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绿化 土地绿化工程施工采购合同公告(莱州市林业局2026)



莱州市林业局山东省烟台市莱州市林业局莱州市2025年中央财政其他国土绿化项目采购合同公示

一、合同编号:SDGP370683000202602000009A_001
二、合同名称:山东省烟台市莱州市林业局莱州市2025年中央财政其他国土绿化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码:SDGP370683000202602000009
四、采购项目名称:山东省烟台市莱州市林业局莱州市2025年中央财政其他国土绿化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莱州市林业局
地址:
联系方式:0535-2222508
供应商(乙方):莱州晟鸿生态环保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州市程郭镇为民街598号18楼1806
联系方式:13953563371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万元)
合同金额(万元)

土地绿化工程施工
/
1
63.70162
63.70162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甲方指定地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04-03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04-03
九、其他补充事宜:

山东省烟台市莱州市林业局莱州市2025年中央财政其他国土绿化项目合同.pdf
财政国土绿化项目合同盖章版.pdf

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工程类)项目名称:山东省烟台市莱州市林业局莱州市2025年中央财政其他国土绿化项目合同编号:SDGP370683000202602000009A_001计划编号:37068300022100120260002采购人:莱州市林业局供应商:莱州晟鸿生态环保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亿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签订时间:二〇二六年四月三日目录一、合同协议书二、通用条款三、专用条款四、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五、安全生产合同一、合同协议书采购人(全称):莱州市林业局供应商(全称):莱州晟鸿生态环保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山东省烟台市莱州市林业局莱州市2025年中央财政其他国土绿化项目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山东省烟台市莱州市林业局莱州市2025年中央财政其他国土绿化项目。2.工程地点:甲方指定地点。3.工程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5.工程内容:莱州市2025年中央财政其他国土绿化。群体工程应附《供应商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莱州市2025年中央财政其他国土绿化。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4月3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9月30日。工期总日历天数:18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行业质量验收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陆拾叁万柒仟零壹拾陆元贰角(¥637,016.20元);其中: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工程竣工结算值不包含暂列金额。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综合单价。五、项目经理供应商项目经理:杨旭杰。六、资金来源预算内资金637,016.20元;财政专户资金:0元;自筹资金:0元。七、付款方式□一次性支付方式:□分期支付方式:☑其他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并具备实施条件后,预付合同金额的30%,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且经结算评审,付至结算价款的70%,养护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付清余款。八、合同融资事项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启动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鲁财采(2020)31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合同付款账户管理的通知》【鲁财采(2021)4号】文件相关要求,本合同可用于“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简称融资平台)进行质押融资,如本合同已通过融资平台质押融资,融资平台将生成“政府采购合同回款账户确认单”,回传“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推送至采购人。采购人应根据“确认单”信息,加强合同账户及资金支付管理,确保合同资金准确支付到贷款银行确认的回款账户,未经相关贷款金融机构同意不得随意变更。九、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或成交通知书;(2)投标函及其附录;(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如果有);(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十、承诺1.采购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供应商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采购人和供应商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十一、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十二、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6年4月3日签订。十三、签订地点本合同在莱州市林业局签订。十四、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五、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十六、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五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采购人执贰份,供应商执贰份,代理机构一份。采购人:莱州市林业局(公章)供应商:莱州晟鸿生态环保有限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住所:(签字)住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 话:电 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二、通用条款采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部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3—0201)的通用条款。三、专用条款合同专用条款是对合同通用条款中有关条款的补充、删改或具体化,应对照合同通用条款中同一编号的条款一起阅读和理解。如果本合同专用条款与合同通用条款之间有不同之处,以本合同专用条款为准。本合同不予否定的(或提及的)通用条款视为认同。其余的条款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3—0201)中的《专用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供应商的书面承诺。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执行现行的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山东省、济南市的地方法规和有关部门的规章、规定。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执行国家、省市现行的市政建设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施工技术标准、建设工程施工操作规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以及有关建筑质量、安全施工、建筑材料备案证制度等有关文件、规定。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执行《通用条款》第1.5条。1.6图纸和供应商文件1.6.1图纸的提供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图纸的期限:开工前;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图纸的数量:2套;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图纸的内容:施工图纸。1.7联络1.7.1采购人和供应商应当在3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采购人接收文件的地点:;采购人指定的接收人为:业主派驻现场代表。供应商接收文件的地点:供应商施工现场项目部;供应商指定的接收人为:项目经理。