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服务采购合同公告(中山市生态环境局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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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中环合同(2024)0122

合同名称: 2024年中山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服务项目(包组2)

合同签署时间: 2024-07-10 00:00:00

采购人名称: 中山市生态环境局

一、合同编号

中环合同(2024)0122

二、合同名称

2024年中山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服务项目(包组2)

三、项目编号

ZZ22405538

四、项目名称

2024年中山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中山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中山市东区街道中山三路26号
联系方式:13925338787
供应商(乙方): 中山市湾区生态环境研究中心
地址:中山市石岐区东明北路18号长虹华庭201、206A卡
联系方式:1893872506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
2024年中山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服务2
1(项)
1,000,000.00
1,000,000.00

合同金额: 1,000,000.00元,大写金额:壹佰万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7月10日至2025年06月30日
履约地点:中山市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7月1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年04月03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
2.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
3.合同变更.pdf
中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04月03日

2.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

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

3.合同变更.pdf

中山市生态环境局服务类项目合同书项目名称:2024年中山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服务项目(包组2)项目编号:442000220000000006378合同编号:中环合同(2024)0122甲方:中山市生态环境局乙方:中山市环境保护技术中心签约地点:广东省中山市签订时间:2024年7月1根据采购结果,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一、项目名称2024年中山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服务项目二、项目概况对中山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审批(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技术评估,出具技术评估意见。三、合同金额合同含税金额为(大写):壹佰万元(¥1000000.00元)人民币(服务时间内技术评估费总价低于壹佰万元的,按实际工作量结算;技术评估费总价超出壹佰万元的,按壹佰万元结算)。本合同项下的单次或打包价技术评估费均包含但不限于乙方为完成本合同项下各项服务所需的服务费、人力资源成本、设施设备费用、差旅费、各项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如合同内容没有变更,本合同价格为固定不变价,除本条约定的费用外,乙方无权再向甲方收取其他费用。四、服务的内容和要求(一)服务内容: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以下服务:接受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委托,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等,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工作。对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在服务时间内委托其负责审批(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技术评估,出具技术评估意见。(二)工作要求:1.乙方应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技术评估导则》《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产业园区》《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管理办法》《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工作程序》等要求,本着合法、合规的原则,客观、公正地开展环评文件技术评估工作,按时按质按量提供服务,对评估成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合法性、合理性负责,并负有保密责任。2.乙方应完整、准确、真实反映并记录评估过程中的工作情况,做好评估资料的整理、归集,并按质量要求提供评估结论和评估成果文件。3.乙方应根据委托项目的实际情况安排项目负责人,如甲方认为乙方派出的评估人员不足以按期保质完成评估任务,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增派或更换,如仍不能符合甲方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4乙方应当在委托期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接受委托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自接受委托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自接受委托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情况特别复杂的,经甲方同意可适当延长技术评估时间)内完成评估工作。5.乙方须使用甲方提供的智慧环保系统作为电子数据的对接,按要求核实并上传与纸质版内容一致的电子数据资料,并做好数据保密工作。6.乙方负责所有因为项目技术评估工作产生的费用开支,包括但不限于评估意见编制费用、组织专家评估会议费用、评估专家费用、交通费、食宿费等。