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树名木复壮保护技术服务 古树名木复壮保护实施方案采购合同公告(巫山县林业局2026)
一、合同编号:
WSX26C00017
二、合同名称:
巫山县2026年古树名木复壮保护技术服务
三、项目编号:
WSX26C00017
四、项目名称:
巫山县2026年古树名木复壮保护技术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重庆市巫山县林业局
地址:
高唐街道广东中路106号
联系方式:
15213597186
供应商(乙方):
重庆市中林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重庆市沙坪坝区歌乐山高店子106号综合楼
联系方式:
15111880811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林木抚育管理服务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采购品目
主要标的数量:
1.00 项
主要标的单价:
¥910000.0000
合同金额:
¥906000.00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详见合同附件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04-03 11:29:37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04-03 11:29:39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免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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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90.6万.pdf
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号:WSX26C00017采购执行编号:WSZFCG2026-005甲方(需方):巫山县林业局乙方(供方):重庆市中林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磋商项目名称数量总价服务时间服务地点巫山县2026年古树名木复壮保护技术服务1906000.00签订合同开始至2026年11月巫山县合计人民币(小写):¥906,000.00合计人民币(大写):玖拾万零陆仟元整一、服务要求:(一)技术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市级林业相关技术规范规定和要求,且最终成果须通过甲方组织的验收和市级主管部门复核。(二)服务方式:通过组织技术及施工人员深入项目实施区域进行现场调查、方案编制、复壮保护施工、自查验收及配合市级复核工作。(三)技术服务时间:签订合同开始至2026年11月。(四)技术服务地点:巫山县2026古树名木复壮保护技术服务实施区域。(五)技术服务合格标准:乙方应根据甲方评审通过的《巫山县2026年度古树名木复壮保护实施方案》要求,完成复壮保护措施并通过甲方组织的验收和市级复核。(六)服务内容概述:乙方应按照磋商文件及本合同约定,对拟实施复壮保护的36株古树名木开展生长现状调查,并编制《巫山县2026年度古树名木复壮保护实施方案》。方案须达到国家及重庆市有关技术规程与规范的深度要求并通过专家评审,坚持“一树一策”,明确每株古树的复壮保护措施、施工方法、施工初设图及经费预算。依据经甲方评审通过的实施方案,乙方应全面完成36株古树名木的复壮保护工程施工,并按要求配合完成相关材料报送工作。二、考核方式:(一)成果报告提交提交《巫山县2026年度古树名木复壮保护实施方案》及自查查报告、复壮保护竣工报告等全套成果纸质件各3份、电子件1份,内容包括调查文本、附表、附图、施工前后对比照片等。(二)验收标准与程序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完整成果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或提出书面修改意见。对于甲方提出的修改意见,乙方应在合理期限内完成修改,修改以两次为限。若乙方在收到修改意见后逾期未完成修改,或两次修改后仍不符合合同约定及实施方案要求的,甲方有权不予通过验收。因等待或进行市级复核所产生的时间,不视为甲方违约或拖延验收。三、付款方式:(一)技术服务费用总额为:人民币玖拾万零陆仟元整(¥906,000.00)。本金额包括本次服务工作涉及的外业调查费、数据处理费、编制费、评审费、材料费、人工费、差旅费、管理费、保险、税费等履行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二)履约保证金: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生效前,向甲方提交合同总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即人民币肆万伍仟叁佰元整(¥45,300.00)。履约保证金可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乙方按合同约定完成全部服务、通过甲方组织的验收后,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验收报告复印件后三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三)技术服务费用由甲方2次支付乙方。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1、甲方支付第一笔款项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与预付款等额的、以甲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预付款保函。保函有效期应覆盖至项目初步验收合格之日。乙方未提供合格保函的,甲方有权延迟支付预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2、本合同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费用的50%,即人民币肆拾伍万叁仟元整(¥453,000.00);3、乙方完成项目所有工作,通过甲方组织的验收及市级主管部门复核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费用的50%,即人民币肆拾伍万叁仟元整(¥453,000.00);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提交的完整付款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尾款。(四)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账号为:户名:重庆市中林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小龙坎支行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账号:110202941344四、双方责任和义务:(一)甲方责任1、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开展本项目工作所需的基础资料和便利工作条件,甲方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负责。2、指定专人负责与乙方的工作联系,协调各方面关系,以满足报告编制进度要求。3、负责按合同约定支付乙方相关费用。(二)乙方责任1、乙方应组织精干技术力量,按照国家有关规程规范及本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时间要求完成项目服务工作,对项目服务质量负责,对所提交成果报告内容及数据真实可靠性负责。2、乙方应自行承担完成本项目的一切有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食宿、交通、差旅费、会议费、专家费等。3、在项目工作过程中,应主动和甲方保持密切沟通联系,定期向甲方报告工作进展情况,接受甲方的指导与监督。4、乙方应遵守安全生产的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实施,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隐患。若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人员伤亡或财产的损失,或者造成第三方的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5、项目涉及的所有文字、表格、图片以及影像资料均为秘密文件,只得应用于开展本工作。