停止提供服务,否则视同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3.在服务期间,除因道路改造、市政施工导致清扫面积减少或新增道路移交导致清扫面积增加的情形外,如对服务范围内实际作业面积有异议,增加或减少的作业量第一合同年度不作调整,在第一合同年度末由区城综局牵头会同各有关单位对作业面积进行核实,并根据核实数确定下一合同年度作业面积数,作业费用并相应增加或减少,并签订补充协s议。对于服务期内因新增道路清扫面积的,甲方应根据实际N增加面积,在道路验收移交后按合同对应单价增加作业经费。在道路改造或相关市政施工的过程中,因道路清扫面积相应减少,甲方有权扣减相应作业经费,具体为:扣款金额3=道路面积(m)×作业单价[(元/天·m]×天数。14.依据乙方每天进厂的数量,由垃圾焚烧发电厂在次月出具当月汇总的数量给甲方,经甲方与枫溪镇政府审核后,出具月度环卫作业考评结果报告,并抄送到区财政局,作为拨款依据。第六条履约保证金1.乙方按第一年中标金额的5%,以电子保函(保险)-5-形式向甲方缴交履约保证金。2.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完成其协议义务而蒙受的损失。凡因乙方违反合同约定,致使甲方解除协议的,履约保证金不向乙方退还。3.合同履行过程中,履约保函有效期到期,中标人须提前一个月办理延期手续。第七条责任要求1.甲方不提供乙方作业人员的食宿。2.履约过程中,乙方的工作人员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的,所造成一切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对市政道路的设施及布置作变更。4服务期间因乙方过错导致发生各种事故:包括治安、交通、消防和劳务纠纷等事件均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5.甲方有权以会议形式召集乙方研究工作和通报情况。乙方必须按通知要求出席会议。6.乙方在潮州区域内注册登记的法定代表人如发生变更,须在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报备。7乙方负责做好甲方布置的临时性环境卫生保障任务(含各类创建、迎检、重大活动),有特殊任务需要紧急临时增加人员投入时,乙方及其员工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的调遣和指挥并参与应急或加班工作。由于工程施工、各类迎检活动、节假日期间等因素导致作业量增加的费用,不论这些因素是可预测或不可预测的,均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如遇不可抗力原因(如台风、地震等灾害)需要增加人员投入,-6-甲方将酌情补偿额外经费,具体以财政部门审核为准。第八条违约责任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环卫市场化项目转包,也不得以任何形式将环卫市场化项目分包,否则,将视为乙方严重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不予退还全部履约保证金并有权追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2.本合同到期后新一轮招标结果未确定之前,在甲方报市政府同意后,乙方须按原合同标准继续作业直至新一轮招标结果确定,否则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3.在执行临时性、阶段性特殊任务(含国家、省、市检查,突击整治,重大活动等)期间,乙方的作业质量未能达到规定的要求,经甲方要求整改后仍未改善的,甲方可另行安排人员进行作业,并按所发生的实际开支费用扣减乙方当月的服务经费。4.服务期间,如因乙方在本服务项目范围内违反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政策而受到政府有关部门的处分、处罚,而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及经济补偿。35.服务期间,如因乙方引起的严重劳务纠纷问题,影响正常工作的,甲方有权临时另行聘请员工确保正常工作,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支付。一年内累计出现两次这类事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16.服务期间,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合同,在执行过程中,中如遇未尽事宜(含政府有关部门的政策、作业标准、作业时间、收费管理调整等),双方可协商解决,并签署书面补充-7-合同。7.在签订合同后30天内,乙方必须按投标承诺及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把设备及人员(生活垃圾分类设备除外)安排到位并按合同要求投入正常运作。