(三)考核要求:1.对非乙方原因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完成评估的,乙方应按规定办理评估项目延期申请,经甲方同意可以延期;对未经甲方同意或乙方原因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评估的,每推迟一日,将扣减乙方该环评文件评估费用的5%,直至扣完该环评文件评估费用为止。2.对因乙方原因导致退回技术评估意见的,每退回一次,扣减该环评文件评估费用的10%,直至扣完该环评文件评估费用为止。五、服务时间及地点(一)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二)服务地点:中山市。六、成果交付时间、方式及验收(一)交付时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接受委托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自接受委托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自接受委托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m(二)交付条件:完成以下服务(成果):1.技术评估意见一份;2.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完成审批的,提交经技术评估单位盖章确认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一式三份(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同意撤销申请的,不需提交,但需继续跟进相应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技术评估工作,直至完成审批或审查);3.对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将与上述资料的纸质版一致的电子版材料上传至中山市生态环境局智慧环保系统。(三)验收:提交的技术评估意见被甲方采用。3七、付款方式、时间及付款条件(一)付款时间及条件:本项目合同金额1000000.00元,分4期支付,按实际完成工作数量×服务单价×中标折扣率计算支付金额(服务时间内技术评估费总价低于壹佰万元的,按实际工作量结算),服务单价如下:1.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评估费30000元/个;2.环境影响报告表技术评估费3500元/个;3.环境影响报告表(含专章)技术评估费8226元/个。中标折扣率:100.00%支付时间:第一期款: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5万元;第二期款:2025年3月31日前支付2024年12月31日前委托的满足本合同第六条第(二)款交付条件并通过甲方验收的剩余技术评估费;第三期款:2025年5月31日前支付2025年3月31日前委托的满足本合同第六条第(二)款交付条件并通过甲方验收的剩余技术评估费;第四期款:2025年8月31日前支付合同服务时间内委托的全部满足本合同第六条第(二)款交付条件并通过甲方验收的剩余技术评估费。经同意撤销申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重新提交后,乙方应继续跟进相应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技术评估工作,直至完成审批或审查,相应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费不重复计算。若存在第四条第(三)款需扣减的情况,当期技术评估费应相应扣减。(二)付款方式:采用银行转账。(三)甲方向乙方支付款项前,乙方将已评估且甲方已采用评估结果的项目,填列评估费用统计表格报甲方核对,经甲方确认后,乙方需向甲方提供与拟支付金额等额、有效的发票。(四)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五)乙方谅解并明确同意:甲方在本合同约定的支付期限内向采购支付部门提出支付申请即视为甲方已履行付款义务,甲方的付款期限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查、财政支付管理流程及预算下达的时间,如有延误,支付期限自动顺延,甲方不承担因此产生的逾4期付款违约责任。同时,乙方知悉并确认以上款项支付进度均需在甲方具备财政支付条件的情况下进行,如因甲方不具备财政支付条件导致的延后支付,甲方不需承担因此产生的逾期付款违约责任;以上支付不得违反甲方财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如因特殊情况乙方未能完成合同所约定的全部服务事项,则按实际完成的服务事项结算费用。如因乙方原因迟延交付发票的,甲方有权暂缓付款,并无须承担违约责任。八、质量的保证和售后服务质量保证期:项目成果通过验收次日起1年内,如乙方提交多个项目成果的,以提交的最后一份成果通过验收起计算质量保证期。质量保证期内,乙方提供相关成果内容咨询、协调、相关辅助资料等技术支持,不再另行向甲方收取任何费用。九、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有权利得到合同承诺的满足要求的服务;2.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及办法对服务成果进行检验;3.向乙方提供与本项目服务工作有关的资料;4.负责与本服务项目有关的第三方协调,提供开展服务工作的外部条件;5.甲方有权对乙方服务进行评价考核,对不称职的乙方人员要求乙方进行调整;6.按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给乙方。(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按合同约定的内容、期限和质量提供服务内容并完成项目任务;2.按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数量向甲方提交成果;3.乙方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应定期向甲方汇报各阶段工作进度和研究甲方要求协助的问题;4乙方应负责本次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并负责保障自身工作人员及邀请专家的人身、财产安全,对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任何人身、财产损失(含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失)的,均由乙方全部负责赔偿或补偿责任,与甲方无关;5.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甲方提供等额、有效的发票;6.对于国家或行业对服务提供者有相应的资质要求的,乙方应确保具备相应资质,乙方从业人员应确保具备相应从业资格,并向甲方提供相应资质文件。5十、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乙方提供的服务或服务的任何一部分时,如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如甲方为此向第三方承担责任,或为乙方垫付赔偿/补偿的,甲方有权全额要求乙方清偿,并要求乙方支付自实际垫付款项之日起产生的垫付利息损失(利息损失的年利率按LPR四倍计),以及甲方因主张权利而支付的诉讼费用、调查费、律师费、诉保保险费等合理支出。