乙方需做好保密工作,不得将任何文档资料外泄,如因乙方原因发生资料外泄,并给甲方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和负面影响,甲方将按合同约定扣除违约金并保留追究乙方其它法律责任的权利。6、若市级主管部门复核提出整改意见,乙方必须无条件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完成修改,直至满足复核要求。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合同工期不予顺延,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三)双方应遵守的保密义务1、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与本项目有关的技术和商业信息。2、乙方是本合同规定提供的一切技术和资料的合法持有者,如果发生第三方指控侵权时,则由乙方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上和经济上的责任。3、甲方同意在合同有效期内对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技术资料进行保密,如果上述技术资料中的一部分或者全部被乙方或第三方公布,甲方对公开部分则不再承担保密义务。4、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数据、资料保密,除非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用于本合同范围外的所有其他场合。本保密义务不因合同终止、解除或无效而免除。5、本项目所产生的全部成果(包括但不限于调查报告、复壮方案、数据、图片、影像资料等)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享有署名权,并可在非商业性的内部学术研究中使用,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成果用于任何商业目的或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五、违约责任: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款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一)合同生效后,甲方因非乙方原因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的,甲方应按照乙方已完成的实际工作量计算应付费用,实际完成工作量由双方共同确定;乙方已完成的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二)因乙方的原因(如因乙方工作失职、失误造成服务成果出现错误、乙方没在约定的期限完成约定的义务、乙方提供的服务工作成果没有通过甲方的验收等情况)违反合同约定或造成甲方重大损失的,应承担违约金和赔偿甲方全部损失,违约金按合同标的的20%承担;(三)甲方责任: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时间支付款项的,每逾期一日,应按当期应付未付款项的3‱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20%。因甲方未及时提供资料或履行配合义务导致乙方工作延误的,乙方交付期限相应顺延。(四)特别约定,双方确认,因等待或进行上级复核所产生的时间,不视为采购人违约或拖延付款。若上级复核提出整改意见,成交供应商必须无条件在采购人要求的期限内完成修改,直至满足复核要求。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合同工期不予顺延(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因乙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通过上级复核的,采购人有权不予支付尾款,并追究其违约责任。(五)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因违约方违反本合同或相关法律规定的行为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对该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本合同所述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利息及守约方为追究违约方违约责任而支付的诉讼费、公证费用、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律师费、交通差旅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等所有费用。六、其他约定事项:1、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翁连红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派尹卓琳为乙方项目负责人;双方确认合同签署页所载地址和联系方式各自的合法有效送达地址及联系方式(合同履行及争议解决过程中均可按照此方式进行送达):一方变更名称、地址、联系人或者联系方式的,应当在变更后3日内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实际收到变更通知前的送达仍为有效送达,电子送达与书面送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变更方未及时通知的,对方当事人按照变更前的信息进行送达的仍视为有效送达,因此产生的不利后果由变更方承担。一方向另一方送达文件,以被送达方的签收日期作为送达日期。通过快递方式送达的,以快递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被送达方拒收或无法送达的,自交邮后次日视为已经送达。通过电子文件送达的,自前诉电子文件内容在发送方正确填写地址且未被系统退回的情况下,自文件进入对方数据电文接收系统即视为送达,若送达日为非工作日,则在下一个工作日视为已经送达。2、本合同的变更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发生不可抗力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3、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②种方式处理,由此产生的诉讼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差旅费、律师费等一切合理费用,均由违约方承担:①提交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②依法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4、采购文件及其澄清文件、响应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5、经甲方评审通过的《巫山县2026年度古树名木复壮保护实施方案》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该方案的具体内容由双方在合同签订后、乙方开展施工作业前另行确认。6、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当事人及时协商签订书面补充协议。7、本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义务履行完成后终止。8、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需方:巫山县林业局地址:重庆市巫山县高唐街道广东中路106号联系电话:(023)57688493授权代表:供方:重庆市中林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歌乐山镇高店子106号综合楼电话:13728336707传真:/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小龙坎支行账号:110202941344授权代表:(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备注:签约时间:2026年4月3日,签约地点:巫山县林业局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古树名木复壮保护技术服务 古树名木复壮保护实施方案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