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自然灾害修复治理采购合同公告(湖北堵河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2026)
一、合同编号:无
二、合同名称:湖北堵河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自然灾害修复治理项目施工合同
三、项目编号:420323202606000688
四、项目名称:湖北堵河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自然灾害修复治理项目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湖北堵河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本级
2、地址:竹山县城关镇千福路7号
3、联系方式:19986513165
4、供应商(乙方):湖北中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5、地址:竹山县城关镇人民路 59 号
6、联系方式:0719-4225372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自然灾害治理修复7处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文本
3、主要标的数量:1项
4、主要标的单价:985532.99元
5、合同金额:98.553299(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履约期限:2026年04月03日至2026年06月02日;履约地点:堵河源保护区范围内
7、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
收取金额: 0(万元) 收取比例: 0%
8、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9、采购计划备案号:420323-2026-00090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04-01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04-03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相关下载
湖北堵河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自然灾害修复治理项目项目工程施工合同.pdf
工程编号:420323202606000688合同编号:湖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名称:湖北堵河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自然灾害修复治理项目工程地点:竹山县堵河源保护区范围内发包人:湖北堵河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承包人:湖北中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二0二六年四月第一部分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湖北堵河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承包人:(全称)湖北中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湖北堵河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自然灾害修复治理项目工程地点:竹山县堵河源保护区范围内工程规模:详见投标响应文件工程量清单工程立项批准或核准、备案文号:420323-2026-00090资金来源:财政资金二、工程承包范围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三、合同工期开工日期:2026年1月3日竣工日期:2026年0月2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60天。四、工程质量工程质量标准:合格,达到国家有关规定标准,通过竣工验收。五、合同价款合同价款:(大写):玖拾捌万伍仟伍佰叁拾贰元玖角玖分:(小写):985532.99元。其中: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1(大写):/元;(小写):/元。其它约定:设计变更及其它增加的附属工程按现行价格据实结算六、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和第三部分专用条款的第2.1款赋予的规定一致。七、发包人承诺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八、承包人承诺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九、合同生效本合同订立时间:2026年4月1日本合同订立地点:湖北堵河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办公室双方约定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堂务委托代理人:2第二部分通用条款参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中通用条款执行。一3第三部分专用条款1定义需要重新定义的词语和新定义的词语:无2合同文件及解释2.1合同文件及优先顺序组成本合同其他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按通用条款。3语言及适用的法律、标准与规范3.3约定适用的标准、规范的名称:按现行国家标准、规范4通讯联络4.2各方通讯地址、收件人及其他运达方式所有通讯发送至以下通讯地址,直到某方书面通知另一方变更地址为止。发包人:湖北堵河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通讯地址:竹山县城关镇千福路收件人:张涛联系电话:0719-4226605邮政编码:传真:电子邮箱:开户银行:账号:承包人:湖北中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通讯地址:竹山县城关镇人民路59号收件人:吴俊联系电话:0719-4225372邮政编码:442200传真:电子邮箱:开户银行:竹山农商行营业部账号:82010000000481780监理单位:通讯地址:收件人:联系电话:邮政编码:传真造价咨询单位电子邮箱:通讯地址:收件人:联系电话:邮政编码:传真电子邮箱:45发包人5.1发包人完成下列工作的约定:(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工作、平整施工场地通电、通水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时间:开工前七天(2)完成施工所需水、电、通讯线路接驳的时间及地点:开工前七天。(3)开通施工现场与城乡公共道路间的通道的约定:已畅通。(4)提供资料的时间:开工前五天。(5)办理有关所需证件的约定:(6)组织现场交验的时间:开工前五天。(7)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的约定:开工前根据施工、监理单位熟悉图纸及施工现场情况适时组织进行。(8)协调保护工作的约定:按通用条款。(9)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及其约定::按通用条款。委托给承包人负责的部分工作有:无5.2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标准与规范名称、图纸及技术要求的约定:(1)提供的时间:开工前五天。(2)提供的份数:一套。