如乙方提供的服务成果里有涉及图片、文字资料、音乐、声音、专利、专有技术等材料的使用,乙方应确保拥有合法的原始来源证明、相关权利人签发的使用许可证明。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交的服务成果中所包含的创意、设计、图形、图片、文字、配音、配乐、FLASH片等,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如有第三方以侵害知识产权为由向甲方主张权利,乙方将独立全额承担该损失。十一、涉密保密及成果归属(一)涉密保密乙方保证对在谈判、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工作秘密、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有关信息)予以保密。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或披露与本合同项目有关的资料和信息,亦不得将为甲方提供服务过程中所知悉的信息、资料、文件挪作他用,且保密责任不因合同的终止或解除或一方违约而失效,将长期有效。如甲方提出要求,乙方须无条件与甲方签订保密协议。如因乙方单方将本合同涉及到的相关文件资料泄露或者向第三人转让,挪作他用的,将承担项目总价款10%的违约金并将根据情节轻重追究相应责任。保密期限自保密资料提供或披露之日起持续有效,不因合同的终止、解除、一方的违约而失效。(二)成果归属1.项日的所有成果所有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履行本合同取得的知识产权归甲方和乙方共同拥有;2.甲方引用乙方的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甲方所有,甲方可依法享有该项技术成果取得的精神权利、经济权利和其他权利;3无论发生何种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提前终止或解除),甲方均有权利用乙方的6阶段性工作成果,并且甲方引用乙方的阶段性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甲方所有,甲方可依法享有就该项技术成果取得的精神权利、经济权利和其他权利。十二、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一)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支付服务费的,以当期应付未付服务费为基数,从欠款之日起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标准计算违约金。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30日仍未支付服务费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二)乙方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理时间内对服务进行改进;规定时间内改进结果无法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或乙方怠于改进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须向甲方退还已支付的款项(如有),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违约金无法弥补甲方所受损失的,则乙方应继续赔偿。(三)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服务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金额3‰的数额月城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逾期提供服务超过15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金无法弥补甲可方所受损失的,则乙方应继续赔偿。(四)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售后服务,且经甲方书面敦促仍未能履行的,甲方有权另行委托第三方提供服务,因此产生的服务费和额外支出均由乙方承担,且甲方有权在未付款项中先行扣除。(五)如因政策变动或财政审批或财政预决算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双方应积极协商妥善合理的解决方案,且互不追究责任,所产生经济损失各自承担。m(六)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的,一经发现,视为乙方严重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不支付任何费用,已支付款项乙方需全数返还,并要求乙方本合同总价的20%作为违约金,若违约金无法弥补甲方所受损失的,则乙方应继续赔偿。(七)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应向甲方支付款项(包括但不限于退还已付款项、支付违约金、滞纳金等)情形,均为甲方有权在履约保证金(如有)、未付款项中扣除,或要求乙方另行支付。(八)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7十三、不可抗力本合同所述的“不可抗力”是指双方在订立合同时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这些事件包括:居民逼迁、政府规划迁改、疫情、战争、地震、水灾、台风等中国法律体系规定和双方同意的其他事件。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立即书面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同时必须在7日内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如果不可抗力持续超过15日,双方将通过友好协商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十四、争议处理(一)双方因本合同的履行而发生的争议及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二)在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其他部分仍应继续履行。(三)因诉讼产生的维权费用包括且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担保保险费、鉴定费、交通费、公证费、误工费、诉保保险费等,均由败诉方承担。十五、其它(一)本合同所有附件、采购文件、报价文件、成交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各文件之间有约定不一致的,按生效在后的文件为准。(二)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三)双方确认:于本合同尾部提供的通讯方式视为各方合法有效的联络信息,如有变更,变更方须于变更之日起三日内书面告知对方,否则视为原地址有效。