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栽、运费 吊旗 石凳标识采购合同公告(中国共产党正宁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6)
一、合同编号:QYTJ-20260001
二、合同名称:黄帝冢、秦直道民族团结宣传牌制作
三、项目编号:QYTJ-20260001
四、项目名称:黄帝冢、秦直道民族团结宣传牌制作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中国共产党正宁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
地址:1
联系方式:1111111
供应商(乙方):庆阳天隽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庆阳市正宁县长乐路(县地税局斜对面)
联系方式:13909349275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黄帝冢、秦直道民族团结宣传牌制作
1(项)
¥19,120.00
¥19,120.00
木制雕刻字制作、PVC板、亚克力板制作。
合同金额: 19,12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玖仟壹佰贰拾元整
履约期限:2026年03月10日至2026年04月03日
履约地点:五顷塬乡
采购方式:框架协议采购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年03月1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年04月03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宣传牌合同.pdf
中国共产党正宁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
2026年04月03日
点击查看公告内容:
宣传牌合同.pdf
黄帝冢广场处、秦直古道亭子处制作民族团结宣传布置合同合同编号:QYTJ-20260001甲方:中国共产党正宁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乙方:庆阳天隽广告传媒有限公司经甲乙双方商定,由乙方为黄帝冢广场处、秦直古道亭子处制作民族团结宣传布置。为保护供需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政府采购定点供货承诺书中的相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一、布置内容及金额:项目规格数量单位单价(元)合计(元)圆形45X4510个2402400同源亭(木制雕刻)1X0.321块标850850同根同祖同源和顺和谐和睦(木制雕刻)30X2302块9801960黄帝冢小故事(PVC板雕刻)1.66X0.535块4802400同心驿(木制雕刻)1X0.321块850850直道贯南北同心铸山河(轮胎景观)外径65X65内径42X4210块2802800秦直道广告牌(喷绘焊架子铆铁皮,圆管腿)、混凝土栽、运费、人工等)5X31面65006500吊旗2面80160石凳标识(亚克力制作)45X458个1501200合计:19120元大写(壹万玖仟壹佰贰拾圆整)。二、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验收。三、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规范验收合格标准。若因施工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乙方必须无条件返修至合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费用。四、工期:签订合同后20日内完工。五、验收要求。1、由甲方在制作安装完成后,甲方应成立三人(含三人)以上验收小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真组织验收工作。2、采购人应于供方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3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填写《正宁县政府采购验收报告》。六、付款程序、方式及期限:1、乙方开具以甲方单位名称为抬头的发票。2、在项目验收合格且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保修期2年时间,乙方应无条件进行保修。七、违约责任乙方不能按时完成施工,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0.5%违约金,如果逾期达到5日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乙方所交的材料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或者整体工作达不到验收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材料和工程,乙方应负责更换、重作并承担因更换、重作而支付的实际费用,因更换、重作而造成逾期交工,则按逾期完工处理。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验收,甲方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款总额5%的违约金;甲方如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付款一日的甲方应向乙方偿付所欠合同金额0.5%的违约金。八、本合同签订和履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履行合同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签订合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九、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章后生效。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效力相同。品开杨芳芳乙方:(签章)甲方:(签章)签订日期:2年3月10日签订日期:2026年月10日黄帝冢广场处、秦直古道亭子处制作民族团结宣传布置合同合同编号:QYTJ-20260001甲方:中国共产党正宁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乙方:庆阳天隽广告传媒有限公司经甲乙双方商定,由乙方为黄帝冢广场处、秦直古道亭子处制作民族团结宣传布置。为保护供需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政府采购定点供货承诺书中的相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一、布置内容及金额:项目规格数量单位单价(元)合计(元)圆形45X4510个2402400同源亭(木制雕刻)1X0.321块标850850同根同祖同源和顺和谐和睦(木制雕刻)30X2302块9801960黄帝冢小故事(PVC板雕刻)1.66X0.535块4802400同心驿(木制雕刻)1X0.321块850850直道贯南北同心铸山河(轮胎景观)外径65X65内径42X4210块2802800秦直道广告牌(喷绘焊架子铆铁皮,圆管腿)、混凝土栽、运费、人工等)5X31面65006500吊旗2面80160石凳标识(亚克力制作)45X458个1501200合计:19120元大写(壹万玖仟壹佰贰拾圆整)。二、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验收。三、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规范验收合格标准。若因施工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乙方必须无条件返修至合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费用。四、工期:签订合同后20日内完工。五、验收要求。1、由甲方在制作安装完成后,甲方应成立三人(含三人)以上验收小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真组织验收工作。2、采购人应于供方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3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填写《正宁县政府采购验收报告》。六、付款程序、方式及期限:1、乙方开具以甲方单位名称为抬头的发票。2、在项目验收合格且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保修期2年时间,乙方应无条件进行保修。七、违约责任乙方不能按时完成施工,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0.5%违约金,如果逾期达到5日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乙方所交的材料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或者整体工作达不到验收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材料和工程,乙方应负责更换、重作并承担因更换、重作而支付的实际费用,因更换、重作而造成逾期交工,则按逾期完工处理。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验收,甲方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款总额5%的违约金;甲方如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付款一日的甲方应向乙方偿付所欠合同金额0.5%的违约金。八、本合同签订和履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履行合同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签订合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九、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章后生效。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效力相同。上品州杨芳芳乙方:(签章)甲方:(签章)签订日期:2年3月10日签订日期:2026年月10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混凝土栽、运费 吊旗 石凳标识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