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采购人提供给供应商的图纸、采购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采购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属于采购人。关于采购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2.采购人2.2采购人代表采购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采购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已具备开工条件。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采购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已具备开工条件。(2)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现场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由采购人协助,供应商自行解决。(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已开通。(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由供应商自行进行现场管线调查,若有管线迁移,经采购人确认后承担费用。(5)由采购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采购人按部门规定办理。(6)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由采购人通知具体时间。(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由供应商提出具体保护措施和价格,经审计和采购人确认后执行,费用由采购人承担。(9)双方约定采购人应做的其它工作:另行协商3.供应商3.1供应商的一般义务(5)供应商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1、完整准确的竣工图纸2、竣工内业资料。供应商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竣工图六套(要求计算机出图),其中原件五套,电子文件一套;竣工内业资料三套。供应商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发生费用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竣工验收前。供应商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书面形式和电子文件。(6)供应商应履行的其他义务:A、供应商按规定办理环保、安全等手续。B、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管理农民用工,供应商应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并对其工作安全、劳动保险等事宜负责,若因此造成影响所有责任由供应商承担。C、供应商按照本合同9.1(2)款提交进度计划,并承担由此的责任和义务。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项目经理应常驻施工现场,每月不得少于24天。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如不能达到承诺的到位率,在当月的工程进度款中按2000元/天扣罚;如累计到位率不到总到位率的70%(到位率由监理工程师与发包方派驻工程师共同考核),则供应商将承担成交价2%的违约金。3.2.3供应商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进行赔偿,每发生一次扣除结算价的千分之五作为赔偿金。3.2.4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由此对采购人造成的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由供应商承担。3.3供应商人员3.3.1供应商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接到开工通知后3天内。3.3.3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由此对采购人造成的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由供应商承担。3.3.4供应商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执行通用条款。3.3.5供应商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否则供应商承担成交价2%的违约金。供应商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项目管理班子人员在施工现场时间必须与报价文件的承诺相一致。如未经工程师书面同意达不到承诺要求的,项目技术负责人每缺一天罚款2000元,其他每缺一天罚款300元,并在当月的工程进度款中扣除。3.5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3.5.4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供应商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执行通用条款。3.7履约担保供应商是否提供履约担保:\。供应商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6.1.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执行通用条款。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无。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供应商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收到成交通知书后三天内。采购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在供应商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后七天内审定完毕;若采购人对其施工组织设计提出质疑或要求供应商进行修正,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应提供修正的施工组织设计,采购人应在七日内对供应商修正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最后审定。7.2施工进度计划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采购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供应商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关于采购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执行通用条款。关于供应商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执行通用条款。7.3.2开工通知执行通用条款。7.5工期延误7.5.1因采购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采购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执行通用条款。7.5.2因供应商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合同价款的3%。7.9提前竣工的奖励7.9.2提前竣工的奖励:无。8.材料与设备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4.1采购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执行通用条款。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1供应商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工程设计变更联系单(图)以及业务联系单涉及到合同规定结算需要调整的,供应商必须在该项目内容实施前经采购人同意签证盖章,并在该项目完成7天内,将调整原因,调整价款金额(附价款调整结算书、单价分析表)一式二份报采购人,采购人在2天内审核确认,返还给供应商。供应商未按规定时间上报的,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变更。采购人未按时间签证的,视为变更工程报告已被确认。10.4变更估价10.4.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0.5供应商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供应商合理化建议的期限:采购人审批供应商合理化建议的期限:供应商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无。10.7暂估价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暂估价一览表》。10.8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竣工结算时应按供应商实际完成的工作内容结算,剩余部分仍归采购人所有。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不调整。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本工程为固定综合单价合同。但是,工程竣工结算价不得超出本次采购预算。付款方式: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13.2竣工验收13.2.2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采购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执行通用条款。