5.3提供施工场地的时间:开工前三天.6承包人6.1承包人有关工作的约定(1)向发包人提供施工现场办公和生活的房屋设施的时间和要求(2)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及要求:6.2承包人负责的设计的约定(1)合同约定由承包人负责的设计:(2)承包人提供设计的时间:/7发包人代表7.1发包人任命的发包人代表是:李鑫联系通讯地址与方式如下:通讯地址:湖北堵河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联系电话:0719-04226605邮政编码:442200传真/电子邮箱:157.2发包人代表职权范围:施工现场的质量、安全、进度管理及相关工程量计量签证工作及主要材料采购的监管。8监理工程师8.1负责本工程的监理单位及任命的监理工程师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任命为/通讯地址:1监理工程师,联络通讯地址与方式如下:联系电话:/邮政编码:/传真/电子邮箱:/9造价工程师9.1负责本工程的造价咨询单位及任命的造价工程师造价咨询单位:法定代表人:/任命为/造价工程师,其联络通讯地址与方式为:通讯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传真电子邮箱:/10承包人代表10.1承包人的承包人代表是:李雷联络通讯地址与方式如下:通讯地址:竹山县城关镇人民路59号联系电话:0719-4225372邮政编码:442200传真电子邮箱:/11分包人111分包人及有关约定:不允许分包12工程担保12.1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约定:(1)担保金额:/(2)提供履约担保时间:合同签订前(3)提供履约担保方式/612.2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约定:(1)担保金额:无(2)提供支付担保时间:无(3)出具支付担保方式:无13不可抗力13.1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按通用条款14保险14.11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保险事项有:口通用条款27.1款的第(1)项;√通用条款27.1款的第(2)项:口通用条款27.1款的第(3)项15进度计划和报告15.1承包人编制进度报告和修订进度计划的时间要求:每月25号。16质量目标36.1合同质量的奖罚:工程质量应达到验收合格工程标准。17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17.1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的奖罚施工期间一切安全责任由承包人承担文明施工目标管理的奖罚按通用条款执行。18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18.1约定发包人是否供应材料设备发包人不供应材料设备,本条不适用。口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约定“发包人供应材料一览表”,作为本合同的附件。18.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本工程结算方式19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19.1中间验收部位包括:720工程试车20.1约定是否试车不需要试车的,本条不适用。口需要试车的,试车的内容及要求具体如下:21竣工验收21.1中间交工工程的验收本工程无中间交工工程的,本款不适用。口本工程有中间交工工程的,各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计划竣工时间如下:(1)工程,计划竣工时间:,其范围包括:(2)/工程,计划竣工时间:,其范围包括:1(3)1工程,计划竣工时间,其范围包括:1(4)工程,计划竣工时间,其范围包括:/22工程计量和计价22.1工程计量和计价的依据招标文件中约定的计价要求:双方达成的其它计价要求:合同外新增项目据实结算22.2承包人向业主或监理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按通用条款执行。23提前竣工奖与误期赔偿费23.1提前竣工奖的约定不设提前竣工奖的,本款不适用口设提前竣工奖的,(1)每日历天奖励额度为按投标书承诺元。(2)提前竣工奖的最高限额是按投标书承诺元。23.2误期赔偿费的约定(1)每日历天赔付额度:按投标书承诺元。(2)误期赔偿费最高限额是:按投标书承诺元。24合同价款与调整24.1合同价格调整方式口采用固定价格合同,选择其中之一:8口采用固定总价合同: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合同风险范围如下:1、工程量偏差、清单漏项、工程变更、合同中明确的主要材料、政策性调整等不包括在承包人的风险范围内。口采用可调价格合同:本款不适用合同价格调整内容:口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本款不适用合同构成方式:口确定合同价款的其它方式:无合同价款的计算方式和范围:/25工程价款支付25.1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预付款的具体时间和金额:合同签订后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50%。扣回预付款的时间和比例:结算时一次性扣除。25.2.1双方约定工程进度款支付的具体时间和金额:25.3发包人承包人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约定。预付计划: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25.4.1约定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口为:/26竣工结算与结算款26.1结算的程序和时限:按通用条款60.2款至60.7款的约定办理;口双方关于结算时间、程序的其它约定:126.2约定结算特殊要求:无27质量保证27.1质量缺陷责任期:(1)质量缺陷责任期:9口六个月十二个月:口二十四个月口约定的缺陷责任期:(2)质量缺陷责任期计算方式:按照通用条款的约定。口其他计算方式:27.3质量保证的方式口工程质量保证担保口工程质量保险质量保证金:口其它保证方式:27.3.1工程质量保证担保的方式及担保金额:无27.3.2工程质量保险的方式及保险金额:无27.3.3质量保证金的金额及扣留(1)质量保证金的金额: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1.5%执行,出具质保金保函。(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27.3.4质量保证金返还的其它约定:。28合同争议28.1争议或认定机构按通用条款本款的约定:口不按通用条款本款的约定,具体为:(1)L(2)/28.2双方同意选择下列一种方式解决争议:向竹山县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口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9保密要求29.1对承包人保密信息的约定:保密信息的提供时间:/保密的范围:10附件一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湖北堵河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承包人:(全称)湖北中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为保证湖北堵河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自然灾害修复治理项目(工程名称)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应按照有关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1质量保修范围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外墙面的防渗漏工程、电气管线工程、给排水管道工程、设备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装饰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其它项目。