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与管理咨询服务 林地手续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新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
一、采购人名称:新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供应商名称:中科广盛技术有限公司阿克苏分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新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331101000027669342
五、合同编号:11N01056486220262601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社会与管理咨询服务
详见附件
项
1.00
45000
4500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新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艾买尔江·买合木提
联系电话:17791018804
传真:/
地址:新和县新和镇红光路6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新疆阿克苏地区新和县供排水地下管网更新改造项目服务市场合同(11N01056486220262601).pdf
新疆阿克苏地区新和县供排水地下管网更新改造项目林草地勘测设计服务合同编号:11N01056486220262601采购单位(甲方):新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服务单位(乙方):中科广盛技术有限公司阿克苏分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第一条,服务项目、价格金额单位:元序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计数单位成交单价小计1社会与管理咨询服务--品牌:,林地手续服务:完全响应采购需求,型号:1项45000.0045000.00合同总价(元)45000.00合同总价(大写)肆万伍仟元整1.11.1项目名称:新疆阿克苏地区新和县供排水地下管网更新改造项目1.1.22项目地点:新和县第二条工作内容及要求2.1《》《2.1乙方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写规范》,》《》及其他有关标准和要求,对上述工程建设项目用地进行林地勘测设计,编制《《使用林地现状调查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规范》》及其他有关标准和要求进行草地勘测,起草项目使用草地申报材料。2.2《2.2乙方负责将《》使用林地现状调查报告》及草地申报材料按本合同约定的日期报于甲方。2.3《2.3乙方编制的《使用林地现状调查报告》》及草地申报材料应当满足评审及项目建设用地征地的要求。2.4乙方应协助甲方取得该项目林草2.4主管部门核准并核发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第三条委托方义务3.13.1按要求提供资料,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可靠性和及时性。3.23.2按照合同约定向受托方支付费用。3.3甲方对其应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和准确性负责,若因甲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3.31/5完整性、有效性和准确性并非能够得到充分保证或因未经批准使用林地造成审批机关未能通过审核等甲方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后果,乙方概不负责。3.4甲方应及时提供项目相关批复3.4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批复文件均在有效期内。3.5甲方待3.5林草主管部门核准并核发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后方可使用林地及草地,擅自先行使用林地及草地的行为造成的后果乙方概不负责。3.6甲方应严格按照3.6林草主管部门批准的使用林地及草地范围进行施工建设,超过用地范围造成的少批多占行为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3.3.77指定履行本合同的项目联系人,并书面通知受托方。甲方指定本项目联系人姓名:李林,联系方式:18195900913,18195900913。第四条受托方义务4.14.1负责按照本合同约定对本合同涉及的工程建设项目用地(临时和永久)进行林地勘测设计及进行草地勘测设计《,并提交《使用林地现状调查报告》》、使用草地申报材料,协助甲方填写获取林草部门颁发的使用林地及草地许可证的相关报表。4.2乙方对《4.2《使用林地现状调查报告》》、草地申报材料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并保证达到报批标准和质量,达到审核机关审批要求,如不符合审批要求应及时修改完善,直至取得林草主管部门核发的使用林地及草地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4.3乙方编制的《4.3《使用林地现状调查报告》》、草地申报材料作为甲方申请使用林地许可的报批要件之一,作为森林植被恢复费收取依据,不得作为占地赔付的依据,林地林木及草地补偿由甲方与林权及草原所有经营者自行签订协议。第五条提交成果时间5.1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向委托方提交供符合申报条件的使用林地现状调查报告4份及草5.1304地申报材料。第六条服务费用、支付时间及支付方式6.16.1费用为人民币4500045000元,大写:肆万伍仟元整。以上金额为含税金额。6.6.22时间及支付方式如下::6.3乙方向委托方提交供符合申报条件的6.3使用林地现状调查报告及草地申报材料后一次性支付4500045000元,大写:肆万伍仟元整。6.4甲方付款前乙方必须提供与全6.4款等额、符合甲方和工程所在地税务部门要求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如乙方逾期提供发票,甲方有权延期支付工程款并不视为违约。甲方将技术服务费打入乙方指定账户,乙方账户信息:收款人:中科广盛技术有限公司阿克苏分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克苏市幸福路支行2/5银行账号:108313788771,108313788771。