若乙方未能按时按要求配置设备及人员,逾期20天的,甲方有权扣留其50%的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乙方整改完成后需补齐履约保证金继续履行合同;逾期30天的,甲方有扣留其100%的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并随时终止合同;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第九条不可抗力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第十条争端的解决若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当事人双方可向合同签订地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一条其它约定1.本合同所有附件、采购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之-8-日起3天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4.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5.本方案所列出的数据,如乙方在实际作业中,经核实后有异议,由甲方牵头汇同有关部门进行校核审定后执行。6.甲乙双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如本合同有未尽事宜,双方应当友好协商,制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二条合同生效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后生效。2.合同一式八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一份送采购代理机构归档,一份送潮州市枫溪区财政局备案。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4附件1《环境卫生考核标准》附件2《潮安区枫溪镇区管道路保洁工程量汇总表》附件3《潮安区枫溪镇生活垃圾中转站情况表》附件4《环卫市场化日常巡查监管登记表》附件5《环卫市场化月度考核表》-9-【签署页】甲方(盖章):潮州市潮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法定代表人7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一电话:地址:签订日期:2026年3月9日乙方(盖章):深圳玉禾田智慧城市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电话:地址:开户名称:银行帐号:开户行:签订日期:2026年3月9日乙方(盖章):潮州市潮安区信和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电话:地址:开户名称:银行帐号:开户行:签订日期:2026年3月9日-10-附件1:《环境卫生考核标准》序号考核内容分值扣分标准一道路清扫保洁(100分)(一)道路清扫管理(25分)25分1、普扫时间前未完成普扫的,1次扣0.5分。2、清扫不到位,每条道路扣0.5分。3、一级道路不按作业规定采用全机械化作业,每次扣0.5分。(二)道路保洁管理(30分)10分1、道路、骑楼存在烟蒂、果皮、塑料袋、纸屑、杂草、枯枝残叶等,如发现以上情况成片出现,每条道路扣0.5分。16分2、道路有堆积垃圾,每条道路扣0.5分。2分3、路肩路牙积土积泥积污水不扫,每条道路扣0.2分。2分4、不按作业规定洒水冲洗道路、广场、人员密集场所的,每处扣0.2分。(三)果皮箱管理(15分)8分1、城区道路果皮箱清理不到位,外观不整洁,每个扣0.2分。7分2、垃圾桶应保持完好,桶体有损未更换的,每个扣0.5分,缺失的应在当天内补全,否则每个扣0.5分。(四)乱张贴、乱涂画管理(15分)5分1、路面上有乱张贴、乱涂画,24小时内无及时清理的,每处扣0.1分。5分2、立面单一物体上有乱张贴、乱涂画,24小时内无及时清理的,每处扣0.1分。说明:立面单一物体进行记录,每单一物体上乱张贴、乱涂画的,不论数量多少均按1处记录。如:单一条灯柱、桥墩,单一棵树于,单一座报刊亭、工具房、雕像,单一个交通指示牌、公交汽车站候车亭内的单一站名牌、单一广告栏,单一玻璃窗,单一卷闸门。5分3、墙体、防护栏上有乱张贴、乱涂画,不及时清理的,每处扣0.1分。说明:在较长的连续墙体、各种防护栏上乱张贴、乱涂画的,以1米间距为单位进行记录,1米内不论数量多少均按1处记录,2米以上的每1米按1处记录。(五)文明安全作业管理(15分)2分1、作业时环卫工人不穿着反光安全服装,每人次扣0.2分。4分2、不按规定到中转站倾倒垃圾而乱倒、乱卸、乱抛到其他地方,每次扣0.5分。垃圾2次落地,每次扣0.5分。-11-序号考核内容分值扣分标准2分3、把泥沙、垃圾扫入渠口、下水道、绿化带、机动车道或路旁等,每处扣0.2分。