具体保修范围,双方约定如下:1、承包人实施的一切工程2、13、/2质量保修期2.1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2.2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工程为:5年。(3)电气管线工程、给排水管道工程、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4)供热、供冷系统工程为:个采暖期、供冷期。(5)装饰装修工程为2年。3质量保修责任123.1属于保修范围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通知后的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发包人可自行或指派第三方保修。3.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3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应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安全和质量。凡出现其质量问题,应立即报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由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应立即实施保修。3.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4质量保修费用质量保修费用及相关的损害赔偿费,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5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的使用、约定、支付、返还与本合同的质量保证金中赋予的约定一致。6其它6.1双方约定的其它工程质量保修事项:6.2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签署,作为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2026年4月1日2026年4月1日13附件二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生工程名称:工程编号:序号材料设备名称规格生产厂家单位数量单价(元)总价(元)质量标准提供地点提供时间备注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14附件三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廉洁协议书甲方(发包人):湖北堵河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乙方(承包人):湖北中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项目名称:湖北堵河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自然灾害修复治理项目工程项目地址:竹山县堵河源保护区范围内为加强廉洁建设,规范承发包双方的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省政府第308号令的有关规定,由甲方与乙方订立本协议书。第一条甲乙双方责任(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省政府第308号令的有关规定。(二)严格执行一切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和诚信的原则(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四)建立健全廉洁制度,开展廉洁教育,设立廉洁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洁建设规定的行为,应及时给予提醒和纠正。(六)发现对方严重违反廉洁建设的行为,应向其上级部门或纪检、监察等有关机关举报。影响合同履行的,可按合同中关于合同解除的约定处理。第二条甲方责任(一)甲方作为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全面负责工程建设的进度、质量和资金管理,认真履行合同规定的甲方责任。(二)甲方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财物和其他利益。财物是指现金、有价证券和实物。包括促销费、宣传费、赞助费、科研费、劳务费、咨询费、佣金等,或者予以报销各种费用。其他利益是指提供国内外各种名义的旅游、考察等给付财物以外的其他手段。(三)甲方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宴请(工作餐除外)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四)甲方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等安排提方便。(五)甲方人员及其配偶、子女等亲友不得从事与乙方有关的工程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15(六)甲方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或推销材料,不得要求乙方购买合同约定以外的材料和设备。第三条乙方责任(一)乙方作为工程项目的施工责任主体,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与规范,依照合同负责承担工程建设的进度、质量、资金控制。(二)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人员给付财物和其他利益。财物是指现金、有价证券和实物。包括促销费、宣传费、赞助费、科研费、劳务费、咨询费、佣金等,或者予以报销各种费用。其他利益是指提供国内外各种名义的旅游、考察等给付财物以外的其他手段。(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人员参加宴请(工作餐除外)及娱乐活动,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四)乙方不向甲方人员的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工作等安排提供便利。(五)乙方不接受甲方人员及其配偶、子女等亲友从事或明示、暗示干涉工程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的要求。第四条违约责任(一)甲方人员违反本协议第一条和第二条规定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赔偿。(二)乙方人员违反本协议第一条和第三条规定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赔偿。第五条协议生效本协议的有效期,自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第六条协议法律效力本协议书作为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与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生效。第七条协议份数本协议一式4份,双方各执2份。在签订后与工程建设合同一并送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指定(委托)的部门(机构)备案一份。1甲方:(公章):乙方:(公章):地址:李多委托代理人:地址: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2026年4月1日2法定代表人:2026年4月上日1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自然灾害修复治理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湖北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