因变更方提供的地址不准确,送达地址变更未及时告知对方或者指定接收人拒绝签收等原因,导致通知或相关法律文书未能被对方实际接收的,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四)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十六、本合同之附件具体包括:附件:《中标通知书》8十七、合同生效(一)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二)合同一式肆份,均为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中山市生态环境局乙方(盖章):中山市环境保护技术中心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1七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签订日期:3024.7.1签订日期:2024.7.10联系人:黄海山联系人:张保见联系方式:13925338787联系方式:18938725066地址:中山市东区街道中山三路26号地址:中山市石岐区东明北路18号长虹华庭201、206A卡邮政编码:528400邮政编码:1传真:0760-88303143传真电子信箱:360055027@qq.com电子信箱:zsess@126.com开户名称: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开户名称:中山市环境保护技术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山银苑支行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山石岐支行开户账号:2011028909026210536开户账号:443125010400045099附件:中标通知书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中标(成交)通知书项目编号:ZZ22405538中山市环境保护技术中心:中山市生态环境局于2024年07月02日就2024年中山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服务项且(项目编号:ZZ22405538)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通知贵方中标,请按规定时限和程序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中标采购包号合同包2中标采购包名称2024年中山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形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服务项目2中标(成交)供应商中山市环境保护技术中心中标供应商联系方式陈娈,联系方式:18022126275中标(成交)折扣率:100.00%中标(成交)折扣率:100.00%采购项目联系人:郑工联系人电话:0760-88319254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2024年07月03日10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中标(成交)通知书项目编号:ZZ22405538中山市环境保护技术中心:中山市生态环境局于2024年07月02日就2024年中山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服务项目(项目编号:ZZ22405538)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通知贵方中标,请按规定时限和程序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中标采购包号合同包2中标采购包名称2024年中山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服务项目2中标(成交)供应商中山市环境保护技术中心中标供应商联系方式陈娈,联系方式:18022126275中标(成交)折扣率:100.00%中标(成交)折扣率:100.00%采购项目联系人:郑工联系人电话:0760-88319254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2024年07月03日中市中中环研函(2025)1号关于银行收款账户信息变更的通知尊敬的客户:鉴于本中心名称由“中山市环境保护技术中心”变更为“中山市湾区生态环境研究中心”,为确保资金往来结算顺畅准确,自2025年11月19日起,本中心原银行收款账户信息停用,正式启用以下新银行收款账户信息:户名:中山市湾区生态环境研究中心银行账号:44312501040004509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山石岐支行行号:103603031054请贵单位及时更新本中心银行收款账户信息,后续所有资金往来结算均以上述新账户为准,感谢贵单位对我单位工作的支持与配合!中山市湾区生态环境研究中心2025年11月19日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中标(成交)通知书项目编号:ZZ22405538中山市环境保护技术中心:中山市生态环境局于2024年07月02日就2024年中山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服务项目(项目编号:ZZ22405538)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通知贵方中标,请按规定时限和程序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中标采购包号合同包2中标采购包名称2024年中山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服务项目2中标(成交)供应商中山市环境保护技术中心中标供应商联系方式陈娈,联系方式:18022126275中标(成交)折扣率:100.00%中标(成交)折扣率:100.00%采购项目联系人:郑工联系人电话:0760-88319254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2024年07月03日中山市生态环境局服务类项目合同书项目名称:2024年中山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服务项目(包组2)项目编号:442000220000000006378合同编号:中环合同(2024)0122甲方:中山市生态环境局乙方:中山市环境保护技术中心签约地点:广东省中山市签订时间:2024年7月1根据采购结果,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一、项目名称2024年中山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服务项目二、项目概况对中山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审批(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技术评估,出具技术评估意见。三、合同金额合同含税金额为(大写):壹佰万元(¥1000000.00元)人民币(服务时间内技术评估费总价低于壹佰万元的,按实际工作量结算;技术评估费总价超出壹佰万元的,按壹佰万元结算)。