13.3工程试车执行通用条款。13.6竣工退场13.6.1竣工退场执行通用条款。14.竣工结算14.1竣工付款申请执行通用条款。14.2竣工结算审核采购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以审计机关出具的工程结算报告日期为准。采购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执行合同相关条款。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自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1年。15.3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否。15.4保修15.4.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执行国家规定。16.违约16.1采购人违约执行通用条款。16.2供应商违约16.2.1供应商违约的情形执行通用条款及有关条款规定。20.争议解决20.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四、工程质量保修书采购人(全称):莱州市林业局供应商(全称):莱州晟鸿生态环保有限公司为保证山东省烟台市莱州市林业局莱州市2025年中央财政其他国土绿化项目(工程名称)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采购人和供应商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证书。供应商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缺陷修复责任。(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供应商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二)质量保修责任期质量保修责任期,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责任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3、装修工程为2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7、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修复范围和内容的项目,供应商应在收到修复通知之日后7天内派人修复。供应商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复,采购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复,修复费用从保留金内扣除。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供应商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供应商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采购人承担。3.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供应商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因供应商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供应商应承担赔偿责任。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采购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专业公司(如监理等)组织验收。(四)其他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修复事项:无。本工程质量保修证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采购人供应商双方共同签署。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五、安全生产合同为在山东省烟台市莱州市林业局莱州市2025年中央财政其他国土绿化项目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招标人莱州市林业局(以下简称“甲方”)与供应商莱州晟鸿生态环保有限公司(全称)(以下简称“乙方”)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一、甲方职责1.督促乙方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要求乙方进行安全生产管理,要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4.组织对乙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乙方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二、乙方职责1.乙方是安全施工第一责任人,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等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条款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施工人员的1%—3%配备安全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4.乙方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5.乙方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艇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乙方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10.乙方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三、违约责任如因甲方或乙方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本合同一式五份。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与加盖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甲 方: 莱州市林业局乙 方: 莱州晟鸿生态环保有限公司单位名称(公章):单位名称(公章):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电 话:(签字或盖章)电 话:签订日期:2026年4月3日签订日期:2026年4月3日1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名称:山东省烟台市莱州市林业局莱州市2025年中央al财政其他国土绿化项目合同编号:SDGP370683000202602000009甲方:菜州市林业局乙方:莱州晟鸿生态环保有限公司签署日期:2026年4月3日第1页共9页建设单位:莱州市林业局(以下简称甲方)施工单位,菜州晟生态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信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山东省烟合市来州巾公林业易州市2025年中央财政其他国十绿化项目、SDGP370683000202602000009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州昆鸿生态环保有限公司为本项目的成交供应商。遵循平等、自、公半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项目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名称,山东省烟台市莱州市林业局莱州市2025年中央财政其他国土绿化项且二、工程地点:莱州市驿道镇袍猖村、郭家店镇后赵家村=、工程范围:莱州市2025年中央财政其他国土绿化四、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个日历日内竣工。五、质量标准、苗木养护期及苗木成活率:版最要,工程质量达到国家行业质量验收标准,并提供工程开、工等工程收料,并经莱州市林业局验收合格。苗木养护期:苗木养护期为1年。黄成活,黄木成活率90%以上,低于成活率部分由乙方按同等规格尤条件进仃补植。六、合同价款:(大写):陆拾叁万柒仟零壹拾陆元贰角整。(小写):¥637016.20。七件方式,合同签订并具备实施条件后,预付合同金额的30%,项目收算5心。故日经管评审,付至结笪价款的70%,养护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付清余款。八、结算方法:T程范围内空内的按中标响应单价结算:工程范围内容以外的签证工程,有与中标消的顶日相同(或相们)的参照中标响应单价结算,清单中没有相同项或类似项时依据财政结算审计报告进行按实结算。九、甲方责任:1田方任金驻作业现场总代表对进度、质景等进行监督,办理中间交工的工程验收手业心续,负责签证及其他事宜。第2页共9页南商家限电电家进行核查,对作业质量不合格的,有权责令乙方立即返工整改,确保造林质量符合要求。2、甲方及其委托的监理单位有权对乙方的造林施工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严格按照3、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足的造林面积、柯种规格、工期进度开展作业,对二自变更造林任务、建设内容或未按技术规程施工的,有权制止并要求其纠正,情节严重的限可依据合同约定追究乙方违约责任,直至解除合同。4、有权了解乙方的施工进度、苗木来源、管护措施等相关情况,要求乙方提供施工日志、进度报表等相关资料,对乙方虚报造林数量和质量、弄虚作假的,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5、在乙方完成合同约定的造林任务并通过验收后,及时办理验收合格手续,出具验收报告,配合乙方办理相关结算事宜。