6.6.55甲方付款前乙方必须提供与全款等额、符合甲方和工程所在地税务部门要求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如乙方逾期提供发票,甲方有权延期支付工程款并不视为违约。第七条违约责任7.1合同生效后,如任何一方擅自中途停止或解除合同,违约方应向守约方双倍支付合同金额。7.17.2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日期提交合格的《7.2《使用林地现状调查报告》》及草地申报材料,应向甲方偿付拖期损失费,每天的拖期损失费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费总价款的1%1%计算。7.3因乙方原因提供的成果质量不合格,乙方应负责无偿为甲方重新出具合格报告或采取补救措7.3施,以达到合格要求。因乙方原因导致报告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而又非甲方提供的资料原因所致)造成后果时,乙方应对因此造成的损失负赔偿责任,应向甲方双倍支付合同金额。(由于甲方提供的资料原因产生的责任由甲方自己负责)。7.4对于甲方提供的图纸和技术资料以及属于甲方的相关资料,乙方有义务保密,不得向第三方转7.4让,否则,甲方有权对因此造成的损失追究责任。7.5因甲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和准确性并非能够得到充分保证,而拖延乙方的服7.5务期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应向乙方偿付拖期损失费,每天的拖期损失费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费总价款的1%计算。1%7.6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服务费的,乙方有权不予提交正式的文本资料,并有权要求甲7.6方在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服务费期间每天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费总价款的1%赔偿乙方的损失。1%第八条不可抗力8.18.1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足以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事件。8.28.2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通知可能的情况下立即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77日内向另一方送达相关部门提供的证明文件。8.38.3不可抗力事件终止或消除后,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不可抗力事件终止或消除后77日内向另一方送达相关部门提供的证明文件。8.48.4逾期履行合同的,不得以不可抗力为由免除其违约责任。8.58.5如果不可抗力的影响持续超过11月,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与对方取得联系,以便解决进一步履行合同的问题。第九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9.19.1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合同变更或解除应采取书面形式。9.29.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单方解除合同:9.2.1;9.2.1因不可抗力,不能实现合同目的;3/59.2.2;9.2.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9.2.3;9.2.3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9.2.4;9.2.4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9.2.59.2.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9.39.3解除合同方在解除合同时,应履行书面通知对方义务。第十条廉洁经营10.110.1双方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前提下达成并履行本合同,承诺本方及其工作人员不从事任何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10.210.2双方签署的廉洁经营协议、责任书、承诺书、声明书、保证书等均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应严格遵守,共同执行。第十一条保密受托方及其工作人员应当遵守执业准则和恪守职业道德,本合同以及委托方提供的文件资料以及其它与执行合同有关的信息、资料,受托方在面对第三方时均应保密。在未征得委托方同意前,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扩散、转让、泄露或在刊物上发表。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12.112.1双方应当努力营造诚信和谐的合同关系,加强沟通,避免纠纷的发生。12.212.2不能避免的纠纷,在双方协商过程中和未达成一致意见时及之后的任何时间,除委托方明示暂停的外,受托方都有义务继续进行评价工作,,不得因此停工、怠工。12.312.3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决: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解决。12.4解决争议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交通费、差旅费、保全费、保全保函费、12.4邮寄送达费、律师费等)由败诉方承担。第十三条其他约定1313.1.1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1313.2.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1133.3.3本合同一式肆份,委托方贰份,受托方贰份。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4/5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克苏市幸福路支行账号:账号: 108313788771签订日期:签订日期:5/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社会与管理咨询服务 林地手续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