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油品 加油服务采购合同公告(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26)
一、合同编号:2026001202
二、合同名称:油品购销合同
三、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6]-02957号
四、项目名称: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26年3-4月份汽车加油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本级)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13596068070
供应商(乙方):长春伊通河石油经销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二道区
联系方式:13694304255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采购3-4月份加油服务
1(次)
¥40,000.00
¥40,000.00
采购符合我院需求的加油服务
合同金额: 4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肆万元整
履约期限:2026年04月01日至2026年04月30日
履约地点: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采购方式:电子卖场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年03月1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年04月03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本级)
2026年04月03日
附件信息:
扫描件_20260403(1).pdf
成交通知书.pdf
油品购销合同合同编号:2026001202合同签订地:长春市甲方(供货方):长春伊通河石油经销有限公司联系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卫星路7630号电话:13504300017联系人:李秋萍乙方(购货方):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卫星路7755号电话:8855936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他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就乙方向甲方采购油品的事宜,在平等自愿、协调一致的基础上,甲方与乙方订立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标的、数量、金额采购标的:柴汽油合计金额:肆万元整40000元第二条合同期限:自2026年3月1日至226年4月30日第三条油品价款与结算:1、合作期间,双方确认以如下方式进行油品交易及结算:先预付后消费的原则预付款必须足够本次消费金额,不足消费的及时充值。2、每月的消费金额于次月10日前进行对账,乙方依据后台显示余额与甲方每月对账一次,甲方根据双方确认的对账金额于对账后10日内为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按照国家现行规定的行业税1率(13%)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行业税率国家有所调整则按照国家规定税率调整。3、如乙方对双方对账金额存疑,甲方应在3日内提供甲方后台加油明细清单及甲方记录登记确认本以便乙方核查,经核查甲方多扣错扣的,甲方应将多扣错扣款项退还乙方;如有争议,双方对账的最终依据为【乙方系统加油交易信息】油品消费金额以此为准。第四条站点加油交易及操作约定1、合作期间内,乙方指定加油车辆,并将该车辆信息及时通知甲方,双方以乙方系统中实际加油车辆信息为准。乙方加油车辆的司机在进站加油前向甲方油站员工出示加油所需的二维码或司机进行一键支付,甲方油站员工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验证,确认为乙方车辆和相关信息后,甲方油站员工持乙方指定油卡(若有)给车辆加油。最终油品金额在预付款中扣除。甲方须对油站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并确保油站工作人员具备为乙方及其指定的客户车辆提供高效、优质的提油服务的能力。2、甲方扫码验证需开通乙方指定使用的微信小程序账号(以下称“乙方系统”),并按要求提供开通乙方系统所需的真实、有效的甲方信息及资料,乙方收到甲方提供的信息及资料后(包括营业执照、开户行信息等),经确认无误后,为甲方开通乙方系统的账号和密码。3、每次加油前甲方需用乙方提供小程序确认司机身份无误后,再为其加油,如发生以下行为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1)加油数据与实际加油量不符;(2)甲方与乙方司机串通损害乙方权益的行为;(3)甲方向非乙方车辆加注交付油品致乙方损失发生;如果存在以上行为的,则甲方将按照加油消费金额1倍的标准赔偿乙方,该费用由甲方直接充值至乙方的预付款账户或者现金付款至乙方指定对公账户。4、甲方保证合作期间优先供油给乙方,在资源紧张时,也尽最大可能保证乙方的用油需求。2第五条数量及质量验收1、数量验收:以甲乙双方实际交易为准,若油品溢耗在±3%以内,甲乙双方互不找补。若油品溢耗超过±3%,由甲乙按照实际溢耗双方协商赔偿解决。2、甲方保证每批次油品符合国家标准柴汽油检测标准,并确保所有标的柴汽油均是由甲方依法从合格油品供应商(“油品供应商")的油库采购并经严格检验合格的柴汽油,达到了相应的国家与行业质量标准,能够满足加油司机的使用要求,不得以次充好。3、如发生加油司机就甲方提供的油品及/或服务向乙方投诉的情况,由双方共同查明投诉原因,做好顾客解释工作。如发生质量、计量投诉,必要时,双方可聘请由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可的权威机构对甲方所提供给司机的油品,按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规定程序进行质量抽检/鉴定,明确责任方。