3分4、擅自设置垃圾包堆放点、分捡垃圾、废品的,每处扣1分。2分5、清扫保洁人员应小心执扫,控制扬尘,避免妨碍行人,否则每次扣0.2分。2分6、洒水车作业应开启警示信号灯提醒路人,并应控制适当的水压和行速,清扫、冲洗作业车辆超速作业,妨碍路人和行车安全,否则每次扣0.1分。二垃圾收集运输管理(100分)(一)垃圾收集管理(35分)10分1、按规定及时收集垃圾,否则每次扣0.2分。10分2、垃圾收集没有漏收现象,否则每次扣0.2分。10分3、收集垃圾需用不渗漏容器,容器干净,否则每次扣0.2分。5分4、垃圾收集人员应佩带环卫标志,否则每人扣0.2分。垃圾收集人员无指导投放垃圾,每次扣0.5分。(二)垃圾运输管理(25分)5分1、生活垃圾运输车辆超载、不遮盖、扬撒垃圾的,每车次扣1分。5分2、车容车貌不整洁,车体有损、车体外部有污物、灰垢、吊挂物、标志不清晰,每周至少冲洗一次,否则每车次扣1分。2分3、垃圾运输车辆必须车况良好,所有仪表、车灯工作正常,否则扣0.5分;按规定运输车辆必须办理有效证件,持证上岗,否则每辆扣0.5分。3分4、车辆装卸垃圾不符合作业要求,乱倒、乱卸、乱抛垃圾的,每车次扣0.2分,未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的,每车次扣0.2分;垃圾运输车辆应限速行驶,市区内限速40公里/小时,超速行驶的每车扣0.2分;垃圾运输车队必须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建立车辆管理档案、台帐出车登记记录,否则扣0.5分。5分5、车辆必须安装GPS并在作业时开启,否则每辆扣分。5分6、路面作业车辆不满足规定数量的,缺一辆扣1分。-12-序号考核内容分值扣分标准(三)垃圾中转站管理(40分)5分1、垃圾中转站有专人管理,设施标志齐全,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完善台账,登记出入车辆及垃圾量,设置消防设施及灭鼠器,否则每项扣0.5分。站外等待压缩转运的车辆停放无序,造成周边道路拥堵的,每次扣0.5分。10分2、垃圾中转站设施设备损坏、操作不规范的,每处扣1分。10分3、垃圾中转站及周边保持卫生整洁、无杂物堆积、无乱搭乱建现象,废气、污水排放符合环保标准,否则每处扣1分。没有进行清洗,每次扣0.5分,没有投放消毒药品每次扣0.5分。5分4、中转站内不得分捡废品杂物,保证垃圾日产日清,否则扣1分;擅自改变垃圾和中转站用途,废弃、拆除垃圾站的,每次扣2分。中转站内不得居住或私拉电线用于生活用电,否则每次扣5分。5分5、保洁车有序进站,站外滞留保洁车不得超过5辆,否则每辆扣1分。5分6、垃圾车装满垃圾出站前应放净车厢内积存污水,并保持污水收集设施畅通完好,并对垃圾车车身进行冲洗,确保车身于净,无外挂垃圾,确保沿途无垃圾漏撒和污水滴漏,否则每次扣1分。三公众监督(100分)10分1、被新闻媒体曝光的事件,经核实,每宗扣1分。同一个事件(问题)出现3次以上投诉后仍不整改的,每宗扣5分。40分2、发生服务态度、责任投诉事件,确认后每宗扣1分。同一个事件(问题)出现3次以上投诉后仍不整改的,每宗扣5分。40分3、出现市、区有关部门督办的问题,每宗扣2分。同一个事件(问题)出现3次以上投诉后仍不整改的,每宗扣5分。10分4、出现市主管部门点名批评的问题,每宗扣2分。同一个事件(问题)出现3次以上投诉后仍不整改的,每宗扣5分。四垃圾分类(100分)组织管理(50分)50分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规定8人)不足,每少一人扣5分;无管理制度扣5分;无分类垃圾统计数据扣5分,每缺一项数据扣1分。设备设施(50分)50分设备不整洁有残存的每处扣1分;设施残存不整、有异味的每处扣1分;设备分类标识不规范清晰,没有公示垃圾分类处理去向不明确的每处扣1分。各垃圾中转站的垃圾没有按要求进行分类,做好台账资料每次扣1分。-13-说明:监管考评标准由A道路清扫保洁、B垃圾收集运输管理、C公众监督、D垃圾分类等四项内容组成,四项内容的分值均为100分,分别占监管考评总成绩的35%、30%、25%、10%。监管考评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具体计分方法如下:R=A×35%+B×30%+C×25%+D×10%其中:R=监管考评总成绩A=道路清扫保洁的考评得分B=垃圾收集运输管理的考评得分C=公众监督的考评得分D=垃圾分类的考评得分-14-附件2:《潮安区枫溪镇区管道路保洁工程量汇总表》序号道路名称保洁等级长度宽度机动车道面积非机动车道面积人行道面积隔离带打扫方式垃圾桶数量备注1彩虹东路(枫春路-潮枫路)218327.95950.73/1600.66无//道路宽度为机动车道宽度+非机动车道宽度/机动车道面积已包括施工围蔽面积2彩虹东路(护堤路口一南郊西路口)228714.04070.1012965.05无3潮枫路137330.09775.64/2792.86护栏//4车头广场东西侧119735.77822.20/1645.23护栏/5枫春路162438.023388.46/3793.70护栏/6潮汕公路1357