6、其它依法应由甲方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十、乙方责任:1、按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编制造林作业方案、总进度计划,保证按期完工。2、严格执行作业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和做法说明进行作业:及时向甲方提出验收通知,工序交接通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3、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完成造林施工任务,及时向甲方报送施工进度报表和施工日志,若因自身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应承担相应的逾期违约责任;确需延期的,需提前向甲方提交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延期4、负责采购符合合同约定规格和质量要求的苗木,确保苗木符合磋商文件要求,严禁7使用假、冒、伪、劣种子和苗木,做好苗木起苗、分级、运输、假植、栽植等各环节的管理,避免苗根暴露时间过长、苗木失水、栽植不规范等影响成活率的现象发生。二1可单电电5、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该工作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及岗位AC直至验收合格。6、按照合同约定和甲方要求,及时提供苗木合格证明、施工记录、验收资料等相关文第3页共9页7、乙方必须为场地内乙方自有工作人员缴纳工伤保险,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还应当办的花化我称理意外伤害保险。乙方必须为作业场地内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做好作业组织管理、维持现场整治,做到“工完场清、道路畅通”。查,履行合同授予的权利和义务。9、乙方承诺作业期间引起的群众上访等事件与甲方无关,相关责任均由乙方承担。10、乙方应遵守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作业,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严格、科学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作业安全和第三者的安全。在项目期间所发生的任何质量事故和人身伤亡事故以及造成的任何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11、其它依法应由乙方享有的权利和承当的义务。十一、验收方案:1、本项目采用甲方成立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小组负责项目验收的方式。合同履行达到验收条件时,乙方应向甲方发出项目验收建议。甲方自收到验收建议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启动项目验收,并通知乙方。2、乙方应当配合甲方做好项目验收,提供项目验收相关的生产、技术、服务、数量、质量、安全等资料。3、验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内容、安全标准、合同履约时间、地点、方式等。4、验收小组对乙方提供的服务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政府采购合同进行逐一核对、验收,并做好验收记录,乙方配合验收人员应当对验收记录的真实性进行签字确认。验收小组以书面形式作出结论性意见,由验收小组成员签字及乙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报告甲方。5、乙方对验收意见存在异议拒不签字盖章的,视同未通过验收,甲方将更换专业技术人员或邀请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参与,重新组织验收。重新验收后乙方仍拒不认可验收意见的,按验收不合格处理,并在验收报告上注明。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应当终止资金支付,并按合同约定对乙方提起法律追偿。6、乙方应负责验收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十二、违约责任:1、违约的处理:合同双方之任何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条款,均属违约。违约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一概由违约方承担赔偿。第4页共9页南南家限化化2、乙方迟延履行合同、不完全履行合同,除附加条款约定的违约情形外,乙方应按合或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就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向乙方3、其他未尽事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4、若乙方因自身原因未能按期完成服务,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另行委托其他单位(以下简称“代履行方”)完成服务。代履行方完成的服务费用及相关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若代履行方完成服务的费用超过本合同约定的酬劳,超出部分由乙方承担。十三、不可抗力:甲、乙方中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5天内提供相应证明。未履行完合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可由双方协商解决,但确定为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损失,免予承担责任。十四、争议的解决方式:1、在解释或者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出现疑问或发生争议时,双方应通过协商方式解决。2、经协商不能解决的争议,向莱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除有争议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仍应按合同条款继续履行。十五、合同的生效与终止:平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养护期满,工程验收合格,工程款支付完毕(以最后完成的一项时间为准)后合同条款终止。2、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应认真履行本合同,关于合同的任何补充、修改或废除均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采取书面形式进行。3、磋商文件内规定的合同的主要及附加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4、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山东亿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莱州市财政集中支付中心各一份,双方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莱州市林业局方:莱州晟鸿生态环保有限公司名称:(盖章)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第5页共9页履约验收方案1、履约验收主体采购人:莱州市林业局口采购代理机构:口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口第三方专业机构:口专家:口服务对象:口其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者第三方专业机构及专家参与验收,相关验收意见作为验收的参考资料。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合鱼叁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2、履约验收时间3、履约验收方式4、履约验收程序(1)验收启动: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的履约验收建议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启动验收过程,并通知供应商。(2)组建验收小组:成立由采购人代表、专业技术人员、使用部门人员等组成的验收中小组,负责具体的验收工作。(3)实施验收:验收小组根据验收方案,对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进行详细的核对和验收,确保每一项技术和商务要求得到满足。(4)出具验收意见:验收小组以书面形式作出结论性意见,并由所有成员签字确认。对于分段、分项或分期验收的情况,应根据具体情况出具相应的验收意见。(5)验收结果处理:如果验收结果不合格,采购人应向供应商发出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整改完成后,重新进行验收。(6)档案保存:验收完成后,所有相关的纸质资料应妥善保存,以备未来参考或审计。5、履约验收内容第8页共9页采电用果市等方式,转化为客观、量化的验收标准验收内容要包括每一项技术和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验收标准要包括所有客观、量化6、履约验收验收标准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安全目标:项目实施中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7、履约验收其他事项L有价=PEK第9页共9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国土绿化 土地绿化工程施工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