本合同项下的单次或打包价技术评估费均包含但不限于乙方为完成本合同项下各项服务所需的服务费、人力资源成本、设施设备费用、差旅费、各项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如合同内容没有变更,本合同价格为固定不变价,除本条约定的费用外,乙方无权再向甲方收取其他费用。四、服务的内容和要求(一)服务内容: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以下服务:接受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委托,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等,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工作。对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在服务时间内委托其负责审批(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技术评估,出具技术评估意见。(二)工作要求:1.乙方应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技术评估导则》《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产业园区》《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管理办法》《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工作程序》等要求,本着合法、合规的原则,客观、公正地开展环评文件技术评估工作,按时按质按量提供服务,对评估成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合法性、合理性负责,并负有保密责任。2.乙方应完整、准确、真实反映并记录评估过程中的工作情况,做好评估资料的整理、归集,并按质量要求提供评估结论和评估成果文件。3.乙方应根据委托项目的实际情况安排项目负责人,如甲方认为乙方派出的评估人员不足以按期保质完成评估任务,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增派或更换,如仍不能符合甲方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4乙方应当在委托期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接受委托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自接受委托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自接受委托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情况特别复杂的,经甲方同意可适当延长技术评估时间)内完成评估工作。5.乙方须使用甲方提供的智慧环保系统作为电子数据的对接,按要求核实并上传与纸质版内容一致的电子数据资料,并做好数据保密工作。6.乙方负责所有因为项目技术评估工作产生的费用开支,包括但不限于评估意见编制费用、组织专家评估会议费用、评估专家费用、交通费、食宿费等。(三)考核要求:1.对非乙方原因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完成评估的,乙方应按规定办理评估项目延期申请,经甲方同意可以延期;对未经甲方同意或乙方原因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评估的,每推迟一日,将扣减乙方该环评文件评估费用的5%,直至扣完该环评文件评估费用为止。2.对因乙方原因导致退回技术评估意见的,每退回一次,扣减该环评文件评估费用的10%,直至扣完该环评文件评估费用为止。五、服务时间及地点(一)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二)服务地点:中山市。六、成果交付时间、方式及验收(一)交付时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接受委托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自接受委托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自接受委托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m(二)交付条件:完成以下服务(成果):1.技术评估意见一份;2.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完成审批的,提交经技术评估单位盖章确认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一式三份(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同意撤销申请的,不需提交,但需继续跟进相应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技术评估工作,直至完成审批或审查);3.对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将与上述资料的纸质版一致的电子版材料上传至中山市生态环境局智慧环保系统。(三)验收:提交的技术评估意见被甲方采用。3七、付款方式、时间及付款条件(一)付款时间及条件:本项目合同金额1000000.00元,分4期支付,按实际完成工作数量×服务单价×中标折扣率计算支付金额(服务时间内技术评估费总价低于壹佰万元的,按实际工作量结算),服务单价如下:1.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评估费30000元/个;2.环境影响报告表技术评估费3500元/个;3.环境影响报告表(含专章)技术评估费8226元/个。中标折扣率:100.00%支付时间:第一期款: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5万元;第二期款:2025年3月31日前支付2024年12月31日前委托的满足本合同第六条第(二)款交付条件并通过甲方验收的剩余技术评估费;第三期款:2025年5月31日前支付2025年3月31日前委托的满足本合同第六条第(二)款交付条件并通过甲方验收的剩余技术评估费;第四期款:2025年8月31日前支付合同服务时间内委托的全部满足本合同第六条第(二)款交付条件并通过甲方验收的剩余技术评估费。经同意撤销申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重新提交后,乙方应继续跟进相应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技术评估工作,直至完成审批或审查,相应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费不重复计算。若存在第四条第(三)款需扣减的情况,当期技术评估费应相应扣减。(二)付款方式:采用银行转账。(三)甲方向乙方支付款项前,乙方将已评估且甲方已采用评估结果的项目,填列评估费用统计表格报甲方核对,经甲方确认后,乙方需向甲方提供与拟支付金额等额、有效的发票。