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信息化运维服务 运维服务采购合同公告(长春市南关区德正街道办事处2026)



一、采购人名称:长春市南关区德正街道办事处
二、供应商名称:吉林省吉科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长春市南关区德正街道办事处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401101000027695624
五、合同编号:11NMB163663320261001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信息化运维服务
详见附件

1.00
1000
100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长春市南关区德正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苏小媛
联系电话:18088684455
传真:/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天工路1361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关于增值电信服务的服务市场合同(11NMB163663320261001).pdf

政府采购网上服务市场合同编号:11NMB163663320261001采购单位(甲方):长春市南关区德正街道办事处服务单位(乙方):吉林省吉科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长春市本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长春市服务市场-互联网接入服务-吉林省吉科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长春市服务市场-互联网接入服务-吉林省吉科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长春市服务市场-互联网接入服务-吉林省吉科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服务项目、价格金额单位:元序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计数单位成交单价小计1信息化运维服务-服务响应:-服务内容:运维服务,品牌:,设备厂商:其它,终端型号:M-G500,终端类型:一体化终端,服务响应:-1项1000.001000.00合同总价(元)1000.00合同总价(大写)壹仟元整二、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30个自然日内将货款全部交付给乙方。三、服务条款1.1.服务期间:针对本合同1台设备,提供1年的服务,具体日期: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月1日。甲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苏小媛18088684455。2.2.服务方式及内容2.1服务方式:提供远程和现场的软件基础运维和终端设备维修。在该设备使用过程中,由于甲方或其他第三人原因以及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故障造成甲方或第三人损失,责任由甲方自负。2.2服务内容:(1)软件基础运维:提供平台、终端设备应用软件的日常维护,包括平台、终端设备应用软件的使用指导,软件应用故障问题的解答与处理。(2)软件更新:提供一年通用软件包的升级、更新、调试服务。(3)终端设备物联卡流量费:提供每台公车终端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流量费用。(4)GIS平台服务费:提供一年GIS平台服务。(5)远程服务:提供QQ群、微信群等方式的远程服务,利用远程桌面连接、语音视频远程指导的方式,协助客户分析问题、处理问题、1/2解决问题。(6)现场服务:在远程服务无法有效、及时解决问题时,提供技术工程师上门服务,现场解决问题,处理故障。(7)硬件设备维修:设备的维修,拆卸及二次安装,若设备需返厂维修时,乙方将提供备用设备供甲方使用。3.验收:乙方应配合甲方按照质量约定进行最终验收,验收结果以甲方签署的验收证明为准。3.4.4.知识产权:本合同期限内,乙方在提供运维服务过程中对系统软件功能进行调整开发所产生的技术成果归乙方所有。乙方保证向甲方交付的货物、软件、技术资料等,不会侵犯任何第三人的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商业秘密、其他知识产权或者其他民事权利。5.5.违约责任5.1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服务。乙方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由乙方负责无偿补救。未按约定日期开始进行运维服务,每延误一日,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违约金最高不超过本合同总价款10%。5.2甲方应积极履行付款义务,如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服务费,自应付款之日起,每逾期一日应当支付本合同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违约金最高不超过本合同总价款10%。5.3由于甲方的配合原因使合同约定时间延误,或因甲方出现违约行为导致乙方无法履行合同义务,不视为乙方违约,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由甲方承担。6.6.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6.1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6.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7.合同生效及其他7.7.1.合同经甲乙双方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7.2合同签订后,甲方如需增加或修改系统功能,则需向乙方另行支付运维费用,具体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7.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营业部账号:账号: 9550880225373700197签订日期:签订日期:2/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信息化运维服务 运维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长春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