如系甲方责任,甲方应承担检测/鉴定所产生的所有成本和费用;甲方应将存在质量问题的标的柴汽油所对应的采购价款退还乙方,如有投诉质量问题可到甲方油站抽油检测,若从甲方油站抽油检测的油品质量合格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第六条违约责任1、如合同期限届满后双方未续期或本协议项下的合作依法提前终止或解除的,在双方对账结束且结算完成油品款项后,甲方应将剩余的预付款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返还给乙方,迟延支付退还预付款,则除应纠正该等违约行为之外,每迟延一日,甲方还须按应退未退预付款的万分之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2、除不可抗力情况外,甲方不得单方面迟延或终止为乙方指定车辆提供油品及加油服务,如遇油荒及疫情管控期间甲方应提前1小时通知乙方,以免造成乙方的时间损失。但乙方存入的预付款不足以支付本次加油款时,甲方有权停止为乙方车辆继续加油服务,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己承担。3、甲方严格按照乙方指定加油地点供油并提供加油服务,为实现加油服务所需的设备、设施及人员3均由甲方提供,甲方须保证设备、设施的安全及定期维护保养、加油人员持证上岗。如因设备或加油行为发生的任何法律责任,均由甲方承担,如造成乙方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甲方需承担赔偿责任。4、甲方需保证提供的加油设施、设备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及行业安全标准,如因政府部门监管(公安、消防)或安监部门处罚或产生法律责任均由甲方承担,造成乙方损失的,需要甲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第七条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提交合同签订地或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第八条需要双方明确的其他事项1、甲乙双方已相互提示就本合同各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对方要求作了相应的说明,签约双方对本合同的认识已达成完全的一致。2、甲乙双方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而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各自提交给对方的合同、文件、资料、数据等,或其他使用对方处于有利竞争地位的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任何一方不得将对方的商业秘密披露给任何第三方或不当使用,但经对方书面同意或按法律规定除外。3、双方承诺,为履行本合同,双方关联方的董事、管理人员、雇员、代理人或顾问不曾也不会违反任何相关的法律法规,向任何政府官员、本合同对方、任何相关第三方及其关联方的董事、管理人员、雇员、代理人或者顾问在内的任何有关人员直接或间接地提供资金,礼品或其他任何有价物品、服务,或者从事任何其他贿赂行为。54、本合同所述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天灾、水灾、地震或其他灾难,战争或暴乱等。465、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能不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第九条免责条款若因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战争、政府管制等)因素致使本合同不能如期履行,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24小时内通知对方,并采用必要的方法将不可抗力因素产生的损失降到最低,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向对方提供合法、公允的证明材料后,本合同可作相应变更或解除,双方互不追究对方责任。第十条保密条款1、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应当对本协议的内容、因履行本协议或在本协议期间获得的或收到的另一方的商业、财务、技术、产品的信息、用户资料等所有信息、数据和资料或其他标明保密的文件或信息的内容(统称“保密资料”)保守秘密。未经对方书面事先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本协议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披露或者透露保密资料,该等保密义务不因本协议的终止而失效。为避免歧义,加油车辆司机及其享受加油服务的所有相关信息、数据及资料等属于保密资料。2、甲、乙方均应严格遵守现行有效的关于个人信息、数据及隐私保护的法律法规,履行保密义务,不得在使用人授权范围之外收集、使用该个人用户资料和信息,不得以欺骗、误导或者强迫等方式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与个人用户的约定收集、使用个人用户资料和信息。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甲乙双方盖章后生效。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谈判过程中的资料、意向等文件与本合同不致的一律以本合同为准。(以下无正文)5甲方:长春伊通河石油经销有限公司乙方: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盖章(代表签名):居和13.盖章(代表签名)在孫全开户行:账号:开户行:签约日期:Z026年月SF账号:签约日期:2026年3月18日6成交通知书长春伊通河石油经销有限公司:项目(采购计划文号:采购计划备-[2026]-02713号)现已结束。经多方确认,贵公司被确认为成交供应商,成交金额为¥40,000.00元。接到本通知后,请贵公司委派授权代表,按照采购要求和贵公司采购响应的承诺,在3个工作日内与采购单位联系。采购单位: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成交日期:2026年03月18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油品 加油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长春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