(四)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五)乙方谅解并明确同意:甲方在本合同约定的支付期限内向采购支付部门提出支付申请即视为甲方已履行付款义务,甲方的付款期限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查、财政支付管理流程及预算下达的时间,如有延误,支付期限自动顺延,甲方不承担因此产生的逾4期付款违约责任。同时,乙方知悉并确认以上款项支付进度均需在甲方具备财政支付条件的情况下进行,如因甲方不具备财政支付条件导致的延后支付,甲方不需承担因此产生的逾期付款违约责任;以上支付不得违反甲方财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如因特殊情况乙方未能完成合同所约定的全部服务事项,则按实际完成的服务事项结算费用。如因乙方原因迟延交付发票的,甲方有权暂缓付款,并无须承担违约责任。八、质量的保证和售后服务质量保证期:项目成果通过验收次日起1年内,如乙方提交多个项目成果的,以提交的最后一份成果通过验收起计算质量保证期。质量保证期内,乙方提供相关成果内容咨询、协调、相关辅助资料等技术支持,不再另行向甲方收取任何费用。九、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有权利得到合同承诺的满足要求的服务;2.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及办法对服务成果进行检验;3.向乙方提供与本项目服务工作有关的资料;4.负责与本服务项目有关的第三方协调,提供开展服务工作的外部条件;5.甲方有权对乙方服务进行评价考核,对不称职的乙方人员要求乙方进行调整;6.按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给乙方。(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按合同约定的内容、期限和质量提供服务内容并完成项目任务;2.按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数量向甲方提交成果;3.乙方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应定期向甲方汇报各阶段工作进度和研究甲方要求协助的问题;4乙方应负责本次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并负责保障自身工作人员及邀请专家的人身、财产安全,对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任何人身、财产损失(含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失)的,均由乙方全部负责赔偿或补偿责任,与甲方无关;5.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甲方提供等额、有效的发票;6.对于国家或行业对服务提供者有相应的资质要求的,乙方应确保具备相应资质,乙方从业人员应确保具备相应从业资格,并向甲方提供相应资质文件。5十、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乙方提供的服务或服务的任何一部分时,如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如甲方为此向第三方承担责任,或为乙方垫付赔偿/补偿的,甲方有权全额要求乙方清偿,并要求乙方支付自实际垫付款项之日起产生的垫付利息损失(利息损失的年利率按LPR四倍计),以及甲方因主张权利而支付的诉讼费用、调查费、律师费、诉保保险费等合理支出。如乙方提供的服务成果里有涉及图片、文字资料、音乐、声音、专利、专有技术等材料的使用,乙方应确保拥有合法的原始来源证明、相关权利人签发的使用许可证明。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交的服务成果中所包含的创意、设计、图形、图片、文字、配音、配乐、FLASH片等,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如有第三方以侵害知识产权为由向甲方主张权利,乙方将独立全额承担该损失。十一、涉密保密及成果归属(一)涉密保密乙方保证对在谈判、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工作秘密、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有关信息)予以保密。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或披露与本合同项目有关的资料和信息,亦不得将为甲方提供服务过程中所知悉的信息、资料、文件挪作他用,且保密责任不因合同的终止或解除或一方违约而失效,将长期有效。如甲方提出要求,乙方须无条件与甲方签订保密协议。如因乙方单方将本合同涉及到的相关文件资料泄露或者向第三人转让,挪作他用的,将承担项目总价款10%的违约金并将根据情节轻重追究相应责任。保密期限自保密资料提供或披露之日起持续有效,不因合同的终止、解除、一方的违约而失效。(二)成果归属1.项日的所有成果所有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履行本合同取得的知识产权归甲方和乙方共同拥有;2.甲方引用乙方的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甲方所有,甲方可依法享有该项技术成果取得的精神权利、经济权利和其他权利;3无论发生何种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提前终止或解除),甲方均有权利用乙方的6阶段性工作成果,并且甲方引用乙方的阶段性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甲方所有,甲方可依法享有就该项技术成果取得的精神权利、经济权利和其他权利。十二、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一)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支付服务费的,以当期应付未付服务费为基数,从欠款之日起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标准计算违约金。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30日仍未支付服务费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二)乙方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理时间内对服务进行改进;规定时间内改进结果无法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或乙方怠于改进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须向甲方退还已支付的款项(如有),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违约金无法弥补甲方所受损失的,则乙方应继续赔偿。(三)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服务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金额3‰的数额月城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逾期提供服务超过15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金无法弥补甲可方所受损失的,则乙方应继续赔偿。