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色农产品种植基地建设采购合同公告(房县军店镇人民政府2026)
一、合同编号:420325-2026-00074
二、合同名称:房县军店镇中村2025年特色农产品种植基地建设项目
三、项目编号:420325202606000496
四、项目名称:房县军店镇中村2025年特色农产品种植基地建设项目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房县军店镇人民政府本级
2、地址:房县军店镇学府路27号
3、联系方式:0719-3714216
4、供应商(乙方):湖北本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5、地址:湖北省十堰市郧阳经济开发区汉江大道75号(十堰北国际汽车贸易城)14栋119铺
6、联系方式:13635726989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土地整治200亩浇筑吊瓜架1.2万根搭设吊瓜网1.3万平方米及配套灌溉设施等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文本
3、主要标的数量:1项
4、主要标的单价:1516201.18元
5、合同金额:151.620118(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履约期限:2026年03月26日至2026年05月25日;履约地点:房县军店镇中村
7、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
收取金额: 0(万元) 收取比例: 0%
8、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9、采购计划备案号:420325-2026-00074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03-24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04-07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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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7084434.pdf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发包方(以下称甲方):房县军店镇人民政府承包方(以下称乙方):湖北本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具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工程项目一、工程名称:房县军店镇中村2025年特色农产品种植基地建设项目二、工程地点:房县军店镇中村三、工程内容:四、承包形式:完成本项目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后附投标工程量清单)单价按投标单价为主,增加及变更工程内容必须经业主同音或则一概不纳入结算范围,变更项目单价以投标单价为主,投标单价没有的,以综合清单及房县当期信息价为标准;第二条工程期限一、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40天开工日期:2026年3月26日竣工日期:2026年5月25日二、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可相应顺延1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停水停电2天以上;2、因台风暴雨飓风等不可抗力的因素;3、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其他因素而延误工期。三、因乙方原因造成施工延迟的,不得请求顺延工期。第三条工程价款、结算及付款方式合同总价款人民币金额:壹佰伍拾壹万陆仟贰佰零壹元壹角捌分(¥:1,516,201.18),合同内按照投标清单计价,合同外增加部分(增减工程量须取得甲方同意,施工方不得擅自增减)。支付方式:施工期间按工程进度适拨付工程款,竣工验收后按审计金额全部结清。第四条建筑材料、设备的供应和采购一、工程材料、设备由乙方采购。二、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和试验报告才能用于工程,甲方认为乙方提供的材料需要复验的,乙方应按要求提供复验报告。经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复验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退货处理,其复验费和退货损失由乙方承担。第五条施工与设计变更一、甲方签字认定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乙方不得擅自修改。二甲方因使用功能提出的变更内容,为不影响施工进度,乙方应先行实施,并及时做好现场签证。三、设计变更增减数应以甲方代表签证单为依据,工程采用包干价,对增减部份的工程款由甲乙双方协商确认。第六条工程质量管理及验收一、工程具备隐蔽条件,乙方先进行自检,并在隐蔽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验收。验收合格,甲方现场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予以整改后再交由甲方重新验收。二、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含竣工图、隐蔽工程签证和现场签证单及保修书等)。验收合格的,双方进行交接,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及时返工,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返工导致工期延误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三、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第七条安全施工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第八条质量保修一、本工程保修期限为1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起算。二、在免费保修期内,乙方应保证通讯畅通,令甲方能够随时同乙方取得联系。乙方在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及时处理。如乙方更换保修人员或联系电话,应及时通知甲方。若因乙方通讯不畅或故意不接,拖延推诿,甲方将视为乙方放弃保修责任,有权自行解决,由乙方承担所有费用并加收10%的劳务费。乙方保修联系电话:13635726989;乙方保修联系人:车坤尤第九条违约责任(乙方擅自修改图纸的违约责任,甲方延迟付款的违约责任均无)一、乙方未能按时竣工的,每延期一日应按工程总价款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无故延期15日以上视为根本性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除应全额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工程款外,还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00元。二、工程出现质量问题视为乙方严重违约,视情节轻重乙方应按工程款的10-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可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此外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三、协议一方擅自解除或终止本合同的,违约方应按工程款的2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第十条纠纷解决办法因本合同产生纠纷,如协商无法解决,双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一条附则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代表:代表:2026年03月24日2026年03月24日农民工工资保障协议甲方(用人单位/承包方):湖北本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91420325MAE4WE7R4D乙方(农民工代表/班组负责人)为保障参与本项目(工程名称:房县军店镇中村2025年特色农产品种植基地建设项目)施工的农民工工资能按时足额支付,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责任1.1.甲方对本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承担最终责任,确保工资按时足额发放。2.2.甲方应建立本项目农民工名册,记录考勤和工作量,作为工资核算依据。3.3.甲方应按照约定,最晚于每月15日前,将上一周期的工资通过银行转账或双方确认的现金发放形式支付给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农民工个人。二、乙方责任1.1.乙方应配合甲方完成农民工的实名登记,确保提供的信息真实有效。2.2.乙方应妥善组织施工,并按时向甲方提交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的考勤和工资核算表。3.3.乙方有义务将工资发放情况告知所属农民工,并负责班组的稳定。三、工资支付保证1.1.甲方自愿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对农民工工资的支付提供担保。2.2.若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支付工资,乙方有权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投诉,甲方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四、违约责任若因甲方原因造成工资拖欠,每逾期一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拖欠总额千分之一的违约金。因乙方提供不实信息导致纠纷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五、生效与终止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备案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按手印)之日起生效,至本项目全部工资支付完毕后自动终止。施工安全责任协议书甲方:房县军店镇人民政府乙方:湖北本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了搞好工程项目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经双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协议。第一条:本协议为工程项目房县军店镇中村2025年特色农产品种植基地建设项目(项目名称)的附件。第二条:甲方安全责任进场施工作业前对乙方负责人进行现场口头的安全事项说明,其内容是:项目的安全规章制度及对该工程项目有关联的安全注意事项。第三条:乙方安全责任(一)乙方负责人为安全生产责任人,负责该工程项目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指定专人负责监管安全施工作业。(二)开工前必须对所属人员进行安全注意事项、措施交底的安全教育,不安排未经安全教育人员进入作业场所。(三)需使用业主的机械、电器等设备、设施,必须经得业主或甲方同意,并对其安全防护措施负责和承担安全责任。(四)教育和监管所属人员不得随意进入非该施工作业项目区域外的场所及触摸、启动机械、电器、控制阀等设备,否则因由此而引起的事故,乙方负全部责任。(五)对该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作业以及对参与该工程作业的所使用的全部人员的安全负责。(六)乙方的任何人员均不得在施工区、生活区打架斗殴、酗酒赌博。严禁酒后上班。(七)乙方负责此项目生产的全部安全责任,如果在生产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的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第四条:甲、乙双方严格遵守本合同条款,履行各自的职责,搞好文明施工作业。第五条:本协议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一式叁份,双方各执壹份,备案壹份。甲乙方:2026年03月24日2026年03月24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特色农产品种植基地建设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