341.4141583.63/21946.16隔离带1/7洲园路245918.14065.64/2297.46无//8凤新西路1102814.216464.90/13008.14无//9长德路1119014.220684.35/12720.90无//10奎园北街(彩虹横路)21158.0|1348.441659.09无/11|粤新街256710.55450.58/3973.86无/|12胶南路25569.05903.12/3917.09无//13福安路263314.09940.84/5204.42无114彩虹路244314.16677.30/3108.73无/号-15-15绿榕南路1176022.144919.81/6738.18护栏/116南国路2345|9.14283.86/3136.96无//17南国二横23101404567.81/2225.96无//18城新西路.1104428.029378.25/5874.90护栏//19南较西路179920.118478.37/5904.87护栏//20新风路1417837.0155025.98/24969.13隔离带//21瓷兴路162714.09805.72/6520.96无/22省道S233线(安丰公路长美段)1177010.421579.89/6773.99无//23省道S233线(外马路段)1245714.132153.55/12881.99无//24机修路(大祠堂路)23075.51668.10/0.00无//|25绿榕西路1160922.042185.56/14075.75护栏1/26展宏路267214310475.56/4609.27无/|27兴工南路2214228.163095.76/12216.61无//28振潮南路265816.011606.58/5228.54无/29振潮一横路22547.62400.68/0.00无1/|30振潮二横路22459.52334.89/0.00无//|31站北东路25219.35076.69/0.00无//-16-132站北一横路236572773.47/0.00无//|33护堤路1467534.7137755.06/21033.83隔离带/1|34站前三路(新风路-如意路)2175922.229562.59/10624.03无//|35宾福路(气站一益盛公学)2123917.419483.49/9185.11无/|36詹李路2165518.215889.99/273.57无//137如意路1147728.437826.37/12463.78护栏/1|38如意大桥1567016.9119438.27/2615.66护栏/1|39泰安路227518.33275.21/0.00无//40泰安路(新风路一潮汕路)2152283486.00/0.00无11141增加潮汕公路如意路口至潮安交界路段161841.325893.08/2068.64无//42站南一直路226092463.56/1347.78无//43宾福路2104417.510494.73/5698.88无/|44站南东路242494075.71/3381.46无//45站前一横路271197206.204504.88无//|46站前二路240617.96201.93/3361.55无/147站前三路242693674.85/1864.16无//48站前西路244712.74285.98/1820.78无/-17-49中李路31246785.21/0.00无/|50园区路160813.17313.34/0.00无//|51火车站广场1////6923.91无/52廉洁文化广场3////2590.39无1/|53沿渠路213667.512962.66/5666.09无/54德州路312117.58804.66/0.00无//|55桥头路379186675.98/0.00无/合计556291192491.33286214.96-18-附件3:《潮安区枫溪镇生活垃圾中转站情况表》单位:座序号站名地址日处理垃圾量(t)1如意垃圾压缩站枫溪镇如意路与二支路交界处802湖厦垃圾中转站德州展宏路与兴工南路交界处773池湖垃圾中转站枫溪镇绿榕南路78合计3座-19-附件4《环卫市场化日常巡查监管登记表》环卫市场化日常巡查监管登记表(2025年月)日期时间地点巡查内容取照编号处理情况扣分考核组成员签名:-20-附件5《环卫市场化月度考核表》枫溪环卫市场化月度考核表(2026年月份)单位盖章:序号考评项目未达标(处)扣分得分折算得分一道路清扫保洁(100分)道路清扫管理(25分)道路保洁管理(30分)果皮箱管理(15分)乱张贴、乱涂画管理(15分)文明安全作业管理(15分)三垃圾收集运输管理(100分)垃圾收集管理(35分)垃圾运输管理(25分)垃圾中转站管理(40分)四公众监督(100分)五垃圾分类(100分)组织管理(20分)设备设施(50分)监管考核得分道路清扫保洁得分×35%+垃圾收集运输管理得分×30%+公众监督得分×25%+垃圾分类得分×10%主管领导:复核:制表:-21-.-2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环卫一体化 生活垃圾转运 生活垃圾直运 垃圾中转站维护管理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