(四)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售后服务,且经甲方书面敦促仍未能履行的,甲方有权另行委托第三方提供服务,因此产生的服务费和额外支出均由乙方承担,且甲方有权在未付款项中先行扣除。(五)如因政策变动或财政审批或财政预决算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双方应积极协商妥善合理的解决方案,且互不追究责任,所产生经济损失各自承担。m(六)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的,一经发现,视为乙方严重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不支付任何费用,已支付款项乙方需全数返还,并要求乙方本合同总价的20%作为违约金,若违约金无法弥补甲方所受损失的,则乙方应继续赔偿。(七)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应向甲方支付款项(包括但不限于退还已付款项、支付违约金、滞纳金等)情形,均为甲方有权在履约保证金(如有)、未付款项中扣除,或要求乙方另行支付。(八)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7十三、不可抗力本合同所述的“不可抗力”是指双方在订立合同时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这些事件包括:居民逼迁、政府规划迁改、疫情、战争、地震、水灾、台风等中国法律体系规定和双方同意的其他事件。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立即书面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同时必须在7日内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如果不可抗力持续超过15日,双方将通过友好协商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十四、争议处理(一)双方因本合同的履行而发生的争议及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二)在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其他部分仍应继续履行。(三)因诉讼产生的维权费用包括且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担保保险费、鉴定费、交通费、公证费、误工费、诉保保险费等,均由败诉方承担。十五、其它(一)本合同所有附件、采购文件、报价文件、成交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各文件之间有约定不一致的,按生效在后的文件为准。(二)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三)双方确认:于本合同尾部提供的通讯方式视为各方合法有效的联络信息,如有变更,变更方须于变更之日起三日内书面告知对方,否则视为原地址有效。因变更方提供的地址不准确,送达地址变更未及时告知对方或者指定接收人拒绝签收等原因,导致通知或相关法律文书未能被对方实际接收的,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四)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十六、本合同之附件具体包括:附件:《中标通知书》8十七、合同生效(一)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二)合同一式肆份,均为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中山市生态环境局乙方(盖章):中山市环境保护技术中心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1七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签订日期:3024.7.1签订日期:2024.7.10联系人:黄海山联系人:张保见联系方式:13925338787联系方式:18938725066地址:中山市东区街道中山三路26号地址:中山市石岐区东明北路18号长虹华庭201、206A卡邮政编码:528400邮政编码:1传真:0760-88303143传真电子信箱:360055027@qq.com电子信箱:zsess@126.com开户名称: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开户名称:中山市环境保护技术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山银苑支行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山石岐支行开户账号:2011028909026210536开户账号:443125010400045099附件:中标通知书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中标(成交)通知书项目编号:ZZ22405538中山市环境保护技术中心:中山市生态环境局于2024年07月02日就2024年中山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服务项且(项目编号:ZZ22405538)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通知贵方中标,请按规定时限和程序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中标采购包号合同包2中标采购包名称2024年中山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形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服务项目2中标(成交)供应商中山市环境保护技术中心中标供应商联系方式陈娈,联系方式:18022126275中标(成交)折扣率:100.00%中标(成交)折扣率:100.00%采购项目联系人:郑工联系人电话:0760-88319254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2024年07月03日10中市中中环研函(2025)1号关于银行收款账户信息变更的通知尊敬的客户:鉴于本中心名称由“中山市环境保护技术中心”变更为“中山市湾区生态环境研究中心”,为确保资金往来结算顺畅准确,自2025年11月19日起,本中心原银行收款账户信息停用,正式启用以下新银行收款账户信息:户名:中山市湾区生态环境研究中心银行账号:44312501040004509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山石岐支行行号:103603031054请贵单位及时更新本中心银行收款账户信息,后续所有资金往来结算均以上述新账户为准,感谢贵单位对我单位工作的支持与配合!中山市湾区生态环境研究中心2025年11月19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中山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