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浑源县总工会2026)
一、合同编号:11N50624902220261
二、合同名称:浑源县工人文化宫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1402252026CCS00012
四、项目名称:浑源县工人文化宫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浑源县总工会
地 址:浑源县永安镇永安东街130号
联系方式:15603522011
供应商(乙方):浑源县盛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大同市浑源县永安镇新华街鼓楼南巷11号
联系方式:18635238678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浑源县工人文化宫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619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物业类型:办公物业。服务对象:浑源县工人文化宫。工人文化宫地上2 层办公楼、室外及其他配套设施设备物业管理。建筑面积及相关责任区面积:总用地面积为 12634.02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997.92 平方米。服务要求:我公司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服务要求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起 1 年服务标准:达到该行业现行国家相关服务标准并全面履行与采购人的合同约定。浑源县工人文化宫物业管理总体要求:参照机关服务标准实施物业管理
2.合同金额(元):619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年04月03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年04月03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浑源县工人文化宫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合同(11N50624902220261).pdf
浑源县工人文化宫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采购合同合同编号:11N50624902220261甲方:浑源县总工会乙方:浑源县盛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根据浑源县总工会-浑源县工人文化宫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第一条:项目概况项目名称:浑源县工人文化宫物业管理服务服务地点:浑源县工人文化宫第二条:服务范围及要求:(一)服务范围:办公环境清扫维护:办公楼、公共走廊、楼梯间、卫生间、停车场、室外园区等区域的日常清洁美化、垃圾清理、消毒消杀、绿化养护(浇水、修剪、除草、病虫害防治)。设施设备运行管护:1.水电系统:公共区域照明、给排水管道、供电线路的日常巡检、故障维修、附属设备维修,保障工人文化宫设备用电用水稳定;2.暖通与消防:暖气管道维护,消防设施(灭火器、消防栓、报警系统等)的定期检查与维保;3.安防:监控设备、门禁系统的维护。4.剧场灯光员与音响员、要定期对灯光、调音台、音响、信号线等设备线路检查维护、保证剧场各项活动的正常运行。出入管理:1、安全巡查:每日对公共区域、设备机房等进行安全巡检,排查消防隐患、防盗风险,记录并上报异常情况;停车场秩序维护(车位引导、车辆停放规范);2、应急处置:配合工人文化活动中心处理火灾、漏水、设备故障等突发事件,协助组织应急演练、疏散引导。(二)服务主要内容1、公司管理人员每日上岗后要按照卫生工作标准、岗位责任制进行安排、布置、检查各区域的工作;在节假日期间要提前做好节日的工作安排和布置,并检查落实和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特殊情况及时向上级汇报;积极配合工人文化活动中心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工作;要每天利用早到或晚走时间集中开会学习,总结工作经验教训,查找工作中的不足;要求并培训员工讲普通话,注意工人文化宫形象,服装要干净整洁,注重仪容仪表。2、要求24小时轮班制度,夏季上班时间6:00点到岗,冬季上班时间7:00点到岗。午饭轮岗吃饭时间不得超过半小时,夏季雨水聚集主干路面要第一时间清理积水,冬季下雪时,要第一时间清扫通主干道路。第三条:合同委托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为一年,自(2026)年(4)月(1)日至(2027)年(3)月(31)日。(如果乙方的服务效果使甲方能够满意,并且在服务内容及合同金额不变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和乙方再续签合同两年)。第四条:合同金额及结算方式(一)资金性质:按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规定程序办理或采购人自行支付。(二)合同金额:合同总金额(大写):陆拾壹万玖仟元整(小写:619000元/每年)。(三)结算方式:甲方按合同金额比例每半年支付一次。第五条:双方权利义务(一)甲方权利和义务:1、对工人文化宫内的一切设施及设备享有所有权,并对国有资产的保护、使用全程监督。2、负责对乙方物业服务进行工作检查和监督。3、在服务期间,甲方对乙方合同内提供的服务有不满意的地方,随时有权向乙方提出意见或要求整改。4、及时为乙方办理付款手续。5、负责提供工作场地,协助乙方办理相关事宜。6、对合同条款及价格负有保密义务。(二)乙方权利和义务:1、服务期间,需严格遵守浑源县工人文化宫的各项制度,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爱岗敬业,甘于奉献,特别是公司主管人员应以自身工作为重点,随时接受甲方及相关领导和监管单位的监督检查,加强巡查管理力度,提升一线管理水平。2、对工人文化宫内的公共设施及地面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如需使用和改变应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3、定期向甲方通报工作情况,对甲方提供的合理整改意见无条件执行,随时接受直管单位相关领导的监督检查。需要时主管经理须向直管单位领导汇报工作情况。4、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本项目的服务内容和责任转移给他方。5、在工人文化宫工作期间,乙方的办公人员、保安及保洁等工作人员出现任何劳动纠纷、伤亡事件及其他意外事故均与甲方无关,均由乙方全部承担。6、由于乙方工作不到位,对第三人造成的人身损害,由乙方全权负责,与甲方无关。第六条:知识产权归属本合同所约定工作内容中正式成果的知识产品归甲方所有。第七条:保密条款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的任何资料和信息,除为履行合同约定服务需要向行政机关作出的披露外,不得用于本合同约定服务以外的任何其他用处,亦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泄漏或公开,并保证在合同约定服务履行完毕后,将所有资料和信息归还甲方。第八条:履约验收由浑源县总工会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定期及不定期的检查。第九条:违约责任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每逾期一日,向甲方赔偿全年服务款项2%的违约金,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5%。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累计超过3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2、在乙方服务工作范围内,如因工作未达到服务标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3、任意一方擅自解除合同导致合同不能履行,视为违约,违约方按合同约定合同总金额的5%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给守约方的经济损失。第十条: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且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骚乱、戒严、暴动、战争等。2、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或延迟履行合同的一方可视不可抗力的实际影响免除部分或全部违约责任。但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于不可抗力发生结束后10日内提供相关证明文件。3、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合同无法按期履行或不能履行的,所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当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否则应就扩大的损失负赔偿责任。第十一条:合同变更与解除本合同期限自签订之日起到合同终止日期。合同到期后甲乙双方均未提出新的意向,合同自行终止。合作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停止协议,否则应负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在下列情况发生时,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并就实际损失向乙方提出索赔:乙方服务质量考核不合格;乙方未得到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主要岗位服务人员。乙方因故需终止合同,必须提前7天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终止。第十二条:合同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在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合同签署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三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集中采购机构存档一份,采购办备案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磋商文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纪要”形式,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确认,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十四条: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1、中标/成交通知书2、响应文件/投标文件(含澄清或说明文件)3、采购文件(含澄清或修改文件)4、供应商所做的其他承诺甲方(章):,乙方(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合同签订地点:网上签约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物业管理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